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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是皇帝-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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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说是借势,倒不如说是得势,舟只能在水中行驶,所以水便是舟的根基,鹏在空中翱翔,所以风便是鹏的根基。

    木舟如此,鲲鹏如此,一个王朝如此,皇帝如此,大臣如此,天地自然,万理同宗。

    太后之所以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靠的是什么?宰相能与太后平分秋色,靠的又是什么?自己想掌控朝局,又该靠什么呢?

    刘邦思索着,他发现自己似乎陷入了一个误区——他太关注对手,而过于忽视自己了。

    “若忧天下事,须有天下势,若忧。。。”这句话,他在心里默念了好几遍,他的眼睛一亮,心中猛然间有了丝明悟。

    心中那缕久久不散的阴霾,在这一刻终于散尽,犹如铅华洗尽,换骨重生。

    断更这么久不敢说话——!

    小声说一句,皇帝觉醒了。

    (本章完)

第63章 有条不紊地进行着() 
林深有群鸟,水深有蛟龙。

    太后的根基在于她的地位。皇帝年幼,她就是皇室的代言人,所有皇族中人的利益都需靠她来维持与获取。

    霍政的根基来源于他的声望,他历经三朝,身居高位又德高望重,那些大门大户,尽皆依附在他的羽翼之下,得到庇佑,同时也提供助力。

    说到底,太后代表的是皇族利益,霍政代表的是门阀利益,他们之间的矛盾亦是皇权与臣权之间的矛盾,所谓斗争,只不过是利益争夺罢了。

    刘邦心中苦笑,这就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啊。

    他以前将事情想的太简单,也太复杂了,一方面,他畏于太后的力量太过强大,另一方面,他也对霍政很不信任。

    畏手畏脚,所以导致现在的尴尬局面。

    “男儿当行千里路,饮烈酒放歌,男儿当持三尺剑,立不世功勋,想做那就去做,何必思前想后,犹豫不决?”

    刘邦放声大笑,站在一边的王忠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急得直跺脚,万岁爷的癔症好像又严重了。

    以前是几句话的时间,到后来变成了一盏茶,如今——这都已经快两个时辰,还没有要醒来的迹象,一会痴楞,一会清明,一会唉声叹气,一会又嗤嗤傻笑。

    “难不成是杨玄明那狗贼给主子下了什么邪术?”王忠越想越觉得有可能,正打算出宫向太后举报他的不轨之事,忽听刘邦在身后道:“你去哪?”

    王忠闻言大喜,忙跑到刘邦跟前“陛下,您醒了?可吓死奴婢了。”刘邦感觉有些莫名其妙“什么意思?朕刚才难道睡着了吗?”

    听王忠说完事情始末,刘邦楞住了“我发呆竟然用了四个小时?看来真是闲出毛病了。”

    刘邦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便道是刚才白胡子老爷爷又来找他,说天帝十分寂寞,想请他去喝酒,正欲答应,天帝他老婆来了,这酒宴就泡汤了。

    原本啊,他就是随便找个借口搪塞一下,谁知王忠听罢,脸色变得惨白一片,双膝一软噗通跪在地上,抱住刘邦的大腿痛哭道:“万岁爷,您可千万别吓奴婢啊,这天庭的酒,一杯就是千年,您要是再多喝上几杯,再将世事遗忘,奴婢该怎么活啊?”

    刘邦拍了一下脑门,这就是说谎不打草稿的后果,以后这白胡子老头的故事还是少用为妙“行了,朕不是贪杯的人,赶紧起来。”

    王忠还是不撒手“万岁爷,您是九五之尊,说话可一定要算数。”

    刘邦无奈,心道“这王忠最近越来越粘人了。”最后,刘邦使出了禁忌之术,恐吓,这才将王忠恢复到正常频道。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养心殿外,月明星稀,中庭之上,月光如积水空明,刘邦举起酒盏遥敬月光,随口说了一句古诗。

    诗是李白写的,全诗就会这么两句,刘邦不是诗仙,甚至连诗人都算不上,抛去那些光鲜的外表,他也不过是一介凡夫俗子,会害怕,会高兴,会畏惧,会失落,会得瑟,凡人该有的情绪他一样不差。

    然而,诗仙能将自己的情绪写成诗,刘邦要是将那些情绪表达出来,那就是一坨、屎。

    还是那句话,煽情并不是人人都会的。

    生活如此枯燥,连煽情都不会的人,想必都快疯了。所以很多时候,人做的最多的是,给自己找一点事干,比如逛窑子,找乐子,比如吃喝嫖赌,再比如吹牛打屁。

    这是正常人干的事,也有一些神经病,他们做的事情看起来是那么的不可理喻,比如自寻烦恼,自讨苦吃,瞎琢磨,苦思冥想害人——如刘邦者。

    杨玄明的一番话提醒了他,打铁还得自身硬,要想自己当家做主,首先得有自己的班底。

    皇族的支持是没指望了,想想也能知道,那些藩王们是绝对不可能服他的,大家都是皇子,皇帝的宝座,大家都有机会坐上一坐,他们巴不得自己混的凄惨无比,然后取而代之。

    大臣们嘛,值得考虑,虽说那些门阀与刘邦是天然的死敌,但眼下有共同的对头,暂且合作可以,收做班底绝对不行。

    那些背景干净的,没有家族底蕴的臣子是最好的选择,但这些人在朝堂上,大多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角色,于大局没有太多帮助,只能长期投资。

    军队,那是必须的,但凡宫廷斗争,军事政变是最后的一条路,也是最有效的一条路,但同时也是破坏力最强的一条路。

    大渝积贫积弱多年,再折腾,可就真动摇到国本了,一国根基动摇,非人力能够挽回,孰轻孰重,刘邦还是分得清的,不到万不得已,他不打算采取这样的方式。

    事实上,刘邦如今已经得到了禁军,河西军的支持,再加上锦衣卫,刘邦相信,如果真到了最后关头,他还是有一搏之力的。

    不过这些都是手段,只能当做底牌使用,杨玄明说的很清楚,若忧天下事,须有天下势,你得让很多人支持你才行。

    其次,势这东西就像是一个蛋糕,你多,我就少,你少,我自然多,所以,削弱对手的势,反过来就是增强自己的势。

    敌人就像是一棵阻碍你前进的树,你不砍,它就在那里,这就是斗争的必要性。

    刘邦心中琢磨着“看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只看好戏,什么也不做的绥靖政策不可取,我得参与进去,必要的时候,煽风点火,推波助澜也是需要的。”

    “那么问题来了——杨玄明到底是哪一边的人呢?”他叹了口气,不由得感到一阵寒意。

    一壶酒就这样被刘邦喝完了,古代的酿酒工艺还远达不到后世那么完善,酿出的酒,酒精含量也不是很高,虽是如此,但喝多了还是会醉。

    酒意微醺,刘邦原本想去一趟坤宁宫,倒不是因为想林嫣,而是魏鞅在信上提到的第二件事,与她有关。

    但不知怎么地,他摇摇晃晃回到养心殿,倒头便睡下了。

    这一夜,他做噩梦了,无数人被砍掉了头,鲜血像喷泉一样往外涌,真算的上是血流成河,但令他感到意外的是,他竟一点都不感觉害怕,睡的无比香甜。

    夜未央。

    当刘邦醒来的时候,已是第二天,又是新的一天,生活似乎和以往没有什么变化,照例早起读书,然后去承乾宫请安,再到正午用膳。

    以往,请安后,还要去朝会上露一下面,但这个环节自从刘邦从林府回来之后,就被取消了。

    理由是皇帝偶感风寒,需静养。虽然,刘邦并不知道,自己是何时感冒的,但很明显,太后需要他感冒,他就必须感冒。

    刘邦的话少了,太后也更多是在敷衍,一切似乎都在发生着什么不可思议的变化。

    郑志被杀的第三天。

    黄河决堤案有了最新的进展,朝廷大臣就宰相是否与郑志勾结争议不休,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早朝就在一场撕逼中结束了。

    最终的判定结果是,宰相霍政因为荐人不当,禁足三月,罚俸禄一年,这个处罚不轻不重,双方都能接受。

    一场即将席卷整个朝堂的风暴好像就这样化解了?刘邦不这么认为。

    (本章完)

第64章 一文钱与血光之灾() 
杜牧有诗云: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

    说到这后庭花,便不得不提一人——南朝陈后主的贵妃张丽华。她本是歌姬出生,据说发长七尺,光可鉴人,长得那真叫一个倾国倾城。

    陈后主对她是一件钟情,在朝堂之上,还常常把她放在膝上共商国事,为她作了一首《玉树后庭花》。

    后来,南朝被杨坚所灭,陈后主成了亡国之君,那首‘后庭花’遂成了亡国之音。

    都道是红颜祸水,粉红骷髅,此话虽不尽详实,却也不假,温柔乡,英雄冢,三尺寒锋也抵不过半寸绕指柔啊,色是刮骨刀,古往今来,多少趟血海,滚尸山的汉子最后败在了一条红罗裙下?

    歌妓是毒药,令正人君子敬而远之,但有些歌妓却连正人君子也无法避免地心甘情愿去喝那杯毒酒,比如绮彤。

    “公子,再饮一杯否?”

    脸色微红的魏鞅哈哈一笑,顺势揽过她的腰肢,挑起她的下巴道:“你这么诱人,难道就不怕本公子家法伺候吗?”

    绮彤嗔怨地瞪了他一眼,他口中的‘家法’,是何物,她前夜已经领教过了,羞涩难当之下,她将脸贴在魏鞅敞开的胸脯上轻声道:“奴家不早就已经是你的人了吗?”

    魏鞅的气息变得有些粗重,他的眼睛染上了几分猩红,将绮彤拦腰抱起,放在软塌之上。

    正欲行那快活之事,只听外面有侍女唤道:“公子,曹杰曹公子来了,指名要绮彤姑娘作陪。”

    曹杰?绮彤闻言一惊,下意识地向魏鞅求助。

    “无妨,今晚你先歇着吧,凡事有我。”说罢,他整理了一下衣装,推门走了出去。

    听雨楼的生意一如既往的红火,很多脸上擦着厚厚脂粉,身穿花绿圆围裙的鸨娘前院进,后院出,忙着招待客人。四处可闻她们那谄媚,尖细的嗓音。

    这也算的上是听雨楼的一大特色,别家的老鸨子可没有她们那辨识度极高的音色。

    前院是普通区,招待的大多是一些不入流的客人,后院那才是贵人玩的地方,柳林河边,一群富家子弟打扮的少年郎在吟诗作赋,几个长须老者站在一边品首论足,不时点头以示赞赏。

    一首赋作罢,博了众人彩字,为首那名少年公子大手一挥“走,哥儿几个快活去,花销算我头上。”

    众人又是拍手叫好,快步向寺门走去,言谈间却丝毫不提作赋吟诗之事,你一言,我一句,尽说些哪个姑娘腰细,哪个姑娘肤白,哪个姑娘叫的声音妩媚,哪个姑娘又生涩不熟之类的污言秽语。

    其尺度之大,足以令闻者脸红耳赤,心惊难已,长须长者唉声叹气,一副怒其不争的模样“人心不古,人心不古啊——”说罢,挺了挺自己的大肚腩对其他几位道:“咱们也进去吧,莫叫那几个崽子抢了先。”

    无涯翘着二郎腿,坐在靠门的一间包厢里,这里视野广阔,任何进来的人都逃不出他的眼睛。

    见刚才哀叹人心不古的老者刚进来没多久,手就已经搭在了一位美人的屁股上,他眼角挤出几分嘲弄,吐出口里的鸡骨头,不忿道:“一帮老流氓,哼,老夫平生最鄙视的就是这样的人。”

    “官人——”在他怀中,一个娇小的俏艳美人扭了扭身体,神情有些古怪。(注:此处‘官人’取对男子敬称之意。)

    无涯看了一眼自己正放在她丰满臀部上的老手,爽朗一笑“如老夫者,早已过知命之年,繁华红尘,枯骨红颜于我有何分别?美人,不要拘于小节才是啊。”

    说罢,又捏了捏,惹得怀中女子一阵娇呼。

    吱扭一声,门突然打开了,魏鞅走进来斜着眼睛,指着他骂道:“还说谁是老流氓,就你最不正经,你看看你,都一把年纪了,还整日在这里,声色犬马,把自己当做少年。

    逢人便说什么老当益壮,雄风不倒,我呸!就你这德性,你看看你自己,你再看看人家小姑娘,啊,你还真有这牙口?”

    这一番话说的,无涯没什么,脸色如常,波澜不惊,他怀里的小美人顿时臊的是满面通红,幽怨地看了一眼魏鞅便匆忙跑了出去。

    无涯来不及阻拦,只得看着怀里的温香软玉离自己远去,他惋惜地叹了口气,一脸的落寞,他摸着自己胡须道:“花开之时,自是美景,然终归有一日,花也会凋零,花死了,但花的心一直年轻,小子,这是一种境界,你不懂啊。”

    魏鞅见老东西说的诚恳,倒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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