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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现实却是无情的,孔颖达沉默片刻后,对李二拱手道:“回陛下,崔博士熟读经史,的确适合前往弘文馆修史!”
其实不仅李二厌烦崔善友,孔颖达也早就厌烦了!昨日午后,崔善友上书弹劾李泽轩,孔颖达并不知情!在墨凌薇被任命炎黄书院书院教授的这件事情上,孔颖达是不支持,但也不会明着反对!因为炎黄书院表面上是李二在当院长,但是个人都知道那只是名义上的,李泽轩才是炎黄书院真正的主人!李泽轩给自己的书院任命教授,孔颖达明白他就算反对,也没有反对的资格!
再说,孔颖达心里一直对李泽轩有些愧疚,他觉得李泽轩若是留在国子监,国子监必定会越来越辉煌。而当初李泽轩之所以从国子监出走,就是因为崔善友联络其他人一起暗中弹劾!如今,类似的事情又一次发生了,孔颖达是真的对崔善友失望透顶了!索性就顺着李二的心意,将其送进弘文馆了!
“啊?”
崔善友闻言,一颗心终于彻底凉透了!此刻他的脑海中莫名地回响起早朝之前李泽轩说的那一句话:“崔博士,我劝你善良!不然崔善福就是你的前车之鉴!”
什么叫做现世报?这就叫做现世报啊!
不过半个多时辰的工夫,李泽轩那句看似不经意的话,竟然成了现实!崔善友此刻真的恨死昨天撺掇他弹劾李泽轩的郑怀伯等一干儒生了!
“呵!崔爱卿,现在你可愿意去弘文馆修史?”
李二满意地点了点头,崔善福他都能给“送”到岭南去,崔善友又能算什么?反正无论如何,工学这门新学问,他李二是支持定了!
若不趁着现在他对大唐帝国权利的超强掌控,让工学扎下根,那等到以后他的子孙即位,工学恐怕会瞬间被崔善友这样的儒学卫道士给掐死!这一年见识了工学的强大后的李二,认为大唐若想绵延万世,必须不能离开工学!
“臣,愿意,谢陛下隆恩!”
崔善友认命般地叹了一口气,朝李二躬身道。
事已至此,他知道再做挣扎已经毫无用处了,这一刻,他整个人仿佛也老了好几岁,是心更老了!
其余的大臣,也没人站出来替崔善友说情,包括一向喜欢挑刺的魏征也没有,一来李二这番任命占据着大义,让人挑不出来毛病,二来,魏征跟他夫人的情况跟房玄龄夫妇也差不多,他也是一个敬重爱妻的人,崔善友先前那番男尊女卑的言论,让他心里面有些略微不爽。
“嗯!崔爱卿深明大义,为国劳心劳力,实乃众臣之楷模,特嘉奖锦十匹,钱十万!”
李二心中暗道“算你识趣”,面上却是一副明主善待贤臣的模样,让站在下首的李泽轩直撇嘴!
“谢陛下!”
崔善友上前再次躬身施礼道。
“嗯,那诸臣工有事启奏,无事退朝~!”
李二点了点头,看向下面的文武百官,道。
百官无一人出声,今天他们也算是见识到了李泽轩现在的圣宠,心中忍不住暗叹崔善友的不自量力!就凭李泽轩现在在李二心目中的地位,只要不是谋反大罪,没有人能搬倒他!
“退朝!”
李二站起身,挥了挥手,道。
……………………………………
“噗~!这个永安侯,可真是与众不同!谁能想到她堂堂一个七尺男儿,竟然会替一个女人说话?有些言语虽然粗鄙了些,但也不是毫无道理!呵呵!”
后宫内,长孙皇后正跟杨妃、阴妃二人在谈笑,而谈笑的内容,正是先前朝堂上发生的那一幕!
平常一向不苟言笑的杨妃,闻言难得露出笑容:“谁说不是呢?从古至今,读书人都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可如今永安侯这个大才子,居然为咱们女人说话了,可真是有趣呢!”
阴妃抿嘴浅笑道:“细数永安侯这一年来的所作所为,就不像是那些迂腐的读书人所能做得出来的!特别是六月底的时候,他的那场婚礼,直到现在许多人都还在念叨呢!要我说韩家那丫头也是好福气,嫁了个体己人儿!长安城不知道多少女儿家都在羡慕呢!”
刚出皇宫的李泽轩,浑然不觉一场小小的早朝,使得他成为了传说中的“妇女之友”,他在女人们心中的地位,顿时拔高了好几层!
………………………
第二更!
本章完
第一千零三十四章 舆论向导,精神偶像!()
“小轩,尔果如其母戏吾欤,这句话是啥意思?”
出了皇城,程咬金忽然拍了拍李泽轩的肩膀,问道。
李泽轩愣了愣神,半晌后无奈道:“咳咳,程伯伯,这不过是一句玩笑话,没啥意思!”
程咬金瞪着牛眼,不依不挠道:“嘿!你小子少给老夫打马虎眼,老程我虽然不通文墨,但也知道这句话绝对不是你说的那么简单!”
李泽轩差点吐血,“程伯伯,您干嘛非要问这个?”
他不是很喜欢在长辈面前说脏话的。
程咬金“嘿嘿”笑道:“老夫就是觉得这句话挺上口的,问一问怎么了?”
还挺上口?
这老货若是学会了,搞不好见人就问候一句“尔果如其母戏吾欤”?
啧啧,这画面简直不要太美!
“咳咳!程伯伯,您当真想听?”
李泽轩扭头看了看四周,见周身没有他人后,问道。
“嗨!那是自然!不想听,老夫费这么大劲问你干嘛?”
“呃…其实这句话的意思就是你特娘的是在逗我吗?”
李泽轩说罢,连忙脚底抹油,瞬间开溜,而程咬金确实愣在了原地!
“丑牛,你你过来!”
回到家后,程咬金冲前院的程处默招了招手,道。
程处默屁颠屁颠儿地跑过来,问道:“爹!您叫我?”
程咬金“嗯”了一声,他背着双手,仰头看了看天空,一脸的深沉,就在程处默以为自家老头子要给自己讲一讲“人生道理”的时候,程咬金终于将目光投向了他的身上,然后道:“尔果如其母戏吾欤?”
“嘎~?”
程处默脸上和心里全部都立刻处于懵逼状态,一来他是第一次见自家老头子拽文,二来,他根本听不懂程咬金说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啊!
有时候没文化,真的很可怕呀!
“你个臭小子,书院真是白上了!就这么一句话都听不懂,以后放假不许出去胡闹,在家给老子好好温习功课!听到了没有!”
程咬金“恨铁不成钢”地一巴掌拍在了程处默的脑壳儿上,并板着脸,对后者“命令”道。
“哦…!”
程处默郁闷地摸了摸后脑勺,应道。
………………………………
“先生,昨天报纸上的新闻,对不起了!”
午后,李鱼来到了李府,找到李泽轩后,开口就直接道歉。
李泽轩愣了愣,纳闷道:“小鱼儿,新闻咋了?好好的你为何要与我道歉?”
小鱼儿抬头道:“先生,我…我听说有人因为昨天的新闻,在陛下那儿弹劾你!这…都怪我,要不是……”
李泽轩恍然大悟,他摆了摆手,直接打断道:“哈!原来是这事呢!小鱼儿你不必自责,这件事你做的没错,再说,你看我现在不也没事儿嘛?”
“可是……”
“没有可是!那篇新闻是我同意你发的!而且不管有没有那篇新闻,墨姑娘被任命为书院教授的事情早晚都会传出去,到时候该来的都会来,毕竟有些人愿意犯贱、没事儿找事儿,你也拉不住啊!”
李泽轩半开玩笑地说道。
其实,当初他让小鱼儿将墨凌薇任教授的消息弄上新闻,还有些更深层次的用意那就是通过展现墨凌薇因为制造望远镜而受到的优厚待遇,来激发这个时代的人对于“科学”的热情!这是在舆论造势!
前世他所处的那个时代虽然科技发达,但也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令他印象最深的就是,他小时候,老师问学生,“xx同学,你的理想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学生会回答:“老师,我长大了想当一名科学家!”
或者“我长大了想当一名军人,保卫祖国!”
可是等他上了大学后,是个什么样的情形呢?
“小朋友,你的梦想是什么?”
“叔叔,我长大了想当明星!”
或者,“叔叔,我长大了想当一名网红!”
如今李泽轩穿越到了唐朝,他不想大唐以后也发展成那样,他觉得他手下的《大唐日报》有必要通过舆论导向,来激发全民“崇尚科学、崇尚技术”的热情,要让所有人觉得墨凌薇这样的“科学工作者”是光荣的、是值得尊敬的!
或许他的这点力量不过是杯水车薪,难以真正左右大局,但有些事情,做,总比不做强!也有些事情总需要一个人带头来做!
“扑哧~!”
听了李泽轩后半句话,小鱼儿忍不住乐的“扑哧”一笑,她道:“先生这话要是被崔博士听了,他还不得气死?嘻嘻!”
李泽轩耸了耸肩,表示毫不在意道:“他气不气关我何事?小鱼儿,日后《大唐日报》上这种新闻还得多写,要让百姓们知道咱们炎黄书院多么伟大,而且书院的先生们一直在为大唐奉献着自己的智慧,他们值得所有人尊敬!”
小鱼儿猛地点头,一脸期盼道:“嗯嗯!先生放心,我会的!其实小鱼儿真的很想成为墨姐姐那般厉害的人,可是墨姐姐讲的那些原理、公式,我听都听不懂,我就知道我跟墨姐姐相比还差远了!不过让更多的人去崇拜墨姐姐这样的人,应该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小鱼儿愿意去做!”
李泽轩摇头失笑道:“小鱼儿,墨姑娘做的事情固然是伟大的,你现在做的事情也不差啊!你可以通过你手中的笔,来给百姓们塑造一个精神偶像!”
小鱼儿疑惑道:“先生,什么是精神偶像?”
李泽轩想了想,道:“就是能激励你、鼓舞你并能让你找到方向的人,都可以称之为精神偶像。就比如小鱼儿你所崇拜的墨姑娘,就可以算是你的精神偶像!”
“噢~!我明白了!谢谢先生指点!”
小鱼儿展颜一笑,跟李泽轩道了一声谢,随后她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道:“哦!对了,先生,谢谢您在朝堂上替墨姐姐说话,或许您还不知道,现在整个长安城的女人,都在说你的好话呢!嘻嘻!我先走啦!”
小鱼儿俏皮地吐了吐舌头,然后告辞离去,留下了满脸发黑的李泽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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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三十五章 冬日炉火!求支持()
崔善友被李二“委以重任”,送去了弘文馆修史,国子监的那帮监生也不敢再闹了,为此,荥阳郑家还派人过来警告了一番郑怀伯,让其老实点。
如今的李泽轩不仅深得帝心,而且跟他有关的势力可谓是盘根带结,几乎相当于整个大唐军方势力的一半以上!最重要的是,李泽轩手中有可能还暗藏着一个恐怖的东西,当初的蛇灵山七修派一夕覆灭,世家的人可都还记在心里呢!
这样的一个李泽轩,郑家还是不愿意招惹的,不能说是郑家怕了,而是他们跟李泽轩没有多少深仇大怨,不值得去弄到鱼死网破的地步!
世家都是重利的!
日子突然变得悠闲了下来,连续过了好些天,也没有人过来骚扰李泽轩。
临近年关,天气也越发的冷了,虽然还未下雪,但长安地处中国北方,一到冬天经常北风呼啸,风刮在脸上就跟刀子割一样。李泽轩最近都在琢磨要不要提前让书院的学生放寒假了,毕竟这天气实在是有点冷!
严寒的天气,使得平日里喜欢出去疯闹的兰儿,也都不愿意再出去了,小姑娘成天宅在家里,裹着厚厚的狐裘,里面还穿着绵衣,圆滚滚的样子,显得更加可爱!
注意,比绵衣非彼棉衣,唐代虽然有棉花,但那只不过是被人们用来当做观赏的一种花卉而已,这个时候还没有被用来做棉袄,所谓的绵袍,则是用极为高档的蚕丝絮制作而成,这种蚕丝絮又叫“纩”,主要用来做绵袍,《诗经》里那句“岂曰无衣,与子同袍”,指的就是这种袍子。
这种蚕丝絮制成的绵袍,保暖效果极佳,当然造假也相当昂贵,只有大富大贵之家才能消受得起了!
当然对于穷人来说,穿有“纩”的袍子是个奢侈事,基本都穿“缊”的,所谓“缊”,是用一种更为低档的丝絮而填充缊的袍子,防寒效果也极差,连好些名人不得志时,都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