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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13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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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现在,明国更是因为秦风一句科技才是最先进的生产力而吸引了大批读书人加入到了这个群体之中,这些人比起过去的匠人,视野更开阔,思路更广泛,敢想也敢做,更重要的是,他们善于总结,善于从失败之中去寻找成功的因子。他们的加入,让大明在科技之树更加繁茂,而这,也正是秦风多年以来一直努力推行教育的目标之一。哪怕是大明再困难的时候,也从来曾在这个上面克扣银钱。

    “还是没有什么具体的结果吗?”数年之前,还是满头黑发的曹云现在早已是斑驳不已了,显然,皇帝这个位子,比起他以前的天下兵马大元帅的位子难坐多了。

    “陛下,臣亲自去了盘龙寨,仔细检查了那里所有的战争痕迹,也收集了不少的遗留品,这种声如震雷的武器,应当是一种用铁铸成了小壶之类的东西,内里不知放了什么,在使用之时突然爆发出极大的能量,将铸铁小壶震碎,使这些铁片伤人。而且,这种武器还能震伤人的内腑。”曹辉道。

    “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武器?”曹云喃喃地道。

    “那些侥幸生还的士兵,都称在其爆炸之时,闻到了极为强烈的琉璜的味道,这种武器,应当是以琉璜为主要原料制作的。”曹辉道:“但是我们的工匠进行了近一年的实验了,一直没有任何收获。”

    曹云叹了一口气:“现在我对于这个东西担心还要更小一些,必竟他的威力还是有限的,只能伤及方圆丈远之内的物事,而这一次马尼拉海战,明军所使用的那种被称为火炮的武器,者是我们的真正心头大患。”

    “是,陛下。这种武器,最远的可以打到五里开外,而一般的射程也在两里之内,芭提雅的水师,就是被明军水师拉开了距离,然后用这种武器一一击沉的,他们的蒸汽战舰的速度,经起风帆战舰实在是要快得太多了。”曹辉道:“从情报这上描述的情况来看,这种火炮,应当与在盘龙寨出现的那种武器同出一脉,只不过一个是用人投掷,一个是以器械发射。原理应当是一样的。”

    “能用在海上,就能用在陆地之上。”曹云道:“两军交战,如果这种武器出现在战场之上,我们如何应对?”

    曹辉沉默了片刻,“据情报显示,这种武器极为沉重,一门火炮便重达数千斤,在海上可以以船载之,但在陆地之上,移动就困难了。这或许就是我们的机会。”

    “如果以车载之呢?”曹云反问道。“你别忘了明人的冲阵车,如果他们将火炮装载在这种冲阵车上呢。”

    “陛下,这种炮重达数千斤,即便能装在车上,但一般的道路,也根本无法承受他的重量吧?”曹辉道。

    说到这里,两人忽有所觉,互视一眼,眼中同时露出了一丝恐惧的神色。

    “水泥路面!”两人异口同声地道。

    一般的路面的确无法承受这样的重量,但用水泥铺装的路面就完全不一样了。

    “陛下,国内要立刻停止水泥路面的铺设,特别是重城大邑。”曹辉大声道。

    曹云的脸色难看之极,“秦风此人,城府居然如此之深,当年我用百余来个俘虏换来了他们制作水泥的秘方,换来了他们利用钢筋水泥制造房屋,桥梁的技术,原来他是在这里等着我,好,真是好极了,他是要我们用自己的钱,用自己的人力,替他的军队前进预先便准备好道路吗?难道那个时候,他们便已经将这种武器研制成功了吗?真是藏得够深。对楚一役,他们居然没有将这种武器拿出来使用。”

    曹辉想着的确有这种可能性,脸色也是一片煞白,如果真如曹云所说,那秦风就太可怕了。还在与楚国交战的时候,就已经在思虑着怎样谋算齐国了,让齐国不知不觉地上了他的圈套还沾沾自喜,自以为占了多大的便宜。

    “曹辉,能不能弄到这种武器的配方或者制作方法?”曹云问道。

    曹辉有些痛苦地摇摇头:“从一年之前这种武器甫一出现,臣就一直在想办法,但是,这种武器,并没有出现在明国的边军之中,当时携带这些武器的人,后来也证实皆来自秦风的亲卫营烈火敢死营,而火炮这种武器,也只在明军水师之中出现,明人对于这种武器的保密程度,出乎我们的想象。”

    “明人愈是这么做,就愈是显示出这种武器的厉害的程度,看来我们要做两手准备了。”曹辉道:“一是仍然不惜代价的去挖掘这种武器的秘密,第二,就是要想办法,如何利用我们现有的条件来克制这种武器了。这样厉害的武器既然出现,那么肯定是会装备到明军边军之上的,我想这样的武器,明人边军也是需要训练,需要适应的。敢死营我们没有办法渗透,边军总还是有法子的。”

    曹辉点了点头:“臣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

    “看来这场战争,要比我预料的提前展开了,越往后拖,对我们来说,便愈不利了。”曹辉道:“原本以为时间在我们这一边,现在看起来,时间原来在明人那一边。”

    “只希望秦厉能给我们带来惊喜。”曹辉道:“如果他能成功,我们击败明人的希望就会大增。”

1843:野人() 
官道之上,数十匹快马席卷而来,马蹄敲在水泥路面之上,发出清脆的哒哒之声,远远的看见这一彪人马过来,道上的行人纷纷避让。好在路够宽,马上骑士的骑术也异常高超,竟是有惊无险,便是在马路中间一辆不及避让的马车,当那些骑士飞奔而来的,却也一一提缰闪身,擦着马车掠过。

    官道之上不禁有人破口大骂起来。也有人在看到马上的那些骑士之后,倒吸一口凉气,这些野人,怎么出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大齐京城的效外呢!

    只不过这些人的速度太快,而像长安的人见过这些骑士的更是少之又少,甚至很少有人听说过他们,自然更别说了解他们了。

    因为这些骑士来自辽东。一个大唐过去曾征服过的地方,但因为那里太过于苦寒,即便在强盛的唐朝,也不过在哪里设置了一个督府而已,到了唐朝后期,大唐的统治在那里完全崩溃,那里也成了一片无主,无法之地。到了齐国接受了后唐时期的大部分遗产之后,也曾试图重新在那里建立起统治,但在几次试探过后,终于还是放弃了。

    一是因为那里的人桀骜不驯,残忍好杀,不拿别人的命当命,也不拿自己的命当命,征服那片地方代价太过于大,二来,也是因为那里实在是没有什么能让齐国人觉得值得付出如此大的代价,因此,那片地方便一直乱了下去。

    数百年的残酷搏杀之后,一支叫做女直的部分脱颖而也,渐渐地成为了那片土地之上最强悍的存在,可即便如此,他们也无一统那片蛮荒之地。

    三年之前,女直部落尝试着向齐国边境进军。

    其实对于他们来说,不到万不得已,他们并不想去挑战这个强大的敌人,盛唐时期,大唐军队将他们实在是打怕了,无数的野人部落在唐军的锋锐之下,直接被从历史之上抹去。祖先传下来的记忆,刻骨铭心。齐国人继承了大唐的遗产,在这些野人部落之中,自然也是不愿意挑战的对象。

    但三年之前,他们实在是活不下去了。天气一天比一天变冷,本来就贫瘠的土地产出,几乎要变得绝收,即便是畜牧部落,也因为牧草被大片的冻死,而导致牲畜大批大批的饿死,在这样的状况之下,不向齐国进军去夺取吃食,他们就得活活的饿死。

    进攻是突然的,齐国边军也没有想到一向很老实的这些野人部落,竟然悄没声儿的聚集了如此大的军队向他们发起了进攻,被这些野人部落一击即溃。

    但这些部落实在是太穷了,当他们碰到了齐国的坚城以及稳固防守的作战策略之后,他们便也束手无策。

    不过在一击得手之后抢到的粮食,物资,让这些野人彻底的疯狂了,战争的胜利,让他们突然觉得齐国军队也没有那样的可怕,向内地进军,抢更多的粮食,更多的财物,成了每一个野人部落的最大的心愿。

    而那个时候,恰好正逢大齐内乱。当一切都平定下来之后,大齐亲王曹冲,便去了辽东对付这些野人部落。

    整整三年,曹冲终于击退了这些野人部落。当大齐的这些边军有了一个强悍有力的领导者的时候,他们的综合战斗力,还是要超出这些野人的。

    “打骨打,前面有一个茶馆,我们在哪里小憩一下,吃点东西,稍事休整,然后再进长安城,如何?”打头一人,勒停了马匹,扬声道。

    随着他的停下,身后的数十骑全都停了下来。

    直到此时,路边的行人终于看清了这些人的样子。高大魁梧的身材,浓密的胡须,最奇特的就是他们的头发,有的辫成了无数的小辫子,有的披头散发只用一根麻绳在额头处一勒,更有的,脑袋前半部分秃头,后头乱发披散。

    “王爷,前面那大城就是长安了吗?”被称做阿骨打的人眯着眼睛看着远去巍峨壮观的长安城,深深地吸了一口的敢,脸色有些不好看,这一路上,他看到了太多的大城,但那些大城比起眼前的长安城来说,简直是小巫见大巫,不值一提,而想起自己在辽东打齐人的城墙的时候,便是一个小小的县城,高不过丈余,也能让自己伤亡惨重,他不由得又是黯然失色。

    齐国人,果然是无法挑战的啊!

    “正是长安,可还壮观否?”曹冲大笑着,马鞭指着长安城。

    “岂止是装观?”阿骨打摇了摇头:”既然已经到了长安城,何不马上进城去拜见皇帝陛下,我可是一刻也等不得了。王爷,你也应该知道,每一刻,我的子民,我的盟友们都因为饥饿而死,我想马上与你们的皇帝陛下签定协议,然后能得到大笔的钱粮,让我的子民,度过这个艰难的时刻。”

    “钱粮,适宜种植,放牧的土地,都会有的。这一路行来,你也看到了我大齐是如何的地大物博,是如何的富庶,你要的那点东西算什么?只要你能做到我们想要你做的事情,那么,什么都好商量。”

    “不就是去打你们的敌人吗?”阿骨打狞笑道:”我们也没有别的本事了。能用几千将士的性命去换取这些让族人生活下来的东西,那都是值得的。”

    曹冲微笑道:”这倒不急在一时,即便进了城,也不是马上就能见到皇帝的,我们的皇帝管理着如此庞大的国度,日理万机,你想要见到他,还需要先报备,看看什么时间有空,才好见呢?”

    “你不是皇帝陛下的叔叔吗?跟他说一声,不就行了。”阿骨打不解地道。

    “我的确是皇帝陛下的叔叔,但也是他的臣子,阿骨打,这与你们哪里是很不同的。我们这里,是一个讲规纪的地方。不像你们哪里,拳头硬的说话声音就大。”

    阿骨打想了想,”王爷,你们这里还不是一回事吗?因为你们的拳头比我硬,所以我来到了这里,否则,我又何必来呢,直接去抢不就好了吗?”

    曹冲大笑起来。”孺子可教也。”

    被曹冲称之为孺子,阿骨打也没有丝毫生气的模样,看起来倒是被曹冲打得服气了。在辽东,不仅是两军对垒他不是曹冲的对手,就是最后曹冲孤身一人进了他的部落,也将自负武力的阿骨打打得没有还手之力。

    “一路急行,渴了,也累了,稍事休息,随意吃一点东西,咱们再进城吧!”曹冲笑着跳下马来,走上路边一个简易在大棚子。

    “不是茶馆吗?能有什么东西吃?”

    “的确是茶馆,精美佳肴吃不到,但寻常的饭食还是有的。”曹冲道。

    一行数十人进了大棚子,里头原本有不少人,看到这些凶神恶煞的外族人,顿时纷纷起身避让,顷刻之间便只剩下了角落里的两三桌人,阿骨打凶神恶煞地看着他们,那些人携刀带剑,显然也不是善茬,见阿骨打瞪视他们,也毫不客气地瞪了回来。

    阿骨打的几名随从立时踏步向前,手也摸向了腰间的刀把,那些人也冷笑着站了起来。

    “都给我回来。”曹冲喝道。”这里是齐国长安,是有法度的地方,你们要是在这里闹事,触犯了律法,便是我,也救不得你们。”

    阿骨打挥了挥手,”都回去,坐下。”

    曹冲看了那几桌客人,这些人明显都是江湖中人,武道修为都不低,想来在长安也是有些名气的。他对这些人兴致缺缺,只是瞟了一眼,便又坐了回去。

    “掌柜的,一人一碗面,再随意来一些菜吧。”看了正好阿骨打一群人,笑道:”你这里可有好酒,如果有,尽管搬上来,不差你钱。”

    曹冲白发白须,一身儒士打扮,慈眉善目的,那掌柜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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