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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前卒-第6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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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人姓曹,是皇族?”

    “听一些将军们提过,有皇族血脉,不过稍远了一些。”拓拔燕点头道:“我不好多打听什么。”

    千面点了点头,“这一次的大战,到了最后,可能有一点乱,不像打蛮人那时我们能照应得到你,而且你的事情过于隐秘,下头的将军们可不清楚你的身份,一旦战场相遇,你可得自己当心,别弄到最后死在我们自己人手下,那可就滑天下之大稽了。”

    “我们一定能胜?我看那郭显成,也是一副信心满满的样子!”拓拔燕问道。

    千面笑了起来,“邓朴向我们进军的时候,也是信心满满,但最后,输得底底裤也没有了。”

    “那就好,我就放心了,你不必担心我,逃命我最在行,我这儿全是骑兵,四条腿的跑得也快。”拓拔燕道。

    “那我走了,你自己小心一点,等此战过后,一切安定下来,我会再来找你的。”千面站了起来。

    “好,这里可是齐军的大营,你出去的时候,仔细一些!”拓拔燕叮嘱道。

    “放心吧,这可难不倒我!”千面轻笑着,身子一缩,向外退去,月光稍稍的漏进来一些,帐内便又恢复了黑暗。拓拔燕慢慢地展开了手里那包过千层酥的油纸,凑到鼻前轻轻地嗅了嗅,脸上露出了笑容:“我快要当舅舅了呢!”

    一天之后,明军大本营,王家庄,千面坐在秦风的面前。

    “陛下,与您所预料的差不多,郭显成与我们针锋相对,他在其右翼主守,左翼主攻,他亲自率军逢中直进。”千面道:“不过我们要小心的是,这一次随同曹格来的,还有三个宗师,郭显成在三个战场之上各自都配属了一个。

    “三个宗师,齐人果然大方啊,这位宗师都是保方神圣啊!”秦风笑问道:“齐国终是底蕴深厚,一来便是三个。”

    “因为我们也有三个嘛!”千面道:“三个中有两个来自南天门,另一个就不太清楚了,拓拔燕现在职位不高,不好乱打听。”

    “无妨,所谓宗师,不过是押阵而已,千军万马的冲杀,宗师又能起到多少作用?牵制而已,贺人屠与霍光都是那种以杀伐入道的宗师,跟一般的宗师可大不一样,搞不好,齐国这一次要折上一两个宗师在这里。这样的人可不多,杀上一两个,那可得让曹天成心疼上好久!”

    “陛下,我们在王家庄前的防守是不是实力太薄弱了点,仅仅一个矿工营,对上的可是郭显成。您又把烈火敢死营调走了大半。”

    秦风摇了摇头:“此战的关键,不在我们这儿。郭显成也没有一口就想吃掉我的打算,他把希望寄托在曹格身上。马猴,这一次你是奇兵,只要击溃了曹格这支人马,这一仗我们就算赢了。”

    “老大,你便放心吧!”马猴咧嘴一笑,“左右我提了曹格的人头来见你。”

    “你想杀曹格,不真不够格,贺师,对方也有一个宗师随军,看来你得费一番周折了。”秦风笑看着另一侧的贺人屠。

    贺人屠正在摩挲着桨刀,跟了他几十年的那柄桨刀,在上一次与陶智海的恶战之中早就断成了两截,现在这柄,却是太平城里的兵器坊重新给他专门打制的,虽然没有以前的那柄饮血数十年的杀年,但锋利程度,却是远超贺人屠旧日的那柄,看着桨刀之上那些漂亮的纹路,他笑吟吟地道:“越是凶险,我越是高兴,像我与霍光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更能悟到平时我们悟不出来的一些东西。曹格的人头,我一定给你提回来。”

    “那我可就静候佳音了。”秦风站了起来,“双方都已经摩拳擦掌了,那就开干吧。这一仗,我们打赢了,不但能夺回我们失去的土地,更能赢得未来起码十年的和平。有了这十年,我便有把握让今后的双方国力之势颠倒过来,十年过后,国力天下第一的,将不再是大齐,而是我们大明。我们再也不用战战兢兢,哆哆嗦嗦的算计这些,算计那些,我们可以以堂堂正正之师碾压一切挡在我们面前的敌人。”

    明军此战,对于秦风来说,又是一场事关国运的大战,这一战,他要将齐人打服,短时间内不敢再来打他的注意,这一战明国若赢,齐国国内必然出乱子,齐帝既然抵挡楚人的进攻,又要安抚国内之事,将不会再有更多的精力投诸到他的身上,这样大明才能好整以遐地将秦国这块肥肉消化掉。

    更重要的是,对秦风来说,他需要赢得至少十年的时间,来让明国蓬勃发展起来,在国力之上追上甚至超过齐国。

    这一战,双方既比矛,亦比盾,齐帝自然也知道这一战的关键,对于齐帝曹显成来说,这一战赢了,便能重创明国,至少十年之内翻不得身,只消能重创明军主力,那秦国必然也会重新生出一些野望来。那样,他就可以消消停停的专注的去对付楚人,打垮了楚人,明人秦人还算是威胁吗?

    当然不是!

    这一战,对双方来说,都至关重要,谁都输不起。谁输了,便是输掉了未来,输掉了一统天下的机会。

    秦风不惜以身为饵,将烈火敢死营的大半部队都调走,其实也是一种孤独一掷。相比于齐帝曹天成来说,秦风更具有冒险性,也更有赌性。r

第八百四十三章:骑兵() 
李小幺长相很秀气,皮肤也白白净净的,在骑兵营中算是一个怪胎,其它人都晒得跟到煤窑子里打过滚似的,他却似乎丝毫不受影响,平时列队之时,一群黑乎乎的人当中,有这么一个白净的家伙侧身其中,要多显眼有多显眼。

    于是这位白净的李小幺在军队之中,自然就成了被取笑的对象,但谁也没有想到,平日里说话都细声细气的李小幺,但凡遇到敢于取笑他的人,他都是用拳头来回答对方。

    他人很秀气,说话也很秀气,但问题是,他的拳头很硬。当一次次黑炭似的自诩为大老爷儿们的汉子们被他揍得鼻青脸肿之后,所有人便自动忽略了他的肤色,他的声音。

    因为军队之中还是靠实力说话,李小幺不但拳头硬,马技更是过硬,在马上作战对他来说,似乎比双脚落在地上更得心应手,马背之上于他便是如履平地。

    李小幺官儿升得很快,像他这样肤色出众,万绿丛中一点红的人物,走到哪里都容易引起人的注目,给人以极深的映象,而更让人容易记住他的一点是,他有一手奔射的好手艺。

    于的追风营配马槊,环手刀,但并不佩弓箭,因为对于骑兵来说,要想在马背之上弯弓搭箭还能射准,的确是一个天大的难题,与其四不像,还不如专心致志的精练一门。但李小幺却行,他不但能在马上奔射,还能在马上玩出花样儿的射。

    有了这些加持的李小幺很快便从普通大兵之中脱颖而出,成了一名统带五百骑兵的校尉军官,而且他这五百骑兵是整个追风营的先导,可以称其为望风的,趟雷的,也可以称他们为先锋。

    策马缓缓而行,李小幺心里美得很。这一仗打完,只要还能活下来,自己就要升官了。追风营的老大于将军亲口对自己说过,皇帝看上了自己这一手奔射绝技,这一仗打赢之后,就会调自己去组建另一支骑兵部队,而要求就是,新建的骑兵部队人人都能拥有自己奔射的这一手技术活儿。

    一营骑兵的主官,李小幺能不美吗?那可就与于老大平起平坐了。

    地面微微震颤,天际之处有烟尘卷起直冲天际,李小幺举起一只手,整个骑兵队伍停了下来,天边,出现了一条黑线,黑线迅地向着他们这边接近。

    “齐国骑兵!”一名士兵大叫起来。

    李小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方来得极快,数量与自己大体相当,那自然是对方骑兵的先锋队伍。

    “准备冲锋!”他伸出一只拳头,与身边的副尉伸过来的拳头一碰:“活下来!”他大声道。

    转过身,两人的拳头再与身后的人互相撞击:“兄弟,活下来!”

    一个个的士兵与身边的战友击拳,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只有简简单单的三个字:“活下来。”

    他们都不是新兵,而是经历了多场大战的老鸟,特别是对秦国骑兵的那一场大战,让每个人都体会到了什么是行走在生与死的边缘。只有经历了那一时刻,才会体会到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

    李小幺将马槊挂在了鞍边的挂钩之上,追风营骑兵的装备,正如秦风一直所追求的那样,不求最好,只求更好。每个人身上穿的并不是皮甲,而是精钢打制的凯甲,整套甲并不重,也就十多斤的样子,这种看起来极薄的甲,防护力却相当完美,李小幺曾听于与送装备过来的那些匠师聊过这种甲,听说是用什么锰钢打制的,不但防刀砍枪刺,而且能防重武器的打砸。

    这一点,李小幺是深有体会的,一般的盔甲很难防备像狼牙棒,铁骨朵,锤等重武器的击打,但这种新式的盔甲,都能有效的抵挡这种暴击的轰击,一锤下去,普通盔甲向内薮进去一个大坑,但这种新甲却只是小有损伤,这对于士兵来说,可就是救命的玩意儿了。

    这种锰钢制成的盔甲现在还只配备给了骑兵,听说是产量跟不上,主要是那个锰什么的东西,很难弄出来,李小幺不懂,他只知道,这锰钢甲比以前的盔甲要好上太多。

    马槊,环刀是标备,秦明大战之后,他们又多了一样攻防兼备的武器。每人一面小圆盾,就挂在马鞍的另一侧,同样也是锰钢打就,小小的圆盾边缘光滑如刀,既可作防护,挥动起来也能伤敌,进攻之时,右手不管是持马塑还是环刀,左手的小圆盾都能对士兵起到极大的防护作用。

    明军骑兵开始小跑加,李小幺取下了他背上的长弓。以前他用的弓早就扔了,现在他的这支弓是专门订制的,这也是明军将领们的一个特权,能根据将领的需要,由兵工坊专门为你设计,打制适合你的武器。李小幺以前的就是一张普通的铁弓,就算他臂力强劲,最多射出七八支箭也就手酸臂软了,在战场之上,一般他最多射三箭就算完,不然手臂酸软,接下来的仗还怎么打?

    但新订制的弓箭却完全颠覆了他的认知,看起来极强悍的长弓,拉起来却完全不费力,轻轻松松就能拉开,而秘密就在两边弓之上那些他搞不明白的小结构之上,兵工坊的人称之为复合弓。

    李小幺已经打定了主意,等自己去组建新的骑兵营的时候,这种复合弓一定要人手一把。现在这玩意儿听说造价高昂,但等上一两年,这弓必然降下成本来,兵工坊的那些大拿们硬是厉害得很。

    现在军队对于兵工坊的那些爷们,只要一提起来都竖起大拇指,那些家伙硬是要得啊!研制出来的东西,不但极大的增加了他们的战斗力,更是让他们的防护能力成倍的增加。

    当然,大家更感谢的是皇帝陛下,像他们这些骑兵,一身的装备折算成银子,可真能吓煞人。

    对面的齐国骑兵的呐喊之声已经清晰可闻。李小幺却冷笑了起来,“他娘的,长途奔袭而来,也不知道节省马力,接下来让你好看。”

    “枪,盾!”他厉声吼了出来。

    五百骑兵形成了一个三角锥状的攻击箭头,李小幺顶在最前面。

    四百步,三百步,双方迅的接近。

    “伏!”所的骑兵的前胸几乎贴到了马背之上,别小看这一个小小的动作,但却能让战马获得不小的提能力。

    二百步,李小幺拉开了弓,嗖嗖连珠箭,一支接着一支,霎眼便是七八支箭出去。他射马,不射人。

    对面的骑兵装备也很精良,穿得居然也是铁甲。射人效果不大,射马则就大不一样了。

    箭到,马倒,对面一阵忙乱。

    “起。”李小幺背好弓,一手挺槊,一手挽盾。

    太阳是从东边照过来的,而李小幺他们是从西边来的,按情理说,李小幺的明骑是吃亏的,因为阳光会让他们的视线受阻,但这一次,却大不一样,小圆盾的当面,如镜面一样光滑的盾面,竟然将一束束的光线反射过来,射向了对面的齐军骑兵。

    没有人想到会有这样的效果,李小幺自己也没有想到。

    这种阳光的反射,对对面的骑兵造成的混乱,居然比自己的箭还要有效果。

    双方已经很接近了,都是紧紧地握着手里的枪,紧紧地盯着对面的敌人,谁也没有想到,就在明军骑兵挽盾而起的那一霎那,无数道明亮之极的光线从盾面之上反射而出,顷刻之间,对面齐军最前面的骑兵,两只眼睛什么也看不见了。

    他们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

    骑兵对冲,生死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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