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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第一废柴神童-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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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两位同伴,还要准备即将到来的乡试,久不归书院,不是个事;这些官军伙计,要留下来,也要劳烦你们马帮管饭,这又何必;许大夫正是进京路上,有自己的要务;还有我爹爹和王大人,如若都留在这里,那谁去为你们周全那一千头猪的赔偿?

    况且,依制,随意进城,乱停乱放马匹,马车,本就是影响百姓行走,影响商贾做生意的行为。

    何况你们马帮这浩浩荡荡一千匹马,堵路都能堵一条长街了。纵然扣留没收马匹,这惩处过重,有所失当,但你们当真就没一点错处么?”

    王安石的目光看向众人,那眼神锐利的全然不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接着,他又道:“你们担忧收不到赔偿,或者许大夫所言不真,贵公子不会很快苏醒的话。由我一个人留在这里,作为人质,等贵公子苏醒,那一千头猪的赔偿送还回来时,再放我走便是。”

    这一番牺牲小我,成全大家,饱含革命情怀的话一出口,众人都是一番默然。

    是个不是办法的办法,但也只能是这个办法。

    良久,那脸不红大叔才重新坐回原处,点了点头。

    ……

    “三个人出去,两个人回来,你们可知书院是有规矩的?”书院的朱夫子拿着戒尺,恶狠狠瞪着柴麟和方仲永道。

    “是。是。这里有王安石父亲王益,命我带来给夫子的一封信,还请夫子容量。”方仲永一面陪着笑脸,一面双手奉上王益为王安石所写的告假信。

    而方仲永和柴麟的心,自打一回书院时起,就已经飞到了后院。

    ……

    庐山书院的后庭园中,佳木葱茏,春运叆叇,樱花胜芳吐艳,柳梢带着鹅黄,两扇环拱的樱花木与松林并不高大,却顾首衔笑成趣。

    更吸引人的是,此刻,几班学子,一径脱了外罩棉袍,扎着短衫短裤,腿上绑着不同颜色的绸绳,与一众束了绑腿的院内斋仆,各自成队蹴鞠。

    斋仆队伍中为首一人,身长八尺,面如冠玉,头戴球头标记,容貌颇为年轻清丽,姿态秀美矜重,极有后世长腿偶巴的偶像级姿容。

    只见此人,在葱茏草坪蹴鞠场上,力争环旋,奔驰突袭,却不炫夸个人脚力才能,颇有排兵布阵的大将气质。

    他身上扎一件雪青面红底里子的衫子,袍袖角皆被随意的扎起,露出半截匀称白皙,肌肉健美的小腿,一阵奔驰中,风过,两侧樱花如雪般散落而下,落在那张年轻清秀又落拓不羁的脸上。

    “狄青,这里——,这里——”一个后滚翻,身侧的队友已经迅速打出配合,将球踢到被唤作狄青的帅哥脚下。

    狄青小哥则干净利索的起脚,转,钩,射,球直奔风流眼而去。

    “进了,进了——”柴麟在一侧沮丧的叹息,斋仆队真厉害,真厉害啊。

    正说着,一颗裹着风的球呼呼的向柴麟脸上射来,柴麟不及防备,直接被那球砸了一个后滚翻。好生狼狈。

    方仲永却听得这“狄青”的叫声,却直是惊呆了,此狄青就是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鬼面将军——狄青么?

    他再细细凝神看向场上,那张生动的俊脸,此刻未被脸上刺印,成为贼配军,但想必即使刺了印,也丝毫不减其帅的一塌糊涂的颜值啊。难怪人家上战场必须带着鬼面吓人了,真真是长得帅没办法啊。

第三十一章 斋仆狄青() 


    “哎,那不是方仲永么?”

    “是方仲永啊。”

    “旁边那个好像是柴公子,快,叫他们过来,组队开战啊。”……

    一回到庐山书院,方仲永的热搜体质又让他一秒被拉入战局。话说,会讲段子的就会蹴鞠?这什么逻辑啊?

    尽管纳闷,方仲永依然和柴麟一起,被大伙儿拱入蹴鞠场地之中。

    这一片后院草坪极是宽敞,长宽都有一百多米。按照组队蹴鞠的宋代习俗,球场中间拉起一道网。两侧则都是扑簌簌繁花正胜的樱花树。

    网子正中央,一个两三丈的圆木,圆木上顶着一个脸盆大小的球洞——宋称其为“风流眼”,也就是后世所称的球门。

    双方球员各十二人,在网子两边,将球努力踢到风流眼中,一球过风流眼为一分。

    方仲永糊里糊涂被拉下场,踢球技术差强人意。柴麟则动不动在追逐在草坪上飞滚的皮球时,就拌个跟头,妥妥的小脑平衡发育有问题啊。

    书院学生一队,眼看着远远被斋仆队甩的比分越来越远,而狄青的英姿,他运用的灵活至极的肩、背、膝、足、颈、腰……处处都能将皮球顶到最合适发力的发力点,然后一脚得分。

    那颜值,配合那动作,简直就是大宋版的贝克汉姆啊。

    此番情形,则更让方仲永感叹,如此一个人,究竟是为了什么,沦为盗贼,并被发配西北呢?

    毕竟此时,作为宋代社会文化娱乐活动繁荣典范的蹴鞠运动,已经出现了专门的蹴鞠表演团体,其中像“齐云社”等,更是名留后世。

    倘若狄青不做斋仆,那么进入一个蹴鞠表演社团,踢踢比赛,不也是妥妥的么?

    更何况史料记载中,狄青虽不是饱读诗书的人,却也难得识字,所以才有范仲淹送他一本兵法书,让他无限受益的典故,流传下来啊。

    “筑球,筑球呢,大家专心,左竿网位置方仲永,注意位置,保持移动。小心,小心都部署校正发令啊。”学子队这边的球头红着脸,吆喝着大家。

    说着,又一指柴麟道:“散立那个,换个人,你,就你,换个人来踢。”

    柴麟被说得没法子,只得灰头土脸的走到场边,换了一人上场,自己则灵机一动,去搞猫腻……

    “狄青,狄青,你老家有人来信——”正踢着,忽的另一个斋仆匆匆而来,冲着狄青直招手。

    两边的蹴鞠诸人闻声都放缓了注意,只狄青又趁机进了最后一球,方才作罢。

    送走了狄青,踢到日落黄昏的时候,学子队终于,勉勉强强追平了斋仆队。

    方仲永下场时,看到柴麟正捧着一只蛋糕吃的津津有味,心下讶异,忙跑过去问道:“我家里来人了么?你哪里来的这东西?”

    柴麟满不在乎的扁扁嘴,吧嗒的蛋糕香气直扑方仲永的鼻子。

    方仲永一面和他一道向宿舍间走去,一边将扎起的袍角放开,里面层层叠叠的衣服浓浓淡淡的落下来,如若彩墨锦缎晕出的水墨图。

    他换掉了脚上的靴子,又去净了双手,就径自向柴麟的床榻上搜索而去。

    果不其然,满满一食盒的蛋挞和蛋糕,还有一封嫂嫂代为写好的书信,都被柴麟藏着呢。

    方仲永不由分说打开食盒,拿起一只蛋挞,一大口咬下去,香,真香。

    “谁送来的啊?”方仲永摊在床上,随口问道。

    “王姑娘啊,她顺路捎过来的。”柴麟拉出一条椅子坐了,也取过一块蛋挞,一边嚼,一边拿着手边的茶壶倒水喝。

    “王子月?顺路?她是说她打扮成那副样儿,跟着王益大人一起去救她哥哥,顺便带的吃的给我们啊。”方仲永见柴麟倒好了水,促狭心起,一把将茶杯子抢过来,一饮而尽,做出一个“爽——”的样子。

    “也是女中豪杰啊。”柴麟对自己的心上人吹嘘的相当露骨。

    方仲永忽的想到什么,咽下口中的一只蛋挞,又抬起头来,用手指着前面的书桌柜子,对柴麟道:“我给你做好的重点科考题,就在那里,喏,左面第三格抽屉,你去好好背下来,死马也得当活马医着上考场。”

    柴麟老不情愿,只岔开话题道:“今天多亏我找人,将收信的斋仆寻去,提前叫走了狄青,不然,你们输的裤子都找不到吧?”

    “原来是你小子搞鬼,”方仲永站起身来,伸一伸懒腰道:“输了赢了,什么要紧,到是那狄青,是个人物。身手好,思路又清晰,有他当球头,我们自然想赢都难。”

    柴麟点点头,又听得方仲永继续道。

    “但我们可以成为他的队友,比如,将他作为外援,引入我们学子队的蹴鞠队伍中,替代掉我们那个草包球头。”

    柴麟的头点的更快了,忽的,他又看向方仲永道:“但是,什么是外援?”

    ……

    渐渐入暑,过了暑天,乡试的日子就渐渐的近了。

    书院中的小桥曲沼,草坪花丛和建构曲折的回廊,华屋广厦,皆隐隐掩映在郁郁葱葱的繁茂梧桐和阔叶林中。人过去,一溜儿的燕啼莺啭。

    准备乡试的学子们,此时正各个趴在桌面上泼墨答题。

    不错,模拟考试,是自古书院就有的传统智慧之一。

    前几天一场考试中,一个口吃的夫子,看到一个学子在抄书,十分生气,“你…你…你…你…你……你竟然作弊,给我站起来。”

    语毕,七八个学子竟同时站起身来。

    然后一人赏一顿板子,加深刻思想教育一次。

    写检查,思想汇报,也是自古书院就有的传统习惯之一。

    方仲永穿越而来,这方才明白,大宋人民真不愧是我中国人民的祖宗,和我辈绝对那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如若科考,明明是个护垫大小的考试量,却有着量多日用型的考试范围,需要学生夜用加长型的复习,即使如此,依旧保不准侧漏……

    在考场上开小差,也是方仲永这类神童的特权。

    别人抓耳挠腮的挥笔,他却早就刷刷打完题后,公然挑战书院中的考试秩序。

    他刷刷写了一张字条,轻轻抛给旁边的柴麟。

    学渣柴麟在考试即将结束的时刻,收到学霸方仲永扔过来的字条,那个喜悦啊,那个内心感到是兄弟啊,那个热泪盈眶啊。

    打开字条,却见四个大字,刻骨铭心:

    晚上吃啥?

第三十二章 赶鸭子上架() 


    陈七依着方仲永的吩咐,提了一筐鸡蛋,两只肥鸡,跑到温泉洞穴里。

    你别说,这洞穴里,当真是冬暖夏凉的紧。不过此时,旺财,雪狼,狼群和小狼都不在洞中,不知去哪里遛弯儿了。

    陈七拍拍身子,就地坐下,搭好柴火,一面开始用铁锅煮鸡汤,一面坐在洞里捕鱼儿。他将两只大脚伸到温泉水里,那些鱼儿摩挲过他的脏脚丫,一阵阵说不出的舒服。

    方仲永若是在这里,一定会第一时间告诉他,这是“亲亲鱼”足疗。但现在,陈七一个人,没什么概念的享受这种快乐,感觉天地开阔,那些困扰在他心头的,控制“地雷”,“燃烧弹”反应过程的谜团,忽的在心上闪现灵光。

    有种想再试试看的冲动。

    陈七左顾右盼一番,目光又落在被炸塌过的南边入口处。不禁脸红。

    确实有些对不住狼兄弟们啊。

    ……

    柴麟捧了一只装了冰果子的碗,一面啃着果子,一面大摇大摆走到方仲永身侧,放下碗,直勾勾盯着方仲永正在摆弄的,手中两片小一号的蒲扇。

    只见方仲永将那两片蒲扇的扇杆取出来,各自放进去一个磁铁,接着,又将靠近扇叶一端的扇子杆放入两个小铁球儿,将两片扇叶固定在一起,又用一只细铁丝固定在一截木头桩子上,栽在窗户边上。

    风过处,那两片蒲扇内的磁铁彼此相吸相斥,竟不停的扇起来,一阵阵清凉的风,吹着冰碗里的冰,在溽暑之中,让人说不出的舒爽。

    柴麟看得实在好奇,不由问道:“这是什么?”

    方仲永却蘸了墨汁,一直在纸上写着字,头也不抬,回答道:“是电风扇,哦,不,风扇。”

    “很像田间灌溉农田风车的小号版,”柴麟坐到一边,眼睛瞅着方仲永的笔,轻声道:“不过不错,能凉快些。”

    “去把房门关上吧,我要和你谈谈。”方仲永依旧不抬头,一边写,一边对柴麟吩咐道。

    柴麟双手护在胸前,做出一个夸张做作的“好怕怕呦”状,但见方仲永并不理他,仍在写,于是只好依着方仲永说得,走去将门关上。

    待柴麟再回过头,方仲永已经放下笔,抬起头,拉了两只面对面摆好的椅子,自己坐进去一只,又示意柴麟坐到另一只椅子里面去。

    柴麟见方仲永难得的一本正经,只得也正经坐到对面椅子里,心中已经感觉到方仲永要谈的话题,对自己,真是相当的沉重,又不得不谈了。

    “我知道,你的才干,不在读书上。我想或许,读书对你来说,并不是一件重要的事,但是对生你养你的父亲来说,却非常重要,”

    这个开场白,就是一改往日的相当正经。

    柴麟听着,默默垂下头,没有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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