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庶子风流-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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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茂老神在在地呷了口酒,却是避而不答,转而问赵同知:“赵同知以为如何?”

    赵同知讪讪道:“这不错。”

    何茂微微一笑,举起手中的酒盏,道:“诸公亲至,为老夫接风洗尘,老夫别无长物,唯有水酒一杯,且让老夫先敬一杯。”

    他绝口不提这篇文章了,也没有发表任何对叶春秋的看法。

    先前那兴致勃勃推崇叶春秋的人微愣了一下,其他人若有所思,有人不禁嘀咕:“何提学绝口不提此子,似乎对于叶案首并不欣赏,这到底是和赵同知有关,又或者是因为何提学不喜少年人风头太劲的缘故呢?”

    何茂不作表态,大家自然也就不便相询,于是纷纷举杯道:“大人客气。”

    满满的酒水一饮而尽,大家脸上又恢复笑容。

    院试依然还在宁波府的贡院举行,这几日从杭州来的兵丁已经将这里团团围住,何提学也正式入驻贡院,到了开考这一日,拂晓未至,天色昏沉沉的不透一丁点的光亮,而这时候,客栈早就灯火辉煌了。

    每到开考的时候,客栈的掌柜就是一宿未睡,忙前忙后,早早准备好了热水、平安面,而后再催促考生们早起。

    叶春秋如今也算是考出了心得,在这里住了一个月,也再不只是初哥了,穿戴一新之后,准备好了考蓝,便匆匆下楼,下头已有几个考生低头窸窸窣窣地吃着平安面,店伙给叶春秋端来一碗,笑容可掬地道:“叶案首必定要中小三元的。”

    说到这里,叶春秋当然也谢他吉言。

    于是他挪了长条凳坐下,冷不丁却见几个同客栈的考生古怪地看着他。

    怎么,脸上有画吗?

    叶春秋还是朝他们打了个招呼,几个考生面面相觑,勉强挤出笑容:“叶案首早啊。”

    然后匆匆吃了面,也不唤叶春秋同去,便匆匆地走了。

    一路上便低声在议论:“这叶案首想必还蒙在鼓里呢,现在都在盛传,何提学不喜这叶案首,想必是他连中二元,风头太盛了,何提学不喜这样出风头的人,势必要压一压。”

    “我怎的听说是和赵同知有关,赵同知和何提学乃是同乡,这一次,何提学怕是要给赵同知出气。看来叶案首麻烦了,莫说是再中案首,能不能中试都是两说。”

    “是不是太言过其实了,无论怎么说,叶案首的文章,我是看过的,这样的文章,怎么会不中?何况开卷采取的糊名”

    “嘿糊名固然是糊名,可是院试是小比,不比乡试、会试,真要压下哪个考生,有的是办法,保管教你有冤无处伸去。”

    “若是如此,这就太不公了。”

    “不公?哪一场考试,无论录取的是谁,名落孙山的都会大叫不公,可这又能如何?两京十三省,满打满算,天子敕命的提学不过十五员,哪个不是请贵无比,谁敢说他不公?”

    看了一个书友的评论,写的很好,不过不是老虎想压一压啊,因为刘瑾和何提学是贯穿这本小说的重要环节,或者说写到这里,牵涉到了明朝的生态问题。

    这本书,老虎从来没写过苦情戏,大家都懂的。

    拭目以待吧。

第五十章:尽信书不如无书() 
这些议论叶春秋却是不知的,吃过了平安面,再检查了一遍考具,便向掌柜告辞,掌柜在柜后笑着道:“叶案首再中小三元,小店就蓬荜生辉了”

    叶春秋也会以淡笑道:“谢掌柜吉言。”说罢,便提着考蓝,领着叶三儿往贡院去。

    贡院那儿现在还门可罗雀,除了凶神恶煞的官兵,便是三三两两来应考的考生,因为天色还早,况且有资格参与院试的考生并不多,满打满算,今年宁波府录取的府试生员也不过三百来人,因而这一次考试,算是最冷清的了。

    可是即便如此,这里的戒备却是森严了许多。

    连门口的差役都已经换上了省城的人,他们确定了叶春秋的身份,天色朦胧之中,有人提着灯笼搜检了叶春秋一番,这才放叶春秋入内。

    因为考生不多,所以主考的提学何茂在明伦堂里高坐,考生们要一一去拜见,叶春秋进入明伦堂,见诸多官员拥簇着的何茂,何茂一身大红绯服,头顶翅膀,明伦堂里灯火通明,烛火映着他的脸使他带着几分红晕,他好整以暇的吃着茶,叶春秋作揖行礼道:“童生叶春秋,拜见宗师。”

    立即边上有个学官在何茂耳畔咬着耳朵,大抵是说,这位便是县试和府试案首叶春秋之类。

    何茂不为所动,面色古板,眼眸只是在叶春秋的身上稍作停留,而后风淡云轻地道:“本官听闻过你的事迹,少年人沉稳庄重才好,不可浮躁。”

    此言一出,在外候着的其他童生们都是挤眉弄眼,提学不只是管你考试,最重要的职责还是纠察各学的风气,说穿了,还要监督读书人品行。

    叶春秋只是来考试而已,这位大人居然来了一句要沉稳庄重,按照缺啥补啥,你没啥跟你说啥的理论来说,何提学这是觉得叶案首不够沉稳庄重,而且太过浮躁了。

    看来坊间流言不虚啊,别看只是一句漫不经心的告诫,可是堂堂提学官,是不可能指着鼻子骂娘的,这样说,透露出来的信号已经十分明显了。

    叶春秋作揖:“学生谨记。”他心里有点想吐槽,不过想想,自己是来考试的,还是不要节外生枝。又行了礼,到了一旁的耳房去领了号牌。

    何茂的态度让叶春秋有了那么点儿警惕,看来这一次考试不会那样的一帆风顺,一定要考得更好,莫要让人抓住把柄才好。

    他到了考棚,院试的考棚虽然也是简陋,不过比县试、府试的待遇要好了一些,不再那样的局促,位置也还尚可,因为要连考几天,所以必须做持久战的准备。

    叶春秋摩拳擦掌,准备好笔墨纸砚,这时候天还没亮,这里虽是挂了灯笼,不过光线依然太暗,他索性便干坐着,闭着眼睛养神。

    等听到了炮响,这是要放题了,远处传出雄鸡鸣叫的声音,曙光初露,乍泄出来的丝丝光芒将这阴霾的天空破开,便见朦胧之中,高举木牌的差役唱诺着来回巡视,那木牌上则是今日的考题:“尽信。”

    看了这个考题,叶春秋哑然失笑,我去,题目倒还好,偏偏这个题目对于院试的考生,想必是有些难度的。

    这些日子,他也研读过一些四书五经,因而大致对于经义有了那么点粗浅的认识。八股出题,其实无非是摘抄四书五经的段落罢了,心肠好的考官,索性犯懒,直接摘抄一句,譬如子曰诗三百,比如学而优则仕,这种题目比较好考心肠坏一些的就不太要脸了,明明一句学而优则仕,他偏偏要截下其中一段,譬如学而优则仕,本是出自论语中的“子夏曰: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偏偏出题的人不这样玩,反正都不要脸了,索性就出个“子夏曰:学而”。

    当然,更不要脸的题目也不是没有,就如这一句尽信,这属于陷阱题,表面上,你若是顺着这个题目答下去,保准是要落榜的。

    读人的本业,若是连书都不信,你考个毛线。

    因而要作这样的文章,最紧要的是分清信和不信,什么书不能信呢,少不得你要拉一个人出来批判一番,什么书可以信呢?这就牵涉到你的信仰问题了,你是读书人啊,是圣人门下啊,当然信得是孔圣人、孟圣人还有朱圣人,若是非要做一个总结,那么全文的思想必定是,除了孔夫子,我们谁都不认。

    叶春秋忍俊不禁之余,便开始搜索光脑了,这个题较为偏门,可即便如此,仍是搜寻到了一百三十余篇文章,这是因为崇祯四年的丁丑科会试考的便是这题,叶春秋几乎毫无悬念地选择了丁丑科状元刘同升的八股文,因而开笔:“书不可无,大贤特为尽信者之焉”

    每次考试,都是一次身心的折磨,连续考了三日,等到终于响起了梆子,贡院中三百来号人都像牲口一样赶了出来。

    好在叶春秋这个年纪还没有长胡子,否则跟其他人一样,一个个双目无神、胡子拉碴,身上的泥垢有三尺厚,那就真的跟乞丐没有分别了。

    “春秋,春秋。”身后有人喊他。

    叶春秋驻足回眸,便见到陈蓉。

    陈蓉也早没有入考场时的潇洒,他朝叶春秋哂然一笑,道:“春秋这一次可有把握吗?”

    虽然这一次比从前谦虚了很多,不过叶春秋依然还是从他脸上看到了嘚瑟。

    “话说他为什么总是这样自信呢?”叶春秋心里想笑,却还是道:“陈兄有事?”

    陈蓉上前几步,道:“考得如何?你是如何破题的?哈春秋啊,这一次院试才是至关重要,府试,毕竟只是小试牛刀,提学大人掌一声教化,可不是好糊弄的,噢,你知不知道,提学来宁波的时候,吾父还随本地官长去为他接风了,提学很关注宁波的考生啊。”

    他说很关注,就恨不得告诉叶春秋,提学很关注自己。

第五十一章:我家有女初长成() 
可是叶春秋心里想,这和我有什么关系?院试是糊名的,何提学就算是你爹那也没用。

    陈蓉似乎这一次自信满满,道:“你我是君子之争,上一次你既是府试第一,可是这一次,我却是志在必得,春秋还住在那个客栈吗?发案的时候,我们同去,一起看榜,如何?”

    脸上颇有一点死不悔改的样子,似是这一次的案首已然是他的囊中之物了。

    叶春秋却是摇头道:“我今日就要收拾东西回去,只怕不能在宁波停留了。”

    陈蓉愕然道:“这是为何?发案也就是这几日功夫,多等几日有什么妨碍?”

    叶春秋一摊手,坦然道:“囊中羞涩,再住下去,非要饿死不可。”

    “呃”

    简单、直接、暴力,而且毫不掩饰。

    叶春秋确实已经一贫如洗,再让黄世叔付账,实在有些不好意思,老爹那儿怕也指望不上,家里的钱是二叔管的,叶春秋的窘迫可想而知。

    所以他早就打定了主意今日回去,反正发案之后,看不看榜都无关紧要,中了就是中了,自然会有人去报喜。

    陈蓉见叶春秋窘迫,也就愈发有些得意起来,口里说着遗憾的话,心里则不以为然。

    好歹陈蓉出自府城的名门,自己的父亲可是连提学官都有幸见一面的。于是他决定,懒得再和叶春秋这穷酸为伍。

    叶春秋也懒得计较他的心思,提着考蓝回去。黄世叔又有事,只是不知去了哪里,便修书一封留在掌柜那里,让客栈代为传送,无非是表示了感谢,说明自己今日回家云云。

    鄞县这个地方什么都有,既然要回奉化去,只需让叶三去牙行里问一问,打听了片刻,便知道会有商贾押着货物要到奉化去,这些商贾喜欢扎堆,愿意有人结伴,尤其是叶春秋这样的考生,毕竟没有什么危害,沿途也有照应,虽然路上太平,可是人多声势众一些,可以省却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约定了时间,接着便在南门集合,这商贾是贩卖药材的,本来听说同去的是个府试的童生,也没太在意,可是见叶春秋如此年轻,倒是小小震撼了一把。

    沿途上也多承他的照拂,甚至可以说是无微不至,本来这商贾只雇了一顶藤轿,结果索性他不坐了,非要让叶春秋坐不可,自己则拖着肥硕的身子蜷在压货的大车里,叶春秋突然有一种误入传的既视感,旋即开始害怕起来。

    半途上他将叶三拉到一边:“三儿,这些人会不会是匪类,我总觉得怪怪的。”

    “少爷你可莫要这样说,陈老爷好着哩,怎么是匪类,方才路过集市,还给我买了双鞋。”

    “”叶春秋觉得叶三智商低,没法儿沟通,他几次想着是不是索性到了下一个集市还是走为上策,毕竟那位陈老爷总是殷殷的盯着自己,让自己心里有些发毛。

    尤其是得知叶春秋还是府试案首的时候,他一脸的肥肉夸张得抖了一抖,几乎震惊的说了一句:“呀,春秋还是案首?”

    这意思仿佛是土匪惊喜地遇到了肥羊。

    不过一路总算无事,眼看进入了奉化的地界,叶春秋才渐渐心安了。

    等入了奉化城,叶春秋便与陈商贾告别,陈商贾满是不舍,非要留叶春秋在奉化的宅里住一夜,叶春秋拒绝道:“并非是春秋无礼,只是在宁波长住一月有余,家父不免忧心,春秋也是归心似箭。”

    陈商贾一脸遗憾,道:“这样啊,那就下次来奉化,记得来寻我,噢,有件事一直想问,就怕冒昧。”

    叶春秋见他扭扭捏捏,还道他有什么难言之隐,接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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