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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剑看着夜空中的那轮明月,心中惶恐竟然渐渐消失,不安的感觉全无,竟然充满着幸福的暖意。
郝剑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为了让自己更加镇定,郝剑便仰头看着明月一动不动。
而那白发老翁似乎长了狗鼻子,嗅了下便对众人道:“妖孽白小胆就在附件,大伙一起搜。”
“那间屋子是他家的,我们去那边。”一人道。
众人快速往郝剑家的屋子前聚拢,郝剑依旧看着明月,享受着那种幸福的温暖。
“有马车,刘三才,那不是你的马车么?”
“哼,果然是我的,抢我马车的白小胆不就在马车前么?”刘三才大声喝道。而郝剑完全没有被这些所影响到,在马车上睡着的白雨白雪两女孩也没有醒来。
白发老翁看着郝剑看着月亮,又想起在百灵山下被郝剑咬过的刘胖子与马寡妇,白发老翁立即警惕起来。
不过,先下手为强,向来是白发老翁的作风,管你是什么怪物,有老子我这么怪么?
白发老翁双手乱舞,一根白骨一般的拄杖出现在他手中,白发老翁拄杖在手,身子如幻影一般瞬间到达郝剑身前,而后以拄杖尖端捅向郝剑胸膛。
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白发老翁刺了多下,拄杖尖端总是在郝剑身前三寸内停止不前。越是这样,白发老翁越是感到不将郝剑灭掉,就会被郝剑灭掉。
白发老翁快速离得郝剑远远的,看了看那些在月夜下的刘家村人,看他们露出惊讶的神色,有些啧啧嘲讽的神色,心下暗道:虽然你们不是男童那般好,但也可凑合着。
白发老翁脸色沉下,发出一声怪笑,双手立即如绫带一般,其余刘家村人还以为老神仙终于发神功了,却哪知道,那如绫带的手没有去攻击郝剑,而是往他们的脖子上抹去,那绫带游行速度极快,在月夜下如幽灵血蛇一般,抹过那些刘家村人的脖子,而后,绫带一缩,带着那些刘家村人,迅速往白发老翁身前合拢。
白发老翁被吸拢的人体给围着,形成了一个山堆。
很快,山堆消失,一具具白骨从那些古装衣物中掉落出来,形成了白骨堆,而白发老翁便站在白骨堆之上,其双手却抓着许多骷髅头,发出一声阴冷的笑声。
那些骷髅头便飞到白发老翁头顶及身后,骷髅头眼眶处都发出血光。那些血光凝聚成一线,直射郝剑眉心。
这下白发老翁这么大的动静,郝剑已然不再看月亮,回神看着白发老翁吸人的创举,不禁大惊,只是那种惶恐之感没有显现。
眼见那血光射来,郝剑欲图躲开,但他知道躲开了的话,身后马车的两个妹妹或许就会马上没命了。
郝剑不退反进,往前一步,他周身立即散发出月之光华,那射来的血光给挡在光华之外,郝剑继续前进,那血光本为直线,因郝剑的前进逼迫,被压成了Z字型。
白发老翁不禁大惊,这小子才多大,真是狼族圣神转世么?
看其样子貌不惊人,怎么可能?
白发老翁知道在这片苍穹大陆上,狼族圣神的外貌天生是世间美男子,潇洒俊逸,不可能是一个相貌平平的憨货。
白发老翁坚定了自己的想法后,便即转动空中悬浮的骷髅头,嘿嘿冷笑道:“今日不杀你,我逍遥狂魔有何脸面称魔?”
说着,白发老翁仰头喷出一颗血色颗粒,喷射到空中最中间骷髅头上,而后,所有骷髅头眼眶的血光更盛,可郝剑仍旧不吭一声地朝白发老翁走进。
白发老翁身形突然变大变长,白发变黑发,变成一个高大英俊的男子,沉声道:“百灵山中我为王,百灵山千里内之人我取用,却不知道你狼族不好好待在天狼兽国,来我百灵之王王国作甚?”
郝剑根本就不知道逍遥狂魔在说什么,只是见这家伙变身后外在形象确实很好,找工作面试的话总是会给人一个很好的印象的。
郝剑之所以要靠近逍遥狂魔,目的只有一个,咬死他。郝剑现在只知道自己很能咬,其他的打斗能力郝剑可不知道自己能厉害到哪去。
一步、两步、三步……看不清自己的路,但只要往前走就能走出自己的路。
郝剑无所畏惧地冲撞开空中射来的血光,离逍遥狂魔只有五步的距离,而那些被郝剑冲撞而开的血光,重新聚拢,形成血光巨网,将郝剑给困入网中。
郝剑被血光网压制,身子不能在往前移动,那血色光网就好像是烧红的铁网,粘在郝剑身上,烫其皮肉而发出嗤嗤作响。
逍遥狂魔总算松了口气,他静静地看着郝剑,他要看着郝剑被血色光网分割成无数碎块的惨状,他就喜欢看到别人的凄惨。
郝剑看着离自己只有五步的逍遥狂魔,心中不甘至极,如果再走五步,只要让我靠近他,我就有可能咬死他,保护两个妹妹离开这鬼地方。
郝剑仍旧不言语,欲图突破血色光网的束缚,只是他能清晰地感受到血色光网越束越紧。
逍遥狂魔看了看郝剑身后的马车,他已经记起来了,这个郝剑还有两个妹妹。
适才支持他无所畏惧往前进的不就是因为要保护两个妹妹么?
逍遥狂魔阴冷地笑了笑,双手又变成如绫带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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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大埔城
郝剑已经知道这厮的意图,狂喝道:“住手!你要杀的是我。”
“我怎么知道你那两个妹妹是不是也跟你一样?”逍遥狂魔懒得再废话,他还是担忧迟则生变,瞬间秒杀他的妹妹,然后继续盯着他,直到他分割成无数碎块才能完全放松。
当逍遥狂魔双手探入马车中时,郝剑仰天一声吼,这吼声其实如狼嚎一般。
空中骷髅头立即碎裂,而那血色光网竟然轰的一声爆裂而开,在血色雾滴中露出一颗狼头,那狼头对准绫带,愤力咬住,狼头一甩,那绫带便即断裂。
逍遥狂魔立即缩回双手,而右手肘部以下已然不在,肘部鲜血迸射而出。
郝剑得胜不饶人,就如逍遥狂魔要灭他一样,他也要灭掉逍遥狂魔。
只是,逍遥狂魔何等狡猾,见自己血色光网与空中骷髅头,还有右手断裂,如再战下去,恐怕毫无胜算,一边假意强攻了几下,而后瞄准郝剑望向马车内的那刻,快速逃脱。
逍遥狂魔知道自己与大魔头陆飞尘大战后,魔力根本未恢复到两成,不然也用不着用易容术将自己易容成一个猥琐的白发老翁了。
而眼前的郝剑,他感到从为有过的危机感,必须除掉,他相信自己有一成魔力就可以杀灭这个孩子,可谁能想到,这个长相实在是普通的很的家伙,拥有着狼族圣神的潜力,恐怕狼族要崛起。
哼,也好,龙族已然威胁到我人族,正好由狼族来牵制。逍遥狂魔为此没有了被战败的耻辱感,反而希望狼族越快崛起越好。
郝剑见逍遥狂魔已经逃脱,狼头渐渐化去,变回人头。
郝剑似乎感知到自己的头部会发生变化,心中暗道:在这个世界的我,总算有一项技能了。
郝剑如果发现自己能变成狼头,或许会把自己给惊着,因为他变得的狼头,实在是恐怖至极,狼脸上满是刀疤的那种狼头。
月夜下被毁的刘家村再次安静下来,郝剑也不担忧白发老翁了,他心中认定是白发老翁烧毁真个村子的,而刚才将所谓的逍遥狂魔给战退,就算他再来,郝剑心中十分有自信打退他。
如此,郝剑站在马车前,感受着月华光照,就如沐浴一般,将身上的污垢洗涤干净,郝剑感到很舒服很舒服,站着站着就睡着了。
而一道火光在刘家村上空飞跃而过,一会飞回,在空中盘旋一回,而后那火光如受惊的鸡一般,在四处乱飞几下,而后发出母鸡生蛋后的“个大个大”之声,快速离开刘家村,那火光飞到一只巨型母鸡身上,那母鸡一睁眼,而后如被人追杀一般往一边乱窜而去。
到达一个身子修长的男子身边,那男子抚摸了巨型母鸡的头颅,而后站在母鸡身上,那母鸡便缓缓往前行,而它眼中的惊慌似乎并没有消失。
次日清早,郝剑带着两妹妹离开。白雪也没有再哭着不肯离开,因为郝剑将白发老翁的事说了出来,对于昨晚如何打败白发老翁的事郝剑认为两个妹妹都睡着了,就没有提起。
只是郝剑不知道,白雨被昨晚逍遥狂魔做出的大动静给惊醒,她在马车里蜷缩着身子不敢探头看什么,全身发抖的她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不敢吭声,她相信哥哥可以战胜敌人,
但她最后还是看到了哥哥人头变狼头的那一幕,她看到了哥哥咬断了逍遥狂魔的手,她不愿意相信哥哥会变化。
一路上,三人话不多。对于去哪,郝剑也不知道,先离开刘家村一百里再说。
这日,郝剑赶着马车到了一大城边缘,三人在路上靠吃野果充饥,路上也经过五六个村庄一个小镇一个小城。
郝剑对这个世界的布局还不是很清楚,仅仅从白雨口中得知这是万灵国,其实就是人族国的意思。
至于周边有什么国家,白雨也是听说来的,郝剑也就没有认真去记,郝剑只想尽快提升自己的实力,不要等宋俊彦冒出来了,把自己给打杀了。
所谓的万灵国,人们穿着各异,没有规定平民就该穿布衣,当官的就该穿官服什么的。郝剑看看自己身上穿着的是一身粗麻布,脚上是双麻布鞋,他从白小胆的记忆中搜出,这是白雨给他做的。
白雨则穿着浅白色长裙,由于家境不是很好,一看就知道布料不怎么样,摸上去自然没什么手感。
白雪则穿着鹅黄衣裙,头上还扎了个花蝴蝶,看上去也是很久的了。郝剑想要让两个妹妹穿好点,但没有这个万灵国的钱币。而且两个妹妹当时去百灵山找自己的时候没带上积蓄,积蓄早就被烧毁,要不一路上三人也用不着吃野果充饥了。
郝剑在城外停住马车,对两个妹妹道:“妹妹,哥哥去城里先看看能不能租到做豆腐的作坊,我们先在这个城里安定下来。”白雪囔着要跟郝剑一起进去。
白雨也道:“哥哥,我们身上都没有钱,你拿什么去租豆腐坊呢?”
郝剑听言,看了看那头还算有点肥膘的马及马车,笑道:“也好,我们三人一起进城,先卖了这马和马车。”
故而,三人带着美好的憧憬步入了这个繁华的大城市,人们称它为大埔城。
大埔城四面都修有护城河,城楼有人把守,看来这个城市不一般。
因为郝剑等三人穿着太寒碜,根本就进不了大埔城。郝剑三人从来就不知道还会因为穿着太差而有不能去的地方,没有办法,郝剑三人只好原路返回。
郝剑恨极了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守卫,不过,被阻截不得入内的不止郝剑三兄妹,还有很多想进入城中做乞丐的人。
究竟发生什么事了?
郝剑问了问一些人,才得知原来城主柳倾城向来爱美,自从她老爹将城主之位传给她后,便下令全城人都得穿得好一点,长得丑陋的男人都被轰走或者干一些最脏最累的活,而女的必须得穿得花枝招展,如果穿着太朴素了,滚出大埔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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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再回首,已是富人装
郝剑听了是这么个理由,不禁感到有些无语,这他妈的也太以貌取人了吧?就凭白小胆这么纯朴的长相,恐怕混进去了也会被轰出来。郝剑实在是无语,要他郝剑本身的肉身,那是绝逼帅气无比。看来是宋秦馨有意为之的了。
郝剑断了杂念,看了看两个妹妹,只要她们穿着好一点,不可能被轰出大埔城的。
郝剑想到这个大埔城既然要穿得好点,恐怕物价比较高,也不知道这马车能够卖多少钱,要是卖掉了连几身好的衣服都买不起,那可更加不妙。
郝剑便即决定,不进大埔城了,此城不留爷,自有留爷城。
于是,三人又出发,一路上饱经风霜,那有点肥膘的马变成了瘦马,而三人的生活越来越不好,因为往前行的路上,已入冬了,野果难找,冬雪倒是比较好找。
郝剑没有想到离开了大埔城,往前行了几百里也未找到一个城市,全是荒凉的村庄,有些村子连个人影都没有,有些就偶尔走出一两个人来,这让郝剑感到十分晦气,策马前驱。
郝剑很后悔在大埔城做出的决定,如果弄两身好的衣服让两个妹妹进城,让她们去豆腐坊里做帮工,温饱想必能够解决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