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灰色天堂-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小孩子爱在地上爬,衣服总是弄得很脏,于是洛平二年级的时候就开始自己洗衣服。冬天的衣服厚重,打湿了水后就更重了,提着衣服回来的时候手都会被勒得通红。记得某次恰好遇到了爷爷,那衣服还得集两个人之力才能拧干。
洛平也过早地学会了做饭煎菜,不过事实告诉她,她并没有做饭的天分,仅仅站在能吃的边缘。
多少水煮饭,多少盐煎菜,这曾是困扰洛平的很大很大的问题,因为弄得太糟了也是会被骂的。
洗碗啊,掰玉米啊,背红薯啊,扯草草什么的,洛平也很早便接触了。按妈妈的话来说,你是想读书呢,还是想干农活呢,你自己先体验看看吧。这个理由太冠冕堂皇了,洛平也不得不为妈妈点个赞。

噩梦

班上男生盛传世上是有鬼的,还杜纂了他们一起去鬼洞冒险的丰功伟绩,唬得女生们是一愣一愣的,胆小的洛平更是被吓得晚上都必须蒙上被子睡觉,那时她做了很多梦,很多梦扰得她梦里都不安心。
在一个很热闹的晚上,学校举行了盛大的晚会,洛平和班上的一个女同学在说话,突然,有个人撞了洛平一下,洛平前倾,推了那个女同学一下,这一推可不得了,那个女生的头直接掉了。
洛平呆在原地,吓得半死,“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她捡起了女生的头,重新放在了她的脖子上,女同学扶着脖子,威胁她,“如果我的脖子掉了,你的脖子也掉了,知道吗?”
洛平战战兢兢地说,“不会,你的脖子不会掉的。”
后来她整天都跟在女生背后,生怕她脖子掉了。一个晚上,洛平也在女生背后慢慢地走,女生却突然回头,她的手伸向了自己的头,提了起来,“现在,你要把头给我了吧?”
洛平惊醒……
一闭眼,是一个很空旷的房间,房间里,到处飘着白纱,洛平就躺在正中央的大床上,她的身上,是一层薄纱,被窥视的感觉强烈地感应到身上,她试图裹紧白纱,风却更大了,怎么掩也掩不住。
闭上眼吧,闭上眼就好了。她这样告诉自己,可一闭上眼,却出现了她怎样也想不到的一幕,她居然看到了一个大大的眼睛出现在她的被窝,红色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她,怎么逃也逃不掉的……
再次惊醒,洛平索性不睡了。
可另一个相关的梦,却着实让洛平哭了好一会儿。
人生最怕的是什么?子欲养而亲不在。
“洛平,爷爷去世了。”妈妈这样对她说。洛平呆在原地,怎么可能?她飞奔到了爷爷的家,果然,爷爷的棺材已经下土了。
洛平跪在爷爷坟前,就那样跪着,如果真的有鬼就好了,真的有鬼就把我的爷爷还给我,她就那样跪着,一跪到了半夜。
坟下突然有了动静传来,洛平趴在爷爷棺材上,“爷爷,是你吗?”声音怯怯的,她却坚定地没有逃走,因为他是爷爷,她不怕。看到爷爷从棺材里起身,洛平只会咧开嘴笑了,她扑到爷爷身上,“爷爷,我爱你。”
梦醒了,洛平坐在床上,泪流满面,打湿了枕头。原来有种爱,是可以战胜恐惧的。
那时候,她已经很少去爷爷家了,她不知道,以后她会离爷爷家越来越远,越来越远……
那时课外书籍并不流行,洛平很少涉猎鬼故事一类的书。某天,洛平跟妈妈一起去亲戚家串门时,偶然看到桌上有一本书,是恐怖类型的。洛平起了兴趣,拿起书仔仔细细地看了起来。
妈妈很快便办完事了,就叫洛平走,洛平只得丢了书,恋恋不舍地走了。脑海中,却仍然有一个画面:一个小女孩在楼梯口遇到了自己的好朋友,她很高兴地和她打招呼,那个女孩回过头来,却也是一模一样的后脑勺。
很长一段时间,洛平都对那书恋恋不忘,也不好意思去亲戚家说。某天,爸爸回来了,恰好要去那里办事,洛平屁颠屁颠地跟在爸爸身后,一路上,先跟爸爸说了这事。爸爸笑笑,“没事儿,我帮你借。”
错过的就错过了,洛平终究没看完那本书,却借到了另一本类似的书。
回到家,她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一次性把书看完了。
背后是凉飕飕的感觉,洛平出了一把冷汗。那时的鬼故事可比现在写的鬼故事带劲多了,不过,洛平最钟情的,却是一个带着言情性质的鬼故事。故事的名字是《玲珑心》。
有一个女孩每天都在图书馆的角落里看着一本泛黄的陈旧的书,一个男孩便起了好奇心,某天终于遇到机会,便和女孩搭讪。
女孩看的书名叫《搜神记》,男孩恰巧也看过,两人便聊了起来,女孩说,这本书里她最喜欢一个故事:张生和小姐相恋,后张生赴京赶考,小姐许诺等他高中迎娶。某夜,小姐却找到了他,说父亲逼婚,不得已逃了出来,小姐便陪着张生赴京,恩爱非常,张生果不负其所愿,金榜题名,迎娶小姐。
某日,张生却遇到一个道士,道士告诉他,那小姐已经死了,若要她能继续陪在他身边,只需把这把桃木剑刺入她的心脏。
原来,在张生赴京赶考后不久,那小姐父亲便把她许配给他人,小姐不从,竟被锁在家里。大婚那天,小姐便穿着嫁衣,从阁楼跳了下去,而魂魄仍牵挂着张生,便来到他的身边。
张生接过木剑,果真按道士的方法做了,最后,那小姐魂飞魄散。她说,我本还有一天时间便可还阳,如今,却真是缘尽了。
男孩和女孩,就这样恋爱了。女孩的心,敏感纤细,容不得半分伤害。某天男孩喝醉了,对女孩说了几句重话,便把她抛下,一个人走了。
男孩醉酒开车,出了车祸,醒来时,已经过了一个星期,女孩却彻底消失在他的世界。
正当他也接受了女孩并不存在的想法时,他却收到了一张纸条,上画了一条路线。最后,他来到了一座废弃的大楼。楼里,有一盏煤油灯,微弱的光依稀可见桌上那本老旧的书《搜神记》,鬼使神差地,他走了进去,桌前却出现了一个少女。
她坐在轮椅上,浑身的肌肉都萎缩了,全靠金属环支撑着。她说,我一直在等你,每过一个时辰,我就爬上一层楼,后来,我上了楼顶,直等到天亮,我便从楼顶跳了下去。
女孩死了,以这副惨样出现在男孩面前,结局不言而喻,男孩也死了。
这故事并不是很感天动地,洛平却深深地被震撼了,她想,那个孤独的女孩,会带着怎样的心情一步步的登上楼顶,最后更是从楼顶跳了下去?
或许她下意识地把自己想象成了那个女孩,不过她仍是孤单无助地,在黑暗里等待着。
后来,洛平把这本书带到了教室,好东西当然在大家一起分享啊。给了几个朋友看了一下,大家一致觉得这本书确实不错,却没有人和洛平一样对那个故事产生共鸣,有个朋友笑那女孩,因为这么点事就跳楼,太不值得了。
那本书传看了没多久,便被老师收了,被收书的人一脸无辜,老师问,“谁的书?”洛平默默的举手。
洛平向来是老师眼中的乖孩子,“这本书没收了,下次不准带了。”
“嗯。”
后来,书里的内容大都忘了,洛平还是记得这个故事,她跟了很多不同的人讲,讲到最后,才发现那篇文章,早就没了当初的味道。

喜欢

洛平早熟,幼儿班时,她便懂得了什么是,第一个喜欢的异性,是一个老师的孩子,高高瘦瘦,眉目清秀,成绩也不错,在班上挺受欢迎的。
选拔班干部时,洛平与他有了短暂的接触,老师安排他们搭档做值日生。洛平胆怯害羞,这性格是不太适合管人的,更何况自己有好感的对象还在身边呢,洛平就更拘束了,拿着粉笔呆呆地站在讲台上,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值日生只做了三天,洛平便请辞了,第一份萌芽的喜欢,也在之后的零交集下无疾而终。
然后就是一年级时的那场恶梦,洛平把那个吻上了锁,掩埋在心底。
二年级时,洛平又喜欢上了一个男孩,个子不高,瘦瘦的,像个猴子,看着便很机灵的样子。和第一个一样,洛平并不主动接近他,零交集下再一次无疾而终了。
三年级时,一个圆乎乎的小胖子走进了洛平眼里。他很可爱,小小的个子,一笑,像朵太阳花似的。他的笑容总是很耀眼,成绩更是极好的,他很骄傲,像只孔雀。
因他这傲慢的性格,在班上人缘并不是很好,他也要强,选班干的时候直接报了班长一职,然而仅仅做了一个月,便被同学们劝退了。那是洛平第一次看到他哭,哭的时候终于像个孩子了。老师摸摸他的头,“成绩好并不代表一切,想想你哪里错了吧。”
洛平心里狂点头,这个班长,她也是要不起的,那时候的洛平,对他的喜欢已经消失不见了,甚至还带了点埋怨,只因为那次的午睡风波。
洛平至今想不通,为什么小时候老师总要强迫性的让他们睡午觉,不管他们愿不愿意。值日生巡视,老师查访,只要被逮到,轻则记下大名,重则趴到讲台的台阶上睡觉。午睡,对精力旺盛的洛平而言,就是一个噩梦,闭着眼睛数着时间一分一秒的过,犹如过了一个世纪般那样漫长。
三年级时,胆子稍肥,趴在桌上睁着眼睛的人比比皆是,遇到稍好一点的值日生,也只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放过了。可他偏不,每当他值日,背着手,拿着戒尺,把桌子敲得啪啪的响,“不要抬头,闭上眼睛,给我睡觉。”完全命令的语气,怎么听怎么让人不爽。
阳奉阴违的人当然不少,每当他一转身,总是抬起脑袋,睁开眼睛寻找同类,感应到他将要回头,又一并心有灵犀地趴下装睡。
洛平没参与他们的眼神交流,腿上摊开一个小小的笔记本,垂着脑袋看得认真。笔记本上,是她抄写的歌词。自小,她便开始喜欢上了这些漂亮的文字。
戒尺敲在桌上发出好大一声响,惊醒了洛平的思绪,寻声看过去,隔着一条走道,他站在了一个调皮的男生面前,“把东西拿出来。”
“凭什么?”
“你违反纪律了。”
“那她都看了一个中午了,你怎么不收。”
他回头,正对上她错愕而又羞愧的表情。
“拿出来。”走到她面前,他冷冷地说,表情冷漠得让洛平心慌。
默默交出了本子,洛平安慰自己,下课去道个歉再要回来吧,毕竟,那个本子对她很重要。让洛平想不到的是,在接过本子的那一瞬间,他便把本子撕成了两半,丢出窗外。
洛平红了眼眶,忍着不哭,她告诉自己,不值得,他不值得让她哭。洛平丢掉了这份喜欢,甚至加入了把他拉下神坛的大军中。
投票选出了新的班长,一般个子,长相清瘦,也是极爱笑的,笑容总是携带着狡黠的灵气。他的成绩一般,但有他在的地方,总是充满了欢快的味道。他极爱拿自己打趣,也开得起玩笑,常常拿捏着嗓子搞反串,和小伙伴一唱一和的,逗得围观的人哈哈大笑。做了班长后,倒是沉稳多了,除了一如既往的好脾气和逗逼气质。
就那样喜欢上了他,注意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在洛平心中,他的形象一下子变得高大上起来,以至于洛平没勇气接近他。
洛平曾把对他的喜欢告诉给了后来的闺密习欢,她的表情是满满的难以置信,啊,你喜欢他?
对啊,看不出来?
以前老见你看到他就闪,还以为你讨厌他呢,姑娘,你藏得太深了,佩服佩服。
他很好,不是吗?
是挺搞笑的,哎,如果你真的喜欢他,就去向他告白呀,他才和某某某分手了。
他有女朋友?
呀,你不知道?
我应该知道吗?
你不是喜欢他吗?
距离产生美,难道不是吗?
洛平的喜欢,是把那个人藏在心中,奉为神袛,就如周敦颐的《爱莲说》中对荷花的描述一样,“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他就是洛平心中高高在上的荷花。
机缘巧合之下,洛平成了他的组长,这意味着背书,交作业,他都得来洛平这里,而另一方面,组长又得去班长那里背书,洛平对此既高兴又紧张。
这样一当就当了三年。很多年后的某一天,洛平翻出了小学时的课本,突然看到了当年他清秀的笔记,一个大大的“背”字,用蓝笔写,用黑笔写的,也用红笔写。那份悸动突然复苏了,指腹轻轻勾勒出字的一笔一划,她拿出小刀,把每一个背字都裁了下来,工工整整地贴在她的笔记本上,一共贴了两页,密密麻麻的,是他给予她唯一的留恋。她依然喜欢他,她的喜欢,从来无关爱情。
当然,在喜欢他的三年中,另一个男生也差点走进了她的心里,就差那么一点点。
他就是“猴子”。
洛平曾说,“如果你再凶一点,我就会喜欢你了。”这句话说在将要毕业的时候。猴子的确不够凶,总被耗子压榨,皮肤是病态的惨白,后来洛平才知道,他身体的确不是很好,最后更是因为身体的原因复读了一年。
由打闹变成习惯,一切都是水到渠成,洛平有时候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