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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第1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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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单买了个恐怖盒子。

    还一本正经的说……

    他要练胆!

    结果……

    这个恐怖盒子,被这个小偷给偷了,小偷直接被吓进了医院!

    “这……这这也太离谱了吧?”

    青岚咽了咽口水。

    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秦牧所说的练胆,她连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直觉告诉她,秦牧购买的这个盒子就是为那个小偷准备的!

    至于为什么这么巧合……

    她只能归之于小偷太倒霉了。

    而视频里,小偷住院后,他的父亲居然找上了门!

    要求秦牧赔偿!

    秦牧不赔。

    对方反手报警,反而把自己儿子给送进去了!

    看到这里。

    青岚的脸色逐渐古怪了起来。

    小偷抓了一个月,都没找到。

    结果却被一个恐怖盒子给炸出来了!

    最魔幻的是……

    小偷最终被公诉,判处了十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年……”

    看着视频末尾处的判决结果,青岚嘴角抽了抽。

    这段时间以来。

    她跟着秦牧也学了许多刑法,知道刑法的量刑区间。

    一般来说。

    即便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也才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过失杀人罪,基本上是三年以下!

    抢劫罪里比较重的抢银行,也才十年起步。

    而这个小偷……

    因为偷窃几个含有各种公文、资料、企划书的快递,直接获刑了十年!

    这已经不能用离谱来描述了。

    “去论坛看看。”

    她默默点赞三连,然后点开了那个秘密论坛。

    学法联盟论坛。

    这个论坛已经成为了秦牧粉丝的专门聚集地。

    除了小破站之外。

    其他平台的网友们,也逐渐加入了进来。

    有很多人将秦牧的视频……

    自发搬运到了其他平台,吸引来了大量的粉丝。

    论坛里时不时能看到一些“新人帖”。

    而现在,整个论坛都在讨论快递盗窃的事情。

    秦牧这期勿以恶小而为之的视频……

    再次刷新了他们对小偷小摸的认识。

    ……

    山水花园小区。

    “播放量已经快一百万了。”

    秦牧看着自己新发布的这个视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才过去两个小时。

    视频播放量就达到了惊人的100万。

    在2000点幸运值的加成下,他获得的曝光越来越多。

    显然。

    这个视频的最终播放量也能超过千万。

    传播度非常广。

    而点赞数和评论数,也十分惊人。

    但评论……

    却还是老样子,一点也不正常。

    继上次的现代诗歌散文之后,这次的评论区已经变成了古人格言专区了。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近来学得乌龟法,得缩头时且缩头。”

    “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

    “养子不教如养驴,养女不教如养猪。”

    “……”

    几乎全是这样的古人教导如何为人处事的格言警句。

    一个正儿八经的讨论都没有。

    “这群网友……到底去哪里了?”

    秦牧嘴角抽了抽,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这350万的粉丝,跟假的一样。

    连个正常的互动都没有。

    他发完了视频,突然有种自己在单机的感觉。

    随后。

    他再次在小破站寻找了起来,查看他的粉丝基地。

    因为他上次冒泡……

    “马小跳”的账号已经注销了,粉丝也不知所踪。

    以前每天都有催更,现在也一条都没了。

    半个小时后。

    他感觉自己找遍了整个小破站,还是没找到粉丝聚集地。

    这群人……

    仿佛在躲着自己一般。

    ……

    次日。

    养老院。

    秦牧照常上班。

    作为一个没有粉丝的350万关注的up主,他的心情多少有些郁闷。

    反观老张他们……

    倒是越来越开朗了。

    脸上的笑容,越来越多。

    对他们而言。

    旁听庭审这个娱乐活动,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给他们枯燥无味的晚年生活带来了新的活力。

    平时。

    虽然养老院的娱乐活动很丰富,但都是打发时间的。

    而旁听庭审却不同。

    这个“娱乐活动”,使得他们在凑热闹的同时,接触了更多的人和事。

    有了一种参与感。

    总而言之。

    院里越来越多的老人迷上了这个娱乐活动。

    在官司不够的时候,甚至开始琢磨主动起诉。

    “老张,老李,你们快过来,我刚从小王那里搞到了一张起诉状模板。”

    “这可是好东西啊,你想好告谁了没有?没人选的话我这里倒有一个。”

    “我的初步想法是食堂阿姨,但正在想她的罪名,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咱们也不能太过分了,怎么告才能让她只道歉不坐牢?”

    “这是个麻烦啊,小秦只给我们演示了怎么送人进去的告法……”

    “……”

    一群老头凑在一起。

    窃窃私语。

    时而露出喜色,时而愁眉不展。

    仿佛在密谋什么大事。

    每当秦牧凑过去……

    他们就立即装作正常的样子,下棋的下棋,散步的散步。

    秦牧:“……”

    看着这群逐渐放飞自我的老人,他也有些无奈。

    不过玩归玩,张清源他们对分寸这点还是把握的很好的。

    不会做出太过分的事。

    下午的时候。

    难得上一天整班的秦牧,由于实在是太无聊了,只能跑去找王大锤唠嗑。

    老张他们一直在密谋“大事”。

    完全用不上他。

    而他的工作,也并不多。

    一上午就做完了。

    法律顾问办公室。

    王大锤正抱着《刑法》法条在钻研,看到秦牧进门……

    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哆嗦。

    忍不住问道:“你……你你……不会又有案子吧?”

    正所谓无事不登三宝殿。

    每次秦牧进门,都有案子找他。

    他好好的一个民事诉讼律师,本想在养老院摸鱼养老来着……

    现在都被秦牧带偏了。

    “我就是过来看看,你这么紧张干嘛?”

    看着王大锤的反应,秦牧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王大锤:“……”

    看秦牧一副十分无聊的样子。

    他也放下了手头上的《刑法》,两人唠起了嗑。

    这段时间。

    他一直在持续研究刑法。

    干脆趁机请教了秦牧很多刑法问题。

    而秦牧也询问了一下考取律师证的注意事项。

    “法考通过率虽然低,但以你的涉略……”

    王大锤深深看了秦牧一眼,咽了咽口水。

    每次面对秦牧……

    他都像是在面对所有法条的百科全书。

    民事上,刑事上,亦或是金融法、合同法、物权法、公司法……

    这些领域的法条,秦牧都已经研究的极深。

    触类旁通。

    甚至是倒背如流。

    两人闲谈了几个小时。

    谈着谈着。

    就谈到了王大锤的女友上。

    在上次复合之后,两人关系回复了。

    但……

    王大锤提起此事。

    不禁变得唉声叹气,愁眉苦脸:“你是不知道啊,思雨现在越来越变态了,整天在钻研刑法,每天总问我那些变态的刑法题目。”

    秦牧很快就想起了之前复合的十道法律题目。

    嘴角抽了抽。

    那些题目,的确是比较复杂。

    处处内涵了前男友。

    “她最近天天上一个叫做学法联盟的论坛,每天都在上面跟别人交流法律知识。”

    王大锤又摇了摇头,叹气道:“好像还粉了一个up,动不动就吹嘘她家up多厉害多厉害。”

    语气里。

    满是无奈。

    “up?”

    秦牧听完,神情微动。

    这是小破站对视频发布者的专属称呼。

    看样子……

    他女友喜欢的那个up,和自己还是同行。

    “她还说那个up好像也在晋城,问我认不认识,晋城这么大,我怎么可能认识嘛。”

    王大锤撇了撇嘴,耸肩说道。

    “那个学法联盟,你知道链接吗?”

    秦牧心念一动,忍不住问道。

    王大锤讶异的看了眼秦牧,点头道:“知道,我之前带着好奇,上去看了眼。”

    “那个论坛非常古怪,分成几个板块,一个灵魂洗涤区,里面法的全是诗歌之类的东西。”

    “一个是重新做人区,我差点以为里面全是犯罪分子了。”

    “最后一个学法联盟区,倒是比较正常,里面讨论的都是些变态的案子……”

    在女友的影响下。

    他也登录过那个论坛,还注册过一个账号。

    只是论坛内部那些网友的脑回路……

    实在是太清奇了。

    他完全跟不上。

    而一旁的秦牧听着听着……

    突然愣了一下。

    从王大锤的描述里,他总感觉和自己那群失踪了的粉丝有些相似。

    难不成……

    这群粉丝都跑这儿来了?

    很快。

    他就从王大锤这里,得到了网址链接。

    用手机登录了这个论坛。

    果不其然。

    曾经活跃在“马小跳”评论区的熟悉身影,跃然眼前。

    敢情这些人都离开了小破站。

    自己建立了一个基地。

    难怪自己找不到他们。

    灵魂洗涤区,现在已经不流行诗歌散文了,改发古文格言警句了。

    重新做人区的网友们,依旧在飙着各种段子。

    桀骜不驯。

    最让他感兴趣的……

    则是学法联盟区。

    有一群网友们,专门聚集在这里,研究各种和刑法相关的知识。

    比如说。

    这次的快递失窃案件,里面蕴藏的五个罪名,立案标准、量刑标准、司法解释等等。

    甚至还有人专门发帖子,辩证剪烂身份证,构不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

    而下方的楼层里……

    网友们都在各抒己见,进行分析。

    一楼:好家伙!up是不是忘记了这个罪?这个小偷感觉又有判头了。

    二楼:应该不构成,我刚刚特地去查了查法条,身份证上面虽然由国徽,但这条罪有个前提条件,是在公共场合下。

    三楼:提供下原文,刑法规定:公共场合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国旗、国徽的行为,才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

    四楼:我还专门去查了下司法解释,这类没有明确侮辱性质的,一般不会构成侮辱国旗国徽罪,而是被划分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

    五楼:这种类罪最难区分了,不知道哪天up能用个真实案例来现身说法一下,那样肯定印象深刻。

    六楼:印象是深刻了,就是有点费人。

    七楼……

    秦牧简单翻阅了这些楼层。

    很多网友还是下了苦功夫的。

    许乐山盗窃的资料里,有某人的身份证,被恶意剪毁了。

    这种行为……

    构成的是故意损害他人财物,不能归于侮辱国旗国徽罪。

    侮辱国旗国徽罪,必须要有明确的侮辱、挑衅、蔑视等意味,才能判罚。

    一般人基本上构不成这种罪。

    往往是会被归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之中。

    在刑法里。

    有类罪和个罪,要深入学习的话非常复杂。

    他在视频里,也很少讲到这方面的知识。

    随后。

    他又简单翻了下学法联盟区的其他帖子,找到了很多有意思的主题帖。

    “甲是大学生,和室友乙因摩擦而生恨在心,在网上雇佣了小混混丙,令其暴揍乙一顿,结果丙阴差阳错,认错了人,将甲认成了乙,甲被打成了重伤。”

    “请问甲和丙该如何定罪认罚?”

    在这个主题帖下。

    冒出了很多网友人才。

    一楼:这还用问?甲教唆他人揍人,伤害结果已出,构成了教唆犯,和犯罪者同罪,丙犯故意伤害罪。

    二楼:不对吧,甲让丙揍乙,但没揍成啊,应该是故意伤害未遂吧?

    三楼:我觉得事情没这么简单,甲是实际教唆者,同样也是受害者,所以他被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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