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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绍辉见对方迟迟未回复,本来都不抱希望了。
突然受到了对方发来的匿名私信:「办法倒是有。」
看着这五个字。
他两眼一亮,顿时来了精神。
「这件事是由捐款引起的网络暴力,而网络暴力……绝不能拖,要尽快找出网络背后的施暴者,你先让受害者的家属,以诽谤罪报警……」
紧接着。
私信里,那个匿名的人又发来了一系列的消息。
指导他该怎么做。
「可是……诽谤罪也不能让对方判多久啊,而且也只能追究部份人的责任。」
周绍辉见状,苦笑了一声。
这个很明显……
对对方来说,只是个不痛不痒的惩罚。
当时网暴的……
只有那一层楼的人,点赞数较高的评论也就十几个。
最多追究这十几个人的责任。
其余参与了网暴的人,是无法完全追究责任的。
然而……
私信的下一句话,却让他露出了激动之色。
「先以诽谤罪报警立案,然后……让警
方勘察具体事实,提供周小清的住院证明、伤残证明,将这个罪名升级成寻衅滋事罪,然后警方便有义务将当时所有参与了网暴的人,全部带回参与调查。」
虽然他听不太懂。
但……
似乎是可以通过这个方法,将诽谤罪和寻衅滋事罪联系起来。
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需要一定的点赞数或者传播数,没有达到的不负刑事责任。
可寻衅滋事并不需要。
只要参与了该事件的人……
都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接受调查。
作为秦牧的忠实粉丝。
他看过许多视频,还是知道其中的法律联系的。
「好,我这就去找我二伯!」
放下手机。
周绍辉深吸了一口气,直接穿上外套出门而去。
……
与此同时。
晋城。
山水花园小区。
秦牧放下了手机,目光闪烁了一下。
刚才这个匿名的消息……
就是他发给周绍辉的。
经过了他的审慎思考后,发现了一个可以将所有参与了网暴人员都覆盖的方法。
通常来说。
网络暴力指的是网络山用恶意言论,对他人造成抨击、攻击、侮辱等无形的伤害。
构成犯罪的……
一般都是诽谤罪或者侮辱罪。
而这两者在立案标准上,都需要达到一定的传播量。
简单的在网络上骂了一句人……
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也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如果真规定的这么严格的话,那网络喷子早就绝种了。
也正因如此。
那些仅仅是参与了指责周小清的人,并不会因为他们的一句话而构成诽谤罪。
在刑法中。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般只有达到了相应传播度,才能构成情节严重。
但……
他连夜搜索了脑海中的所有刑法发条、司法解释,终于在其中发现了一个突破口。
在《最高院关于利用网络信息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中。
第五条,详细规定了: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而很显然。
周小清的情况,完全符合了导致他人自杀这个条件。
有医院开局的凭证作为证明。
便可以将诽谤罪……
转为寻衅滋事罪。
而且。
若是升级成寻衅滋事罪刑期也将从三年以下,升级到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因为……
寻衅滋事罪,情节一般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情节严重的,量刑幅度是五年以上,十年以下。
而一旦导致他人自杀或者死亡的,在寻衅滋事上将直接构成情节严重,刑期封顶!
同时。
寻衅滋事属于兜底刑法,覆盖范围极广,只要参与了本次事件的……
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唯一的区别就是主犯和从犯。
也就是说……
先以诽谤罪报警,然后再和检察院等展开听证,将案件定性为寻
衅滋事罪。
便可以顺利追究这些喷子的责任了。
这个方法……
完全符合刑法逻辑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只要当事人提出来,检察机构必须要予以考虑并且给予回复。
「希望……能操作成功吧。」
秦牧放下了手机,喃喃了一句。
他已经把相关的司法解释原文出处,以及具体的操作方法全部告诉了周绍辉。
作为受害者的家属。
他们完全有权利要求报警并且立案转移。
此外。
他还把自己搜集的这些地址,全部给了周绍辉。
相信可以缩短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许多工作量,尽量将涉案人员全部控制归案。
「网暴……太可怕了。」
秦牧叹了口气,心情也有些沉重。
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
本该是天真烂漫,无忧无虑的年纪。
都能被网友们喷的自杀,可见语言暴力的威力。
据研究表明。
有70%的个体从青少年阶段就曾遭受过网络暴力,而50%的青年在遭受欺凌后会因恐惧、难堪等因素,从未将欺凌之事告诉他人。
而网络欺凌由于其无地域限制,无时间限制的无孔不入的方式,无论是谁都可能遭遇到这种暴力。
哪怕是在家中,独处在安全的卧室中,也回感受到这种侵入式的暴力,有些时候,甚至家人在身边也无法察觉。
根据统计数据。
在这些网络暴力的受害者中,至少30%的人因此出现自我伤害,有20%的人甚至曾尝试自杀。
面对在网络上具有攻击性和侮辱性的言论,很多人也许会尝试求助,但却不被重视。
尝试忽视,但侵入性的信息却无法屏蔽。
更甚者,某些图片,视频被恶意剪辑,通过人肉搜索被公布所谓的「黑料」,自身隐私的曝光和被随意的评价都是对他人人格自尊和自我价值的一种摧毁。
自尊心稍微强一点的人……
都无法忍受自己被他人站在道德制高点肆意评价,任意指责。
网络欺凌和暴力现象覆盖的范围极大,受害者涉及年龄层面广泛,包括儿童、青少年及成年人群体。
许多人觉得被人骂几句没什么。
可真当自己遇到这种事情,成为受害者的时候,才会知道什么叫做雪崩!
「这些人……必须要付出代价。」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目光无比坚定。
一条生命差点因此而消亡。
但他估计这些人……
现在全都在过着正常的日常生活,根本不会记得他们曾经在网络上如此攻击过某个小女孩。
……
一日后。
宛城。
检察院外。
周振、王霞激动的走出了检察院,脸上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太好了,绍辉,刚才听证会那些领导的意思……是咱们的要求符合法律流程,能立案追究那些人的责任了是吧?」
两人激动的看向了等候在外的周绍辉。
压抑沉重的心情,略微有所缓解。
昨天。
周绍辉突然找到了他们,说是论坛里某个匿名网友给了个建议。
原本他们都不怎么相信,毕竟他们连律师都咨询了。
律师都说最多追究他们诽谤罪。
判个三年以下。
对方或许还能争取到缓刑,惩罚不大。
可周绍辉却一直坚持。
无奈之下。
他们只能死马当活马医,在周绍辉的指引下,走了一套报案流程。
结果……
很快就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说是要召开听证会,商讨是否立案。
听证会,据说也是检察机关在立案前征集各方意见,进行研讨,决定决策的一种制度。
在会上。
他们一直强调周绍辉反复交代的那条司法解释,终于赢得了相关领导的首肯。
确定了立案侦查方向。
「既然听证会都通过了,那应该就没什么问题了。」
周绍辉见状,也露出了笑容。
为了能顺利立案。
他一直在反复学习那个那个匿名消息里的操作方法,同时将这套方法教给了他堂妹的父母。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
最后取得了想要的结果。
「这次多亏了绍辉,这个方法……你真是在论坛里随便找的律师?」
周振满脸好奇的盯着自家侄子,忍不住问了一句。
他都已经去找了宛城最好的律师。
咨询了相关情况。
可这些律师都说没什么办法了,说是最多追究个诽谤罪。
不太可能追究这些喷子其他的刑事责任。
周绍辉闻言,露出了神秘的笑容:「律师和律师之间也是有差距的。」
他的这个论坛……
已经快赶上全国性的专业研讨法律学术的论坛了。
里面汇聚了大量牛人。
肯定比宛城这些律师强。
「对了,你们接下来就是耐心等待消息,既然立案了,相信公安机关很快就会把人抓回宛城,接受调查,到时候……可能会有人找你们要谅解。」
随后。
他看着眼前两人,又认真交代了一句。
当时指责周小清的整个楼层,大约有四百多号人。
想要不坐牢,必须要受害者出具的谅解书。
这种情况……
肯定会有不少人前来索要谅解书的。
「屁的谅解!」
而周振听后,气得怒不可遏,直接说了句脏话:「老子这辈子都不可能谅解这些畜生!」
他女儿现在还躺在病床上。
或许永远也不可能醒过来了。
让他谅解这些把他女儿喷的走上绝路的人?
那不可能!
「我们谅解他们,谁来谅解我们小清?她做错了什么?不就是只捐了一块钱吗,凭什么要被那些网络上的圣人指指点点?」
一旁的王霞说着说着,眼泪就忍不住的流了下来。
越想越觉得委屈。
周绍辉见状,连忙安慰起了两人。
抚慰道:「你们也别太难过了,至少人抢救回来了不是?说不定有奇迹发生呢,就比如说……我在论坛上遇到的这名匿名热心网友。」
周振和王霞对视了一眼。
默默点了点头。
的确。
这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
还有这个热心匿名网友提供的帮助……
也让他们感受到了世界的温暖,除了喷子之外还是有好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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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稍后还有一章。
………………………………
第三百零九章 轰轰烈烈的抓人行动
@@奇迹。
说不定真的能够发生。
……
某座小县城。
小超市里。
「一共是十三元,请问是现金还是微信?」
谷宏达站在收银台,看着面前的顾客询问道。
他是个普通的小职员。
每天的工作就是在超市里,收银结账。
下班之后。
也有自己的休闲活动,打打游戏,刷刷视频。
作为一个普通人。
他对自己的现状很满足,也没有什么奋斗的想法。
当然了。
要是能有机会谈个女朋友,摆脱单身的状态,结婚生子就更好了。
「宏达,这两位……民警找你。」
突然间。
他看到经理领着两个穿着警察制服的人,朝着他走了过来。
「找我?」
谷宏达看着眼前的民警,愣了一下。
「你好,你是谷宏达是吧?」
两个民警拿出了一份文件,比对了一下。
随后便要求他出示身份证件。
谷宏达咽了咽口水,连忙回答道:「我……我我的身份证在家里,请问……你们找我是有什么事吗?」
身份证这种东西。
他平时根本用不到。
也就没放在身上的习惯。
让他疑惑的是……
自己就是个普通人,竟然也能被警察找上门?
「手机有吧?电子证件也可以。」
其中一个民警紧紧盯着他,开口说道。
另一个民警则是守在超市的出口,似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