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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有名?怎么有名啊?”
“这个家族涉足电力、纺织、印染,关键是香港唯一的六星级酒店半岛酒店,就是他们家族尚海大酒店有限公司的核心资产。”
陆致远倒吸一口凉气,喃喃道:“乖乖,果然是庞然大物啊。”
“怕了?”
“那倒没有,再厉害也是他老子的,我怕他做甚?”
“不怕就好,不过你也要凡事小心才是。总而言之,在香港你一定要尽快闯出名气来,别人才不敢乱动你。这个你会弹吗?”
陆致远笑了笑:“会一点。”
“那你弹一个嘛,让我一饱耳福。”
陆致远笑笑,拨动了琴弦,音乐如流水般缓缓流淌在破旧的板间房里。
“寻梦一生,梦里不知光阴,年少春风得意,未知晚景孤凉。人生如梦。。。。。。”
陆致远唱的是国语,他根据国语发音习惯改动了部分《天才白痴梦》的歌词,如此娓娓唱来,却也好听。
唐舒璇一动不动聚精会神地听着,慢慢地,她的眼圈红润。
一曲终了,她竟然恍然未闻。
陆致远拿手在她眼前晃动了一会,她才如梦方醒。
“好听,真的很好听,这是你写的吗?”
“嗯,嗯,也就是想到了一些事有感而发。”陆致远尴尬地答道。
唐书璇望着他羞涩的少年模样,喃喃嘀咕道:“真的很像啊。”
“你说什么?”
“啊,没什么。我说的是,你是天才同时也是白痴。好了,我走了,晚上七点半,油麻地戏院,不见不散。”
说完,她看也没看陆致远,径自走了。
陆致远看着她匆匆离去的背影,半晌没有反应过来。
………………………………
第二十四章看电影
香港岛南端的深水湾,背山面海,巨富云集。
一处豪宅里面,迈克气急败坏地指着四位保镖道:“都他娘的废物,你说我养你们有什么用?连个华人小子都搞不定,你们。。。。。。”
正说着,他看到邦尼右手打着石膏走了进来,好奇地问道:“你去拍电影了?”
邦尼委屈地嗔道:“哎呀我的迈克少爷,人家还不是为了你才这样?”
“谁?娜米?”
“除了她还有谁会这么粗暴?你那天到底把她怎么了?跟吃了炸药一样,一上来就把我的胳膊扭断了。”
马克扶额长叹道:“那天,唉,别说了,丢不起这人啊。”
“怎么?出了意外?”
迈克尴尬地点了点头。
“谁?谁他妈吃了豹子胆敢坏你的好事?”
迈克脸色一红,指着四位保镖道:“一个东方小子,连他们四个都收拾不了。”
“我的天哪,这么厉害?那你还不赶紧叫人杀上去?”
迈克摆摆手道:“不,不能急,你们中国人有句话叫“谋定而后动”,所以我们要好好谋划谋划,先摸清他的底细再说。”
“对,还是迈克少爷看得远。娜米那里你到底打算怎么办?”
迈克走到窗前,看着远处的青山绿水,叹道:“算了,既然她去了英吉利,只能到时再说。况且我现在还不想结婚,她也不喜欢做我的情人,所以就算她家里逼她也没用。”
“那等下次我们再。。。。。。”
“只怕难了,下次再说吧。”
香港黑帮有四大派系,分别是“十四K”、“和胜和”、“四大”、“朝州帮”,而其中朝州帮又以义群最为突出,几可代表朝州帮。
九龙城寨又名九龙砦城,位于九LC区的一座古城,占地面积6英亩,约2。7公顷。这里是英属香港的“界中之界”,“三不管”之地,也是著名的罪恶之城。
龙津道一个赌场里,义群老大吴子豪梳了一个熨贴的“油脂头”,戴着一副黑框眼镜,嘴里叼根烟,上着“夏威夷恤”,下穿腰部狭窄贴身、裤管宽阔的喇叭裤,,左腿伸直,右腿曲着,沉声问道:“查到线索了吗?”
“我们搜寻了附近的海域,找到了一条钩绳,又问了岸上的很多人,都说那天晚上有个年轻人去过那里。”
吴子豪面目狰狞道:“挖,给老子掘地三尺,也要挖出这个人来。敢挑衅我们义群,老子要拿他祭旗。”
一排手下双腿并立,躬身答道:“是。”
“我是白痴吗?”看着唐舒璇的背影,陆致远自语道。
片刻后,他摇了摇头,不再想了,走到角落里,打开箱子,拿出昨夜从何坤手里夺过来的盒子。
盒子外貌平平无奇,上面仅有一个魏体汉字“稠”,此外再无一字。
盒子里面有一块坚硬珠状物,直径约有四厘米左右,精莹洁白,有若水晶珠一般。
他猛然想起曾经在《魏书·释老志》上所见过的一段话:“佛既谢世,香木焚尸。灵骨分碎,大小如粒,击之不坏,焚亦不燋,或有光明神验,胡言谓之‘舍利’。”
陆致远的手有些发抖,这,这莫不就是佛骨舍利?什么佛?稠?历史上哪位高僧带了稠字?
想了一会,他有些激动了,莫非竟是大名鼎鼎的僧稠?
僧稠之名他当然知道,佛教历史上的神话。他死之后,北齐孝昭皇帝曾经下诏:“僧稠大禅师,德行修持高深,是佛家三宝的栋梁之才,其神灵超于一切物外。。。。。。。后将举行千僧斋祭,彰示法师光辉一生,使之流传后代。”
陆致远郑重其事地将佛骨包好再小心藏了起来。
这等宝贝,估计是特殊时期从内地流传出来的,此刻绝不能露出半点风声,否则,必将是刀光血影人人掠之为快。
躺在床上,他看了看自己的两条胳膊,深感身上有功夫还是要好很多,像前世自己那病怏怏的样子,来到这里肯定分分钟被搞死。而且自从八极拳进了二层之后,他自己也感觉身手敏捷了许多,能有这般造化都是靠了那瓶强肌膏。
至于拉杆箱,他准备等专利授权之后再生产,估计需要两年之后,申请的费用还不少。
说来说去,还是得尽快赚钱,尽快让自己强大起来。
油麻地戏院就在庙街附近,是九龙仅存的战前戏院,也是香港现存最古老的电影院,建于一九二五年。
陆致远已经很久没有陪女人看过电影了,天色一黑,他就前往戏院。
到了戏院,远远就能看到衣着随性的唐舒璇站在那里,虽已年过三十,却依旧温婉迷人、气质出众。
唐书璇看了看腕表,面无表情地说道:“你迟到了两分钟。”
陆致远递过瓜子满是歉意地说道:“买瓜子的人太多了。”
唐舒璇接过瓜子,一展笑容,陆致远看着女人今日特别美丽,也是一呆。
“走啦,进去了。”唐舒璇面色一红,率先进入戏院。
陆致远赶紧跟了进去。
电影《白屋之恋》讲述的是一对姐弟恋的爱情故事,反正琼遥的那套,在穿越者陆致远看来,跟烂大街没什么两样。
看了开头,他就猜出了结果。
不过,做为主角,邓桄荣此时青春帅气的模样,还是让他联想到此人日后的老态。
在这种时空变换的奇妙感觉中,他只能感叹,时间这把杀猪刀忒也锋利了。
唐舒璇看得津津有味,时不时地有所感悟,瞥一眼身边的陆致远,心里百转千回,颇不平静。
电影散场后,陆致远要送唐舒璇,被拒绝了,说天色已晚,送过来送过去麻烦。
陆致远无奈,只好看她打车远去。
回到板间房,陆致远问雀跃不已的几名员工:“何正峰那里没事吧?”
阿成答道:“好着呢,我们去看他的时候,那女护理居然脸红,我看他俩之间肯定有鬼。”
陆致远笑了笑道:“那就好,我还怕他憋坏了呢。来,现在我们发薪水。”
第二天上午,陆致远把铺面转掉了,包括六个烤箱的转让费在内,总共得了四万九千港币。
这钱他不会再投到股市去了,因为广播道租房以及今后的生活还急等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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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租房
“各位听众朋友们下昼好(下午好),呢度(这里)系香港商业一台新闻栏目,播出频率AM864。股市行情栏目为你服务,我系主持人董媛。跟住落嚟(接下来),有请万邦行投资公司的曹人超老师为我哋分析今日嘅股市情况。“
“大家好,我是万邦行投资公司的曹人超,我还是继续用国语给大家讲解吧。最近的股市行情,我相信大家也都知道了,很红火。虽然这两天有所下跌,但我相信这只是牛市的小小歇息,不日就会上攻的。至于个股方面,涨幅不错的股票也有很多。我这里主要是为大家分析一档个股,它就是牛奶公司。你们自己可以看看最近大盘上涨的时候,它一直横盘不动,量能也很温和。如果我所料不错的话,这应该是有人在压盘吸货。。。。。。哇,我的天哪!”
邓家勤在贵宾室里与众多客户抽烟打屁聊着天。最近他的心情非常好,其实所有的经纪人这段时间心情都很好,走到哪里都有人求,而且随着经纪牌费的不断上涨,他们已经成功跻身百万富翁的行列。
“后来那傻帽没有冲你发脾气吧?牛奶公司股价这十来天可是纹丝不动啊,他难道就真坐得住?”一位长相猥琐的中年男人问道。
邓家勤惊道:“吴老三,你怎么又跑到贵宾室来了?”
见吴老三陪着笑脸,他也就不再逗他,摆手道:“唉,讲点别的啦,讲他我就来气,什么都不懂,偏偏又犟得跟头驴似的,听不进劝。你喊他往东,他偏往西。算了,不提他了,反正又不是我的钱,他爱怎么。。。。。。”
话还未完,他就像见了鬼似的瞪大眼睛张开嘴,叼着的香烟掉到了衣服上他也浑然不觉。
众人不解,顺着他的目光看去,顿时也如化石一般凝固住了。
片刻后,邓家勤衣服冒起烟来,也只有他一人低头拍灭,旁人都是眼睛眨也未眨地盯着电视,浑然忘我。
电视里,牛奶公司的股价开始平地拔起,持续上升,量能明显放大。
45。。。50。。。55。。。60。。。65,一个又一个股价整数关口被攻克,牛奶威力,竟至如斯,犹如马踏平野,千里之地任其驰骋。
下午四点收盘,牛奶股价已经来到 68。2元的位置,单日股价上涨58。13%。那长长的一根红柱,对股票稍有研究的人都认得,典型的立庄柱,是有庄有行情的开始。
邓家勤全身无力地坐了下来,喃喃道:“我以为他是猪,却没想到是一头吃老虎的猪。”
吴老三满脸通红,低头走出了贵宾室。
这一切陆致远自然不知道,他正陪着唐舒璇来到广播道。
唐舒璇是下午过来找的他,那时他正在房里摊开纸笔准备开始写小说。
写什么小说,他曾踌躇良久。
《小兵》?不合适,太超前。《缥缈》?八十年代可以,现在不行。《斗破》?太突兀,目前的港人未必接受得了。《凡人》?下一部可行,而且只能到人界为止。
最后,他选择了《诛仙》。原因有两个:一是《诛仙》里很多桥段以及人物塑造与金庸小说相似颇多,特别是《笑傲江湖》;二是《诛仙》反复探究“何为正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是它的主题思想,此书后来被新浪网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
这就刚好可以接上金庸小说的班,搭上金庸小说这股热潮。
但是,对于《诛仙》,陆致远觉得其实还有很多地方可以改善,一是碧瑶的结局,这是不可避免的。做为诛仙的最大亮点,碧瑶必须有所交待;二是结局似乎有些仓促。四灵血阵伴随小说始终,最后却只一剑简单了事,整本小说最后也是匆匆结尾;三是多达三十余坑未填。
陆致远考虑再三,连名字都改了,就叫《诛仙剑》,直接了当。可以让人联想到《封神演义》里的鸿钧老祖,做为消灭太上老君的四件先天至宝之一,诛仙剑原本就是青莲天尊的花瓣变化而成。
他不准备照抄《诛仙》,抄也抄不了,里面的多数文字已经忘得一干二净。所以他只能好好构思,利用自己的话语和文笔来构筑新的《诛仙剑》。
就在他刚刚写了《诛仙剑》三字开始琢磨的时候,唐书璇戴着茶色墨镜上门了。
陆致远过去开门,唐书璇依旧气若幽兰地站在门口,展颜一笑。
“我还以为你在睡觉呢?咦,开始写小说了吗?”
“嗯,我这个不是传统文学,也不是金梁古之类的纯武侠,写着玩的,也不知道行不行。”
“要有信心,你肯定行的,加油。对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