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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手思春-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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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次是正大光明地走进这里,她可是一言堂缉拿的要犯啊,挽茵不禁百感交集,这世事的无常谁能说的清楚,曾经她以为替师父报仇已经是不可能的事,此番又燃起的小小希望,难不成是老天爷对她的暗示?

    挽茵特意要了和段小柔一个院子的厢房,本来有更大更舒适的房间,她谎称以防段小柔伤势有变,要就近照顾。年纪轻轻医术高明又心肠慈悲为病患着想,挽茵得到了一言堂上下一致好评,这也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吧。

    祝文安果然对段小柔有别样的关爱,每晚都会来探一次段小柔的伤势,顺道也会去挽茵屋里坐坐,问些段小柔的情况。段小柔的伤如果挽茵全力医治早该复原,但挽茵可不想她好的太快,就这样不紧不慢地拖着,保持着每天都能好一点点的速度,是她最喜欢的情况。

    这一晚,祝文安搬了几本书来挽茵房里:“一言堂虽然藏书多,有关医术的就这几本,不知道挽姑娘能不能入眼,全当解闷吧。”

    祝文安将那几本医书放在挽茵桌上,注意力被挽茵桌前吊着的纱袋吸引,薄如蝉翼的纱袋中莹莹绿光是整个屋子里光线的来源,细看会发现那袋中装的都是萤火虫。祝文安不禁伸手碰了一下袋子,萤火虫受惊乱飞,把袋子撑成奇怪的形状。

    挽茵嗔道:“这里可没有萤火虫,你要是把我的萤火虫灯弄坏了,看你拿什么赔我。”

    “你怎么知道这里没有萤火虫?”

    “……萤火虫也可入药,我在医术上读过,这里入冬甚冷,不是萤火虫喜欢居住的地方。”挽茵后背冒了冷汗,随口一说差点暴露她并非第一次来到这里,赶紧把话题引到别的地方去:“你知道我为什么做这个萤火虫的灯吗?”

    “难道不是女孩子家的烂漫喜好?”

    挽茵摇摇头:“我讨厌油灯的味道,蜡烛也讨厌。”

    祝文安饶有兴趣地说:“你是我见过的五感最敏锐的人,看你配药,很多老大夫也拍马莫及,要不是亲眼所见,真不敢相信你只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

    挽茵还真就不是个十四岁的小姑娘,自幼沉迷草药,久而久之身体被药物腐蚀,外表看起来要比实际年龄小上几岁,对挽茵这样的逃犯来说的倒是个好事,首先从外表年龄上就能把自己撇得干干净净。

    “他们都是庸才,当然不能和我比,各行各业总要出个天才,不然你的段师妹下半生就得当个残废。”

    “哈,我还第一次见到自称为天才的,把整个一言堂翻过来都不会有人这么说。”

    “你们一言堂都是君子,只会自谦过甚,我可不敢和你们同流合污。”

    “……同流合污……挽姑娘我猜你是不是想说‘不敢相提并论’之类的?”

    “……相提并论是什么意思?”

    “挽姑娘你真的不想读一读四书五经吗?要不先看看千字文也行!”

    大概书香门第长大的祝文安实在忍受不了挽茵对成语的误解,当晚就把自己的启蒙读物搬来挽茵房里。挽茵随手翻看了几页,上面还有祝文安小时候写的注释,原来他小时候就能写出这样俊秀的字。

    “你很适合做一言堂弟子,”看挽茵翻书的模样,祝文安突然说:“要不要考虑拜入我门下?”

    “为何?”

    “看你五官底子,长大定是个美人,美人正适合进我们一言堂。”

    挽茵涨红了脸,她这是被调戏了吗?这个浪荡公子纨绔胚子!

    “祝公子!你这样糟蹋我我就不管你师妹了!”

    “这……我……不能说是糟蹋你吧……”

    还好门外没有趴着偷听的人,不然凭着这驴唇不对马嘴的对话,祝文安又要传出风流韵事去了。

    无论挽茵住在哪,房里从来没缺过四书五经,早在青榜的时候,星辰就花重金买来各种精装版的书籍放在她书房里,可见大家都多么急切地想提升她的文化修养,但挽茵没给过半分面子,对她来说,只要识字能开药方能看医书既可。

    但这些书不免又让她想起星辰,没有她在一旁照料,星辰的病不知有没有变化,从牡丹那儿弄来的徐家的《白手起医》她一直带在身边,这样来路不正的东西,她只敢在夜深人静悄无一人的时候独自偷看,总是熬夜到眼睛都肿了,好在外人只以为她是水土不服罢了。

    挽茵看医书,向来是细细翻阅慢慢品读,从未像这样着急过,囫囵吞枣,巴不得一晚就看完整本书,医书一页页翻过只为寻找治好星辰的办法,决不允许他死掉,她还是第一次有这样的想法,若师父在世,对这样的她大概会摇头叹息吧,行医多年竟还看不透生老病死。

    可她就是没办法看透!师父已经死了,如果收留她多年的星辰也死了,茫茫尘世还有她立锥之地?

第12章 后山的客人() 
北淮多山,一言堂占了极好的位置,傍山而居,坐拥一座翠绿翠绿的后山,那后山实际上又是一言堂的葬岗,一言堂历任掌门和一些无家可归的弟子都葬在那里。后山鲜有人去,所以身为一派之掌的祝文安时常出入后山特别引人注目,至少特别引挽茵注目。

    一个全是死人的山有什么好看的?难不成祝文安不仅迷恋青楼女子还迷恋尸体?想想都觉得恶寒。挽茵曾听人说过,但凡高手隐士都会有点特殊的爱好,况且祝文安本来就不是好东西。

    让挽茵对祝文安的印象更荡谷底的事源于前几日,一言堂的弟子要下山采买药品,挽茵闷得慌,也跟了去。小镇说不上繁华,店铺品种倒也繁多,趁那几个一言堂的弟子没注意,挽茵被书店老板连哄带骗地拐进店里。

    “姑娘,我一看就知道你是书香门第,识字的吧?”

    挽茵疑惑地点点头,她虽然不是书香门第,识字倒是事实。

    老板如获至宝般将挽茵领到店里更深的角落,从小柜子里拿出一袋子书:“十文钱一本,都是最新的,童受无欺,到哪儿都这个价。”这些书又薄又小,一本都不够上茅厕,也难怪这么便宜。

    “这是什么?”

    挽茵是很真诚地发问,她这个山沟里出来的真不知道这是什么,老板却露出一副青楼老鸨般知心的表情:“姑娘,不用不好意思,就是你们这帮待字闺中的小姐喜欢看的,全是江湖最有人气的青年才俊。”

    “挽神医?”“挽神医你在哪儿?”“挽姑娘?”

    门外传来那几个一言堂弟子的声音,挽茵急着走,老板挡着她还想继续推荐,挽茵随便拿了几本书塞进怀里,满满一把铜钱洒在桌子上,有钱人买东西就是这么潇洒,挽茵感觉好极,她在青榜攒了这么多年的私房钱终于能有花出去的一天。

    那几本书实在太小,直到临睡前挽茵才想起它们,当她把几本书在眼前排开,挽茵整个人都不好了。

    《祝文安怀春楼夜御十女》《祝文安与春喜楼头牌》《一言堂掌门最新风流韵事》《探秘祝文安到底有没有私生子》《风流掌门第十八部》

    那本风流掌门挽茵翻开第一页看见那掌门姓祝马上就把书合上了,虽然作者隐去了名字,鬼都知道写的是谁啊!而且这第十八部是怎么回事?前面已经写了十七部了吗!祝文安才二十岁就可以写十八部书了吗!是从他两岁开始写的吗!祝文安你知道自己的名声这么“好”吗!你年纪轻轻已经是小黄书的御用主人公了,下一步是什么?进军春宫图吗?

    那几本书对挽茵的触动太大,以至于在祝文安和后山之间挽茵可以毫不费力地总结出恋尸癖这个理由,眼见为实,到底是不是真的去后山一探究竟既可。最好的时机是用晚膳的时候,负责守后山的弟子换班吃饭,白天总有弟子来找她寻医问药,晚上也正是她清闲的时候。

    趁着天色还没暗,挽茵一路躲着潜进后山,正值盛夏,山里一片葱绿,与挽茵设想的遍地坟头的景象不同,高大山木之间只零零散散一些孤单的墓碑,多躲在绿荫之内,挽茵想着,如果死后能葬在这里也不错,安静地听着蝉声。她想多了,她是一言堂追缉的逃犯啊,怎么可能葬在人家后山。

    这满山遍野之中,有一个孤坟格外引人注目,别人碑前供奉的都是瓜果糕点,它坟前供奉的却是一把琴,挽茵不懂声乐,只觉得这把琴很干净很漂亮,每一根琴弦都被细细擦亮,死人总不会自己跑出来擦琴吧?这样一把在荒地还一尘不染的琴,记载的必然是满满的思念。

    段弥君

    墓碑上刻着这个名字,光从名字分辨不出男女,乍看之下是个稍显阴柔的男子姓名,但现在许多江湖女儿也喜欢起些雌雄莫辩的阳刚名字,比如那本《一言堂掌门最新风流韵事》的女主人公就叫李狗蛋,书中描写李狗蛋有众生膜拜的曼妙身材和倾世容颜,名为李狗蛋的绝世美人……可见人心思维之宽广是不可揣度的。

    挽茵拨弄了两下琴弦,弦声依然清脆,不枉那不知名的痴情人将它保养得这么好。

    窸窸窣窣

    草木摩擦出奇怪的声音,并非被风吹,挽茵侧耳听着,墓碑的主人不至于这么小气吧,不过碰了下他的琴就要出来吓人?

    电光火石之间,一把乌黑的大刀横在挽茵脖子上,背后有人体的温度以及……血的腥味,挽茵被人挟持了,还是个受了伤的男人。

    “小丫头,祝文安在哪里!”

    嘶哑的男声一点都不好听,而且男人说话时血腥气更加严重,挽茵判断这男人还受了内伤。

    “当然是在一言堂之内,他的房间或者段小柔的房间。”挽茵老实地回答。

    “带老子去找他!”

    这男人是疯了么?别说是进一言堂,光是守山弟子一人一刀足够送他去西天,既不敢从正门进一言堂,一定是不受欢迎的客人,不知道和祝文安是个什么关系。

    “听见没有!带老子……去……”

    啐了毒的毒针已悄无声息地扎进男人的腰部,挽茵将横在脖子上的大刀推开,离那男人远远的,总算能畅快地呼吸,虽然她是医师却十分讨厌血腥味,最近总是被挟持,难道因为她看着太好欺负?

    挽茵蹲下身子,一边休息一边打量眼前的男人,身上脏兮兮的,光外伤就有好几处,还有感染化脓的样子,这副鬼样子也好意思出门,出来吓人么?

    “要杀便杀!”

    “你是什么人?找祝文安做什么?”

    这世上有问必答的人只有教书先生,男人自然不会轻易告诉挽茵,挽茵要用一点非常的手段。

    荆条蜜最甜,山上到处都是,蜜虫蚂蚁都爱,涂在伤口上抑制伤口愈合,挽茵很享受狗尾巴草沾着蜜在人体上涂抹的感觉,像作画一样,还有各色虫子匆匆赶来作画现场捧场。这是一个奇异的景象,荒山野岭中,一个少女用狗尾巴草调戏一个□□上身爬着虫子的成年男人,就算绘成春宫图也得是最重口味的那种。

    “放了我吧!我说,我说!大小姐求你饶了我!”男人急吼吼地喊,挽茵扫兴地用狗尾巴草把他身上的虫子扫走,只坚持了这么一会儿,她还没玩够呢。

    正如挽茵所料,这个男人和祝文安有仇。

    枯鹰寨,依附于一个偏僻小镇的土匪寨子,虽然在江湖上没有响亮的名号,闷声过自己的土匪日子倒也潇洒,好日子持续到上个月初七,初七是个好日子,宜嫁娶,枯鹰寨的寨主,也就是这个名为钩子王的男人,决定在这一天成亲。

    新娘子是镇上怀春楼新买来的姑娘,年芳十八,这个钩子王少说也得有四五十岁,青楼女配土匪男,这个搭配真够罕见的。钩子王不好意思地承认,那个青楼姑娘是他硬生生抢来的,本来镇上没有人敢得罪他,他抢个压寨夫人也没什么,偏偏时运不好,一言堂奔赴聚贤大会途经小镇,怀春楼的老板娘趁机找祝文安告了状。

    钩子王万万没想到啊,鼎鼎大名的祝掌门会来救一个恕不相识的烟花女子,钩子王哪里是祝文安的对手,不仅压寨夫人被抢跑了,自己也被打伤。枯鹰寨是个什么样的地方?一群好吃懒做仗着有几分武力的家伙聚集在一起豪夺强取实现自己好吃懒做的愿望,这样一群家伙最大的优点就是欺软怕硬,当初钩子王凭借自己一身武功镇住这群家伙,得了寨主的位置,突然之间他受了重伤,底下的人哪里还能安分,他的内伤来自于祝文安,而外伤多半是以前称兄道弟的家伙们。

    挽茵相信他的话,因为这段故事已经传遍了整个江湖,一言堂的掌门只身杀上枯鹰寨只为一个青楼女,在有的人的眼里是美谈,在有的人眼里是笑谈,不管怎样,都是件大家乐于讨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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