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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头的大雁,急速掉落!
孙行土这几下动作瞬间完成,从出手打雁,到命中掉落,前后也不过是几个呼吸时间。但李牧却看得清清楚楚,心中不禁骇然:“这孙行土手劲好大,十有八九是已经觉醒了的修士。”
一头大雁掉落在地,另一头大雁却飞离远去,重新再打,估计也未必能够打中。
砸死了一只大雁,众人并不吃惊,反而觉得孙行土厉害,竟然陡手砸木就能打雁,比那些射雕手也不遑多让。
但就在周围的人准备恭维孙行土几句的时候,天空上又突然传来一声雁唳。这鸣叫声中,带着几分悲切!
众人抬头,只见那只逃离的大雁竟然去而复返,急速落在死去的同伴身旁,不断伸出嘴去拔弄后者的身体,嘤嘤凄凄的叫唤着,似乎想把对方唤醒。
这一幕,令人沉默,安静的看着。
听得那大雁叫声凄婉而焦灼,一声更比一声悲凉,心中不禁升起一丝不忍之意。
同情之心,在这一刻,也被撩拨起来。
“哼,还敢回来?找死!”孙行土轻哼,正要重新抓一块木头扔出,把去而复返的大雁打死。
但,异变陡生,那只无法唤醒同伴的大雁,估计是知晓自己同伴已然死去,突然发出一声响彻天际的悲鸣,陡然展翅,一飞冲天,然后再一个急速折转,双翅收拢,头下脚上,一头狠狠的撞在了同伴旁边的岩石之上,脑袋碎裂,一命鸣呼!
竟然…殉情了!
如此情形,完全出乎人们的意料。
众人万万没有想到,这只大雁竟然如此深情,看到同伴身死,竟然不愿独活,选择了自杀!
人都目瞪口呆,内心震撼不已!
一只大雁,深情如厮,端实让人敬佩!
有不少人心中不忍,更有一些深闺女子偷偷的用衣袖抹去眼角那不自觉泛出来的泪水。
“哈哈,死得好,死得好。这两只大雁,拿去让醉仙楼炒了,今晚好下酒!”孙行土哈哈大笑,心中郁闷之气也终于宣泄了一些。
但他的话一出,周围倒有不少人向他怒目而视,但碍于对方的身份,却无人敢开口指责。
孙行土对周围的目光视若无睹,正准备让仆人去把两只死雁收拾回来,却听得舞台上的李牧突然开口道:“等等,孙兄,这两只雁,不知道可否转让给在下?”
第91章 《雁丘词》()
“这两只大雁,不知可否转让给在下?”
李牧的话,令在场人都愣住。
孙行土也是错愕,十分不解,不知道他要这两只大雁干什么,脑袋里打着什么主意。
但他看李牧不爽,嘴角一撇:“不卖!”
“一千两!”
李牧平静的伸出一根手指,开口道。
此言一出,众皆哗然。
一千两银子,就买两只大雁?
别说是两只了,就算是两百只,估计都能买得到了。如果想吃野味,一千两银子,什么山珍海味吃不到?
这位新晋诗甲是不是人傻钱多没地方花,非要用一千两银子买这两只大雁?
孙行土皱了皱眉,不知道李牧花钱买雁是什么意思,但肯定不会有什么好意。当下嘴角一勾,笑道:“呵呵,这两只大雁,肯定是不可多得的美味,很久没尝过大雁肉了呢。才一千两银子就想让我割爱?那不可能,咱不缺这钱!但如果李兄愿意出一千两黄金,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的!”
孙行土根本没有打算把这两只大雁卖给李牧的意思,故意叫价一千两黄金,只是想埋汰对方一番而已。
要知道,如果从猎户手中买雁的话,一两银子就能买到好几只了。两只雁一千两,简直就是天价。现在他硬是把价格提升了十倍。一千两黄金,那相当于万两白银。
谁愿意千金买雁?有钱也不能这般挥霍吧!
众人内心均觉得孙行土有些不厚道。
孙行土心中却反而十分得意,看着李牧,目光充满挑衅:老子就是不爽你,给钱也不卖,你能奈我何?有本事你出一万两银子啊!出不起?那就不怪我了!
“好,黄金千两,成交!”
李牧开口,像是决定一件微不足道的事情,淡然道。
“哈哈,就知道你这穷逼买不起……啊……你答应了?千两黄金买这两只雁?”
孙行土整个人怔住,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以为听错。
四周围的观众,也都错愕不已。
千金买马骨倒是听说过,但千金买雁却还是第一次听闻,有点不敢相信。
现在的年轻人太冲动了吧,两头死雁竟然也愿意花千金购买,完全不把钱当回事啊!
怔愣过后,许多人看着李牧的目光,完全是看着一个挥金如土的纨绔子弟一样。
孙行土的名声也不好,虽然同属纨绔行列,但却也没有做过千金买雁的荒唐事。此时,他看向李牧的目光,也如同看着傻子一般。
“哈哈,既然李兄如此喜欢,那我就只能割爱了。这两头雁黄金一千两,一文钱也不能少哦!”孙行土哈哈大笑。
谁说我是金陵第一纨绔?现在这名,恐怕得易主了啊!哈哈!
李牧拱拱手,说道:“多谢了,钱不会少你的,明日就让人亲自送到府上!”
说完,跳下了舞台,向着两头大雁走去。
众人不知道他千金买雁到底有什么目的,都跟随而来。
李牧来到两头雁之前,蹲下身,沉默片刻,然后找了一根木棍,在旁边的松土地上,刨了一个土坑,然后,小心翼翼的将两头大雁的尸体收敛到土坑内,垒土成坟。
他竟然……把这两头大雁埋葬了!
对于他的举动,众人先是不解,但渐渐的,便有人明白过来。敢情是他被这两头大雁的爱情故事感动了,愿意千金买雁,为它们掘坟安葬。
李牧找了一块木板当墓碑,转头对身后的人道:“哪位兄弟帮我拿些笔墨过来?”
身后的人愕然,但很快有人反应过来,知道李牧是打算写个墓碑或者墓志铭之类,立时便有人转身跑到舞台拿来了笔墨。
李牧在墓前竖了一块木板当墓碑,然后拿起毛笔蘸满了墨,写下“雁丘”二字!
他没有练习过毛笔书法,写得歪歪斜斜,自然不是很好看,但并没有人笑话他。
写完墓碑后,他又拿过一张纸,找了一块略为平整的石头铺开,沉默片刻,再次书写起来——
“问世间,情为何物?
直教生死相许。
天南地北双飞客,
老翅几回寒暑。
欢乐趣,离别苦,
就中更有痴儿女。
君应有语,
渺万里层云,
千山暮雪,
只影向谁去?”
李牧作词,笔走龙蛇,一气呵成,很快,便将一首词的上阕写完!
他写一句,后面便有人轻声跟着读一句。
当他写完“直教生死相许时”,后面跟读的众人,脸色均变得默然,肃然起敬。
开篇直接发问“情为何物”,再以一个“直教生死相许”来回答,直抒胸怀,震撼人心人眼前一亮,对这只殉情的大雁充满无比赞美。
接下来“天南地北双飞客,老翅几回寒暑……”写出大雁相依为命相濡以沫的感人生活情景,为后面爱侣死去后,另一只大雁不愿“只影向谁去”而殉情,留下了铺垫。
简单的上阕,便塑造出一对忠于爱情的大雁,生死相许不愿苟活的艺术形象。
结合先前所见之景,廖廖数十字,在众人心目中谱写出一曲凄婉缠绵,且感人至深的爱情悲歌!
写完上阕,整个会场鸦雀无声,众人都陷入了无限深思,再想到大雁殉情之景,不少习惯伤春悲秋的深闺女子,也默默的抹去止不住的眼泪。
李牧沉默,似乎在想词的下阕。
无数人期待的看着他,没有人催促。
他们知道,这首词必将传诵千古。而他们,正见证着这首词的诞生!
李牧再次蘸墨,大笔挥舞:
“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
荒烟依旧平楚。
招魂楚些何嗟及,
山鬼暗啼风雨。
天也妒,未信与,
莺儿燕子俱黄土。
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
狂歌痛饮,
来访雁丘处。”
词成,笔落!
他的如蚯蚓乱爬,如瞳矇学子拿笔涂鸦,以书法艺术的眼光来看,简直就是糟糕透顶。
但是,这首词所表达的意蕴,却让人深思,久久无法平静。
世间文字八万个,唯有情字最杀人!
这首词,便把这“情”字,表现得淋漓尽致!
第92章 赛歌()
《雁丘词》是前世金代词人元好问所作,那是一首广为人知的歌颂爱情的佳词。因为现代武侠家金老先生在《神雕侠侣》中,通过李莫愁之口道出,更被无数人所熟知。
可以说,这是一首影响极为广泛的词,几乎人尽皆知!
李牧原本并没有打算把这首词写出,但被楚中天逼上台,作出蛤蟆诗夺取诗甲之后,他便知道,自己的名气,想掩盖也掩盖不住了。
估计不用多久就能传偏整个金陵。
当然,出名除了会带来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之外,其实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的。
至少可以提高知名度,这样可以让自己的香水更出名,销量更好。
既然已经夺得诗甲,李牧也乎把名气提高一些。所以当看见这只大雁殉情而死,心中不免有感而发,不惜千金买雁,作此《雁丘词》。
无论是这首歌颂忠贞爱情的《雁丘词》,还是千金买雁的故事,都能让无数文人墨客传诵。
在商业上,这叫名声炒作。
区区黄金千两,不贵!
“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身后,谭老细细低吟,猛然一拍大腿,激动道,“好词!好词!这首词万金难求啊!”
谭老一发话,众人皆点头称是。李牧心中得意,但脸上却是云淡风轻的模样。
以黄金千两将两只大雁卖给李牧后,孙行土原本十分得意,但当李牧作出此词,他的脸色就变得不好看了。
这首《雁丘词》会被传诵,李牧千金买雁的故事也会被传诵。而自己这个杀雁凶手,甚至还故意提价的恶名,同样也会被人熟知。
只是,影响却是往坏的方向发展而已!
一首词可以让自己名声狼藉!以后人们谈及雁丘词,都绝对绕不开自己这个杀雁凶手。
这一刻,孙行土内心像被无数cao泥马践踏过一般!对李牧的恨,已到了极致!
《雁丘词》一出,李牧诗甲的地位再无人可以撼动!再加上之前那首《蛤蟆诗》,本届诗甲之名,便坐实到李牧头上,无人异议。
当谭老宣布李牧获胜,并亲手将赌局赢得的契约交给他的时候,整个会场,响起了热烈的掌声。
李牧意外夺得诗甲,这是本届诗会最让人意外的一个插曲。
随后,比赛。
简单收拾了舞台之后,歌甲的比试便开始了。作为上届的优胜者,嫦娥那天籁之声,自然轻松俘获评委的心,毫无意外的蝉联歌甲之名。
但接下来的舞甲决赛,却出现了一点点小意外。作为新甲挑战者的虞小翠,以及上届舞甲的嫦娥。两人的舞蹈均有各自的特色。比试结束后,评委的评分,竟然持平,双方不相伯仲。
这结果令得局面有些尴尬。历年以来的决赛,评分都没试过出现过平局的。现在居然持平。那就意味着,必须重新再比一次。
不过虞小翠居然能和嫦娥平局,也令不少人感到惊讶。
评委正在商量一套可行的重新比试的评分方法,嫦娥却开口道:“小翠妹子,之前一直有传闻说李牧公子特意为你作了一首歌,想通过这次的诗会比赛向我挑战,不知这传闻是否属实?”
嫦娥突然发问,虞小翠和台下的观众也均愣了一下。李牧心中纳闷,春花楼的保密工作也太差了吧,这个用来夺甲的压箱底的秘密,居然也泄露出去。而且还让对手得知,如果对方有了防备,很可能就要功亏一篑了。
虞小翠犹豫一下,点点头:“是的,我的声音并不让人看好。但李公子却说我的声音是天籁之音,还特意为我作歌一曲。”
这是她上台后第一次说话,那独有的沉厚质感的女中音,令得在场不少听众都暗暗皱眉。
毕竟这个时代的审美观不同,一般认为女子的声音必须婉转悠扬,呢喃软语,酥软才是最好。像虞小翠这种天生带着粗旷沉厚的声音,比女子失了柔媚,比男子又输一点刚阳之气,确实不受人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