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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心-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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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州城。”

    永州城……那不就是前面不远的那个城吗……

    雁回与天曜对视一眼,然后雁回摸着下巴道:“所以,你是一直跟着你的女儿到了这永州城的?”

    狐妖点头。

    难怪。雁回心道,先前她在铜锣山的时候没有被压,原来是因为这狐妖没找到她,现在她自己带着天曜到了这里,离永州城离得近了,所以这三尾狐妖才又找上了门来。

    这倒也是缘分……

    雁回心下一声叹,只道自己流年不顺,流年不顺啊。

    “晓露……很不好。”狐妖说着,面露哀戚,一双看起来极为骇人的眼睛里慢慢晕出了湿润的气息,然后一滴血泪顺着她的脸颊滑下,“我护不了她,你帮我再救救她。她还那么小……”

    雁回默了一瞬,随即问道:“怎么会到永州城来呢?辰星山的人放过了白晓露然后又被别的修仙门派抓了吗?”

    “辰星山之人……”狐妖说到这儿像是想到了什么可怕的事情,她捂住了脸,浑身发抖,似怒似恨,“他们……他们将晓露卖给了永州的商人。”

    雁回微微一愣,她一直都知道这世间所有的仙门为了维持自身的开销都会做一些买卖。这些买卖有的能见得人,有的则不太见得了人。她在辰星山的时候也只是个小弟子,未曾接触过这些师叔前辈们才会接触的领域,是以她也不曾知晓,辰星山竟然会……

    买卖妖怪。

    天曜在一旁皱了眉,插了话进来:“普通人为何要买妖怪?”

    雁回也觉奇怪,一般没有修仙的人躲妖怪都躲不及,为何却要做这样危险的买卖。

    狐妖浑身颤抖着沉默了一会儿,发黑的手从脸上微微滑下,她睁着一双可怖的眼睛露出惊惶的神色:“他们拿狐妖的血熬成迷香,将迷香抹在身上,就能让人为其痴狂。”

    雁回与天曜皆是怔然。不同的是雁回是惊愕诧异,而天曜则陷入了沉思。

    “等等……”雁回揉了揉太阳穴,不敢置信的又问了一遍,“我没太听懂。他们拿狐妖的血熬什么?”

    “迷香。”狐妖道,“女子将其抹在身上便能令男人对她痴狂,男人亦是如此。”狐妖手指用力几乎要将自己的脸划破,“九个狐妖的血方能熬成一小瓶迷香,商人卖的是天价,然而王宫贵胄们却是是争相购买此香。”

    雁回眨巴着眼睛想了会儿:“你会不会搞错了?这世间哪来这种方法,人的血妖的血一样都是血,拿水一煮,放锅一一熬,熬出来的都是血沫沫,唔……或者做成血豆腐,软软的入口口感还不错……”

    “不会弄错。”狐妖摇头,“我便是这样被放干了血,死在永州城的。我便是如此死在了那里……”

    雁回一默。

    “所有仙门捉到了狐妖,在送过来之前,都会生取狐妖内丹,让其没有反抗能力。商人拿到我们之后,会以秘宝日日吸取我们身体里的灵气,待得七七四十九天吸干灵气之后,他们便杀妖取血,辅以灵气,熬炼成香。”狐妖说到此处,情绪又开始激动起来,她周身黑气暴涨,头发漂浮,双瞳开始变得赤红,她恨声道:

    “那每一瓶香都是活的,都是狐妖的命,他们将我们的血抹在身上去吸引其他的人,他们乐此不疲,他们以此为傲,他们炫耀自己剥夺了我们的生命,你们修仙修道之人说妖即是恶,可这些人才是恶,你们修仙的人是帮凶,也是恶!”

    狐妖手上指甲暴涨:“你们,全都该与我一样,到地狱里去!”她声色尖厉,俨然一副失去控制的模样。

    雁回心下一凛,立即对天曜一声大喝:“踢!”

    天曜也不犹豫,一脚将石头从阵眼上踢开。

    三尾狐妖的身形立即消失。雁回连滚带爬的从阵法之中跑了出来,在她离开阵法的那一瞬间,被圈住的那块土地像是被炸了一样,尘土翻飞,飘飘绕绕的飞了好一会儿,才慢慢落地。

    天曜看了眼旁边有些怔神的雁回,问道:“她走了?”

    雁回失神道:“应该是回永州城去了。”她将地方画出来的阵法用脚抹平了,然后道,“我们会市集里去吧。柳树林阴气太重。”

    她说了这话,自己便恍恍惚惚的往人多的市集里走。

    天曜也一言不发的跟在雁回身后。

    雁回其实现在也是不敢相信刚才听见的事情,或者说……不愿意去相信。

    仙门竟然会做这样的买卖,仙门的掌门人们,竟然允许这样的买卖存在,凌霄……竟然也允许……

    雁回想起在很久之前,她还小,才遇见凌霄,在随着他会辰星山的路上,凌霄斩杀了一只袭击村庄的妖怪。当时他白衣翻飞宛如谪仙的模样,看得雁回几乎想要叩拜。她崇拜凌霄,仰慕凌霄,她想要像凌霄一样有力量斩遍天下妖魔,然而凌霄那时却对她说:“杀心不可无,不可重。即便妖是恶,在斩杀恶妖的时候,也要心怀慈悲。”

    即便杀戮,也要心怀慈悲,雁回一直将这话记着。

    而现在,凌霄竟然容忍这样毫无慈悲可言的残忍的买卖在自己眼底发生。

    是她这么些年都将自己师父想错了,还是这么些年,她的师父也慢慢的变了……

    正午日头正毒,走在行人熙熙攘攘的小镇街道之上,雁回却只觉得遍体生寒。

    一路沉默的走回客栈,雁回在桌边一直沉默的坐了一个时辰,然后一拍桌子:“我要去救白晓露。我要去查,到底是哪些仙门,在做这样的买卖,我要知道……”

    她要知道,这事是不是凌霄首肯允许了的。

    天曜闻言,看了她一眼:“很好,我也对此事也颇感兴趣。”

    雁回转头看他,但见天曜已经将包袱都收拾好,一副打算马上就走的模样了。雁回问:“你是想背负起身为妖怪的责任,要去解救同类吗?”雁回点头,“你也是个热血的妖。”

    天曜瞥了她一眼:“不,我只是去找自己的东西。”

    雁回一愣:“什么东西?”

    “方才那狐妖说,商人们有一秘宝可吸取狐妖灵气。”天曜眸光闪烁着些微寒芒,“七七四十九天则能将数十个狐妖的灵气吸取干净,除了我的龙角,一时我还想不到哪个法宝,能有此本事。”

    雁回呆怔,这才想起,传说中,龙的角便是吸取天地精气的至高法器。

    若是那些商人用的是天曜的角……

    那这事,可就越发的复杂了。

第三十章() 
为了防止在去永州的路上再被妖怪袭击,雁回与天曜趁着白日跟着一个商队一起上了路,看着人多且有护卫,一般妖怪在白天是不会轻易动手的。

    赶在永州城关闭城门之前,雁回和天曜终是到达了永州城。

    永州是中原大城,很多通往西域或者南方的货物都在此集散,人口繁多,鱼龙混杂。

    入了城,天色已近昏黄,雁回与商队老板道了别,然后领着天曜熟门熟路的往城西走。天曜见状问了一句:“你常年在山修道,为何如此熟悉这永州城?”

    “以前我陪师父到永州城来收过妖,认识了一个好朋友,后来只要下山我都往这儿跑,前段时间不是被赶出辰星山了么,我就在这儿混了些时日。永州城大,别的地方我不熟,但是去她那儿我哪条路都能找到。”她正说着,忽然瞅见了前面迎面走来的几个穿着官服的人。

    雁回脚步顿了一瞬,天曜只听雁回一声自言自语的嘀咕:“忘了这茬……”然后他便觉得袖子一紧,雁回二话没说的拽着他钻进了一边的小巷子里,三绕两拐的,又穿到了另一条街上。

    天曜看着并不打算跟他解释刚才行为的雁回道:“你还得罪了官府的人?”

    雁回摆了摆手:“我哪有那功夫招惹官府去,就是永州城这里有点小破事儿,不值一提,耽误不了咱俩,你跟我走就是了。”

    天曜便没有再问。

    转过几个坊角,一栋三层高的花楼出现在两人面前。

    “我朋友住这里面。”

    天曜抬头一看,花楼正中挂着个巨大牌匾,烙了金灿灿的三个字“忘语楼”。二楼往外伸出来的阳台上坐着两个穿着华丽但略显暴露的姑娘。

    竟是这种地方的朋友……

    天曜脚步一顿,皱了皱眉头。

    雁回全然不管她,自顾自的往前走,到了楼下,对着楼上挥了挥手膀子:“柳姐姐,杏姐姐!”

    这个时辰对于她们来说客人还少,于是两个姑娘便在你一言我一语的唠闲话,听得雁回这声唤,两个姑娘转头一看,其中有一个站了起来,眯着眼笑了:“我道是谁呢,这么猴急就来了,原来是咱们惊才绝绝的雁公子回来啦。”

    听得这个称呼,天曜转头,神色微妙的看着雁回。

    雁回受了天曜这一眼,也没忙着解释,只对着两个姑娘笑道:“多日不见,两位姐姐可有想我?”

    话音还没落,另一个姑娘也趴在栏杆上,懒懒的看着雁回笑:“唷,还带着人呐,又是哪家被雁公子迷成了断袖的男孩子呀?”

    天曜眼神越发微妙了。

    雁回转头瞥了天曜一眼,竟也顺着那两个姑娘的话说道:“是呀,这个小哥把心落我这儿了,死活缠着我不放呢,怎么摆脱也摆脱不了,可愁煞人了。哎,只怪自己魅力太大。”

    天曜眉头皱得死紧:“不知羞耻,胡言乱语。”

    雁回瞥着嘴斜眼看他:“前天还拽着人家的手说无论如何都不会放我走的呢,今天就变成胡言乱语了。你这心变得也比四月的天气快。”

    “……”

    楼上俩个姑娘捂着嘴笑了一会儿,雁回便也不逗天曜了,对她们道:“两位姐姐,我有事找弦歌儿呢,她可在楼里?”

    “在后院楼里坐着呢。去找她吧。”

    雁回应了,进了忘语楼的门,然后径直往后院找去。

    路上,雁回听得天曜在她身后道:“你倒是欠了一身的桃花债。”

    “且不说你这话说得对不对……”雁回回头瞥了他一眼:“就当你说对了,我欠了桃花债又如何,我欠的债,要你帮我还啦?”

    天曜被噎住了喉,然后沉默着闭上了嘴。

    雁回一路找到后院,但凡路上遇见的姑娘都笑嘻嘻的与她打了招呼。其实,如果不是这能见鬼的体质让她以前行为异常,举止奇怪,她在辰星山与师兄师姐们的关系应该也不会闹得那么差才是。

    雁回以前偶尔会抱怨自己这双眼睛,为什么要看见那些脏东西,知道是护心鳞的作用后,她在某些片刻,也会倏尔闪过这个念头。但转念一想,这鳞片吊着她的命呢……

    于是那些师兄弟关系全部都靠边站了。

    活着,才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事。

    雁回心里有一搭没一搭的琢磨着这些事,没一会儿已走到后院的另一楼阁的二楼了。

    她敲门,里面有人应了:“进来吧。”

    雁回领着天曜进了屋去,开口便欢欢喜喜的唤着:“弦歌儿大美人。”她语调拉得老长,颇有几分逛花楼得客人吊儿郎当的模样。

    屋里正主一袭红衣,端正的坐在屏风后面,听到这个声音,头也没抬的一边喝着茶一边问道:“叫的这么欢,可是拿到榜单的赏钱了?”这声音宛如清泉叮咚般的悦耳。

    绕过屏风但见这个女子,饶是天曜也不由得一惊,这人当真是一看之下便有种让人感觉窒息的美。眉目之间举手投足,便是轻轻动动眼珠,翘翘手指,也是一番魅惑至极的风情韵味。

    雁回提着衣裳蹦跶到了弦歌身边,一甩屁股坐了下去,也没客气,径直端了弦歌桌上的一杯茶喝了起来:“别说了,这一路走得简直坎坷。”

    “那你来找我,是又缺钱了还是缺地方住了?”开口的语气虽然带着嫌弃,但她眉眼却带着调笑。

    “哪能啊!”雁回忙道,“我说得好像我每次找你都是为了来蹭吃蹭喝的一样。”

    “不是吗?”

    “是。”雁回把脑袋凑到弦歌面前,厚着脸皮装可怜,“不可以蹭吗?”

    弦歌见状,勾唇失笑,眉眼一转,拿食指将雁回的脑袋戳到一边去,道:“也不知在哪儿学的这些调戏姑娘的本事,起开,碍着我倒茶。”

    雁回连忙献殷勤:“我来倒我来倒。”她将桌上三个杯子摆好,然后一一倒了茶。

    弦歌的目光在杯子上转了一圈,这才落到站在一旁的天曜身上,看了一圈,又收回了目光,端了雁回倒的茶,啜了一口,道:“却是第一次见你将人往我这儿带,又这么急着给我献殷勤,说吧,这位小哥是个什么身份,你可是给我找什么麻烦来了?”

    “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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