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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名公诉人停顿了片刻,接着说道:「这条规定设定之初,考虑的是十四岁以下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此案社会影响极大,犯罪情节十分恶劣,导致了他人精神失常。」
「我们认为,应当予以
破例,判处相应的刑罚,以彰显法律的神圣庄严!」
被告席上。
乐依柔五人一直低着头,紧咬着下唇。
一副十分委屈和无辜的样子。
仿佛。。。。。。
她们才是受害者一般。
「我不认同!」
而在公诉人发言完毕后,律师还没开口,乐剑却忍不住了。
盯着对方公诉人,开口辩驳道:「法律都规定了不满十四岁的人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凭什么轮到我们女儿身上就需要承担了?」
「法律不是讲究公平公正的吗?」
「我女儿是做错了事,但她已经知道错了,我们也给受害者赔偿了,如果他们需要的话,我们愿意继续提供赔偿。」
「她们还是个孩子,我们就不能多一点宽容吗?」
他的情绪非常激动。
唾沫星子都要喷溅出来了。
声音也没有控制住,嗓门越来越大。
而他话音未落。
公诉人旁边的孙海便红着眼,怒视着他:「孩子?我女儿难道就不是个孩子了吗?」
「她才十三岁,她有什么错?凭什么要在学校里被人这么欺负?」
「你们知道她的身上,有多少伤痕吗?」
「她是去读书,不是去打仗!」
「在这个年纪,她应该抱着课本,在学校里努力学习,为自己的将来而奋斗!「
「可现在的她。。。。。。」
说到这里,他的声音有些哽咽:「她连父母都不认识了,动不动就自残,没有人在旁边看着我都担心她自杀。。。。。。」
想起女儿。
他便气不打一处来,伸出手指着被告席的五人。
就是这几个外表看起来天真无邪的小女孩,害的他女儿变成现在这个样子。
至于乐剑等人口中所说的赔偿。。。。。
简直是对他一个父亲的侮辱!
「请受害人的监护人控制下自己的情绪。」
审判长见到孙海的模样,轻咳了几声,提醒了一句。
同时看向了对方的律师。
对方律师见状,接着站了出来。
提出了己方观点:「尊敬的审判长,各位陪审员,以及受害者家属,我方还是认为此案的量刑过重,对五个少不更事的未成年学生而言,过于苛刻。」
「而少管所的设立之初,就是为了收容这些犯了罪的青少年。」
「给予他们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改造,未来积极回报社会,报效国家。。。。。。」
「从法理的角度,我认为他们更应当接受少管所的惩罚,而不是和成年人一样进监狱。」
法庭上。
审判长以及其他几位陪审员听着这名律师的话,都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但不可否认的是。
这个主张是十分正当的,一直以来,未成年人的犯罪多数是在少管所进行管戒。
他们现在审理的。。。。。。
是极少数的未成年人的刑事审判,这些未成年人还未满十四岁!
而公诉席。
两名公诉人听完了被告方律师的辩诉,再次反驳道:「法律虽然规定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但并非是说犯了罪不需要遭受惩罚。」
「此案经过最高院核准,符合审判流程,应当对乐依柔五人的行为进行适当量刑,以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立法原则!」
「我们依旧坚持认为。。。。。。」
一时间。
双方就量刑的轻重问题,再次展开了争辩。
在此期间。
乐剑等人陆续加入了战场,试图为他们的女儿脱罪。
孙海也毫不退让,坚决表示要让她们坐牢。
至于乐依柔、计春春五人。。。。。。
则是夹在中间,瑟瑟发抖。
因为她们的年龄问题,本次庭审并不需要她们过多发言。
审判长只是针对性的问了她们几个问题。
其他的都交给了律师和监护人。
但五人却感觉。。。。。。
这一场审判,度日如年。
短短数小时,仿佛过去了一辈子。
终于。
三个小时之后。
伴随着一声法槌声,审判长沉声宣告:「现在休庭一小时,一小时后,将就本案进行宣判。
」说完。
合议庭众人便离开了法庭。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只感觉浑身无力,坐在了椅子上。
煎熬。。。。。。
总算结束了。
她们脸上的神情,也相当复杂。
有害怕,有忐忑,有恐惧,有迷茫,还有。。。。。。几分后悔。
。。。。。。
法院。
合议庭会议室。
审判长带着其余六个陪审员,按例展开了会议。
每个人的表情都十分凝重。
显然。
这个案子并不是个普通案子。
若是审理的不好,舆论将扩散到全国,他们必须要慎之又慎。
「说说吧。」
审判长扫了眼其他六人,开口催促了一句。
「我觉得,案子要不还是因循守旧吧,至少。。。。。。不会犯原则性的错误,判个少管所,外加犯罪记录在案。」
一个陪审员看了眼其他人,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他的这个想法。。。。。。
其实是最稳妥的决定。
这类犯罪虽然核准了立案审判,但想要判处法定刑之外的刑罚,必须要再上报最高院才能执行。
而几人的年纪。。。。。。
实在是太小了。
若是满了十四岁,他们完全可以判处有期徒刑。
现在这个年龄阶段,判处有期徒刑又显得过于重了。
「但孙洛灵的情况,你们也看到了,她何其无辜,为何要这么白白受到欺凌?」
突然间。
另一个陪审员沉声道:「要我说,我们院就应当拿出点魄力,该判就判,给受害者一个公道!」
「可是判的这么重了,有违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宗旨啊,最好还是教育为主,惩罚为辅。」
「少管所接受重点教育倒是个不错的处罚方式,但我看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的态度,桀骜不驯,并没有一个认罪的良好态度,少管所怕是纠正不了。」
「这几人在被刑拘时的表现,的确是有些藐视法律,但她们或许还没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我们不应该过于苛求。」
「没意识到问题严重性?我倒是觉得,她们太清楚问题的严重性了,就是因为觉得不会遭受惩罚,才敢如此嚣张的!」
「。。。。。。」
七人各抒己见,讨论的不可开交。
每个人的看法都不相同。
但总体分为两派,一派是判处有期徒刑过重,一派是判处少管所接受改造过轻。
两
方始终没能达成一致的意见。
二十分钟后。
「各位。」
审判长看着众人,认真说道:「这个判决结果,其实并非是这一桩案子,它的背后,代表着的是无数起校园暴力案件。」
「我以前就是专门研究未成年人犯罪的,十分清楚现在全国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有多吓人。」
他抬起头。
停顿了一下,然后说出了一连串的统计数据。
「近三年来,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24。9万人,年均上升8。3%;今年的受理审查起诉5。6万人,同比又上升6。4%。」
「遭受犯罪侵害的未成年被害人从4。6万人上升至5。2万人,年均上升6。3%,其中,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占56。5%。」
其余陪审员听到这些数据。
神情都不约而同的凝重起来。
这些事情,大部分都发生在校园,发生在初中阶段。
………………………………
第三百三十六章 自闭的老刘
百分之九十的案子。。。。。。
也都是同龄人所为,同样属于未成年人犯罪。
其实。
作为司法行业的从业人员。
他们都很清楚,这些年的未成年犯罪率有了明显的提升。
并非是教育没跟上。
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法律对这些未成年人保护的太好了。
失去了相应的震慑力。
再加上这些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十分容易走上歧途,因此犯罪概率不断攀升。
「我一直觉得,片面强调·教育为主,惩罚为辅」,而忽视了刑法的公平公正,我们法院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审判长抬起头,深深看着其余六位陪审员。
沉声道:「这个案子我也仔细了解过,乐依柔、计春春等五名被告人并非是初犯,屡教不改,在校园内对其他同学进行过多番霸凌。」
「只不过因为各种原因,学校没有披露,受害者的家长选择了和解。」
「但这次不同,她们的行为造成了孙洛灵的精神残损,符合最高院指定的司法解释,完全具备正当的判刑条件。」
随后。
他将自己的观点阐述了一遍,认为该判刑的还是要坚持判罚。
给予社会、学校、家长一个交代。
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
而其余六人听后,都露出了若有所思的表情。
会议室一时间陷入了沉默之中。
半晌后。
才有一个陪审员皱眉说道:「但是。。。。。。公诉人提出的量刑建议,对这些孩子来说,是不是有点过重?」
「是啊,我现在担心的也是这个,乐依柔等五名被告人属于未成年,在监狱里也无法承担相应的劳动改造。」
「不给她们分配到少管所,但却没有合适的监狱能够收容她们。」
「而且,她们现在正处于接受教育、学习的阶段,监狱里没有完善的教育体制,她们的受教育权又该如何保障?」
「这些问题还是要妥善解决,不能拍脑袋草率决定。」
「。。。。。。」
聊着聊着。
众人又愁眉不展了起来。
判罚容易。
但要兼顾到各方平衡,却非常难。
对于其他的成年人。。。。。。
他们可以判处有期徒刑,可乐依柔五人却属于未成年,在读书学习的阶段。
就这么剥夺他们受教育的权利。。。。。
明显会引起社会各方的不满,和法律的人道主义宗旨相违背。
「要不......这样吧。」
审判长看着抓耳挠腮的众人,突然开口。
说出了一个想法。
众人闻言。
顿时露出了喜色,纷纷点头认可。
一个小时后。
刑事审判庭。
「全体起立!」
书记员朗声开口,法庭内的所有人员都站起了身。
抬起头望向了重回法庭的审判长。
在审判长的手中。
正拿着一份判决书,上面清楚写着对本次案件的判决结果。
最后审判的时刻即将到来。
而被告席上。
乐依柔、计春春等人身体不断颤抖,根本不敢抬头直视前方。
她们的父母同样是神情凝重。
连一口大气都不敢喘。
紧攥着拳头。
脸上有
担忧,也有。。。。。。几分最后的侥幸。
而在公诉人的旁边。
孙海的情绪最为激烈,死死盯着审判长手中的判决书,生怕遗漏了任何一个字。
「经过了五个小时的审理,我院已经对乐依柔、计春春等五人的校园暴力案件进行了详细查明,犯罪事实清楚,全程无疑点。」
「现在做出如下宣判:
乐依柔在校园期间,结伙对其他同学进行多番霸凌,此次更是连同计春春等四人,对孙洛灵进行身体上的虐待,人格上的侮辱,且社会影响极大,性质极为恶劣。
本院认为,乐依柔的行为造成了孙洛灵精神上的残损,犯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但鉴于其未满十四岁,将分配至特殊监区,可进行适当的体力劳动改造,定期完成指定的学业。」
「计春春在校园期间,结伙对其他同学进行多番霸凌,同样参与了对孙洛灵进行身体上的虐待。人格上的侮辱,且社会影响极大,性质极为恶劣。
本院认为,计春春的行为造成了孙洛灵精神上的残损,犯了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但鉴于其未满十四岁,将分配至特殊监区,可进行适当的体力劳动改造,定期完成指定的学业。」
「刘桃在校园期间。。。。。。」
五个判决。
在法庭内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