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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求生-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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癿320榴弹发射器,”

    “pecheneg通用机枪,持续每分钟1,000发的实际射速,或以40…50发的长点射速度连续射击600发子弹,且不会减短枪管寿命,”

    “vsk94,俄式突击步枪9a91改良版,在原有优秀的稳定和射速上增强了稳定性,并且改良为狙击版本,射程高达500米,是狙击枪中的冲锋枪,”

    …………

    阿克斯不耐其烦地不断跟我们介绍,惹得我们心动了起来,但是看见价格后就有点退缩了,

    每把枪的价格都是一百箱食物,而且子弹送你一点,如果是便宜的枪的话会送多子弹,直到填满一百箱食物的价格,

    辛琛转头看着靠在门口的曹荣道:“你帮我们买单,”

    曹荣马上摇了摇头,说:“并没有,我只是带你们来选购武器,没说替你们买单,”

    辛琛马上黑着脸转了回去,

    我心里也忍不住骂道,玛德,差点忘了他腹黑,早知道不来了,现在看上了武器又舍不得买,

    老黄果断拿起了一支m4卡宾枪,还让阿克斯装上了榴弹发射器,然后死死握着,站在门口看着我,似乎在说老子要定了,谁也不能拦我的样子,

    辛琛本来想要一挺机枪,直接被我踹了过去,都有了十二把乌兹微冲了你还不满足,然后他就只能要了二十颗手榴弹,本来还想要手枪,我马上就给了我自己的手枪他,

    他满脸委屈地看着我,反驳道:“我自己赢来的物资我做主,”

    我马上反驳道:“本钱还是我的呢,反抗无效,”

    辛琛马上低着头走到了另外一边,和老黄并肩站着,手里抱着二十颗手榴弹,还多要了两千发乌兹微冲的子弹,

    而我则要了一把vsk94就没有了,

    结账的时候居然要四百箱食物,那两千发的乌兹微冲就要了两百箱食物,我心疼地从空间里取出来给阿克斯,然后曹荣马上就带着我们走出去了,

    老黄的卡宾枪赠送三百发子弹,还有二十发榴弹,还算不错,

    而我的vsk94他也赠送了三百发子弹,那二十颗手榴弹阿克斯说当作见面礼给了我们,

    现在武器再度充足了,就等着出发任务了,

    我也不断提醒老黄和辛琛,一定要紧跟在我们旁边注意,如果完成了任务,不禁能得到一半的报酬,而且又可以拿到不少的d级纳灵,曹荣还能帮助我找到王潇晨,简直是一举三得,

    曹荣并没有带着我们回去那地狱酒吧,而是走到了一栋公寓的二楼,然后开门带我们进去,花臂男此时已经在里面等着了,将军居然也在里边了,

    我差点忘了,刚刚好像真的没看见将军,

    曹荣各自安排我们坐下后,他也坐在我们对面,满脸凝重地告诉我们,说道:“刚刚在酒吧了人蛇混杂,所以不方便谈话,现在告诉你们这个任务的详细,你们务必要记好,如果失败了,你们也会死的,政府军有很多高手,随便出来一个都能解决我们,”

    我凝重地点了点头,示意他说下去,

    “我从前几批逃回来的人中获得了一些信息,任务地点就是离市中心不远的一间科学研究所,那里是国家设立的研究所,在末日未爆发之前经常招收自愿者进去,但是没有人能出来,”

    “而我也打听到了不少的消息,据说任务是潜进这科学研究所里,并且带出一份文件,交给政府派来的人后,就能完成了,”

    辛琛马上拍了拍大腿,说道:“这还不容易,”

    我瞪了一眼辛琛,他立马怏怏地缩回了脑袋,我示意曹荣继续说,

    “据我所知,这科学研究所里面最少有两头c级丧尸,和上百头d级丧尸,以及周边数不胜数的e级丧尸,可以说是九死一生,”

    我心中一紧,连忙问怎么办,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们可能连研究所都进不去,就被市中心的十几万头e级丧尸给吸引过来,到时候就可玩完了,

    要知道,这城市起码是有上百万人,百分之八十的人变成了丧尸,也就是有八十多万头丧尸,大多数都是在市中心附近游荡,所以这任务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啊,

第七十五章:你变了() 
老黄也似乎意识到这任务根本没办法完成,

    曹荣也看出了我们的想法,继续道:“别急,那政府人员会带我们从地下通道走,”

    我心里立马涌起了一股极为不安的感觉,地下通道不就是臭水沟吗,

    曹荣和花臂男这时候站起来,说:“你们今天晚上在这里好好休息,我和兆麟有点事情要去做,明天早上八点起来,我们在楼下等你们,早点休息吧,”

    那花臂男吹了吹刘海,走到门口跟我们摇手:“拜拜,”

    然后他就跟曹荣头也不回地走出去了,

    ……

    我们三人在房间里顿时无语了,上次涛瑾把我带去信仰的房子里也是这样,两个人就直接走了,

    现在貌似场景重现的既视感,我们三人面面相觑,心想难道我们是瘟神吗,

    怎么去到谁家里,家里主人就会留我们下来,

    真是日了狗了,

    辛琛忽然说累了,然后当自己家一样跑进了卧室里面就睡,将军似乎也累了,趴在地上闭着眼,它的战力又提升了10点,

    我和老黄坐在沙发上,我后仰着沙发,一直都开启着无限空间给我修复着战力指数,肉体似乎又强了几分,又能多容纳十几点战力,看来战斗才是最好的提升方式,

    老黄忽然出声道:“老邱,”

    我微微睁开眼睛,余光看着坐在我身旁的老黄,“嗯,”

    老黄叹了一口气,说道:“你真的不打算救路薇吗,”

    我并未睁开眼看他,继续心平气和道:“嗯,因为我们没有理由救她,而且如果救她只会给我们惹来一身腥,”

    “虽然你说得对,但是毕竟她会被下毒的缘故也是因为你啊,难道你忍心看着因你而死去的人吗,”

    老黄的话让我胸口不禁有些沉闷起来,我直接睁开眼挺直腰看着老黄,有些不愉道:“虽然是这样,但也有她的原因,况且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负责带走王潇晨,然后去找吴羡,回到狼族安安稳稳地过完这辈子,”

    老黄也不躲避我的视线,一直注视着我,继续道:“还记得当初我们当初为什么去当兵吗,”

    我仿佛被说到了软肋,背脊不禁弯了下来,

    老黄继续道:“你拉着我去当兵,就是因为那年的致维是因你而死,所以你希望再也没有任何人因为你而死,但是现在你变了,”老黄说完后,就起身往卧室方向走去了,

    而我坐在沙发上呆呆的愣着,致维,我小时候的朋友,却因为我而死,勾起了我许许多多不愿回忆的事情,

    难道我真的变了吗,

    我只不过是少惹一点事,让我们尽快带走王潇晨,然后去找小魔女回来,安稳地过日子而已,

    难道这样也错了吗,

    我不禁开始胡思乱想起来,上一世的许许多多记忆也不愿地被勾了起来,回想着一幕幕生离死别,我只是希望他们再也别离开我而已,怎么就说我变了,

    我拿出烟,沉闷地走到阳台开始吞云吐雾起来,看着外面街道上依旧没有寂静,不远处的酒吧还依然放着音乐,不少人兴奋的欢呼也徘徊在夜空中,

    夜空此时也显得格外的昏沉,惨淡的月光稀稀疏疏地撒在街道上,看起来虽然是欢乐无比,但实际里却隐藏着许许多多的悲凉萧条,因为在末世就是今朝有酒今朝醉,谁知道自己还会不会有明天呢,

    我胡思乱想了一番,连抽了五六根烟,感觉脑袋有点昏沉起来,呼吸也有点沉闷了起来,

    没注意辛琛慢慢地出现在我身后,拍了拍我的肩膀,骤然把我吓了一跳,

    “你丫的不是进去睡觉了么,”

    我惊魂未定地看着辛琛,感觉自从上次被那路薇给吓了一跳后,感觉整个人到了晚上都有些神经兮兮的,

    辛琛顶着头鸟巢似的黄发,怏怏地看着我说:“是那啥把我给赶出来,让我出来安慰你的,”

    我不禁有些感动,老黄依旧还是这样,有时就是刀子嘴,豆腐心,就这点吸引我,

    不过我现在的确很想找个人来倾诉一下,但是又不好意思开口,

    辛琛以为我没事,说:“没啥事我就继续回去睡了,昂,”

    我直接扯了他回来,说道:“你陪我聊一会,”辛琛马上就满脸委屈地嘟着嘴,只好站在我旁边陪我,

    我忽然才想到,我和辛琛之间好像没有怎么深聊过,

    我问辛琛当初在学校为什么想跟我,

    辛琛说因为他看见我对付丧尸不害怕,还救了很多学生,所以他想跟我,想在末世里生存下去,不想再让别人欺负,

    我点了点头,他的话虽然不是什么令人感动的理由,但是毕竟是末世里非常正确的做法,

    我和辛琛聊了许久,才知道他曾经是学校的扛把子,怪不得我说他的名字有点熟悉,

    但是被转学来的王薪智和黄燊合伙阴了辛琛,王薪智还捅了一刀在他的大腿内侧,所以才会沦为瘸子,整天被人欺负,

    当初末日爆发时的d级丧尸冯芍居然也是辛琛的女朋友,但是辛琛被捅伤后,冯芍马上就跟了黄燊,并且在厕所里上演了一场大戏给辛琛看,然后末世爆发了,

    辛琛的性格也改变了不少,从扛把子沦为被人欺负,倔强的性格也救了他,他也非常坚强,整天乐观着,相信总有一天他会将这些给讨回来的,

    然后他在我身上看到了希望,于是就跟了我,

    我知道后也叹了一口气,看似放荡不羁的逗比辛琛,其实内心比谁的要强,只是他不愿表现出来而已,

    我们聊了许久,直到酒吧的喧嚣渐渐安静了下来,我们方才各自入房睡觉,我在沙发上睡,

    一整晚都在想着路薇的事情,我到底是对还是不对,

    ……

    很快就到了第二天早上,清新的空气令我直接醒了过来,旋即我去叫醒他们两人,看下时间还有二十分钟才到八点钟,马上就迅速收拾好下楼了,

    我穿着迷彩服和军靴,背着vsk94,腰间的枪套上套着沙漠之鹰,是昨日阿克斯送的,腰间两旁各自插着一把匕首,腰间枪套上也扣着三枚手榴弹,

    老黄也穿着迷彩服和军靴,也背着一把卡宾枪,背着个书包,里面放着子弹和手榴弹,腰间也插着一把匕首防身,

    至于穿着花里胡哨的辛琛,直接分身出了六个他,每个人都拿着两把乌兹微冲,各自腰间都插着几个弹夹,辛琛本体上还有这一把我昨天给他的玛格尔手枪和几枚手榴弹,

    我们三人各自武装好下楼,看见花臂男和曹荣此时已经在楼下等着了,

    花臂男穿着一件花衬衫头戴防风眼镜坐在一辆黑色的悍马h3里面,曹荣也是穿着衬衫坐在副驾驶上看着我们,

    “上车,”

    我们来不及吃惊,马上上车,将军也从楼上跑下来跳上了车,

    车里面刚刚好够我们每个人一个座位,而且还显得格外的空,丝毫不感觉有拥挤,

    花臂男马上开车,并不是从城西正门走,而是绕到了后面很远,看见一道大铁门拦着,旁边的小房子立马跑出了几个拿着武器的人,花臂男将头给探了出去,似乎给他们确认身份,

    “放行,”

    随着那守门人员大喊一声,门口就被打开,花臂男也没再说话,径直踩油门开车出去了,

    但是车的方向好像并不是去往市中心的方向,辛琛问道:“不是去市中心吗,我们现在去哪里啊,”

    曹荣转头看了一眼我们,说道:“去城北城西交界点,接政府派来的人就可以出发了,”

    花臂男开车非常危险,专挑小路走,而且还喜欢撞丧尸,把那防风玻璃给溅得到处是血,我感觉有点反胃起来,我最讨厌坐车了,而且不喜欢开车,

    那花臂男高速行驶了大概二十分钟左右,马上就停在了一个巷子口前面,

    一高一矮两道人影从黑暗的巷子里走了出来,

    当我看清那两人后,忍不住惊呼卧槽,

第七十六章:地下管道() 
辛琛上车后就被迫收回了分身,所以车内空间显得很大。

    花臂男将车开到城北交界处的时候,停在了一道漆黑的巷子口里。

    旋即两道一高一矮的人影走里面走了出来。

    我定睛一看,卧槽,怎么是他们两个。

    那道较矮的曼妙身影竟是路薇,她此时换下了粉色洋裙,穿上了天蓝色水手服加上长筒袜,看起来非常的青春活泼,路薇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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