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大唐风华路-第22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五五开!不答应,直接撞死你家去!”韩跃一脸英勇就义,革命气势逼人。

    程咬金愣了一愣,望着韩跃随时赴死的架势,琢磨半天,缓缓点头道:“成交!”

    下一刻,革命小英雄瞬变走狗大汉奸,涎着脸笑靥如花,谄媚吹捧道:“程伯伯果然豪气!”

    自认占了便宜,岂能不笑脸相迎。

    哪知程咬金哈哈一笑,得意道:“贤侄谦虚啦,其实的老夫心理底限是让你得六,我程家得四,啊哈哈哈,结果谈成五五开……”

    卧槽!我六你四?

    韩跃瞬间傻眼,感觉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奔腾跳跃。既然早有打算,为什么不赶紧说出,这他妈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老流氓,太狠了……

第二十九章 兄弟之父母,亦为我爹娘() 
“五五开便五五开吧!”韩跃仰天喟叹,收入锐减一成,他气的面皮发鼓,偏偏这要求是他自己提的,压根怨不到旁人身上。这就像一个人放过的屁拉出的屎,不可能再塞回肚子里回路,他长吁短叹半天,只能捏着鼻子认了。

    其实平心而论,五五开这个分成比例很不错了,相比太原王家的蛮横强夺,程咬金做事透着一股大气。韩跃之所以不爽,主要还是因为占便宜不成,心里转不过弯的缘故。

    老流氓虽然无耻,但是自有一套为人处世的哲学,翻翻这货生平事迹,你会发现这货连皇帝都敢搞,唯独不欺少年穷。

    面对韩跃这等农户出身的小子,他都给出了足够的诚意,不但对半分成,而且还共担风雨,要知道太原王氏可不是那么好抗的。

    这是一种隐晦的尊重,韩跃不是傻瓜,自然能感觉出来,所以他才会顺水推舟,不抗拒程家入伙。

    有句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作为后世之人,他深知吃独食的人容易噎死,如果一个人不懂得分享利润,他的道路只会越来越窄。在大唐这片土地上,没有谁能够把全天下的好处都攥在手中,李世民都不敢这么干。否则的话,他的皇帝一定坐不稳当……

    ……

    既然决定两家合作,利润分成这个大方向也定了,那么按照规矩,接下来就该讨论一些操作细节,顺便签下合作协议。

    偏偏这事惹得程咬金不爽了!

    “立文书?什么文书?”老流氓满脸狰狞,一副有种你再说一遍,老子立马动手打死你的吓人气势。

    韩跃有些心惊胆战,不过面对自身利益保障,仍然小心翼翼解释道:“按照规定,合伙做生意得定个合同,约定一下甲乙双方权责,再注明一下分成比例。最重要的是违约赔偿,这玩意要写清楚了,一旦发生纠纷也好有个条陈可查,方便官家进行判定。小子窃以为,那管辖权归属一条,不妨就定在泾阳县如何,嘿嘿嘿……”

    他也不是好东西,故意钻程咬金空子,后世稍微懂点法律的人都知道,合同之中,最重要的就是管辖权归属,一旦发生纠纷,必须到归属地法院判诉,韩跃这混蛋爵封泾阳县男,他提议将合同管辖权定在泾阳县,摆明是想干那裁判员和运动员同时入场的龌龊事。

    可惜的是,盘算打的再好,那也得遇到讲理之人才行。

    程咬金仰天打个哈哈,随后嗤笑一声,毛脸雷公嘴猛然一寒,刹那间雷霆暴怒。下一刻,那一双蒲扇般大手,对着韩跃的脑门便抽了上来。

    “老夫打死你这个小混蛋,想立文书是吧,明年你坟头长草的时候,我让处默烧给你!”蒲扇大手雨点一般抽落,势大力沉,招招狠辣。韩跃被揍得抱头鼠窜,脑门肿起老高一片,瞬间化身为额角峥嵘之辈。

    “这是咋了,刚才还好好的,怎么一提合同的事情,立马就暴怒若斯?”韩跃疼的龇牙咧嘴,捂着脑门嚎叫不已。他一边躲避程咬金的暴揍,一边可怜巴巴望向程处默,怎么也想不明白自己这顿揍为何而挨。

    老程应该不是那种出尔反尔之人,肯定不会在合作之初就抱着赖账的想法,那么,为什么一提合同之事,自己就挨揍了呢?

    要说到底是结义兄弟,虽然未必有难同当,但是善意的提点还是会做,程处默喟叹一声,幽幽道:“兄弟,不知道为什么挨打吧!”

    韩跃点头如小鸡吃米,连忙不耻下问。

    “兄弟是当世奇才,行事灵机百变,为什么就忘了那句老话?”

    “哪句老话?”

    “君子一诺,重若千斤。”程处默这货也会装逼,仰头四十五度角,宛若悲怜天下的圣人。

    韩跃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接下来,便是一阵苦笑。

    明白了!

    古人信守承若,讲究一言九鼎,除了卖身、买地、过继、入赘四大重事需要立下文书,其余大多约定俗成。程家与他合作,本就没抱欺诈之心,反而满满都是诚意,偏偏他用后世商场的龌龊心思对待人家,以程咬金的尿性,揍他一顿都算轻的。

    一纸文书立,相对两无情。算尽机关事,从此孤独行……

    古人对承若看得很重,一旦答应某事,纵死也要完成。昔日春秋战国时期,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之说,相传钟子期与俞伯牙一见如故,约定听琴,哪知第二年钟子期染病而死,为了信守承诺,便让人把自己埋到约定相见之地,纵然身死化为鬼类,也要听俞伯牙再抚一曲。

    “小子,一纸文书而已,我程家还真不在乎!你若真想立,老夫答应你便是……”程咬金揍了半天,忽然停住了手,微微叹息一声,竟然答应了下来。

    然而韩跃却全无喜意。

    他能感觉到,老程说话的态度,与之前有些不同了。

    之前又打又抽,那是把他当做自家子弟,透着一股长辈的关心。现在郑重其事,看似尊重,其实心的距离悄然变远。

    “这事闹的!”韩跃胸口一阵发堵,感觉很是难受。

    没办法,这是伤到老程的心了,得赶紧缓回。

    古代结义,兄弟之父母,亦为我爹娘,他膝盖一曲,跪倒尘土,也不多说话,脑袋便那么直愣愣磕了下去,砰的一声震响,额角鲜血迸出。

    程咬金仰首望天,默然不语。

    韩跃再磕,鲜血横流。

    一下,两下,三下……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每一下都是重重砸在地上,热血侵染灰尘,弄湿了好大一片。混混的性格,有时候对自己也是够狠的。

    程处默看的眼皮直抽,小豆豆早就哭出了声音,便连旁观看戏的罗静儿,此时也一脸动容。

    从认识韩跃开始,大家印象中,这小子就是个油滑无赖,然而这一刻,有些认知在悄然中慢慢矫正。

    “起来吧!再磕的话,脑袋就碎了!”老程终于开口,示意程处默上前,扶起了满脸是血的韩跃。

    下一刻,他反手一巴掌就抽在了自家儿子的脸上。

    这一巴掌用力特别大,程处默眼冒金星,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作为兄长,结义弟弟磕头流血,你竟然不能随同跪倒,老夫回家后倒要问问,你娘一直以来都是怎么教育的你?”

    这话说的在理,所谓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人,古人特别注重这个,一旦结拜,共担风雨。老程当年与瓦岗寨众兄弟就是如此,溶血之后,生死相随。除了罗成用回马枪挑死了结义兄弟,落得个天收下场,其余之人,都将结义之情看的天高海深。(说个真实的例子,作者君有几个把兄弟,前年,二哥的父母去世,我们几个把兄弟都得去披麻戴孝,跪守灵堂,不管谁来祭拜,我们都得陪着二哥一起跟人磕头回礼,这就是规矩,大家若是不信,随便找个北方农村的朋友打听一下,就是这样。)

    程处默捂着半边红肿的脸,虽然疼的呲牙咧嘴,但是却没有半点怨言……

第三十章 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 
昔太原王氏主母,孕一子,怀十一月,生之,得男。

    据说此子降生之日,满室红光,清香扑鼻,有异人远观而叹,曰:生而不凡,有额角峥嵘之相,当为治世之能臣。

    岁月如梭,此子渐长,三岁开蒙,七岁能赋,至十二岁,智慧已经比肩成人。

    时值隋朝末年,靠山王杨林大宴天下宾客,王氏族长王珪携此子前往。席间高朋满座,才子云集,开怀畅饮,吟诗作对,有江左文宗柳彦山,因见此子虽然弱龄,却目含聪慧,乃好奇逗之,喝令作诗。此子昂然不惧,脱口而出:战国甘罗相,十二为天骄。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

    诗赋传阅众人,众才子皆面如土色,靠山王杨林大笑赞道:“王氏此子,当真麟儿也。”

    宴后,此子名声大噪,崭露头角,于是弃原名不顾,改名王凌云。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进,王凌云越发显露奇才之相,再加上王氏长房刻意栽培,让他逐步掌握一些产业,每每与其他世家门阀争斗,都是算无遗策大占上风,渐渐的竟让他搏出好大名头,长安街头常有稚童唱:王家有子王凌云,年轻才俊第一人。

    吃过他亏的世家大族都知道,此子深谙人心之道,行事如天马行空,看似风流雅士,出手却狠辣无比,再加上他依仗王氏门阀,更加如虎添翼。

    长安城里有名的几大世家与他几次交锋,经常还没反应过来之时,赫然发现已经身陷天罗地网,接着便败的一塌糊涂。

    吃亏的人越来越多,聪明者渐渐看出了一些门道,原来这王凌云最擅长的便是毕其功于一役。他每每行事,都是周密部署,徐徐推进,当一切水到渠成之时,再挟以泰山压顶之势袭来,让对手惊慌失措,根本没有办法翻盘……

    ……

    世间之事,有时就是奇巧!

    当程咬金面色郑重向韩跃告诫王凌云之时,长安城中一座高门大院里,也有人在谈论着他们。

    这是太原王氏在长安的大宅,占地四百亩,朱红色的大门透着古韵,汉白玉的台阶满是奢华,彩色的琉璃瓦上折射出阳光的绚烂,漆金的顶梁柱上闪耀着大气与辉煌。有亭台楼阁,有小桥流水,二十进的大院子错落有致,居住着王氏子弟数百,另有家丁千人,这还只是长安城的一座宅院而已。

    当世五大门阀,钟鸣鼎食之家,实力之雄厚,由此可见一斑……

    ……

    庭院深深,在大宅后花园的一处幽静凉亭,三个白石墩子呈品字形摆设,中间是一张古色古香的茶桌。太原王氏的大族长王珪手捋长须,眼睛似闭未闭,满脸微笑的看着对面一个年轻男子煮茶。

    这男子轻衫白袍,面目英俊,身形硕长潇洒,肤色麦色健康,他身子端坐如山,手指掰下半块茶饼,然后屈指轻弹,将茶饼放入煮茶的釜中,一举一动均是从容不迫,透露出优雅高贵的风度,好一个翩翩浊世美男子。

    煮茶之釜,为商代青铜,釜下所燃,是昂贵的木炭。此碳乃王氏家族最善烧炭的匠人伐薪南山,精心烧制而成,不但经久耐烧,而且毫无烟气。

    炉火熊熊,顷刻之间,水沸腾,茶香溢,王珪慢捋胡须的手缓缓一顿,轻轻闻嗅着茶香,满脸都是享受,赞扬道:“不错,茶有清香,意境悠远,凌云吾孙,你这煮茶手法,越来越是精湛了!”

    原来这煮茶的俊朗男子,正是王家长房之子,王凌云。

    他听得王珪夸赞,只是轻轻一笑,悠然道:“不是孙儿茶艺好,而是爷爷心境高。品茶如处世,孙儿煮茶之艺不过匠手,爷爷闻茶静心才是高绝……”

    “哈哈,凌云吾孙,见解总是独辟蹊径,老夫虽然明知你是恭维,仍然觉得心怀大慰,不错,不错!”

    祖孙两人相视而笑,一个优雅煮茶,一个悠然而饮,凉亭之外,两个歌姬抚琴清唱,歌声宛转悠扬,听着好不美妙。

    如果单看他祖孙二人,真是好一幅长幼融洽、共享天伦的景象。但是,画面里若在加上一个跪倒凉亭的青年时,气氛便显得有些诡异了。

    这跪倒的青年也不是旁人,正是那个前往田家庄抢夺韩跃秘方,却被一石头砸到脸上的王勋。此时的他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哪里还有刚去田家庄时的趾高气昂。

    王珪看也不看这个孙儿,他端着白瓷茶碗轻轻喝了一口,忽然微微笑着问道:“凌云吾孙,你一向谋而后定,为何此次之事,却交给了这个不成器的东西去做?看看他,连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儿都搞不定,徒然令我王氏蒙羞。”

    ????他话语之间似有怪责之意,但是口气却轻描淡写,显然是没有真的责怪。

    ????王凌云闻言轻轻一笑,语气平淡的道:“爷爷执掌王氏日久,行事从来都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此乃久经考量的掌家之道,孙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2 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