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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宰大宋-第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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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尊大人过奖了,我等小民,焉敢与大人相提并论,大人乃是天上的星宿,小民只不过是地上的泥巴罢了。”

    说的好听,捧了人家,贬低了自己,但是在座的除了未洵,都是人精中的人精,大宋最聪明的人,在这间小屋子占了一半,怎能不明白未央的意思?就是不想跟人家有牵扯呗。

    贾章不以为意,他继承了他老子的优良血统,别的没啥,就是脸皮够厚。

    “来日方长,二郎何必拒人于千里之外?”贾章笑道:“不说别的,就说二郎才名,在下也是佩服的紧,若是不能与二郎坐而论道,岂非在下的损失?”

    众人闻言,不由佩服这脸皮的厚度,简直如同铁打的一般,他们若是被人拒绝,就绝不会如此低声下气,偏偏说的正大光明。

    话说到这儿,人家都这样了,未央也不好说啥,反而心生佩服,贾昌朝虽然是老狐狸,却是一只为国为民的老狐狸,他的儿子也算作出了不少的贡献,自己虽然不打算跟人家有交情,但是人家都这般低眉顺眼低声下气的折节下交了,还有什么好拿捏的?得!先交着吧!

    其后的气氛热烈无比,有曹佾这个传说中的八仙,有滕子京这个满腹经纶的大儒,还有贾章这个机灵圆滑的小狐狸,异常宴席气氛空前。

    只是老道士有意无意的询问未央,是否有意剃度入道门,从此成为神仙一流,羡煞了不知多少人。

    人家都是跪着求着,老道士都不一定收,你小子倒好,人家上杆子要收你为徒啊。

    未央委婉的表示了,自己想要为大宋尽一份力,让大宋更加强大,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之就是眷恋红尘,您就别打主意了。

    得!老道士可不敢跟皇帝抢人,更何况这人交游广阔,高朋满座。

    柳羽一直冷眼旁观,待宴席散去,柳羽幽幽的道:“道门势力强大,你若是能借道门之势,以你的本事,早晚能掀起一番风云,何必拒绝?”

    未央愕然的看着柳羽,长大了嘴巴,这小子怎么回事?吃错药了?

    旋即,未央笑了笑,只怕柳羽是留下来,为其他几人问的,他们绝不希望,大宋错失一位足以辅国的人才,虽然这人才年纪小了点,但是已经进入了圣人的眼中,怎能坐视道门抢人?

    “想什么呢?”未央笑道:“老道士不怀好意,我若是拜入他的门下,那异星不就成了拜师礼了?真是不知所谓,赔本的买卖我可不做。

    你还想不想见识一下亩产三千斤的粮食了?你以为我闲的没事,回去出家当道士?小爷还没享受够这花花世界,道士能给我什么?”

    真的如此吗?当然不是,那韩知止是何等人物,陈景元更是连圣人都称赞的道门奇才,韩知止不可能只是临时起意,绝对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不过柳羽没有点破,他还想看看未央所说的亩产三千斤的粮食。

    “二郎,当真有如此神物?”

    “废话,你想看看?”

    “当然想!”

    “明日后日便让你见识见识,只是我只有种子,这玩意成熟得三四个月,你能等得吗?”

    “绝对能,不过这东西叫什么?”

    “红薯!亦粮亦菜,灾年用来果腹一点问题都没有。”

    “红薯?没听过啊?在哪儿?”

    “在天上!”

    “。。。。。。”

第32章 朱雀经天() 
农庄中,未央独自一人坐在书房里,夜色将至,整个天地后陷入昏昏沉沉的样子,天上的星星开始一颗颗亮了起来。

    羽箭在未央的手中不断穿梭,如同有生命一般,随着未央的心思流转,偶尔化作液体般,覆盖了未央的一只拳头,进而覆盖全身,形成铠甲模样。

    过了许久,嬴穆吹熄了油灯,侧耳倾听,家里的人都已经睡下了,正是好大时光啊!

    轻轻的推开门,未央蹑手蹑脚的走出了院子,离开农庄一里左右,他摊开双手,羽箭出现,化作三尺长短,一道道莹莹光芒浮现,照亮了一片天地。

    未央激动的身体颤抖,几乎不能自持,双目眼泪直流,整个世界,只有这羽箭才是真正属于自己的,只有这羽箭知道,自己是什么人,从何而来。

    轻轻的踏上羽箭,羽箭颤动,突然飞入高空,飞入云层之中,便停了下来,未央低头看去,只见脚下的一切都成了迷你状态,所有的东西,在他的眼中都成了迷你版。

    “既然来了,就不要想着回去了,或许我们能建造一座质子对撞机才行,不过那不可能,以大宋的科技水准,就算我全力以赴,也不可能达到前世的水准,太难了!”

    未央喃喃自语,双目流泪,最后叹息一声,喃喃道:“那么,就让中华从此时开始崛起吧,让中华成为这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避免以后的悲剧,也不枉我来到大宋一场。”

    未央精神一振,在空中狂吼道:“这一切都是我中华的,整个世界,将在我中华的怒吼之中震颤,整个世界,都将仰我中华之鼻息!”

    “冲!”

    羽箭化作一道经天长虹,一道朱雀影子笼罩住未央,让他不被高空中的飓风所伤。

    此刻蓬莱阁中,韩知止夜观天象,突然看到一只光焰朱雀,顿时心头一颤,双膝一软便跪了下去。

    “神兽现世,神兽现世啊!这是我道门兴旺之征兆,道门有福啊!”

    韩知止激动的不能自已乃是道门神兽,传说中的四灵之一。

    左青龙,名孟章。卯文。右白虎,名监兵。酉文。前朱雀,名陵光。午文。后玄武,名执明。

    朱雀又称朱雀陵光神君,如今朱雀现世,妥妥的道门大兴之兆,韩知止怎能不激动。

    此刻大宋国内,喜爱观星象的人早就沸腾了,谁也没想到,竟然能看到朱雀,这是何等的福缘啊。

    开封司天监,监正宋行古激动的浑身战栗,朱雀现世,主盛世大昌,这等大事,怎能不急报宫中,他当即着急司天监的官员,李用晦、周琮、陈襄、王立、杨惟德、元轸等几位监正少监正齐聚一堂,仰头看着西去的朱雀,一个个兴奋的大喊大叫,这就是功绩啊,他们主张司天监的时候,竟然有朱雀现世,这就是天大的功绩,谁也不能抹杀。

    “速速推算,写好奏折,一起随本官叩阙,向圣人禀告朱雀现世之事!”宋行古颤抖着说道。

    众人连忙各自准备,不过半柱香的功夫,便有一篇精美的骈四俪六的华美文章出世,几人一路急行,行至宫门,却遇到了阻隔,今日值守的乃是侍卫亲军龙卫都指挥使杨文广,他此刻也痴呆的看着天上,不止是他,此刻宫中早就乱作一团,值守的侍卫亲军早就兴致勃勃的禀告了赵祯,赵祯站在文德殿上,靠着台阶,身躯摇动。

    朱雀啊!孔夫子猎麟,为万古传颂,今日朱雀现世,经天而过,莫不是天佑大宋,让我大宋万世昌隆?

    “禀报圣人,宫门外司天监监正宋行古携司天监属臣前来叩阙!”

    赵祯面色红润,闻言笑道:“想来是给朕报喜的,既然来了,那就放进来吧!”

    不大会,宋行古等人满面春风志得意满的走进了文德殿。

    未央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原因,引起了大宋的狂潮,这其中有多少人骤然而贵,有多少人喜极而泣,此刻的他,速度极快的来到了美洲大陆。

    美洲大陆正是白天,这里几乎还处于蛮荒状态,是一块未曾开发的处女地,到处都是珍宝。

    他此来的目的,就是那几样高产作物。

    红薯、玉米!顺带着还有辣椒!

    一旦这几种作物传入大宋,将为大宋带来数不尽的好处。

    有人曾经做过统计,历来王朝兴衰,原因都是老百姓过不下去,过不下去的原因很简单,吃不饱饭,但凡有一口饭吃,以中华民族的勤劳,是不会造反的。

    吃不饱饭的原因很简单,土地兼并成风,大多数土地都在豪强的手中,老百姓手中只有少量的土地,一旦遇到灾年,难以果腹,那就出现流民,一个处置不当,流民造反,反反复复下去,早晚会推翻王朝。

    国朝之初,人口锐减,君王开明,自然人人都有土地耕种,但是随着人口的增加与土地兼并,人均土地越来越少,再加上历朝历代钱荒的问题,王朝更替已经是必然。

    尤其是自唐以后,中华的母亲河黄河,几乎每年都在泛滥,年年修,年年洪水,大宋继承了大唐的烂摊子,却没有大唐的魄力,被邻居欺负的死去活来,就更加的困窘。

    未央想改变这种畸形的王朝,想改变未来不被野猪皮把整个中华糟蹋的不成样子,必然要从民生入手。

    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当先还是搞定当前的事。

    所以他来到了美洲,第一件事,便是寻找红薯与玉米。

    不得不说,美洲大陆确实物产丰富,各种植物如同野草一般生长,各种动物遍地都是,未央自忖在这种地方,没有羽箭的保护,他连一个小时都活不下去。

    他驾驭羽箭飞行,双目连眨都不眨的从地面掠过,短短时间内,就遇到了狼虫虎豹若干,还有几条长达十几丈的大蛇,张口想要吞下他,都被他一一解决。

    终于,他看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眼前一片片红薯秧子,都已经枯黄了,想来地下,应该生长了不知多少红薯。

第33章 红薯玉米滚滚来() 
未央没有急着挖红薯,他举目四望,果然发现不远处就是一片连绵数里的玉米地,玉米也已经叶子枯黄,可以收获了,六月份本就是这两种作物成熟的日子。

    只是这两片土地,显然是经过精心耕作的,是别人种植的,美洲大陆如今还是蛮荒时代,处于刀耕火种的年代,竟然有人精耕细作,这太不合常理。

    他细细的观察,没有发现附近有人烟的痕迹,当即也不客气,羽箭猛然放大,化作十丈长短,轰然钻入地底。

    呼啦啦,不一会,便有足足十余亩的红薯被他挖起,羽箭抖动,泥土随之而落,堆在羽箭上之上。

    这些红薯个头极大,最大的竟然有一尺长,半尺宽,足足有十余斤,一亩地的产量,甚至高于五千斤,这十亩地,羽箭上足足承载了五、六万斤的红薯。

    未央毫不客气的指挥羽箭横空穿过,玉米同样被他拦腰斩断,玉米穗全都落在了羽箭之上,同样收割了四五万斤,未央这才满意的收手。

    玉米产量不高,但是一亩也有八九百斤,这两种作物虽然不可用作寻常主粮,但是胜在亩产高,对于大宋来说,绝对是祥瑞,不知能救活多少大宋百姓,至于美洲土著,管他去死!

    未央的羽箭虽然厉害,但是最多承重十万斤,所以满载之后,便停手了,反正自己有羽箭之便,想要多少,过来取就是,还有人能把自己怎地?

    驮着收获,未央有转了一圈,终于发现了旁边如同野草一般的辣椒,不由心中欢喜无限,娘蛋,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没有辣椒的日子,那叫日子吗?那叫寡淡无味!

    找到了辣椒,未央更加确信这片地是人刻意耕种的,不然不会如此齐全。

    不过又有什么问题呢?你还能跑到大宋找小爷的麻烦不成?

    未央暗暗记下此地,方便下次前来取种,毕竟方便,省了自己寻找。

    要知道天下高产作物,能超过玉米红薯的,而且能当作粮食的,那可真是凤毛麟角,所以未央也不在意别的东西,有了这两种作物,自己的大计,也有了运作的资本。

    羽箭腾空而起,速度比来时慢了一些,但是想来回到大宋,也未天亮,对于时间上的把握,未央一向很准。

    此行往来一起用了近八个小时,离天亮也差不了多久了。

    不过回去的时候,未央收敛了羽箭的锋芒,没有骚包的亮起光焰朱雀,不然又有不知道多少人彻夜难眠了。

    回到农庄,农庄里的人依旧在香甜的睡觉,如何把这些东西放起来,让未央挠头了,他跟柳羽说在天上,总不能跟人家说是从天上落下来的吧?

    好在这农庄足够大,占地十余亩,院子也打,未央把红薯与玉米堆在院子里,便坐在如同一座山一般的粮食堆上,想了许久,才蹑手蹑脚的敲了敲未洵的门。

    屋子里传来大嫂杜氏警惕的声音:“谁!是谁在外面!”

    旋即,一声铿锵之声传出,片刻后,杜氏手持宝剑,威风凛凛的开门而出。

    杜氏出门,看见一个鬼鬼祟祟的黑影,双眉一竖,手中宝剑挽了个剑花,一剑就向那毛贼刺去。

    “大嫂,是我!”未央惊呼一声,宝剑虽然伤不了他,但是却不能暴露自己的秘密,至于红薯与玉米的来历,未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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