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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照评传-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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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继述”二字,它不是 修辞和训诂意义上的“继承”,而是特指继承宋神宗所实行的新法:“哲宗亲政,有复熙宁、元丰之意,首起(章)淳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于 是专以绍述为国是,凡元祐所革,一切复之”②。熙宁、元丰是神宗年号,元祐是哲宗年号。神宗时重用王安石等人推行新法。但这位既受史家称道又同 时被针砭的神宗皇帝③,却在三十八岁的盛年谢世,其第六子哲宗嗣位后,年号元祐。这位“临朝庄严,左右仆御,莫敢窥其喜温”①的小皇帝,毕竟只有 十岁,实际是由太皇太后高氏听政,她一味重用苏轼等老臣,所以尽废新法。
元佑八年高氏卒②,哲宗亲政,次年改元绍圣,任章惇为尚书左仆射,以绍述 熙宁、元丰新政为名,尽复高氏主政时所废新法。哲宗卒,向大后听政,罢斥章惇,新政又废。到了徽宗崇宁元年六月赵挺之除尚书右丞,七月李格非 被列入元祐党籍。原来崇宁元年“首陈继述”的不是别人,而是时相曾布和传主的翁舅赵挺之。至于对“首陈继述”之事和对赵挺之、曾布如何全面评 价,那主要是历史学科的课题,与李清照有关系的是由此二人所建议的“绍述”,实际上成了“排击元祐诸人”并株连其子弟的祸根。所以这不是一条 一般的史料,它说明正是李清照的翁舅赵挺之参与将她的父亲李格非推向了更深一层的廷争陷阱。如果赵挺之是一位器识大度的政治家或是一位通情达 理的长者,此事不一定株连到自己的儿媳。偏偏赵挺之是一个度量狭小,甚至是一个眶毗必报的人。陈师道《与鲁直书》曾讲到这样一件事:“正夫有 幼子明诚,颇好文义。每遇苏、黄文诗,虽半简数字必录藏,以此失好于父,几如小邢矣。”③一个把政治恩怨竟然带到学术领域的赵挺之、一个对其季子 都不稍加宽容的赵挺之,一个把对政敌苏轼的怨恨迁怒于其“亲家”的赵挺之,又怎能设想他不把为其恼恨的李格非感戴苏轼之事嫁祸于儿媳李清照 呢?苏轼、黄庭坚均为当时的书法大家,赵明诚作为一个广采博收的金石书画酷爱者,其“录藏”“苏、黄文诗”是极为有眼力有意义的大好事。这样①  赵挺之倡为绍述事与徽宗崇宁二年诏书,毕沅《续资治通鉴》卷八十七、八十八亦有明确记载,可参。
②  《宋史·章惇传》。
③  《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谓“帝天性孝友,其人事两宫,侍立终日,虽寒暑不变;亲爱二弟,无纤毫之间,终帝之世,乃出居外第。总揽万几,小大必亲。御殿决事,或日昃不暇食,侍臣有以为言者,帝曰,‘朕享天下之奉,非喜劳恶逸,诚欲以此勤报之耳。’谦冲务实,终身不受尊号。时承平日久,事多舒缓,帝历精图治,欲一振其弊,又以祖宗志吞幽蓟、灵武而数败乓,奋然将雪数世之耻,王安石遂以富强之谋进,而青苗、保甲、均输、市易、水利诸法,一时并兴,天下骚然,痛哭流涕者接踵而至。帝终不觉悟,方废逐元老,摈斥谏士,行之不疑,祖字之良法美意,变坏几尽,驯至靖康之祸。”陈按,对史家此说仅 供参考,绝不能一言当否,百世从之。
①  《续资治通鉴》卷七十八。
②  《续资治通鉴》卷人十三对高氏的评价是:“自垂帘以来,召用名臣,罢废新法苛政,临政九年,朝廷清明,华夏绥安。杜绝内降侥幸,栽抑外家私恩,文思院奉上之物,无问巨细,终身不取其一。人以为女 中尧、舜”。陈按:对此评价,亦应斟酌去取,不宜悉加从之。
③  《后山居士文集》卷十,上海古籍出版社 1984 年版。
的事赵挺之都要加以干涉并为此对其季子翻了脸,又怎能保证他不为自己“进 居政府”之事,而对儿媳提出一些不近情理的“政治要求”呢?生活在这样一位翁舅主宰的家庭里,作为一个出嫁不久的“新妇”,传主处境之艰难是 可想而知的。当然廷争时松时紧,人事关系也在不断变化,赵挺之对李格非虽没有尽到搭救之力,李清照曾为此很伤心,但作为“亲家”,他对李格非 也不至于一味采取落井下石的做法,后来李清照在《后序》中提到他时,字里行间颇含礼敬之意。上述一切当是传主作品的政治、心理背景。了解了这 种背景,不单是那种曾把情调悲苦的《漱玉词》说成是作者“贵妇人阴暗心理的反映”的论调不攻自破,就是曾为不少人所接受的什么“明诚负笈远游”、“伉俪小别”云云,也不再会被普遍认可,从而为李清照研究开辟出一条新 的路径,这也是所谓新构想的旨归所在。
第二条材料对元祐党人子弟虽然很苛刻,但它能否直接威胁到李清照, 还要看执行过程中的宽严程度。其中的关键是赵挺之家算不算“宗室”。唐宋以来,“宗室”一般是指皇族。赵挺之虽然与皇家同姓,但他并非皇家亲 族而曾被认为“赵、李族寒”①。但是,在唐以前的典籍中,士大夫的支属有的也称“宗室”①。根据赵挺之的为人说他有脐身于“宗室”之意,当非妄测。 至于赵挺之为什么要这样歹毒地对待李清照,原因很明显,就是在前不久,李清照曾上诗赵挺之搭救其父李格非。而李格非,不仅受知于苏轼,是苏门 后四学士之一②,他还执意不肯落井下石地编派元祐党人的罪过,违背执政者的旨意从而被外放③。在绍圣年间,赵挺之尚未执政时,李格非还是被执政者 拉拢的对象,而到了赵挺之大权在握时,由他参与制造的“扩大化”,从而把李格非罗织在元祐奸党的名单之内,直至于端礼门立党人碑,以示永世不 得翻案。
在上述壬午诏颁布约半年后,崇宁三年“夏,四月,甲辰朔,尚书省勘 会党人子弟,不问有官无官,并令在外居住,不得擅到闭下”。④这样一来,赵明诚和李清照这对原本恩爱的夫妻,不仅面临被拆散的危险,偌大的汴京, 已经没有了李清照的立锥之地,不得不只身离京到原籍去投奔先行被遣归的她的娘家人。传主的颇为激愤的上赵挺之的诗句——“炙手可热心可寒”, 以及《漱玉词》中那些表达伉俪睽违而又悲苦莫诉的离情词,就是产生于这种政治历史背景之下,而绝不是什么觅锦帕书赠“负笈远游”的赵明诚。结 婚之初,赵明诚还是汴京的太学生,殊无“负笈远游”之事。不久,他就凭借荫封的特权当了鸿胪少卿。此系中央清要之职,更无须阔别京城的丞相府 邪出而游宦。以上引述旨在说明本书关于李清照研究的新构想,均有可靠的史料依据。当然,笔者在有关信史中所找到的依据远不止这些,其余将在以 后的章节中,联系传主的行实陆续加以征引。

(二)
以内证为根据①  李清照《金石录后序》。
①  《史记·孙子吴起列传》、《晋书·张昌传》、《北齐书·邢邵传》、《周书·裴侠传》等。
②  韩淲《涧泉日记》卷上。
③  《宋史·李格非传》,“绍圣立局编元祐章奏,以(格非)为检讨,不就,戾执政意,通判广信军”。
④  《续资治通鉴》卷八八。
这里的“内证”是指从传主的作品中,找到的关于其身世的证明。前述 细审用事用典,是寻找内证的方法之一,笔者借此找到了清照被疏无嗣的旁证。但是与传主身世和其词作基调休戚相关的还有一个更直接的问题,就是 赵明诚是否确有纳妾之事。按照宋代的婚俗,纳妾是必然的,也有学者曾经注意到这一点①。可惜的是没有深究、没有说明此事的轻重和所以然,因此容 易给人造成误解,从而认为赵明诚的是否纳妾是无足轻重的事,有的人甚至认为这是一件庸俗无聊的事。问题恰恰相反,一旦赵明诚有蓄妾之举,赵、 李之间的所谓美满婚姻就不复存在。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性爱是最个人的,它必须以专一为前提,失去专一就没有真正的爱情可言。加之李清照不 但是一个学养深厚的知识女性,更是一个具有叛逆性格的既执着又敏感精神品位极高的女性。这样的女性,不但不会甘心于丈夫在享有三妻六妾特权的 情况下,对其作为一个人的本能要求的不可避免的挫伤,就是对她略有那种心猿意马般的敷衍、愚弄,或单纯生理性地给予,也是难以容忍的,也必然 给她带来难以言传的痛苦。这当是传主作品基调悲苦无拟的最深层次上的原因。以往在李清照的研究中没有着眼于此,所以一直存在着这样一个无法解 释的矛盾,即一方面把赵、李之间的感情说得美好无比,一方面又不能不承认传主的作品(尤其是词)的基调不胜悲苦。所以即使从形式逻辑中的同一 律上看问题,赵明诚的纳妾也是必然的。但问题的复杂性还在于,李清照毕竟是生活在不能不受三从四德等封建礼教制约的时代,对一夫多妻这种极不 合理的封建制度,她也只能在不违背“夫道尊严”的情况下,采取怨而不怒的形式加以披露。基于这种认识,笔者对李清照《金石录后序》中的这样一 段话再三琢磨过:“八月十八日,(赵明诚)遂不起。取笔作诗,绝笔而终,殊无分香卖履之意”,从而认定,这个“分香卖履”典故的出现,就是赵明 诚曾经有过蓄妾之事的“内证”。
“分香卖履”,语出《陆机集·吊魏武帝文》引《曹操遗令》,云:“余 香可分与诸夫人,诸舍中无所为,学作履组卖也。”这段话的意思是说,域外馈赠的名贵香料,可以作为遗产分给众妾;至于宫女,没有别的事情可做, 就叫她们去学做鞋子卖钱养活自己。后来,此典除了被作为曹操生活简朴的美誉外,还专指人在临终时对其妻妾的恋念之辞。本来这一典故,在我们日 常使用的,不管是旧版,还是新版的工具书中都不难查找,那么,为什么八、九百年来没有人特意关注传主引用这一典故的用意所在,也就没有解开赵明 诚曾有过的“武陵”、“章台”之行和蓄妾之举的谜底呢?原因主要有以下 两点:首先,《金石录》是一部专门性很强的著作,作为它的序言,《后序》 虽见于《容斋四笔》卷五、《诗女史》卷十一、《彤管遗编》续集卷十七、《古文品外录》卷二十三、《古今女史》卷三、诗词杂俎本《漱玉词》等, 但都只有撮述大概,没有上引“殊无分香卖履”云云,人们对此便无从索解,何况这些书中的大部分,也不是一般人有兴趣,或有能力卒读的。
其次,传主向以词名著称,接触或熟读其诗文的人较少,七十年代未版 行于世的王学初《李清照集校注》,虽然不但收录了《后序》,还在此书的 第 186页上,注了“分香卖履”的出处,但却未作任何解释,人们仍难以确①  王汝弼《论李清照》,济南市社会科学研究所编《李清照研究论文集》,中华书局 1984 年 5 月版,第115 页。
知此典与清照身世的内在联系。后出的其他版本中,有的对此典虽作了少许 解释,但也只是点出这是关于私事的遗嘱而已,远未揭出谜底。
现在看来,《金石录后序》中的“殊无分香卖履之意”,绝不仅是指赵 明诚没有留下遗嘱,而是说他既没有象当年的曹操那样,对其妻妾留下遗嘱,也包含着因“赵君无嗣”,无须留遗言于儿辈。这样一来,以“分香卖履” 代指赵明诚的遗嘱才是恰当的。如果赵明诚压根没有蓄妾之事,那么这里借用曹操对其妻妾的遗嘱,就很不得体。学识渊博而又极擅用事的李清照,在 涉及自身内讳的事情上,绝不至于有不伦不类或顾此失彼之嫌。正因为清照熟知曹操这一遗嘱的具体内涵,借以点明赵明诚遗有妻妾恰到好处。这也就 是前文所指出的,由于时代的局限,李清照对此类事情只能采取怨而不怒,或不怨不怒,甘愿“从夫”态度的一种注脚。
正因为赵明诚曾有蓄妾之事,到了六朝金粉的建康,他又经不住新的诱 惑,而涉足“章台”之路,所以李清照才用心良苦地对赵明诚这一身分、行径类似于“玉勒雕鞍”①者,加以劝谕。她之所以“酷爱”欧阳修“庭院深深” 之句,并将其隐括成《临江仙》(庭院深深),其旨正在于此。看来,轻而易举地获得了高官厚禄的赵明诚,并未接受妻子的劝谕,而在私生活上热衷 于寻花问柳,不仅妨碍了其对金石书画的正当爱好②,在江宁府事这一抗金前线的重要岗位上,亦疏于职守,所以就任不久就被停职调换,不等离开知府 官邸,又犯下了“缒城宵遁”③的失职之咎。这不仅给他自己的历史上留下了不够体面的一页,更可能给传主高洁的心灵上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正因为 在李清照的一生中经历了许多危苦之事,所以其作品不仅在艺术性方面很值得借鉴,其思想内容更经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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