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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国王陛下,我无比赞同这一点。”
既然路易想要敞开了说,那就敞开了说,马格努斯一把摘掉自己的兜帽,对着路易深施一礼。
“但是,陛下,我也想提醒您,对于一个父亲被杀害,国家被夺取,只能孤苦伶仃的流落在外的流亡王子来说,当愤怒已经填满了他的心胸的时候,这世上再没有什么代价,是他所无法承受的。”
注这里是夸张写法,不过有的城堡确实是这样。
注据末日审判书,英格兰国王威廉的一年总收入为18000磅银,但是这已经是威廉施行中央集权,确保全国大中小贵族都要向他交税之后的数据了至于说路易七世说实话,五千磅银还是高估他了。
第十三章 勒菲弗尔()
康沃尔、普利茅斯、多切斯特、南安普顿、哈文特、克劳利、金斯顿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英格兰城镇名称。
路易七世的胃口大的出奇,自伦敦以南,以泰晤士河为分界线,几乎半个英国南部全部都被他一口吞下了肚!
恒古以来,自葛德温家族掌控英格兰以来,从未有过如此丧权辱国之条约!
当年阿尔弗雷德大帝收复英格兰北部,名震天下、志得意满的时候,恐怕都没想过,百年之后自己的老家都要被后人给割让出去了!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答应了。
不仅答应了,还答应的十分痛快,颇有几分甩锅的意味。
这让奥德加十分的不满。
祖宗之地不可轻废,欧罗巴虽然没这个说法,但是英格兰的那些土地,奥德加的祖上也是曾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过的。这些浸透了祖先的鲜血,寄宿着无数英灵英魂的土地,岂是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这件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奥德加和马格努斯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脆弱互信,说不得立刻就得要灰飞烟灭了。
“不用担心,奥德加叔叔,这些土地我们终究还是能拿回来的。”
策马前行,马格努斯好不容易才追上独自生闷气的奥德加,拉住他的衣袖解释道。
实际上,奥德加的感觉没有错,马格努斯就是在甩锅。
前文提过,马格努斯的目标始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活命。
但是活命,悲惨的活也是活,快乐的活也是活,只不过在黑暗世纪,倘若是悲惨的活那还不如死了好。毕竟就算是地狱,也要比这世间的悲惨好上千万倍。
所以马格努斯想要快乐的活。
而一旦打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的目标就完成的差不多了。
不是狂妄自大,不是自吹自擂,马格努斯敢放话说,只要给他三年,不,五年时间,他就有把握将布列塔尼变成全西欧最富裕的地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有钱了,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哦抱歉喝不了辣的,辣椒这玩意要等到十五世纪才能传入欧洲但是还是那句话,有钱了,什么干不成?
养兵要用钱,养马要用钱,买装备要用钱,维护装备更要用钱,但是咱,不缺钱!
到时候直接武装一只人数超多装备精良的大军,复国也好收复失地也好,甚至是哪怕最后和路易翻脸也罢,脏活累活流血活杀人活全部都有奥德加干他马格努斯只需要安心的躺在后方醉生梦死就好
这就是马格努斯内心的真实想法。
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过于天真。
而且这个锅貌似还可以推到奥德加身上,都怪一直以来奥德加实在是把他的王子殿下保护的太好,才让马格努斯的思想至今都还没有转变过来还停留在那个大家都讲台面上的规则,只是偶尔才下黑手,资本决定一切的时代里。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上过战场见识过真正的死亡,我相信,马格努斯脑中的那些小资主义思想很快就会得到强制矫正
“”
奥德加抿了抿嘴唇,决定再相信王子殿下一次。
毕竟那些土地如今都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拿一堆不存在的土地换取了盟约,严格来说,他们应该还是赚了才对。
这一点,奥德加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能想明白的。
奥德加唯一生气的,是王子殿下又败家了。
而且是一口气败掉了他们存款的三分之一!
一想到这,奥德加就恨不得抽出根棍子来把王子殿下的屁股狠狠的抽一顿。
“不要那么生气嘛,你看,花了五千磅银还是有点用的不是?至少,路易七世支持了我们一百骑兵对不对?”
马格努斯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奥德加更来气。
要是这支骑兵部队完全服从他们的控制也就算了,五千磅银换一百名武艺精通的骑兵,这笔生意做的还不算亏。
但是,关键是,这支骑兵它是自带指挥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想你把自己的骑兵当炮灰用呗。
而且,这支骑兵还有其他的用处,例如说,监军,再例如说,抢战利品。
奥德加已经可以想象,假如自己得到、收到、抢到什么值钱的玩意,绝对少不了这些名为骑兵实为强盗的家伙的一杯羹。如果他要是不给
古典时代的骑士老爷,长剑磨得雪亮雪亮的,家里的田产地产,有大半都是靠着这把长剑抢回来的!
“好了好了,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和这支骑兵的指挥官搞好关系,毕竟,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应该好骗的很。”
嗯,小年轻。
以马格努斯的年龄,实在是不应该说这话。
但是如果用奥德加的眼光看来,那就真是一个小年轻了。
勒菲弗尔,一个连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骑士。
这个毛都没长齐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大实话,以勒菲弗尔的年龄来说,他成为骑士实在是太早。
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指的都是贵族,至少也是骑士家庭出身一般人成为一名骑士,年龄最小也要等到二十一岁,但是勒菲弗尔,他估计连十八岁都还不到。
当然,规矩这个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就好像大仇人威廉,一样是还没成年就被封了骑士但是,马格努斯实在是想不出,勒菲弗尔有什么显赫的背景,可以让路易七世破这个例。
“请问两位有什么事情吗?”
或许是马格努斯和奥德加投向勒菲弗尔的目光太过于炙热,仅仅只是一小会,年轻人的脸皮就挂不住,主动上前来问道。
顺带一提,勒菲弗尔说的竟然还是撒克逊语,虽然语音相当的别扭,但是瞬间就让奥德加的好感度增加了十个百分点。
看不出来,还是挺多才多艺的嘛。
“其实也没什么,就是在商量着怎么才能和你搞好关系。”
嘻嘻一笑,马格努斯毫不避讳的把刚才的所想都说了出来,奥德加的眼睛马上就瞪的和铜铃差不多大。
但是这就是奥德加不懂了,和年轻人说话就是要直来直去,千万不能绕弯子,只要不是背地里搞阴谋,就算是当面说要打他,两个人打完之后说不定还能来一句不打不相识呢。
“不不不,您完全不用这样。”果不其然,听到了马格努斯说这样的话,勒菲弗尔慌乱的连连挥手“陛下吩咐我来辅助你们,倘若二位有什么需要,直接说就是了。”
好家伙,一下子就漏老底了。
辅助,什么样的辅助才算做是辅助?有友军惨遭围困,我自不动如山的辅助,也有为友军舍生忘死的辅助,这明显是路易不好意思说的太明白,让勒菲弗尔自己判断来着。
但是勒菲弗尔这一句直接说就是了,就等于是把主导权交到马格努斯手里了。
马格努斯和奥德加对视一眼,顿时更热情了。
“来来来,你怎么能这么说呢!你看,再不久我们就要一起上阵杀敌,那我们就是战友了吧?”
“姆”
完全不知道什么叫做套路的勒菲弗尔,在马格努斯超乎想象的热情下完全不知如何抵挡,只能迷糊着点头。
“你看,圣经上都说过,你要视你的同袍为兄弟手足,既然是战友,那咱们就是兄弟了不是?哥哥与弟弟之间搞好关系,这有什么不对的?要我说,咱们还更应该亲上加亲,来,今天哥哥就带你去好好爽一爽。”
“”
完全不明白什么叫做爽一爽的勒菲弗尔,完全沉默中。
注威廉是十五岁受封的骑士。
s今天好累啊还要码字还有两章好想死
另,想稍微尝试一下轻松的写法,请书友们发表一下意见,如果有不合适的,我就再改回来好了。
第十四章 比武与两三话()
“叮当”
剑与剑互相撞击的声音。
这并不能称得上是多么清脆悦耳,非要比较起来,就好像是铁匠在打铁一样,枯燥,机械,并且嘈杂。
但就是能抓住男人的心。
在场中比试的二人是马格努斯以及勒菲弗尔,此刻两人都穿着标准的比武装扮,即皮盔、皮甲、亚麻布细织的手套、护膝以及皮靴,还有束腰的上衣和束腿的马裤。
唯一不同的是两人所选择的武器,勒菲弗尔所持的是传统的长剑,只能用于刺,用于劈砍则显得较弱而马格努斯所拿的则是新打造出来的手半剑,可劈可砍可刺,当然,因为剑身的强度不足,劈砍的次数多了,会断掉也说不一定。
但是就算再怎么脆,铁终究还是铁,至少一场战斗不会让它夭折。
因此,就装备上来说,马格努斯是有优势的。
但是局面却是对他压倒性的不利。
欧罗巴与中国并不同,中国自从发现了刀这种便宜好用的武器之后,剑就开始逐渐丧失了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只能作为身份荣誉的象征使用但是欧罗巴不是,骑士的武器就是剑,只有剑,这几乎是印在欧罗巴人灵魂上的真理。
因此欧罗巴人的剑术是实用剑术,从战场上总结而来,招招式式都只为了杀人。
就好像是勒菲弗尔现在,每一剑都是专朝下三路招呼,一点骑士精神都没有。
即使是马格努斯手持着盾牌真剑比武必须要有盾牌,否则结局必然是一死一伤即使是手拿着盾牌,单手持的盾牌又能有多大?常常是顾头不顾尾,刚刚才把盾牌放下去,勒菲弗尔的下一剑就直冲着眉心来了。
很危险呐。
真的是很危险,真剑比武的危险性不用多说,那长剑,寒光闪闪,锋芒毕露,只要刺中那么一下,顿时身上就是一个窟窿!
更不用说,勒菲弗尔这个呆子,每一剑都是直冲要害!
事实上,在原本的历史里面,英国曾经全面禁止任何比武活动,原因就是真剑比武死亡率太高,让国王都找不到足够的有经验的战士使用了。
因此,马格努斯能够站在这个演武场中,能够面对真剑也毫不怯场,能够冷静的判断哪里要防,这已经是相当了不起了!
只是苦了身旁的奥德加,不仅要紧盯着两人的剑路,还要在王子殿下有个什么万一的时候舍身挡剑奥德加身上套着的锁子甲,就是为了这才准备的。
“不行了不行了,不打了,我认输。”
再一次的招架住勒菲弗尔的一次攻击,趁着他收剑回防的时刻,马格努斯一把将手中的盾牌扔到地上,在比武中,这个动作就有投降的意味。
既然马格努斯已经认输,那勒菲弗尔自然就不好再追击,漂亮的挽了个剑花,收剑入鞘。
“这个笨蛋,连放水都不会”
看着勒菲弗尔潇洒至极的收剑动作,只能一点一点用眼睛盯着才能推剑入鞘的马格努斯,不由得在心中腹诽道。
嗯,不要看刚才马格努斯和勒菲弗尔还能打的有声有色、有来有往的,但是在场的每一个人心里面都清楚,勒菲弗尔是放水了。
而且是放的大水,洪水。
比武这件事情,是勒菲弗尔先提出的。
人勒菲弗尔是个多么纯洁的孩子,马格努斯要带他去爽一爽,知道这个爽一爽是个什么意思,勒菲弗尔差点没翻脸。于是马格努斯就问了,你们平时都有什么娱乐活动?勒菲弗尔就说,比武。
得,那就比武。
第一次比武,勒菲弗尔只用两招就让马格努斯败下阵来。
一招挑歪了马格努斯的剑,再一招直指咽喉,比武结束。
然后到了第二天,马格努斯就能和勒菲弗尔打的有来有回。
到现在,两人基本上已经变成了缠斗,靠着消耗对方的体力,谁先体力不支谁就输。
毫无疑问,这就是在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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