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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穿越之门-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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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在狼人接近时,李渝悄悄开了一扇门,扣动了扳机。

    三颗子弹,全部命中。

    银质子弹的毒性,瞬间压制了狼人的变身冲动。即便没能让瑞兹当场挂掉,也让他陷入重伤境地。

    突如其来的攻击,毫无疑问,把狼人瑞兹打蒙圈了。

    瑞兹从未见过这样的战斗方式,连人都没见到,就被抢先攻击,要不要这么作弊?

    “嗷~~”

    瑞兹肌肉紧绷,顾不得把弹头崩出来,顺着味道,直奔人类而去!

    没有废话连天的嘴炮,瑞兹一见到目标,便狠狠扣动乌兹冲锋枪的扳机!

    子弹对李渝有用吗?

    连躲避动作都懒得做,李渝吹了口气,来自超人的冷冻呼吸化作冬日寒潮,一波接一波的包裹住狼人瑞兹。

    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狼人瑞兹,变成一个冰疙瘩,像条死狗一般,狠狠扑街。

    即便没死,也去掉了半条命。

    “便宜你了,第一次用这招,死了别怨我啊!”

    狼人的体味非常重,为了不沾上,李渝特意使用了超人能力。

    别问为什么不用热视线,烤皮毛的臭味,比狼人体味还严重。

    没去查看冷冻呼吸的效果如何,李渝转过拐角,接近另一头受伤颇重的狼人。

    那头狼人被瑟琳娜狠狠教训,皮肤里嵌进好几枚银弹,因为毒性作用,无法变身。

    听到刚才战斗的声音,已经意识到不好,正想办法逃离险地。

    “哟,你这是想跑?”

    李渝咧了咧嘴巴,拔出粒子刀,挽了个刀花上前。

    作为一个立场并不坚定的外来者、乱入者、剧情毁灭者,李渝对狼人这种肮脏生物,没有哪怕半分好感!

    没办法,前面一两部,狼人被设定为反派来着。

    要不是第三部给其洗地,稍微挽回点印象分,李渝认为这个种族应该人道毁灭!除非口味比较重的,爱好比较独特的,否则没人会认为,黑夜传说里的狼人萌萌哒!

    ——咳咳,稍微激愤了点。

    但说到底,颜值决定了地位!

    不管在什么世界,长得好看的,长得漂亮帅气的,先天上占据优势。

    和暮光里的俊男靓女比起来,这里的狼人根本没法看!

    ┓´∀┏

    说它们是患了疾病,带有特殊传染病的野兽,都没什么毛病。

    会心一击!

    黑暗中一道寒光闪过,鲜血如同瓢泼一般,喷射了一地。

    那头踉踉跄跄的狼人,先是脸上一愣,然后从脖颈处出现一道血丝,很快蔓延,接着就是大量血崩般喷涌出来的暗红色液体。

    李渝用粒子刀,轻易的把受伤的狼人,砍成两截。

    “一枚白银种子到手!”

    捡起地上滚落的玉石,接着,找上了狼人瑞兹。

    从原剧情看,狼人瑞兹是卢西恩的大将,属于不可或缺的角色,战斗力很强。

    此时黑皮肤壮汉被冻得哆嗦,身体僵硬。

    见李渝过来,他勉强抬起头来,瓮声瓮气的问道:“你是谁?”

    “我是你爸爸!”李渝很想用这句台词梗回答,不过想到狼人瑞兹是个又脏又臭,长年躲在下水道的货色,什么心思都没了。

    懒得搭理这货,翻了翻库存,找出一枚信号发射器,毫不犹豫的喂给狼人瑞兹。

    黑壮汉狼人瑞兹完全不配合,歪着脑袋咆哮低吼。

    狠狠拍了一巴掌,李渝退下一颗银子弹,连同信号发射器,一同塞进狼人嘴巴里。

    重金属中毒什么的,爱咋咋地吧!

    “已就位!信号清晰无延迟!”

    耳中传来栀子的声音,李渝点点头,接着拷问情报。

    狼人瑞兹恶声恶气,一点都不懂进退……

    或者说,因为骨子里看不起人类,极度的不服气!

    “怎么,你还想反抗?如果我不想放你,你这辈子就交代在这儿了!”

    连吓唬带恐吓,使出虐狗技巧。

    也不知道是因为活得够久,狼人瑞兹见多了刑讯,居然撇了撇嘴,一脸嘲笑。

    这就让人不能忍了!

    论折磨手段,穿越了这么多世界,很是积累不少好东西,怎么能被看不起呢?

    李渝翻了翻异空间,找到了几枚,包裹在硬壳里的圣甲虫。

    “以前在哈姆纳塔弄了许多圣甲虫,除了用来侦察探路,还能用来折磨异类,你皮毛这么光滑,肌肉如此结实,想必能坚持很久!”

    取一枚搁到地上,用亡灵圣经上的咒语驱动,圣甲虫顿时活跃起来。

    舒展身子,抖抖翅膀。

    接着,咬破了狼人的脚掌,沿着肌肉脉络往上钻。

    “不要怕,没什么大不了!告诉你,圣甲虫虽说是肉食动物,但它们最爱的食物,其实是脑浆!别的部位,圣甲虫不感兴趣!”

    “嗯,你张大嘴巴干什么?难道……我明白了,这就给你嘴巴里扔一个圣甲虫,保证钻到你的肠胃里面,把你的肠子、胃啊、肝脏嚼干净!”

    “你怎么撞墙了?没用的!圣甲虫在你的脑袋里,要啃掉你的脑子!除非你把脑袋揪下来,不然的话,啧啧……”

    李渝的语气平淡,说出来的话,却令人毛骨悚然。

    狼人本就伤势严重,吞了银弹不说,被折磨一番,命直接丢了大半!

    他被虐的没脾气,最后,无奈同意合作。

    李渝这才把圣甲虫召回来。

    狼人的愈合能力果然强大,那些被啃咬出来的伤,居然眨眼就愈合了。

    根据瑞兹自己的交代,他在狼人群体中,属于顶尖战力,仅仅比卢西恩差了一点。

    延续近千年的吸血鬼与狼人的战争,使得狼人损失惨重,死亡了太多!到现在为止,整个狼人族群公开活动的,仅仅几十头罢了。

    不变身时候,狼人相当于人类中的强壮者。

    等到变身狼人,各方面素质提升一大截,近战能力大幅增长。在下水道这样适合狼人发挥战斗的环境,对付三四头吸血鬼都不是问题!

    当然,里坎族有个缺陷,变身狼人时,内心无所畏惧,敢打敢拼,勇武有力。

    缺点却是,智商下降的非常严重。

    而且爪子抓握武器不方便,相当于低智商野兽!

    在这个世界,吸血鬼和狼人并未泛滥开来,他们生活的国家,主要是欧洲和美洲。

    欧洲主要集中在匈牙利,更确切一步说,是布达佩斯!

    毕竟三大长老的沉眠地点,都在布达佩斯,狼人的领袖卢西恩以及所有狼人,还有血族的共同始祖亚历山大。柯文纳斯,全都在这座城市。

    随时厮杀一顿,连打车都不怎么费油的那种!

    “你们有毛病啊!血族都知道开枝散叶,往北欧方向发展,你们只会窝在下水道,靠厮杀发**力!”

    虽然瑞兹表示,真正的里坎族数量不少,但李渝怎么都不相信。

    如果真有那么多,又怎么会被吸血鬼欺负的上天无路入地无门?

    看来这次行动,光靠狼人数量,赚不到多少种子。

    最好,也将吸血鬼一网打尽。

    ——只要找到血族的老巢,一切都很简单!

    “我们想往外走,你知道结果怎么样吗?”

    瑞兹冷笑,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每当我们发展一个后裔,离开布达佩斯范围,就会被莫名其妙的杀掉!开始我们以为是血族干的,后来才调查清楚,是人类势力!”

    “人类势力?”

    “没错!”

    “不可能!”

    “爱信不信!”

    “……”也许,是尚在人间的亚历山大弄的。

    李渝想到这一点,按照这位擦屁股的老头的思路,如果一千年来,亚历山大都在努力捂盖子,遮掩狼人和吸血鬼存在痕迹,那么,控制地点非常重要。

    要不然,为什么狼人和吸血鬼都坚持住在一个既不发达,又没有多少娱乐环境的国家内呢?

    想要掩盖痕迹,如果选在到处都是监控的大城市,才不可思议吧?

    还有狼人数量,电影里展示出来的,并不多。

    克莱恩甚至为上百的狼人感到惊讶,以及不可置信。

    对于李渝来说,狼人不够杀,绝对不是好消息。

第274章 围堵瑟琳娜() 
获取足够情报后,李渝临时起意,抽了一管狼人瑞兹的血,当做基因样本。

    至于黑大个这个家伙,看家护院,绝对能够胜任。

    不过他没收下的意愿……因为狼人太邋遢了!

    住的地方从第二部就能看出来,喜欢往淤泥的地道和坑里钻来钻去,恶心自己的时候恶心别人。

    “所以,滚蛋吧!”

    信号发射器随时将瑞兹的行踪报告回来,李渝放长线钓大鱼,准备一口气把狼人老巢穴端了。

    于是,便把黑大个放掉,让他赶紧哪来的回哪儿去!

    接下来,李渝离开了地铁站台。

    与栀子汇合。

    “我们先去公寓,和女吸血鬼瑟琳娜碰面,还是先去端了狼人老巢?”

    问出这个问题的是栀子。

    她一个小女生,当然不乐意去脏兮兮的下水道。

    李渝观察了一下栀子神色,理所当然的道:“当然是先去公寓守株待兔,顺便杀一些狼人,凭我们的实力,只要稍微认真一点,端掉狼人老巢根本不是问题。”

    栀子呵呵一笑:“既然如此,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住!按照时间发展,瑟琳娜将会回到血族老巢,并在调查拍摄的照片时,发现迈克尔身份,我们提前一步,把迈克尔抓了!”

    “那好,我们先去找个地方休息!”

    两人对布达佩斯还不怎么熟悉,先把地形记在心里再说!

    布达佩斯对外宣称,是欧洲联盟第七大城市,其时尚且现代并古典交杂的风格,以及阴暗天气下的莫名哥特风,构成了最混乱的地带。

    这种漆黑、肃杀、阴郁的风格,类似暮光之城,没有多少明媚天气,很容易联系到吸血鬼身上。

    在酒店开了间房,休息到凌晨三点。

    等时间差不多的时候,李渝丢下栀子,直奔迈克尔的公寓而去。

    根据迈克尔的医院员工档案,这个神秘的柯文纳斯后裔的地址,就在附近一栋公寓大楼的顶楼,距离方济各会广场地铁站不远。

    很快,李渝来到了目标街区,找到了那栋公寓大楼。

    迈克尔的房间号码是510,刻着数字的黄铜铭牌用钉子固定在夹板门上。

    虽然表面已经生锈,但还能分辨的清。

    房间门半开着,上面有一个脚印,显然,已经有人来过了。

    李渝走进公寓,扫视一圈。

    房间客厅并不宽敞,堆满了家具,贫瘠的灰白色墙壁,就像其它乏味且毫无特色的公寓房间,没什么稀奇的地方。

    书桌上未写完的报告,翻开的书……证明这人生活被工作填满,李渝唯一记得的是,迈克尔有个前妻。

    打开抽屉,果不其然。

    白色信封中放了一摞照片,拍摄的主角的迈克尔和一个女人,非常温馨。

    信封没来的及放好,跟抽屉里其它东西的位置有冲突。

    看来,先一步到达的不速之客,是瑟琳娜确定无疑了。

    ——大概就是这点触动,让瑟琳娜从此爱上了男主角。

    其实,女主角长期不找男朋友,这个设定……太奇怪了!

    血族漫长的生命,吃喝玩乐中,前两项去掉,只能喝血。

    六百年时间,再去掉不能乱逛的白天,剩下的夜晚时间,拥有的快乐真心不多。

    这么漫长的时间,连点娱乐活动都没有,怎么能让人相信呢?

    瑟琳娜的身份是长老干女儿……或许,长老有什么奇特爱好吧!

    毕竟身为长老宠爱之人,有肮脏交易,那才叫正常。

    李渝放回照片,意味深长的扫向阴暗角落,那儿立即传来动静。

    女主角不知道自己怎么被发现的,她不在乎,整个人携带着风声,跳到李渝面前,同时猛地伸手抓向对方喉咙。

    李渝随手挡住锁喉手,轻飘飘的躲避接踵而至的攻击。

    “谈一谈怎么样?”

    “是你!”瑟琳娜动作不停,继续攻击。

    她的脚步动作比较细腻凌厉,致残致伤率极高。

    “可不就是我嘛!”

    “你到底是谁?”

    “这算正式谈话吗?你先停下!”

    李渝的格斗技巧,就是没有技巧,全仗着身体素质碾压!

    因为有意放水,瑟琳娜并未落败,反而越战越猛,在外人看来就是势均力敌!

    “哼!”

    瑟琳娜从来不是一个好脾气的人。

    原剧情种种行为,能看出他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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