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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极往事 by 香龙血树-第17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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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要妈妈跟我在一起时有事。”Jimmy站在Raymond身边,严肃地说,“我必须能保护她。”

    那一年,他5岁。

    “我该像你一样,不要妈妈离开我的视线,对吗?”

    “那我怎麽可以把枪夺过来呢?”9岁,Jimmy问保镖。

    “我什麽时候可以学开车?”他11岁。

    “──我跟Raymond和家里的其他保镖学了一点。”海滨别墅里,Rene说,“再後来,还有一次,是我十几岁的时候在佐治亚,参加学校活动那个夏天。”

    “当时我跟一个练跆拳道的当地学生打了一架。他在他们学校提出了正式邀约。”

    “我就在那时突击练习了一个月。不过,我碰到一个好教练。”Jimmy忽然低头看著自己的脚,“不,我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人是谁……那是个东方人,是当时我们住的地方,佐治亚理工的一个清洁工。我记得很清楚,我们纽约来参加活动的学生都住在一起,他刚好负责那栋楼的保洁。我跟他认识非常偶然……”

    “他当时已经很大年纪,给我讲了很多东西,但是我那时完全听不懂,每天他一讲完,我就赶紧记在一个本子上。基本上就是那样的。”Jimmy再次忧郁下来,“奇怪的是,这个人,在我打赢那天,就走了。我再也没见过。”

    “那时,东方人,给我最大的感觉就是……”

    “每个人,都可能是个迷。”Jimmy轻声说,“在你看不见的地方,藏著别人无法涉足的……神秘,或者力量……”

    ──────────

    “对了……”Anton忽然想起,“第一次,特勤处里,Harvy他们那个毒品案子──就是说,二十年前,你在溜冰场跟他们家打完架,那时就很清楚唐纳利家的事情了?”

    Jimmy愣了一下,“不,不是。是後来,很久以後。我跟Thomas在一起时。我们去了趟南美。”

    他们去了很多地方。

    哥伦比亚、秘鲁、玻利维亚。

    十几年後,在弗吉尼亚海边那座猎鹰基地里,已经叫做Rene的Jimmy,知道了那里有另一个名字:银三角。

    一个地区经济的振兴,有很多办法。有时,这些办法里,有些是饮鸩止渴,结果饲饱了蛀虫,养肥了毒瘤。

    这就是南美。

    百年以来殖民地和军政府在这些发展中国家身上留下了丑陋的痼疾,混乱,动荡与创痛,少年的Jimmy深深地看见了这点。

    而在这世界另外的一些地方,那里华厦林立、灯火闪亮、人流匆匆,有一些利益,曾经或者现在,却站在这创痛之上。

    Jimmy就在那时开始相信,所有的命运,都是人自己的命运。

    所有的祸患与不平衡,像头顶悬挂的利剑,终究要落在人类自己的头上。

    这些和後来的旅行,影响了他後来会议上的观点。

    homas面前,总有很多的人。

    “那几个城市是唐纳利家祖父当年打通的势力,他们家在那些地方有大量种植园,和加工厂。”有时父亲却会突然低声告诉他一些跟眼前这些高官政要无关的事情。

    “──对了,那时,我还遇到一个唱歌的。”别墅里,Rene望了望窗外,忽然笑起来。

    没错,那个歌手,如今也到了美国,离这里就只隔了两条街。

    ──和Thomas在一起的南美之行,最後一站他们到了巴西。

    他们在那里呆了很多日子,Jimmy有很多时间单独外出。

    慢慢回溯往事时,Jimmy会发现,也许,那个晚上,就是一切──真正的开始。

    那个晚上,Jimmy忍不住离开了酒店,在这个城市迷人的夜色里游荡,身边只跟著Thomas一个手下。

    他们就在街边吃了烤肉,经过小路口时,深沈的夜色里传来一阵歌声。

    那歌声,让少年的Jimmy全身一颤。

    他沿著那小巷,小心地走过去,来到了一间亮著灯火的屋子里。

    眼前是跟他平时所熟悉的完全不同的风格:房间很大,色彩浓烈,远处有座十字架。

    周围有无数老人、年轻人在听歌。

    他看见昏暗的灯火在周围的家具上留下憧憧阴影。

    人们看见了他,但是没有人跟他说话。

    Jimmy小心地向前走去。

    唱歌的是个女子,很年轻,跟他年纪差不多,有大大的黑眼睛,长长的头发。

    他吃惊地注视著那个女孩子。

    陌生的国度,一个动人的歌者。

    女孩儿也看见了他,没有停下来。

    Jimmy经常跟母亲去剧院听歌曲,听得很多。他自己也喜欢那些地方,喜欢那耀眼的光芒,喜欢那凄厉又婉转,浓豔又华丽的哀伤。但是,直到那一天,在那个深巷里听见那吉他和歌声,她一张口,他一听到那歌声就心碎了。

    他像发现另一个世界一般,注视著这样的音乐和这样的生活。

    却并不知道,他未来的命运就将像那一只支离破碎的Fado。

    一切都早有预示。

    某些时,老人所说的“堕落”不是背德,而是──看向不属於你的角落。

    这世界很多角落充满危险。不是因为罪,而是因为美。

    美是撬动王座基石的把柄。

    少年的目光,不该触及那些角落。

    可是Jimmy那时完全不懂这个道理。

    连续几个晚上,Jimmy走到那个房子里听那个女孩唱歌,把助手丢在街边。

    不久之後他们一起去了附近的遗址。

    女孩儿和当地游客坐在前面的中巴里。

    Jimmy和助手的旅行车在後面。

    下午归来时,雨後山体滑坡,前车翻转弯时倒在了路边。

    女孩子带了一只小狗,刚刚几个月大小,像只毛茸茸的小球,装在一只小篮子里。

    车撞在树上的一刹那,篮子就从敞开的窗口滑了出去。

    於是Jimmy爬下山像只猴子那样伸长胳膊把篮子里那只瑟瑟发抖的小狗又拎了上来。

    再後来,有时下午他就会早早去那房子前等待。女孩儿不在,Jimmy就喂那指顽皮的小狗,让它跳到自己膝盖上。

    从那个假期起,Jimmmy的生活忽然变得很忙碌,他的世界里,不再只有Eliza一个人。

    “我那时候觉得,一天有24小时,我只要睡4个小时就够了,”别墅里,Jimmy笑起来。

    每到一个城市,Jimmy相信,这个城市深处,一定藏著另一个世界,一个他很少经验的世界。在那里,每个小时他都会有不同的经历,

    “我想努力去记住他们。所以那时的记忆很好。结果,後来我却发现,我有足够多的时间发呆,和忘却……”

    ──────────

    “Minna呢?你们就那样分手了?”海滨别墅里,Anton问道。

    Jimmy看向远方,忽然怅然若失,“Minna,她是我第一个恋人,或许也是唯一的……”

    “其实我当初向她求过婚,她没有答应。”

    Anotn愣住了,“你很在乎她!”

    “不止是在乎吧。但是越在乎……後来我们有时候会争吵。吵得越来越厉害。”Jimmy缓缓地说。不知道为什麽,Jimmy自己也发现,他给很多人留下的印象好像是他并不太在乎Minna。

    他还能记起那最後一次争吵。

    他们在树林里野餐。

    他伸手去揽Minna,Minna笑著挣脱了,像一条顽皮的鱼。

    “你回来!”Jimmy猛地身手一拉。

    “噢──”Minna叫起来,低头一口咬到他手腕上。

    Jimmy低呼一声,抽回了手,看向自己的手腕。

    “怎麽了?你没事吧?”Minna凑了过来。

    手腕上留下了一圈牙印,她使劲儿揉了揉。

    “我很怕疼,男人都怕疼,你不知道吗?”Jimmy眼神一闪,装出受伤的样子。

    “哦,我知道了,那下次我不咬你好了!” Minna笑起来。

    “那这次呢?你怎麽补偿我?”Jimmy再次伸手捉Minna。

    他们偎在一起慢慢说话。说到了那几个女孩儿,说到了一起溜冰的女孩儿,也说起了节日的安排。

    “好了!那麽担心,那你嫁给我好了!”Jimmy笑起来,低头亲吻Minna的头发。

    Minna愣了一下,“……喂,”许久,她重新张口了,却没有接著Jimmy的话,换了另外一个话题,“这个假期,你怎麽安排?我们还没有一起单独出去度过假。”Minna说,“我想去复活节岛。”

    “不行,我那儿会应该在德国!Eliza那一个半月都在欧洲,我会一直跟她一起。”Jimmy马上说。

    他们终於再次吵了起来。

    “你妈妈!你妈妈,你总想的是你妈妈!”Minna挣脱出去。

    “嗨──”Jimmy伸手想把她拉回来。

    “我打赌你永远不会找到你想要的人!因为你心里永远有你妈妈的影子!”可是Minna伤心地大喊起来,向归途跑去,“我身上没有你想要的影子,永远没有!”

    Jimmy追了上去,拉住了Minna,大力揽过她,他们在夕阳的树下重新吻了起来。

    ──────────

    “那个……小猴子是……是什麽绰号呢?”Anton忽然想起了那个疑问。

    “哈哈……那是小时候Mike喊我的绰号。有一次他忽然提议爬树,结果他没爬上去,我倒真的爬了上去。於是我就叫他大笨象。他反唇相讥。”Jimmy笑起来,“不过……照我看,我们都挺喜欢对方起的绰号。”

    “你跟Roderick……你们之间……”

    “怎麽说呢?我们小时候在一起时,有很多时间聊天,他比我更喜欢说话。”那些晚上,在冠盖如伞的树下,Roderick会说个不停,他侧耳倾听。

    “全家在一起的时候,也是Roderick说话多一些。我就安静一些。”Jimmy说。

    或许因为这个,Jimmy看起来更难以琢磨一些,Anton想。

    “Mike就很有社会参与意识,喜欢参加一些社会活动,所以,经常很忙……但其实,他很容易忘事。”Jimmy笑起来。

    他记得,偶尔的下午,在纽约,他呆在自己的房间里,哥哥会忽然跑进来找他。

    “嗨嗨!Jimmy,我的支票簿找不到了!”Mike焦虑地跑了进来,“快来帮我找找。”

    “你把他放进你那个蓝色的夹子里了,我看见了。”Jimmy依然看著手里的画册,头也不抬地说。

    “哦!你可真聪明!我刚好有几天没看见那个蓝夹子了!”

    “那天你桌子上的东西非常多,因此据我来看,它是掉到桌子後面去了。”Jimmy伸手摸爆米花。

    “不可能!桌子後面没有,我找过了!”

    “右边,你再看看,那角上有个小空挡。”

    “哦!”Mike飞快地跑出去了。

    几分锺之後,他听见敞开的门外传来了喊声,“──你真是我的好弟弟!”Jimmy翻著书页笑了起来。

    傍晚,他们在图书室一起翻著东西。

    Mike接到电话。

    “那好吧,我们後天晚上一起吃饭。”Mike说著。

    “後天──”几排书架背後,传来了Jimmy的喊声,“你约了朱莉!”

    “那麽周四晚上。”Mike对著话筒改口说。

    “你约了鲍勃对讲稿!”隔壁再次传来大喊。

    “哦……真的吗?!”Mike高喊道,“可是我当时我没和你在一起啊!”

    “你回来告诉我了!”

    “看来是那样。”Mike对著话筒耸了耸肩膀……

    “──我们改在明天了。”几分锺後,Mike回到了架子中间。

    “嗯,我听见了。“Jimmy又翻到一本厚厚的书,上面有结实的护封。

    “太好了!”Mike说,“看来以後我约会也要带上你!你是会说话的记事簿!而且不会搞丢了!诶,我要是把你丢了,你能自己找回来吧……”

    地毯上,Jimmy坐在一堆书里,把那本白色的护封拆了下来,翻看起来,听见这句话,使劲向他哥哥翻了翻眼睛。

    “喂喂!”几分锺後,他忽然听见架子边有人高喊起来,“Jimmy!你快来看,看我找到了什麽?是手稿!”

    ──Jimmy急忙丢下那本书,跑了过去。

    ──几年之後。

    Jimmy正在睡觉,他的电话响了起来。

    “猜猜看,我的好弟弟。我又有什麽事情要找你?!”

    “现在是几点……上帝!”迷迷糊糊地Jimmy一下醒了,“Mike!你又有什麽找不到了?!快说!”

    “我的车钥匙找不见了。”

    “哪辆?”

    “银狐狸。”Roderick在英国的每辆车Jimmy都起了个外号。

    “上次开什麽时候?”

    “上周末,接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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