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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种田文)-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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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斐对这个不挑,他比较沉稳,看中的不是黑色就是灰色,米色之类的,而且不喜欢有过多花纹陪衬,更喜欢简单的。

    古板,布料选的都很厚,以保暖为先,第二个选的才是美观,跟年轻人思想完全背驰。

    就朝曦这样的如果有条件,也会以好看为先,她给沈斐买了衣裳,瞧着银票还很多,没忍住也想给自己买两身。

    总要配得上沈斐吧?要不然沈斐穿的光鲜亮丽,她穿的宛如乞丐,别人非但不会夸她节俭,反而会说她黄脸婆,老姑娘云云。

    朝曦听着会刺耳。

    她还是买不着女装,挑了些颜色鲜艳的男装,“沈斐这件怎么样?隔壁二狗子说我很适合红色。”

    二狗子?

    这名字一听就知道是男的。

    沈斐挑眉,“你穿红色不好看,黑色好看,穿黑色吧。”

    第37章 心情微妙

    他指了指朝曦身后,有一套黑白纱的衣裳; 里头是白色的; 外面有一层黑色薄纱,“这套好看。”

    朝曦走过去拿在手里; “这件吗?”

    “嗯。”沈斐点头。

    “那等等,我去试试。”朝曦想了想; 将红色那件也拿在手里; “这件我也试试。”

    她以前瞧见过村里的女子穿红色的花裙子,本来只能算小家碧绿,穿上那裙子之后惊艳了许多; 看着都漂亮不少,朝曦也想好看些。

    原来没有条件; 也不在乎这个; 每次攒了钱打算买两身衣裳,结果一到街上; 脚步不由自主走向药铺; 意外发现新出来一种狗皮膏药; 据说很好用,朝曦便用攒的钱买了一贴; 带回去研究,至于衣裳,只能搁浅下回攒了钱再来; 结果下回又迈进了药铺; 几乎从无例外。

    她的衣裳还是被请去城里给大老爷治病; 人家嫌她穷酸,怕脏了自己,叫管家给她买了几身。

    朝曦穿了好久,加上时不时需要上山采药,大多数衣裳都是被山上的树杈,或者洗不掉的青草痕迹弄的乌漆麻黑,看不出原样,早该买新的了。

    她进去后很快出来,先穿的是红色的,因为对红色更期待,红也不是全部都是红色,是红色和米色拼接,斜襟上衣是米色,襦裙是红色,大氅也是红色,整个一套显得光鲜亮丽。

    朝曦很满意,炫耀似的在沈斐面前转了一圈,“好看吗?”

    “不好看。”沈斐只瞧了一眼便扭开视线,落在其它上面。

    朝曦不信,“你都没有细看。”

    沈斐又瞧了一眼,还是那个答案,“不好看。”

    朝曦:“……”

    沈斐自个儿自己暗色的衣裳,他的意见不用听,朝曦让掌柜帮她看看,掌柜的满意的点点头,“好看,显得姑娘脸白。”

    “是吗?”朝曦找到同音,“我也有这种感觉。”

    铺子放了一面稍大些的铜镜,瞧不见整个人,但是可以看到一半,朝曦往后退了退,一直退到门口才将她整个人显出来。

    越看越喜欢,真的显得她脸白,比平时精神,头发随便一挽便能衬出气质。

    “这套我要了。”

    左右腰包里有钱,说话都底气十足,朝曦又去换了沈斐指的那身黑色的。

    沈斐眼光不错,这身也好看,显得利索,干净,虽然没有红色那身惊艳,但是胜在日常,红色那件感觉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穿,衣摆大,袖筒也大,她平时要干活,不太方便,唯一的优点是好看。

    “沈斐这件怎么样?”毕竟是沈斐选的,朝曦心底有了答案,还是问一问沈斐。

    “好看。”沈斐不假思索回答,“比红色好看。”

    他怎么老是强调这个?

    明明红色比黑色惊艳,但是黑色更大气。

    朝曦都看出来了,他能看不出来?

    朝曦疑惑的瞅他两眼,沈斐心思沉,自然不可能让她看出端详,想一想这一路似乎没发生什么?沈斐没道理闹别扭,便也没当回事,跟掌柜说两套都要了。

    掌柜给她的价格高,朝曦讨价还价,许久才便宜了一点,将两套都拿下,抱起来带回去。

    路上沈斐一句话不说,朝曦主动跟他说话,他也只是淡淡回应一句,不是‘嗯’就是‘哦’,没别的。

    怎么回事?

    朝曦莫名有一种他在生气的感觉,可没做什么啊,无端生什么气?

    “你怎么了?”朝曦绕到正面看他。

    沈斐蹙眉,“怎么这么问?”

    “朝曦摸着下巴,有些不确定道,“感觉有点生气,是我的错觉吗?”

    沈斐扭过头,“你多心了,我没有生气。”

    还说没有,都不看她了,平时可不是这样的。

    很明显,沈斐在生她的气。

    “是衣裳吗?”

    沈斐不承认,“什么衣裳?”

    “是我没听你的劝把红色也买下来了,所以你生气?”朝曦有些理解不了,“红色挺好看的啊,你为什么生气?”

    “我没有。”沈斐不想继续回答这个问题,身子朝后一倒,闭眼道,“我困了,到了叫我。”

    果然生气了,小气鬼。

    红色那套朝曦很喜欢,不可能为了他再跑去退掉,人家也不一定肯,她也嫌麻烦,就这么着吧,大不了不在他面前穿便是。

    朝曦将人推回家,没叫他,直接弄上床,自己收拾收拾东西,跟着进屋,红色那套收进衣柜里,黑色那套洗洗,准备明天穿。

    明天还不能成亲,还要再请一回酒楼的人过来办酒席,媒婆就找刘大娘,要给媒婆封包,与其便宜外人,不如给刘大娘。

    其它一些小东西,还没有买齐,等明天沈斐醒来,问问他要不要一起去买,他不愿意的话就把门杠上,假装家里没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打扰他,老是过来问东问西,沈斐那么好的耐心都架不住。

    朝曦简单洗漱一下,也掀开被子上床,习惯性搂住沈斐,闭眼睡去。

    第二天一大早醒来,不想弄醒沈斐,轻手轻脚掀开被子下床,去外面收她的新衣裳,很幸运,全都干了,就是怕不干,特意撑开晒的,里里外外总共四层,布料很厚,还想着如果不干搁火盆上烤烤。

    许是最近回暖,天气干燥,晒的快。

    朝曦拿回来换,沈斐没醒,就在屋里,就算醒了也没关系,迟早是她夫君,早一天,晚一天而已。

    她换好衣裳,做完饭,沈斐正好起来,自己拧干了手帕擦脸,他穿的还是昨天那套,并没有因为买了新衣裳就不要旧的,其实他身上这件也是新的,前几天买的。

    沈斐有早起喝水的习惯,平时朝曦都会给他倒上,晓得他有怪癖,那杯子几乎特定给他,但是刚刚朝曦想喝水,水壶里没有了,她便喝了沈斐的,忘了给他重新倒,眼看沈斐要喝,朝曦连忙喊住,“我喝过的。”

    沈斐奇怪的看她一眼,依旧拿起杯子,几口将水喝完。

    朝曦愣住,“我真的喝过了。”

    沈斐瞥了她一眼,“那又怎么样?”

    那……好像是没怎么样。



    第29节

    

朝曦突然觉得自己有点不了解沈斐了,他不是最讨厌跟人共用一双筷子,一个碗吗?

    原来朝曦没注意,后来刘大娘和她儿女过来吃饭,用了他的碗和筷子,从此这人再也不用那碗那筷,坚持换其它花样的。

    朝曦这才晓得,原来他还有这方面的毛病,以前是没有条件,给他用的全是她的,这人一定很不习惯。

    左右她现在有钱了,不在乎那点,每次买东西都会多买一份,分开用。

    但是最近好奇怪,她给沈斐买的脸巾洗好了挂在旁边,特意告诉他那是他的,第二天起来发现那脸巾还是原样搁着,瞧着丝毫没动的样子,反倒是她那块,位置变了变。

    朝曦节约习惯了,那脸巾用的稍稍掉色,边缘起毛,胜在洗的发白,干净,不过洗的再好,也没有新的好,有新的他干嘛不用?

    还有家里的碗筷,也给他另外买了两个新的,指定给他用,怕混淆,朝曦特意搁在角落,洗完就收好,用方帕盖着,到饭点一找,发现不见了。

    好好放着怎么可能不见了呢?

    朝曦翻啊翻,在一撂碗里头发现,折在中间,要不是不死心,一个一个翻,还真没找到。

    她原来只以为是自己粗心,洗完随意一搁,忘了给他另外放,现在突然有点怀疑是沈斐自己搞得鬼。

    他没那么挑剔,也或者是习惯了,刚来时一声不吭,朝曦根本没想那么多,全用自己的,洗脸,洗澡,碗筷,无一例外。

    用多了,所以不觉得有什么?

    “待会我去街上一趟,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街上就有酒楼,去远了别人不方便过来,街上近,小半个时辰就到了,不耽搁事。

    “你去吧,我在家里看书。”沈斐边说,边打了一碗汤。

    他气来的突然,消的也突然,昨个儿还爱搭不理,今个儿又跟往常似的,看不出一点闹别扭的迹象。

    “哦。”朝曦又问,“那有没有什么要买的,我给你带回来。”

    沈斐想了想,“带几本书吧。”

    许是上回不美好的回忆导致,沈斐又加了一句,“你看过之后觉得有趣再买。”

    其实即便跟朝曦说了也没用,朝曦根本看不懂,写的太隐晦,上次那本她居然看成了仙境。

    “知道了。”朝曦认真记下。

    她吃完饭,一刻也不耽搁,当即带了钱去街上找接酒席的,不是上次那家,爽了人家的约,这次不好意思再叫人家,万一再爽约怎么办?

    朝曦也不敢肯定这亲能不能成,别又像上回似的,中途夭折。

    有了一次经验,朝曦这回随缘许多,酒楼找好,又买了些花生,鸡蛋,喜糖等等小玩意儿,用牛车带回来,到家后东西一搁,直奔厨房喝水,缓过劲后才道,“我回来了。”

    没听到声音,她又喊了一声,“沈斐?我把东西都买好了。”

    还是没人回应。

    朝曦放下杯子,去寝室瞧了瞧,床上没人,被子折好搁在角落,看到一半的书压在杯子下,做个记号,仿佛只是出去走走,待会儿就回来继续看一样。

    一定是出去散个步,没走远。

    朝曦沿着整个村子找了一圈,挨家挨户的问,都说没有见到才回来,坐在床边发呆。

    也许只是去了个稍远的地方,不一定是走,再等等他。

    朝曦去做饭,只做了一个人的份,尽管心里不相信他已经走了,但是身体本能做出反应,觉得他确实走了,所以只做了一碗稀饭,蒸一个馒头和咸鸭蛋。

    沈斐不在的时候她一直都是这样吃,很简单,管饱就好,没要求。

    吃完饭去整理了一下药箱,发现最近缺了很多东西,因为担心沈斐会走,一直留在他身边,哪都没去,药用完了便换其它的,换来换去竟少了这么多药她都没注意。

    看来明天要去山上一趟,割些药草回来,经常上山,朝曦知道这些药材的栖息地。

    纱布也没有了,也要买一些,上午去街上一趟,先取消酒席,付些违约金,再买纱布,下午去山上采药,顺便看看平安,好久没见它,还有想,不知道它有没有冬眠。

    还没下雪,应该是没有的。

    朝曦把明天要做的事列一张单子,搁在枕头下,第二天一早起床按照单子上写的做,收拾收拾准备先上街一趟。

    沈斐一夜没回来,朝曦已经确定,他就是走了,再也不回来了,说不清什么感觉,心里吊着一口气,又松了一口气。

    走了以后就不用再担心了,患得患失都有点不像她了,原来她是什么样的?朝曦仔细想了想,竟觉得有些记不清,反正不是这样的。

    他走了,她也可以恢复如初。

    朝曦背着药篓出门,走到村口突然瞧见一个人影急匆匆跑来,早上雾大,伸手不见五指,朝曦眼神再好也看不清是谁,只晓得有些胖,红色花袄,绝对不是沈斐就是了。

    沈斐昨天走时穿的是青色衣衫,广袖襦裙,黑色大氅,仙的不要不要的。

    朝曦还给他系了个明目安神的香囊,因为那厮总爱看书,看多了对眼睛不好,时常带着香囊,再配合养肾的茶,里外调养,只要他不任性,一整天都看,基本没什么问题。

    朝曦想起他,眼神不由自主一暗。

    那个没良心的,答应给她的报酬也没给,突然就走了,也不打声招呼,好在朝曦也习惯了,记得她师傅也是这样,当天保证的好好的,不走不走,第二天突然消失不见。

    一个二个都喜欢玩失踪。

    朝曦朝外走,雾里那人朝里走,很快见面,朝曦认出来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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