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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第一媚-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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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时,红鼠大王出现了,像昏暗阴沉的魔界天空上突然照射下来的日光,将他脑袋上笼罩的阴霾系数驱散。那时候,他并没有见过凡间的日光,只是听人提起过。但他就是觉得,她就是日光,绝对没有错。

    她救了他,关心他,送他地图。建议他去凡间生活……她说的每一句话,做的每一个动作,脸上的每一个表情都是那么鲜活,让他一见了,心扉就跳得迅疾。他是一块玉石呵,这颗后天生成的心脏,三千年来,只在这一刻跳动过。

    他终于知道,什么是开心,什么是喜悦。什么是“好”。

    能看到她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开心”。

    有她在的地方,就是“好”。

    殁玉如愿留在了钩吾山,可以天天看到那个风风火火、爽爽利利的她。可以天天“开心”、天天“好”。

    然而老天爷自有他的运道,给每个生灵安排了属于它们各自的劫数。从前无欲无求倒也罢了,一旦有了想要的东西,任谁都会变成一只贪婪的饕餮。

    红鼠大王性子开朗热忱,待身边的人那是极好的,有肉一同吃。有酒一道喝,谁有什么趣事儿总爱找她说道说道,让她也哈哈大笑;谁若有什么难事儿也总爱找她说道说道,她会一拍桌子,带兄弟去报仇。

    红鼠大王是钩吾山的主心骨儿,不是殁玉一人的“好”。

    殁玉越是将所有目光注视在她身上,越是觉得她耀目无比,也越是自卑。他没有强大的力量帮助她,也说不出有趣的事情让她笑。每次她带着一帮兄弟下山打劫,他都想去帮忙,却只得到别人几句话:“你去干嘛?拖后腿啊?你还是在山上呆着吧!”

    而他,竟无力反驳。

    他太没用。

    他就像暗夜里的一只小老鼠,什么也做不了,只能在阴冷的洞穴中疯狂地抱着自己的卑微磨牙。

    直到他捡到了一柄会说话的刀。

    在这把刀的帮助下,殁玉闯下山去,砍了魔物商队里最强的牛角魔人。从那日起,他成了钩吾山的英雄,可以同红鼠大王并肩而立。当他终于敢直视她的时候,却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在他手中的刀上,满是疑惑。他立刻收起来刀,不敢再看她,他害怕她的疑惑变成蔑视。

    “殁玉,干的漂亮!”红鼠大王走过来,豪爽地拍他的肩膀,“以后多跟咱们下山练练,相信我,你会变成钩吾山最厉害的!”

    他不想成为最厉害的,只想做她心中最“好”的。可他想成为她心中最“好”的,就得先成为最厉害的。这是个悖论,也是个可悲的真理。

    短短一年过去,殁玉就成了红鼠大王最信任的手下,几乎算得上钩吾山的二把手。寨子里的人皆道他是个英雄好汉,却不知他内心仍是块弱质玉石。他知道自己所得的一切皆是仰仗手里这把刀,没了它,他就什么都没了。因而,他对这把刀言听计从,时常渡精气给它。

    有一日,断魄刀对他说:“红鼠大王红鸾星动,她的真命天子,将在今日出现。”

    殁玉心中一慌:“是谁?!”

    “商队的一个强者,大王会追逐他到紫淩沼泽。二者相会,以武动情,不出三月,大王便会嫁给他,远走高飞。”断魄刀发出阵阵星芒,“可怜了你,我的主人,还没来得及告知你的心意,便注定失败。”

    “不!”殁玉心头好似翻滚了惊涛骇浪,直要将他淹没窒息。他不能容许一个莫名出现的人,就这么带走了他唯一的“开心”。

    “我有一个法子,砍断她与那人之间的姻缘线。”

    “什,什么法子?”

    “命定情缘之人相遇之时,身上会发出红色的光芒。”断魄刀中的蛊雕道,“只要将那红芒砍灭,情缘自断!”

    (。)

第168章、绯儿是谁(两章合并)() 
“名为砍断姻缘,实际上,是你想吸取红鼠的精气吧?”九明媚将长指甲抵住蛊雕的咽喉,冷然而笑,“炼体衷心所系之人的精气儿,怎一个美味了得。”

    蛊雕不怕刀枪剑戟,却独独怕她指甲里掺了的化魂咒,每划一下,便能让他全身抽搐、魂魄扭裂,生不如死。故而他全身紧绷地盯着九明媚的手,连咽唾沫都不敢,生怕喉咙让指甲再划道口子来。

    茱萸震惊不已,望向一边浑身冰冷的殁玉:“你的意思是,他并非想杀我?!”

    “想或不想,又有何区别?”九明媚道,“左右他被利用杀了你。如此蠢笨的男人,亏得你信任至斯。”

    “自然有区别!”茱萸攥紧了拳头,怒目直瞪向蛊雕,“害我之人,我不会饶过!”

    “唔,说得漂亮。”九明媚凤眸儿微挑,唇瓣勾起,将自个儿食指上的指甲生生掰下来,递给茱萸。只见原本寻常的长指甲闪过一道桃/色的荧光,瞬间融入茱萸的匕首里头。

    “这是……”

    “给你加持点儿武器,”九明媚笑道,“希望你做的,比说的,更漂亮。”

    茱萸瞧了瞧匕首上的梅花瓣纹,并不迟疑,径自走上去,从梅神手里扯过蛊雕,冲着他连扎了数十刀!蛊雕抽搐得厉害,体内的精气不住地从血糊糊的伤口里飘溢出去,让他越来越苍老干瘪。他连求饶的机会都没有,就被怒火腾腾的茱萸扎成了马蜂血窝。扎到最后,他已经连一处完整的肌肤也没了,像只剥了皮的公狗,软塌塌地卧在地上。

    一股子精气飘飘荡荡,钻入茱萸眉心,迅速与她的躯体融为一体。那是四百年前茱萸死时,蛊雕偷走的精气,如今算得上物归原主。至于蛊雕,数万年来费心化回的人形。就这么碎成了渣儿。

    殁玉兜转醒来之时,便瞧见一副可怕的画面。茱萸浑身是血,手持匕首,而蛊雕已被她砍得奄奄一息。只剩了半口气。他摸了摸自己的心口,发现之前所中的那一刀不过一个障眼法,茱萸并未当真杀他。这……怎会这样?

    “小子,醒了?”九明媚伸了个懒腰,“既然最碍事儿的家伙已经解决了。剩下的,你们自个儿看着办罢!”

    说罢,九明媚将手中一个褐色小袋子塞进茱萸掌心,接着拈了个诀,变出一朵云来。风千霁牵着她的手踏上云头,缓缓升上空中,将紫淩沼泽留给那两个需要单独聊聊的人儿。

    “媚儿,你说他们是会和好,还是……”

    “关咱们毛事儿?血泪到手便是了。”

    九明媚趴在云头上,两条纤细小腿翘起来。不住地踢腾,双手托着小腮帮子瞧下头沼泽的动静。风千霁温柔一笑,也爬在云头上,两条壮实小腿翘起来,缓缓踢腾了两下,右手撑着腮帮子,侧目凝望她微笑的侧颜。

    紫淩沼泽中,殁玉已经起身,立在原处,不知该进或退。在钩吾山。他做了四百年的大王,可在她面前,他依然是当年那个心中自卑、想讨好她却不知所措的文弱男子。饶是前头因了妻儿之事爆发,现今冷静下来。他反倒更加的不知所措了。

    茱萸也立在原处,欲进不能进,欲退不可退。

    僵持了些时候,茱萸指了后头的狐苇子丛道:“那孩子就在那儿,你自个儿去寻吧……我没伤他。”

    殁玉一听,立刻反身去狐苇子丛里。寻到了自个儿的儿子。紫汪汪的狐苇子花儿摇摇曳曳,卷着微风,轻轻落在小婴儿脸上。小婴儿睡得很是香甜,小嘴儿含着自个儿的拇指,不时地吮两口。可怜的孩子,定是饿坏了。

    “多谢你没有伤他。”

    “四百年恩怨再深,我红鼠大王再不济,也不至于对一个刚出生的小儿下杀手。”

    “你怎会知道,蛊雕?”

    “是梅神,她在山头就察觉到你身边的佩刀有问题,”茱萸道,“下山后,梅神以神识传音,提及蛊雕断魄刀之事,让我假意杀死你,激出蛊雕来,再行击溃。”

    茱萸说着,抬眼去看殁玉:“其实当年,你的样子就很好。不需要改变你自己,已经很好。而我……我其实对你……”

    话到嘴边,却又不知该如何说出口。

    他很好,那么她将如何呢?

    这么些年,她将殁玉当做身边重要的伙伴,偶尔看着他露出略显腼腆的笑容,她都会有瞬间的心跳失速。当她听到殁玉娶妻的消息时,心中翻江倒海般的背叛感,简直如海浪,没顶袭来。她没有办法否认自己对他的感情,尤其是……

    “不,不对……”殁玉将手抚摸婴儿的额头,突然发现甚么不对劲儿的,连忙问,“你不是说,已经将绯儿的魂魄锁进孩子体内了吗?可是为什么……在哪里?绯儿在哪里?!”

    “绯儿已经死了。”茱萸道,“早在钩吾山头时,就已经难产死了!”

    “不不,绯儿答应过会永远陪着我和孩子的,你明明说过,她的魂魄在……”

    “她的魂魄在我这儿!”茱萸指向自己的眉心,“绯儿死去的时候,她的魂魄就径自钻进我的身体里。我能感觉得到,那是我自己的魂魄,是我的一部分。”

    “不!”殁玉抱紧孩子道,“绯儿是绯儿,你是你,我要寻我的绯儿!”

    “殁玉,这样有意义吗?!”茱萸渐渐逼近他,“你要的绯儿,就在这儿,你自己瞧去!”她打开褐色袋子,白色烟雾铺洒出来,落在地上,化作一个美丽却满身是血的女子。女子的脸依旧被纱包裹着,看不出容貌。茱萸用梅神教她的法子,一层层解开绯儿面上的纱,露出姣好俏美的容颜。

    这副容貌可熟悉得紧,竟同茱萸的脸,一模一样。

    “绯儿!”殁玉扑过去,将妻子的尸首搂住,不肯松开。

    “绯者,红也。你给她取这名字的原因,她知道吗?”

    “她知道……”殁玉握住妻子僵硬冰冷的手,放在唇边哈了口热气,仿佛这样能让妻子感到暖和一些,“从她睁开眼睛的那一刻起,她就知道自己只是红鼠大王魂魄的一个小碎片。”

    四百年前蛊雕设计殁玉砍了红鼠大王,彼时有一股子魂魄流落而出,被殁玉发现了。许是因为太喜欢红鼠大王,许是因为想给自个儿留个念想,他收起了这缕魂魄,又寻了个相貌相似的人儿,让这缕魂魄寄宿其中。

    红鼠曾为他取名:殁玉。

    他便为她取个好名字:绯儿。

    绯儿从来都知道自个儿只是个替代品,用来缓解殁玉满心喜欢却总也得不到的痛苦。可她是那样单纯,那样善良,不管自己是不是碎片,都没有关系,只要对方快乐,一切难过悲伤都是过眼云烟。殁玉起初亦只是想从绯儿那里,寻到平日里得不到的红鼠大王的温存,直到愈来愈喜欢绯儿,愈来愈离不得她,甚至想将她娶进家门,成为他的妻子。

    绯儿无欲无求,温柔可人,顶着红鼠大王的容貌,却做尽了相反的事情。钩吾山上人多口杂,又多是对红鼠大王死忠的人,为防绯儿的容貌和魂魄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殁玉一直要求她不管出门还是进门,都必须戴纱。遮住了容貌的绯儿在山上对所有人都很友好,她知道每个人的喜好和需求,并且能帮助他们完成自己想做的事,故而口碑越发的好。她不仅得到了殁玉的心,更得到了那些追随者的喜欢,为殁玉招揽了不少人心。

    终于有一日,殁玉进了房门,发现绯儿已经做好了满桌喷香的饭食时,终于决定,迎娶她。洞房花烛夜,殁玉挑开绯儿的盖头,瞧着她秀丽的容貌和羞涩的笑容,他已分不清,她究竟是绯儿,还是红鼠。

    婚后的生活幸福喜悦,简单却充实。他得不到那个豪爽的高高在上的女子,却得到了她的一部分,他很满足。

    “绯儿,你喜欢这里的生活吗?”

    “喜欢,有相公在的地方,绯儿都喜欢。”

    “你不觉得这样打打杀杀的,很难熬吗?”

    “如果可以,绯儿自然想同相公去到更美的地方,听说凡间风景秀丽,人人都和平美好。带着咱们的孩儿,去那样的地方生活,一定也是很好的。相公,你喜欢那样的地方吗?”

    “喜欢,绯儿喜欢的地方,我都喜欢。绯儿爱的,我都会爱。”

    殁玉握住妻子柔软的手,就如同现在握住她冰冷僵硬的手一样,紧紧的,不愿松开。

    “绯儿的魂魄,可不可以……还给我?”

    “你说什么?!”茱萸感到不可置信,“那是我的魂魄,还给你?”

    “那是你的魂魄,我明白,我根本没有资格去求你。”殁玉低声乞求,“可是,我还是想试一试,绯儿是我的妻子,不不想就这样放弃了她。绯儿喜欢的生活,我还从来没能给她。我想试一试,最后试一试……”

    (。)

第169章、遗憾错过(两章合并)() 
(谢谢大家的鼓励和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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