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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殿堂乐队-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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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综虽然工作量也很大,繁琐事比电视综艺还多,但整体气氛要更轻松一些。

    摄影棚是在uk总部租的一个拍摄基地当中,棚里的景已经搭好了,设备也已经调试完毕。

    曹吾带的人不多,只有一个生活助理和一个化妆师。

    倒不是他摆架子不用节目组的化妆师,而是因为这个化妆师从黑洞开演唱会时就给自己和乐乐他们化妆,他已经习惯了。

    而且自带化妆师是圈内普遍现象,不止他一个。

    进到化妆间里,曹吾却发现自己不是最早到的。

    “孙老师好。”曹吾主动打招呼。

    眼前这位的资历可比他老多了,孙翔,前国内大师级乐队铁玫瑰的主唱兼团长,当年也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

    但在乐队主音吉他手,也是他亲弟弟的孙阳车祸去世之后,乐队便解散了。

    他沉寂了好几年,十年前才复出,但却是作为独立音乐人的身份,主要工作也变成了在各个综艺选秀节目里当评委,当嘉宾,吃老本挣钱。

    虽说吃老本,但孙翔的地位在那放着,加上他的性格也直爽,脑子反应也快,还挺适合做综艺,因此身价一直不低。

    节目组这次不光请了曹吾,还请了这位,看来是花了血本,想在第四季打个翻身仗了。

    “你好你好,曹老师好。”孙翔很谦逊,甚至主动称呼曹吾为曹老师,谦虚是很多老一代艺人共有的好习惯。

    “您这么说我连坐都不敢坐了。”曹吾笑道。

    “哈哈!”孙翔爽朗笑道:“没开机器,咱们就别搞这一套虚的了,我比你岁数大,你喊我一声叔不吃亏,我就叫你小曹,怎么样?”

    “孙叔。”曹吾便喊了声,坐到了椅子上。

    孙翔也带了一个化妆师和一个助理,一个司机,人手不算多。

    两个人化着妆,一边闲聊着。

    “孙叔,你们当年的那些歌我可是从小听到大的。”曹吾没有瞎说,这个世界中的自己小时候听得最早的乐队,就是铁玫瑰他们。

    “我们那时候就是瞎玩,说白了就是照着英国现抄。”孙翔很敢说,他闭着眼睛上妆,一边说道:“我们那一批玩音乐的,都是在大众还没有接触到欧美音乐时候先接触到,占了先机,有的时候纯扒带都没人听得出来,大家都在听日系流行的时候,猛的有摇滚进来,就感觉新鲜。说实话我们能起来,运气的成分居多。”

    “您谦虚了。”

    孙翔说的有一点道理,但如果说是靠运气火起来,那纯粹是谦虚。

    当年那么多做迷幻摇滚的,为什么就铁玫瑰起来了,说明他们还是有自己的东西的。

    在曹吾的记忆中,铁玫瑰的歌虽然放在现在已经不算什么了,但放在当年,那也是振聋发聩的。

    如果不是因为孙阳去世,加上孙翔这些年已经偏离了摇滚,他还真说不定能被选入华国摇滚名人堂呢!

    “说起来还是你们厉害,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啊!”孙翔感慨道:“当年迷幻摇滚是从国外传进来的,你们是独创了一种音乐风格,把它推向了世界,这很厉害!”

    “你们所有的歌我都听过,你猜猜我最喜欢哪首?你肯定猜不着。”

    “我试试啊,梦回唐朝?”

    “不是。”

    “别来纠缠我?”

    “也不是。”

    “确实猜不着。”

    “哈哈!跟你说吧,我最喜欢的,是你们在香港演唱会上唱的那首浮夸。”

    “呦,这我还真没想到。”

    “啧啧!词是真好啊!”

    ……

    两人聊着天,忽听得外面热热闹闹的咋呼声传来,没一会儿,门外响起了敲门声,门开了条缝,一个声音传来:“孙老师?曹老师?”

    曹吾刚好在画眼妆,闭着眼睛,只听得孙翔应道:“你好,你是金水儿?”

    “孙老师好,我是金水儿。”

    她的口音很奇怪,曹吾只闻得香风扑鼻,浓得憋人。

    金水儿,应该是台本中提到的另外两位评委之一了。

    今天是第一天录制彩排,台本已经提前给到他们手中了,曹吾有看过,除了他和孙翔之外,还有两个评委,听说是负责带流量的。

    “很不错的小姑娘,你的华语说得很棒。”

    看来不是华国人?

    曹吾化完了眼妆,睁开眼来,从化妆镜中看到一个身材瘦削,穿着清凉的年轻女孩正站在孙翔身旁。

    留意到曹吾睁开了眼睛,金水儿赶忙回过身来,向曹吾伸出双手,谦逊打招呼:“曹老师你好,我是韩国歌手金水儿。”

    女孩长得很漂亮,但就是瘦得惊人,感觉风一吹就倒,跟她握手都感觉她的手比同龄人要小一号。

    金水儿捂着嘴,有些小激动,开心道:“我很喜欢black hole的歌,特别好听。”

    “谢谢。”曹吾客气道。

    “你们的每首歌我都听过……”她忽然反应了过来,又回头冲孙翔道:“孙老师的歌我也很喜欢。”

    “哈哈!你倒是两头不得罪。”孙翔不在意这些,开着玩笑:“看来你是小曹的歌迷啊!那到时候节目开始了,你们俩岂不是要串通起来欺负我?”

    “不会不会!”金水儿连忙摆手。

    曹吾终于想起了她,她好像是一个韩国组合其中的一个,貌似以软萌无脑为人设,但电视上的她要比真人胖,还有些婴儿肥。

    看着瘦得像麻杆的本人,曹吾暗自摇了摇头。

    横屏的罪过啊!

    女孩打过了招呼,便出门离开了,她的化妆间在隔壁,和另一位评委一起。

    “老四也该到了吧?这马上到点了。”孙翔看了看表。

    正说着话,化妆间门又被敲响了,一个身影走进,欠身打招呼:“两位老师好,我是吴晗坤。”


………………………………

第二百一十四章 彩排

    居然是他?

    曹吾略一思索便想起了他,那是黑洞乐队在魔都录制第一张专辑的时候,记得牛莉姐还和他的经纪人吵了一架来着。

    瞄了眼他身后,没有看到那位脑残经纪人。

    吴晗坤像是没认出曹吾一般,客客气气的跟孙翔和曹吾打了个招呼。

    不过四目交接之际,曹吾还是看到了他眼神中的一丝不自然。

    他肯定记得自己,和当初的事,只是没提而已。

    还算懂点事儿,不提是对的,这种事提起来对双方都不好。

    曹吾不是个喜欢翻旧账的人,而且当初吴晗坤也将录音室让给黑洞了,两人也算不上有什么矛盾。

    大家还要合作一季节目,还是和睦点好。

    因此,他也客气回应,跟他聊了几句。

    吴晗坤没有着急走,而是拉了张椅子坐到了一起,和两人闲聊起来。

    曹吾只是和他匆匆见过一面,这次还是第一次和他深入聊天。

    但聊起来后,他却发现,吴晗坤并不是个完全无脑的人,他对自己的定位很了解,而且为人也比较谦逊,还挺好相处。

    化完妆后,几人便起身来到了录影厅内。

    灯光师已经调好了灯光,这次是彩排,厅内并没有安排观众,等到明天的正式录制后就会有观众了。

    一般而言,综艺节目都是需要彩排的,为的是排查问题。

    曹吾等人坐在了各自的位置上,由摄影师观察画面,给予灯光师反馈,以达到一个和谐的效果。

    室内拍摄灯光是重点,为了能够让嘉宾被拍清楚,都会对其打光。

    而嘉宾的肤色、妆容也对灯光有影响,就比如金水儿和吴晗坤的妆容肤色都很白,为了和谐的画面,孙翔和曹吾就得配合着抹白一点。

    因此,几个嘉宾的化妆师也都在现场随同,按照摄影指导的意思给嘉宾补妆。

    曹吾的化妆最麻烦,因为他整颗脑袋都得上妆,美白霜都不够用了,还问吴晗坤借了点儿。

    好不容易调好了画面,大家才开始进行试录制。

    综艺节目是必须有台本的,一方面是为了保证趣味性,一方面也是防范风险。

    一些偏真人秀的节目,台本会简单一些,只会对拍摄地点,节目流程、游戏规则和嘉宾表现等有一些要求。

    而那些正式的访谈、相亲、喜剧合家欢亦或是选秀节目,一般都会有更为细致的台本,有些甚至连每个人说的话都有规定,还得背台词。

    《最强新乐队》倒没有让曹吾他们背台词,只是对每个选手的特点有个简介,便于他们点评发挥。

    节目的初赛一共从海选中挑选出了64组选手,这其中有整只的乐队,有单独的歌手,单独的乐手,每组选手可以选择一位评委作为指导老师。

    单独的歌手可以选择和节目组的现场乐队进行配合,乐手也一样,但主唱会是戴着面具的蒙面人歌手。

    蒙面人歌手是从海选落选,进入复活区的单独歌手中挑选的,如果演出能够通过,蒙面人歌手便可以揭开面具,继续和相配合的乐手参加比赛。

    如果两人能走到最后的决赛,那么便会在他们两人之间再举办一次比赛,选出优胜者。

    但如果演出没能通过,蒙面人歌手将会直接淘汰,而乐手则有一定的机会进入复活区。

    16进8之后的比赛中,每组选手都有一次机会邀请指导老师助演,但在半决赛之前,指导老师只能作为乐手出现。

    指导老师就像一张底牌,究竟是放在半决赛之前让自己顺利晋级,还是在决赛中帮自己一锤定音,由选手自行决定,这也是节目的看点之一。

    每场节目录制都有不同的一百名现场观众,每组选手想要晋级,要做到的就是尽量打动现场的观众,获得更多的票数。

    第一期的节目会有八组选手出现,今天的彩排这八组选手也会出现。

    虽然是彩排,成绩不会算数,但选手依然很紧张,因为这关系到自己在四个评委心目中的第一印象。

    但如果表现得好,在正式录制时,选手一样会因此获得印象加分。

    而且有彩排的经验,正式录制时压力也会小一些,这也算是首发的隐性福利吧!

    录影厅是个圆形的大厅,中央是一个梯形的舞台,正前方是评委席和观众席,两侧是雕塑设计,每期的风格都不同,第一期是工业风格。

    选手并不在厅内准备,而是在录影厅楼下,设备和选手一同搭乘升降梯上来。

    现场主持人是个胖乎乎的中年男子,在圈里有点名气,以诙谐幽默和反应快著称,专业素质不错。

    按照台本过了一遍,彩排算是结束了。

    曹吾从中午坐到晚上,屁股都坐疼了,八首歌演了大半天,录综艺也不是那么好玩的啊!

    不过选手中倒还真有好苗子,有个单独的乐手贝斯玩得不错。

    正式录制安排在后天,今晚已经没事儿了。

    吴晗坤邀请曹吾、孙翔和金水儿明天一起吃顿饭,大家答应后便分开了。

    曹吾坐在保姆车里,正往酒店走,手机却响了,是金水儿打来的。

    “曹吾哥哥,我是金水儿,你晚上有没有空啊?我想请你吃顿饭,请教一下工作上的事。”

    “不好意思,我今天太累了,明天吃饭的时候聊吧。”曹吾婉拒了。

    或许金水儿是真的想请教他工作上的事,但时间这么晚,曹吾还是不愿冒这个风险。

    叮铃铃!

    电话又响了,是吴晗坤打来的。

    “曹哥,你回宾馆了吗?晚上有没有空啊?一起去喝一杯怎么样?”

    “不了吧?真不好意思,我今天太累了,想早点休息。”

    “哦,那好吧。”吴晗坤没有坚持,又道:“上次的事,你别放在心上……”

    “什么事?”曹吾装糊涂。

    “呵呵。”吴晗坤明白了,笑道:“没什么,明天见。”

    “嗯,明天见。”

    叮铃铃!

    是孙翔打来的。

    “小曹啊!还没吃饭吧?刚才在一块没好意思单独喊你,我准备去一家地道的潮州菜馆吃饭,你要不要一起?”

    曹吾想了想,笑道:“好啊!在哪儿?”
………………………………

第二百一十五章 拐个音乐总监

    常言道,食在广州,穿在苏州,玩在杭州,死在柳州。

    人们开玩笑说广东人飞天遁地无所不能食也,恰恰也证明了广东美食文化的发达。

    粤菜是传统四大菜系之一,更是国宴菜系,因其用料丰富,选料精细,技艺精良,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为古今中外众人所好。

    粤菜中又包含三大菜系,广府、潮汕和客家,各有千秋,其中又以潮汕菜为优。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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