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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代商娇-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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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日,返回天都的茶商领队叶傲天颇觉奇怪。

    他的商队后面多了一条小“尾巴”——两个衣着朴素,共乘一骑枣红大马的半大“小子”。

    记不得是从哪天开始,在他某一次回头审视自家的商队队形之时,赫然便看到这两个“小子”骑着马,不声不响悄无声息地跟在他的商队尾后。

    起初他并没在意,以为只是凑巧同路,未料一连数日,这两个“小子”都时时紧跟着他的商队。

    他们投栈,“他们”亦投栈;他们停下休息,“他们”亦停下坐在不远处喝水吃东西……

    就这样始终不远不近地跟着商队行进,既不惊扰商队的人,也不曾离去。

    这种情况,逃不过叶傲天的眼睛,自然也引起整个商队的注意。

    行商之人出门在外,为防有意外,都会比在家时警惕很多。这两人连日来跟在自家的商队屁股后面盘桓不去,又摸不清来路,任谁都会有所忌讳。

    所以,当叶傲天喝令全体商队停下休息时,镖头丁不言终于耐不住性子找到了他。

    “那两个小子,”丁不言蹲在叶傲天面前,用眼神示意叶傲天看向那两个“小子”的方向,此时,“他们”也正下得马来,不动声息地紧挨着商队的人坐了,吃着自家带的干粮,还自以为行事低调,不引人注目。

    “也不晓得是什么来路。用不用我去把他们打发了?”

    叶傲天想了想,也觉得这样被人尾随着甚为不妥。

    他们运的货,虽然不是价值千金,却牵连着皇家,万万容不得出一点差错,这也关系着主家与自己的身家性命。

    眼看着还有一两日便要到天都了,万不可在此时出了什么岔子才好。但……

    叶傲天回头再次打量这两个“小子”:两个人模样倒也清秀,身材也同样的干巴瘦小,粗布衣服穿在他们身上,显得空落落的。

    此时,他们正安静地坐在队伍的不远处吃着干粮——可就连吃干粮的动作看上去也是这样“秀气”。

    这种感觉,倒像是两个小娘子一般。

    叶傲天着实看不出,也感受不到他们对于商队会有何威胁与杀伤力。

    于是,他抬手制止丁不言,道:“暂且不用。待我去会会他们再说。”

    言罢,他站起身,拍了拍沾在身上的草根,故意装出一副恶狠狠的姿态,大步径直走向这两个“小子”。

    此时,商娇和常喜正坐在路边草堆上,狠命地嚼着随身带着的干粮,正噎得脸红脖子粗。

    再不补充一下体力,她觉得自己都快虚脱了。

    这也怪不得商娇。她从不知道在古时赶路是一件这么辛苦的事情。

    原本自郢村别了王掌柜,商娇是打算雇辆马车去天都的,却又因王掌柜的一席话,害怕雇车会给刘虎留下线索,二也是因为毕竟两个女子单身上路,雇车着实不太安全,所以她索性找了个钱庄兑了五十两银子带在身上,先给常喜和自己换了身男装,又找了一户养马的人家,花三十两银子买了匹马。

    可事到临头,她和常喜却都不敢骑上这匹马赶路。最后在马主人再三催促与保证之下,商娇方才硬着头皮,驮着常喜上了路。

    待走到第三天,她们终于走上了官道。

    商娇为自身安全计,又看准了叶傲天带领的商队足有五六十人,想来人数众多肯定更安全,所以便悄悄跟在商队后面一路前行。

    可是商队的人虽载着货物,但脚程都不慢;她却不熟悉马况,还带着常喜共骑,一路跟到此处,也已是筋疲力尽,勉力支撑。

    此时,正在大口吃着干粮喝着水补充体力的商娇,自然也不会知道,自己以为的“低调行事”,早已引得所有人的注意与防备,差点儿就“打发”了她。

    直到一双穿着布靴的腿出现在自己面前,商娇才回过神来。

    仰头,不解地看着立在自己面前的粗壮大汉。

    “你……你有什么事吗?”

    看大汉正皱着眉头,瞪着一双牛眼,一脸凶恶的打量着自己,商娇突感气虚,说话也结结巴巴。

    一开口,女性特有的柔婉音色就出卖了她。

    叶傲天眉头紧皱,看着眼前坐在草堆上,左手抱着腿,右手拿着吃了一半的面饼,仰着惊惶的小脸望着他的“小子”……

    目光再往下移,看向“他”的襟口处——

    果然,没有喉结。

    再看“他”旁边的那个“小子”,竟也一样的没有喉结。

    这哪里是两个“小子”?

    分明是两个模样清秀,弱质纤纤的姑娘嘛!

    再细细一看,叶傲天发现,这个拿着面饼的“小子”,虽然额头缠了黑布带,又戴了顶小帽,却仍能看到额间隐隐的伤痕。

    在两个娇弱的姑娘面前,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叶傲天突然却觉得尴尬了。

    清咳了两声,他只得抖袖拱手道:“二位小……兄弟有礼了。鄙人姓叶,是天都陈家商号的管事,此次带领商队从外地贩茶回天都,看二位小……兄弟一路跟随,未知是何道理?可是二位遇到了什么难处?”

    商娇与常喜对视一眼,从草堆里站了起来,拍拍沾在身上的草和土,也学着叶傲天的模样拱手还礼。

    “有劳叶兄挂心了。鄙人姓商,单名一个’蛟’字。这位是舍弟。因家中父母亡故,没有活路,想着天都热闹繁华,总也有我兄弟二人容身之处,故想去天都讨份差使,混口饭吃。

    因我二人独身在外,恐有不便,便一直随着叶兄的商队前行,想着多个人多份照应,若是打扰了叶兄,万望见谅。”

    她刻意压低嗓音,道。

    “原来如此。”叶傲天恍然,听着商娇用刻意伪装成男音的语气道明原由,又看着眼前的两位男扮女装仍难掩姿色的纤纤女子,心里不免多了几分怜惜,语气也不由得温和了下来。

    “即如此,二位兄弟只管跟上我们商队就好。此地已过允州,再有一两日功夫,便可到达天都。若有什么难处,烦劳知会一声。”

    商娇听叶傲天说得真诚,不由得内心感激,忙又是深深一揖,“如此,那就叨扰叶兄了。”

    叶傲天点点头,又清咳了一声,方才略有些尴尬地走回商队里。

    丁不言立刻迎上前,小声问道:“怎么样?这两个小子是什么来路?”

    叶傲天偏偏头,回道:“能有什么来路?两个孤女,父母双亡,估计在家乡被人欺负得也没有什么活计,想到天都去讨生活罢了。”

    丁不言闻言呛了一口气,继而也咳了几声。

    再回头看了看重又坐回草堆,大口吃着干粮的商娇二人,咧开嘴也笑了起来:“原来……果然是两个姑娘家。我就说嘛,怎的有男人长得这么娘们儿。”

    叶傲天叹了口气,道:“世事艰难。两个姑娘出门在外,也着实不易。咱东家不也常说,遇人有难,能帮则帮么?而且这两个小姑娘也没碍着咱们什么,她们愿意跟,便让她们跟着罢。”

    言罢又想了想,拍拍自己的头,唤来一个小头目,若无其事的吩咐道:“去,看看咱们包袱里还有些啥好吃的,瓜果肉脯……对,上回在镇上买的一些糕点,都匀点给那边那两个小……兄弟——还愣着干嘛?还不快去!”

    ……

    于是,在领队叶傲天的嘱咐下,整个陈家商队上下所有人均心照不宣的关照商娇与常喜。

    虽然她们仍只是低调的尾随着商队前行,但为了她们,整个商队刻意调慢的脚程;每到用餐的时候,也总会有人给她们送来瓜果及一些新鲜的吃食;若错过了投宿的客栈,她们跟着商队露宿野外,睡醒时身上也必搭有衣物,身畔也总会生起一堆篝火……

    每一桩每一件,都令商娇心里充满了感激之情。

    同时,她也记住了叶傲天,记住了陈氏商队。

卷一 卷珠帘,倚君恩,谁家有女初长成 6、天都

第6章 、天都

    三日后,商娇终于跟着陈家的商队抵达了天都。

    在城门口与叶傲天的商队作别后,商娇与常喜肩并着肩,遥遥望向天都皇城。

    但见红墙黄瓦,檐牙高啄,高不可攀,极尽威严奢侈;再四周看看街坊市井,九坊十三巷,四门通达,车水马龙,门庭若市。

    天都,大魏的京城,果然繁华热闹!

    而她,终于摆脱了自穿越以来就一直缠绕着她的噩梦,仿佛之前无数的担忧、惧怕、应对……都只是为这繁华入梦而作的铺垫。

    一粒沙,终于融入到一堆沙子里。

    从此后,再也不会有人认得她,再也不会有人逼迫她!

    这一切的噩梦,都只到今天为止。

    从此后,她自由了,如飞鸟投林,如鱼儿入海。

    无拘无束,无惧无忧。

    找了间名唤“天锦”的客栈安顿下来,商娇与常喜好好的梳洗了一番。

    换了一身绯色的短褂,杏黄的罗裙;又绞短了额前头发,细密地用刘海遮住痕前的伤疤,常喜再将她的头发篦好,将前面的头发于脑后挽成一个小髻,用一枝蝴蝶式样的木簪簪好,后面的头发则梳成小辫儿垂于胸前……

    再看时,那个灰头土脸、风尘仆仆的假小子,已变成了一个活泼漂亮的少女,眼波流盼,神采飞扬。

    待一切安置完毕,已过了申时,商娇与常喜都已饿得饥肠辘辘。

    从客栈的轩窗外看向窗外热闹非凡的大街,再闻着空气中飘散的各类食物的香味,两个女孩儿对视了一眼,手拉手飞快地跑上了大街,融入人潮中,大买特买,大吃特吃。

    以前的杜怀瑾,虽然也爱约上三五好友逛街压马路,但现代的都市,拘于城市规划与街道的管理,早把占道经营列为禁止之列。

    所以,当她亲身融入古代的国都,那番热闹的景象简直出乎了意料。

    无数行商往来穿梭于坊间,所售之物包罗万象。大街上买卖声、吆喝声、谈笑声更是连成一片,繁华尽,也充满着人间烟火的味道…

    常喜更是兴奋,跟在商娇身后,东跑跑西看看,手里拿满了各色各样的吃食和小玩意儿,嘴里囫囵地嚼着糖葫芦,还不停的喳喳呼呼——

    “小姐,小姐,快看哪,那边有耍猴儿的……哇,那猴子翻个儿翻好快!”

    “小姐,小姐,快看哪,这胭脂颜色真漂亮,竟然是桔红色的耶!哇,你闻闻,好香呢!”

    “小姐,小姐,快看哪……咦,那边怎么有人的头发是金黄色的?……哇,他的眼睛竟然还是蓝色的?好可怕!他是不是妖怪啊?你说他们看东西会不会也是蓝色的?”……

    商娇实在被小丫头闹得脑仁疼,再一看因为她的大嗓门,一街上的人都不由自主地注视着她们——特别是刚刚与自己擦肩而过,却被常喜指着说是“妖怪”的外国男人,竟也转过头来看向她们,显然已经听到并听懂了她们的对话,更让商娇尴尬得无以复加。

    终于忍无可忍,一把薅住常喜的脖子,就着她的手叼了一颗糖葫芦,然后在她头上轻轻一敲,嗔道:

    “小丫头,小声一点儿好吗?你想整条大街上的人都注意到我们吗?那个人不是妖怪,他只是和我们不同种族的人罢了。你的眼睛还是黑色的呢,那你看东西是不是全是黑色的?这样指着别人说很不礼貌欸!还有,拜托你小声一点儿,这样大呼小叫的,别人会以为我们是土包子进城啦!”

    常喜这才觉察出自己的冒失,摸了摸后脑勺,诺诺应声。

    人声鼎沸中,商娇从身后似听到一声轻笑。

    但再转头看时,那个金发碧眼的男子已走远了。

    ……

    吃了满肚子杂七杂八的吃食,信步穿过繁华的大街,商娇带着常喜越逛越深。

    渐渐地,弄堂小巷多了起来。

    两旁或高门大户,或小院人家,屋内屋外均次第花开,映照在夕阳中,宁静而悠谧。

    隔绝了外面的热闹繁华,这里自是另一个世界。

    这个世界,叫作——家。

    此情此情,让商娇突然意识到,若她与常喜若想在天都安身立命,便应该有个可以扎根,可以遮风挡雨的家。

    当天夜里,商娇与常喜在天锦客栈的房间里合计了一宿。

    统计了一遍来到天都这一路来所需的费用,七七八八下来,她们身上统共还余有二百六十两银子。

    但这些银子想要在天都这种繁华之地购置一处宅子,无疑是痴人说梦。

    更不用说,既使能购得了宅子,但没有了钱傍身,两个女孩想在这偌大的京城里又何以为生?

    所以商娇与常喜合计了一夜,决定还是得尽快租到一间房子,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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