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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脸拯救世界-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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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塔卡莱斯促狭地说:“吉蒂才是重点吧。”

    蒙哈马黑色的脸颊染上了不易察觉的微红,他说:“吉蒂是个好女孩儿,长得又漂亮。好吧,和你比起来咱们约克镇谁也称不上多漂亮了,但你是男人,我就不把你列为比较对象了。”

    塔卡莱斯说:“在约克镇外,会有比吉蒂更漂亮的女孩儿。”

    蒙哈马说:“再漂亮的女孩儿也不是吉蒂啊。”

    吉蒂就是托比的女儿,今年十七岁了,与面目狰狞的托比不同,她长得娇小可人,性格开朗活泼,很受男孩子的欢迎。约克镇里好些适龄的男孩儿都在打吉蒂的主意,而蒙哈马亦是追求者之一。经常有那大胆的男孩儿假装到托比饭店去吃饭想要和吉蒂来一场约会,可托比都瞧不上这些没见过世面的男孩子,凶恶地把人都赶跑了。

    蒙哈马说:“塔卡,我敢打赌,吉蒂对我是有好感的,再过一年,等她满十八岁了,我就想向她求婚。若我现在离开约克镇,吉蒂怕是会忘记我了,毕竟有那么多的男孩儿围在她的周围。”

    塔卡莱斯问:“可是你要用什么求婚呢?”

    蒙哈马愣住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二人都是穷光蛋,两人的储蓄加在一块儿也凑不到两个金币,反观吉蒂呢,在这小小的约克镇里她算得上是富家小姐了,毕竟托比饭店的生意很好,她家里是不缺钱的。

    塔卡莱斯说:“难道你要用五十个银币去向吉蒂求婚吗?这么点钱连一件好的皮袄都买不了,托比大叔不会同意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嫁给你的。”

    蒙哈马从没想到过这一层,他无措地问道:“那我该怎么办?我可不甘心把吉蒂让给别的人。”

    塔卡莱斯说:“你要做的就是赚够足够的钱,买来上好的珠宝与裙子,风风光光地去求婚。”

    蒙哈马右手握拳捶在左手掌心上,“佣兵!”

    塔卡莱斯说:“对,当上佣兵我们就能有钱啦。”

    佣兵团有三个等级的划分:小型佣兵团,中型佣兵团,大型佣兵团。规模越大,名气越大的佣兵团能得到的报酬是越多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是要建立自己的佣兵团的话那必须是从小型佣兵团做起一步一步的升级的,但光是小型佣兵团的报酬底价就是十个金币,而小型佣兵团的人数限制是十到一百人,如果他们只有十名成员的话,完成一次d级的小任务就每人能得到一个金币啦!当然,随着人数的增多,接的任务难度自会有所提升,相对应的,报酬也是会增长的!

    塔卡莱斯说:“吉蒂得再过一年才满十八岁呢,与其把这一年荒废在约克镇里,不如我们去外边闯一闯,当上佣兵的话你也能存到足够当聘礼的钱啦,而且托卡大叔中意的女婿人选也得是有过历练的强壮的男人,到时他是绝对不会反对你的!”

    蒙哈马盯着桌上的烛光出了会儿神,似在权衡利弊,两分钟后,他猛地一拍桌,拍得烛台往一边倾斜,险些就要落到地上去了,他慌忙地把烛台接住,说:“塔卡,你说得对!吉蒂说过,她喜欢的男人是她父亲那样的,勇敢,无畏,我要是当了佣兵的话,她就会全心全意的喜欢我了!”

    塔卡莱斯说:“太好了,那就让我们尽快出发吧!我迫不及待地想要成为一名佣兵了!”

    三天后,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踏上了属于他们的旅程。在他们走的那一天,约克镇里过半数的人都来送行了,为首的玛莎太太和托比大叔给二人送上了不少祝福的话,并筹了五个金币的旅费给他们,这让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又感动又不好意思。

    蒙哈马在人群中搜寻到了吉蒂那窈窕的身形,跟塔卡莱斯打个招呼后就向吉蒂走去了。

    他们相对沉默着,都低着头,脸上飘着红晕,时而抬头看对方一眼,若是视线撞上了又飞快地别过头去,明显是两情相悦的小情侣模样。

    蒙哈马说:“那个,嗯,吉蒂,我明年就会回来。”

    吉蒂用手指卷着自己辫子的发梢,点了点头,声如蚊蝇地说,“嗯。”

    蒙哈马笑出洁白的牙,发誓道:“我会功成名就的!然后……我……我会向托卡大叔提亲,你……你可一定得等着我!”

    蒙哈马这话一说,吉蒂的脸蛋就成了熟透的红苹果了,她的音量愈发的小了,她说:“我等你!”

    蒙哈马说:“好的,等我归来吧!”

    蒙哈马在这边与吉蒂说着分别前的情话,塔卡莱斯这边则是被女人们给围得水泄不通了。

    各个年龄段的女人们,十来岁的小妹妹,二十来岁的妙龄少女,三十来岁的少妇,四五十岁的大妈,六七十岁的老奶奶,她们都争先恐后地往塔卡莱斯身上靠,积极地发言,祝他平安的,祝他成功的,叽叽喳喳的混杂着也听不清她们究竟在说什么了。

    塔卡莱斯耳边全是“嗡嗡嗡嗡”,整个人都要晕菜了,他在男人中也算是高大的,比起娇弱的女人们那得大了两三圈,可被众多女人一围着,他有种自己如同蚂蚁搬渺小的错觉。塔卡莱斯几乎是不知所措的在人群中,想把人推开都不行,因为无论他推哪里,碰到的都是女人软绵绵的肉|体,这简直让他毛骨悚然了。而在这片混乱中,不少女人趁机对塔卡莱斯动手动脚,这导致塔卡莱斯不得不如同被调|戏的良家妇女般护住自己的胸和臀,甚至要夹紧双腿护住自己的小弟弟。

    塔卡莱斯绝望地向自己的好友求救,奈何蒙哈马与吉蒂相谈甚欢,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的好哥们了。

    于是,当蒙哈马与吉蒂说完了话,当天色已晚两人不得不启程时,塔卡莱斯发型凌乱衣衫不整一副遭人强|暴的熊样就能让人理解了。

    二人再度挥别了来送行的人,碰了一次拳,义无反顾的走上了属于他们的道路。

    那时的他们并不知晓,在未来他们的佣兵团会在这片大路上掀起多大的风浪,创造多么辉煌的成就!

Chapter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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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布朗镇是个与约克镇差不多的小镇,靠近大海,人们大多以捕鱼为生。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行走在约克镇的大街上,与路边相识的人打着招呼——两个小镇间每一个月会有一次共同举办的集市,贩卖在平日里难以买到的物品,因此,小镇的人们总是会为了买到稀有物定期到隔壁小镇去一次,一来二去的,镇子与镇子之间多了几分亲厚,有认识的人也就不奇怪了。

    两人到布朗镇时是傍晚了,他们算了下时间,想要在天黑之前赶到下一个镇子去是不现实的,只得找了一处便宜的旅店,租了一个房间休息一夜。

    二人赶了两天的路,都累着了,他们把包袱往各自的床上一扔,就趴床上了。

    蒙哈马说:“真累,我们要是有马匹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我们才没有钱买马呢,一匹最普通的做农活的马就得花七十枚银币,租马车的话最廉价的一次也得十银币呢,够我们吃好几顿了。”

    蒙哈马说:“天啊,快让我当上佣兵吧,我迫不及待地要挣钱了。”

    塔卡莱斯捶捶自己的腰背,说:“对了,我记得布朗镇上有个武器店,咱们该去买两把武器才是,哪儿有赤手空拳的佣兵呢。”

    蒙哈马说:“你说得对,我要买一把帅气的剑!”

    塔卡莱斯说:“哈哈,我也要买剑,我要当一名骑士。”

    蒙哈马说:“我觉得骑士也很适合我。”

    两人说到此处,都神情古怪地顿住了。

    如今登记在案的佣兵职业共有七种:骑士、盗贼、弓箭手、魔法师、巫师、召唤师和药剂师。其中骑士、盗贼和弓箭手是最普遍的职业,无论是谁,只要他拥有强健的体格和灵活的应变能力,那么都有资格到对应的职业公会去参加考核;魔法师、巫师和召唤师属于稀有职业,因为有魔法天赋的人在日渐减少,而更多的人即使有些微的天赋却也不足够成为这三者之一;药剂师则是一个人人都能学习的职业,但这个职业入门容易上手难,许多人学一辈子也就是当个打杂的学徒,连初级药剂师都混不到,因此,药剂师也算得上是个稀缺职业了。

    组建一个小型佣兵团最基本的要求是,凑齐十个人,而且这十个人得囊括四个职业。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统共就两个人,在人数上就已经很令人忧愁了,若再选同一个职业的话,要再拉三个别的职业入伙那更是一件不好办的事。

    塔卡莱斯说:“阿蒙,我们选同一个职业不大好吧。”

    蒙哈马说:“你适合当弓箭手,弓箭手长得都不错。”

    塔卡莱斯说:“脸又不是选择职业的标准!”

    蒙哈马说:“我不管,我要当骑士,我根本就不会射箭,咱们跟着托比大叔学习时不也是学的剑术么!”

    塔卡莱斯说:“托卡大叔在当佣兵时就是骑士,他只会剑术,那我也只学过剑术,对射箭什么的是一窍不通的。”

    于是,两个人都沉默了。

    良久,蒙哈马提议道:“不如我们假装一个是骑士另一个是弓箭手?只要佣兵团能成功登记上就好了。”

    塔卡莱斯说:“不行,我读过佣兵法则,在申请组建佣兵团时,第一批成员的姓名,年龄,职业等都是要记下来的,而在佣兵团成立的一年内,这一批成员中没有拿到职业证书的必须考取证书再到佣兵公会去登记,如果届时拿到的证书与登记在案的职业不相符的话,那会被视为欺诈,佣兵团会被强制解散的。当然,这一批的成员若在任务中丧生或转去别的佣兵团那就不算在内了。我们俩是肯定不能谎报职业的,否则一年后就要倒大霉了。”

    蒙哈马说:“那也许我们能让别的人去谎报职业呢?”

    塔卡莱斯说:“进了佣兵团就是伙伴了,我们总不能盼着自己的伙伴出意外或者离弃我们吧。”

    蒙哈马蒙头大喊:“破规矩真多!”

    两人商量了一晚也没商议出个头绪来,后来就迷迷糊糊地都睡了。

    到次日起床后,塔卡莱斯忽然想通了一般,对蒙哈马说:“既然我们都想要当骑士那就都当骑士吧,毕竟我们没有魔法天赋,而无论是盗贼或是弓箭手也都不是我们所擅长的,贸然转职反而不好。”

    蒙哈马说:“那职业组成的问题怎么办呢?”

    塔卡莱斯说:“我相信我们能再找到三种其他职业的同伴的!”

    蒙哈马大笑道:“哈哈哈,说得对,我们要乐观点!”

    塔卡莱斯说:“对啊,咱们还没到马里恩城呢,谁知道在这一路上会发生点什么呢。”

    塔卡莱斯所谓的发生点什么是指好的事,却不想,好事没发生,坏事倒是有一件——他们的钱袋丢了!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在旅店用完早餐后就往武器店去了,这是一家很小的武器店,装修陈旧,空间狭小,他们两个小伙儿一挤进去,连走动都困难了。

    武器店里贩卖的武器都是最低端的,一把把的铁剑堆在墙角,毫无光泽,甚至有部分都生锈了。

    蒙哈马拿起一把剑比划着,他在比划时塔卡莱斯不得不半蹲着,谨防对方打到他的头。

    蒙哈马说:“我真怀疑这剑能不能劈开一根木头。”

    塔卡莱斯说:“没有那么糟糕,用磨刀石磨一磨就好了。”

    蒙哈马说:“是啊,好的剑我们也买不起。”

    两个穷光蛋顿觉有点心酸。

    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各挑选了一把后向店铺老板结账。

    老板在喝粥,那是他的早饭,他连扫都没扫一下两人,说:“一把铁剑一个金币,两把铁剑两个金币。”

    “什么?这破铜烂铁要一个金币?!”蒙哈马难以置信,“嘿,老板,我们就是隔壁约克镇的,大家都是邻居,你可不能给我们高价。”

    老板说:“这就是市场价,你要更低价格的剑,也有。”他用脚尖指向一个方向,说,“啰,一把木剑七十个银币。”

    那些木剑相较铁剑而言短小许多,一瞧就是小孩儿在初学剑术时所使用的,塔卡莱斯和蒙哈马再落魄也不至于要用木剑去与人比拼,那不是闹笑话么。

    塔卡莱斯问道:“老板,就不能便宜一点么?”

    老板的粥喝完,瞅了瞅塔卡莱斯,说:“看在你长得这么好看的份上,我收你们一金币九十五银币。”

    塔卡莱斯笑得灿烂,说道:“谢谢老板。”

    虽然只少了五个银币,但塔卡莱斯和蒙哈马也很知足了,这是好几天的饭钱呢!

    塔卡莱斯去摸腰间的钱袋——他保管着两个人的钱,可他这一摸,却是摸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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