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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衣卫-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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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是一处石亭,四角翘起,上面刻有图纹,石柱上留有文人墨客笔墨,多半是欣赏此处山水之美,因而生情,忍不住挥墨。

    “在这里歇息一下。”

    “好。”

    锦衣卫分列两侧,林风进入石亭,孙先随之走入,两人级别上相同,同为锦衣卫千户,地位同样没有任何区别。

    林风回头,女子连忙转过身去,眼见天近黄昏,今晚多半要在林中过夜,不想如此执着,一路跟在身后。

    “林大哥,还是带上她一起,看着可怜。”李秀儿看着身后女子,不可否认,那一刻看到对方容貌同样羡慕,只可惜身有疾患无法说话,如此不免可惜。

    “再看看不迟。”

    林风不是铁石心肠,从三江村发生种种已经可以看出,只是不想背负太多责任而已,一路行来伴随杀戮,记忆中那些奇怪碎片同样充满杀戮,林风清楚,身为锦衣卫,自己的人生必然无法与手中飞鱼刀脱离关系。

    刀是凶器,无论如何修饰,始终无法改变其杀人命运。

    一个人,可以毫不犹豫面对任何危险,两个人不同,必须有所考虑,李秀儿出现是一个意外,如果不是林伯的死,必然不会做此决定,留在自己身边未必是好事。

    石亭内,林风看着跟在身后哑女,不管对方身上发生什么,这一刻已经下定决心,不想有任何关联。

    “走。”

    没有任何犹豫,左手一拉李秀儿,双腿瞬间发力,整个阵营速度瞬间提升,锦衣卫都是练家子,腿力惊人,转眼间消失不见,身后哑女身影随之渐远。

    “林大哥,怎么忍心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李秀儿有些急,身为女人最是能够理解女人,选择一直跟在身后,甚至不畏艰辛危险,其中必有她的道理,或许只是一句话,一个诺言或者是一个承诺。

    “日后就会体会到今日苦心。”

    林风也是无奈之举,一个李秀儿已经让自己分心,如果再加上一个身世可怜哑女在身边,一旦有人趁机加以要挟岂不是麻烦。

    夜色深沉,林间升起一堆篝火,林风、孙先等人围在篝火旁,上面烤着喷香野味,林风此时完全没有心思,野狼叫声此起彼伏,一直跟在身后那个女人在做什么,是直接返回还是一直跟在身后。

    “林兄弟,怕是有心事?”孙先何等聪明,从林风眼神中已经猜出,不由得冷哼一声,锦衣卫第一大忌,不能动情,对任何人都是如此,否则只会让自己深陷其中。

    野狼叫声再次响起,身旁李秀儿不由得发出一声惊呼,整个身子靠在林风身侧,只有这样才能安心,猛然身边为之一空,林风身影已到篝火之外,“林风去去就回。”

    一道身影在漆黑树林中穿行,脚下速度极快,沿着来时的路向前飞奔,丝毫不顾沿途突起树枝打在身上,从野狼叫声响起那一刻,脑海中浮现出女子幽怨眼神还有一直跟在后面身影,付出多少勇气做出这样决定,不想等待的确是被人无情抛弃。

    林风一生注定多情,算不得对,同样算不得错。

    尖叫声响起,林风身形跃起,双腿猛然在树干上一磕,整个人瞬间改变方向,一道瘦弱身影向后退去,眼前多出几道晃动亮光,那是一双双透着饥渴目光,出没在丛林中野狼。

    “滚。”

    一声怒喝,林风随之出刀,那一刻两头野狼同时左右扑出,速度极快,林风身形随之接近,一刀击中,出现时机还是慢了一步,左手搂紧,身子顺势侧开。

    呲的一声,身上衣物瞬间被锋利狼爪撕开,没有丝毫犹豫,手腕一转,飞鱼刀反手发出,恰好击中张开狼嘴,飞鱼刀从狼嘴刺入直接从脑后伸出。

    瞬间出刀击毙两头体型高大野狼,野狼嗥叫声阵阵传出,几乎同时,一声更为嘹亮叫声响起,一瞬间,所有野狼快速退去。

    野狼,丛林中最让人忌惮野兽,相比虎豹不同,野狼群居而生,同样懂得如何发挥狼群最大攻击力,所有决策权都在狼王手中,其他群狼只能服从。

    咿咿呀呀,林风手臂松开,面露惊恐女子正是一直跟在身后哑女,这份执着也是难得,真的跟在后面,孤身一个人闯入丛林,即便是男人同样有所担心,那一刻如果林风来的再晚一点,直接成了野狼口中食。

    林风身侧衣物被野狼利爪抓开,锋利狼爪深深陷入,那一刻血随之流出,再看女子手伸向衣服内侧,呲的一声,从里面撕下一大块,拿在手里看着林风,眼睛盯着林风身上被野狼抓伤部位。

    “谢了。”林风脸上露出笑意,哑女同样露出憨笑,身子向前,一股异香随之入鼻,林风不由得眉头一皱,这种香味极为特殊,只有两种可能,一是女人身上特有,另外一种就是常年使用特殊香料,时日一久所形成,眼前哑女身份凄苦必然属于前一种,如此最是难得。

第0061回 京城() 
第31天

    身子接近,手中布条快速绕过身体,左手位于林风身体左侧,身体尽量接近,只有这样才能从身体另外一侧抓住布条,那一刻几乎整个身体几乎贴在林风身上,完全可以感受彼此身上温度还有鼻息间呼出气息。

    哑女右手拉过布带,身子随之退后,双手用力一拉快速打上绳结。

    林风不由得眉头一皱,那一下恰好碰到伤处,野狼利爪果然厉害,林风已经尽最大努力避开,还是被其击中,锋利狼爪直接将身上衣物抓开,那一刻利爪抓破皮肉发出声音是如此清晰。

    哑女系好布带连忙用手比划着,多半是想解释什么,可惜无法发出声音,只能用这种方式表达。

    “不碍事。”林风左手触摸绑紧布条,“以后就留在林风身边,不用再受奔波之苦,愿不愿意?”哑女眼睛睁大,看着林风,虽然无法出声,那一刻必然是听懂,只是用力点头。

    篝火映出一道影子,站在外围向外看着,眼前一片漆黑,人所能看到距离有限,即便如此还是希望第一眼看到那个熟悉身影。

    孙先坐在篝火旁,“真是羡慕林兄弟,有人惦记着,不像我们这些人,死了,草草埋了也就是了,逢年过节的连个烧纸的人都没有!”说完不由得叹口气。

    “你没有家人?”李秀儿回头,忍不住问了一句。

    “家人,都死了。”那一刻孙先表情出奇平静,甚至带着不屑,为何提到家人会有如此神情。

    家,只有一个字,看似简单,曾经承载多少人的梦,尤其是孩子,那里是幸福的港湾,即便吃着粗茶淡饭,依然是最幸福的地方,多少人即便走到海角天涯,心里依然惦念着。

    李秀儿“哦”了一声,孙先目光落在火堆上,出奇的专注。

    夜色中一道身影出现,正是林风,李秀儿快步上前,目光落在林风身后,跟着一个人,低着头,乱蓬蓬头发挡住大半张脸,虽然只是露出少半张脸,上面同样挂满泥污,依然无法掩饰那张绝美容颜。

    “林大哥,怎么弄伤的?”身侧布带,上面隐约透出血迹,李秀儿来到近前恰好看到不免心疼。

    哑女用手比划着,林风淡然一笑,“算了,不怪任何人,方才遇到狼群,不小心伤了点皮。”

    “总是让人担心。”

    李秀儿撅起小嘴,有了那一晚之后,身份随之改变,不再是那个救命恩人家的孙女,虽然没有明媒正娶,毕竟有了关系。

    脚步声响起,孙先站在那看着哑女,多半是胆小,哑女整个人躲在林风背后,“林兄弟,真要带着她?”

    林风点头,“既然管了,索性管到底。”

    “也好,千户营内都是男人,总该多几个女人。”

    “不用怕。”

    林风回头,哑女身形缓缓走出,始终低着头,恨不得把整张脸藏进头发里,一切并不奇怪,试问一个这样身世女子,从小必然受尽白眼欺凌,所以才会形成这样个性,担心被人伤害,缺乏安全感。

    一夜无话,哑女守在火旁,不时向上加柴,外围有锦衣卫看守,四人手持飞鱼刀守住四个角落,都是训练有素精锐,任何风吹草动都无法逃过四人眼睛。

    林风等人睡去,李秀儿头枕在林风臂弯之间睡得香甜,哑女起身,回身看去,目光落在林风身上。

    天光大亮,一行人出发,多出两个女人,无形中多出几分生气,这一点无可否认,正是因为有了女人存在,男人才能变得更强。

    一路无话,两天行程,这一日到达京城范围,远远看去,一座高大城门立在城墙中间,上方飘动金色大旗,上写大大“明”字,朱元璋灭元而立国,当初为何偏偏以明为国号,其中有诸多观点。

    其一,朱元璋出身明教,曾借助明教势力对抗元兵,索性以明为国号。其二,元末起义军以自称小明王一支势力最强,以明为国号,大有拉拢人心之嫌,其三,明为日月,享天地之辉,代表的是恒久,朱元璋自是希望自己打下的江山可以世代永存。

    一行人上前,接近城门,孙先快步上前,京城之地,天子脚下,即便锦衣卫同样有所收敛,来到近前,掏出令牌。

    守城将领接过,仔细打量,确实是内务府出的令牌,加上身上衣物还有飞鱼刀,绝对错不了,“放行。”

    兵士手中长矛分开,这个时辰进出人流相对较少,外城城门只开侧门,若是遇到人多,需要打开中间城门,守卫兵力同样有所增加,就在林风等人进入城门那一刻,从不同方向投来几道目光。

    其中掩饰极为精妙,必然是下足功夫,或者干脆就是在这里做生意摊贩,有的甚至一做就是十几年,时间久了,多半已经习惯,当然即便有一天突然消失换成新的摊主同样不会有人在意。

    哑女抬头,目光始终落在左上方一人身上,随着脚下移动,眼睛依然盯住,她究竟在看什么,那一刻脸上为何露出如此怪异表情。

    不愧是龙脉之地,京城尽显繁华,道路加宽,来往行人不断,这里是外城,多是商人或者普通百姓聚集之地,不仅是为了感受京城繁华,同样是想多吸一点龙气,皇帝只有一个,达官贵族不在少数,有人相信,在这种地方待的久了,同样可以沾染贵气。

    从外城进入才是内城,内城同样有所区分,东权西富,内城东侧住的多是当朝权贵,东侧距离皇宫同样最近,其中包括当年朱元璋亲自为徐达、常遇春等人修建府邸都在东侧,至于西侧,富人聚集之地,不要小看这些商人,手里聚集财富不在少数。

    其中最负盛名当属沈家,家主沈万三,出身不详,经历不详,甚至见过沈万三的都是寥寥无几,沈家生意遍布天下,做的都是只赚不亏的买卖,因为银子太多,土地太多,生意太多无法计算,索性以万称呼,取名万三。

    朱元璋建国之初,大战刚息,百废待兴,看着破旧城墙,还有因为战乱毁坏民房,朱元璋不由得发出一声叹息,处处需要银子,修补城墙还要重新修建皇宫,这些都是门面,代表皇室尊严省不得,每一项开支都是不小。

    朱元璋发愁,刘伯温献计可去找沈万三,堂堂大明天子,高高在上第一人,拥有整个天下,此时去求人,朱元璋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如果沈万三真的有钱,索性选择罪名抄了家也就是了,何必这么麻烦。

    刘伯温连连摇头,“杀沈万三不难,怕的是大明再无宁日。”足以看出这个人影响力,朱元璋只得按照刘伯温之言亲自上门拜访。

    这一招果然奏效,修缮城墙、加宽街道加上修饰皇宫,所有费用完全由沈万三支付,至少几百万两银子,几乎眼皮都没眨一下,朱元璋同样好奇,是沈万三的银子多还是自己的国库多。

    进入内城一直向东,随着锦衣卫出现,偶然出现路人面露惊恐之色,这段时间,锦衣卫纷纷出动,胡惟庸一案牵连太广,东城几乎每天都有人被锦衣卫带走,一旦带走必然是有去无回。

    啪的一声,院门快速关上,孙先冷哼一声,“这是何人府邸?好生无理,查上一查。”

    一人忙道:“大人,动不得,这是护国将军府。”

    孙先点头,“确实动不得,先送林兄弟回千户营。”

第0062回 千户营() 
锦衣卫同样设置在东侧,规模不小,下设十组,每组几十人,其中龙组、虎组、鹰组超过几百人,加上镇抚、锦衣卫指挥使府邸,整个东侧角落尽数归锦衣卫所有,朱元璋此举大有威慑之意,刀已出,看看是否还有人敢胡作非为。

    穿过街道,一块牌子上写着三个大字,“锦衣卫。”血红大字,让人看着毛骨悚然,用红色最合适不过,锦衣卫代表的恰恰是血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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