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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品捡漏王-第68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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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宇沉吟道:“很明显,谢岑不是有闲情逸致上山看风景的人。”

    “也就是说”愚笨如符虎,亦明白了陈宇话中的含义。

    “砰!”陈宇重重一拍桌子,叫道:“就去天马山!”

    “大概率,谢岑将他私吞的宝物,藏在天马山了!”

    分析出合理的答案后,两人二话不说,迅速出门,开车直奔天马山。

    连中午饭都没来得及吃,两人开始在偌大的天马山游荡起来。

    天马山不算大山,但想在山上寻找谢岑埋进土里的东西,实在太难太难。

    经过一开始的兴奋后,符虎便不再对这件事抱有什么希望了。

    而陈宇却兴致勃勃,走遍天马山的每个角落,用慧眼扫遍每一片地带。

    在土里找东西,对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难事。当初在十万大山的原始森林,那里不见天日,凭陈宇的慧眼连陨石都能找到,遑论区区谢岑的私藏?

    天马山再大,能大得过十万大山的原始森林吗?

    何况,天马山算是景区,压根就没有毒蛇猛兽一类的危险。

    陈宇权当自己和符虎来天马山半日游,溜溜达达就把宝贝找到了。

 第1136章意料之外的收获

    溜达两个小时后,陈宇在一棵年幼的黑松树前停了下来。

    这棵黑松树是棵幼苗,很年轻,应该是植树节时,有人来这里栽下的。

    因为上面还挂着一块牌子,牌子上写着栽树人的名字,谢今。

    “谢今?”符虎挠头道:“和谢岑好像啊,就是少了个山字头。”

    “少个了山吗?”陈宇笑道:“你看咱们位于哪里?”

    “天马嘶,山上!”符虎恍然大悟道:“谢今加上山,就是谢岑!这棵树是谢岑种下的,是他在天马山上做的标记!”

    符虎仔细观察,果不其然,这棵年幼的黑松不远处,有一块岩石。

    绕到岩石背后仔细观察,能够发现岩石背后的土壤颜色与周边土壤不同。

    “这块土,被翻过!”符虎惊喜地大叫道:“应该就是这里!”

    符虎拿出上山以来就一直随身携带的铲子,兴冲冲道:“大哥,你给我打掩护,我要开挖了!”

    “嗯。”陈宇点了点头,大摇大摆坐在岩石上,观察来来往往的游人。

    只要工作人员不来,问题就不大。即便工作人员来了,也无妨。

    陈宇不信,我们就是挖点土而已,你能罚我多少钱?我给十倍不行吗?

    “爸,你看我还有机会吗?”

    陈宇注意到,远处有一个中年男人,胸上挂着摄像机,在一座亭子里,向一位头发花白的老者询问道。旁边,坐着一名正在扇风的老太太。

    老人回答你没机会后,中年男人笑了笑,带着二位老人继续爬山。

    “呼呼呼!”符虎力气大,劲头足,很快把土里的东西挖出来了。

    符虎手里提着一个比西瓜大的沉甸甸包裹,欢呼道:“大哥,得手了!”

    闻言,陈宇急忙扭头望去。慧眼在包裹上一打,脑海中立即浮现出相应的信息。他不禁大喜过望,确认道:“没错就是这些,把土填上,咱们撤!”

    陈宇心情彭拜,他早就猜到谢岑私吞的宝贝会有精品,但没想到阴差阳错,谢岑私吞的宝贝中,会有超出他预料的大宝贝!

    忙活这两天,总算值了,没白费功夫!

    “哈哈!”符虎大笑,又干劲十足地开始填土。然而填着填着,符虎打了个哆嗦,问道:“大哥,我咋听见了一首儿歌,什么小白船什么的呢?”

    陈宇摇头道:“你不用管,串戏了。填完土没有,填完了走!”

    陈宇很少有这么激动的时候,因为他太想赶紧找个绝对安全的地方,打开包裹,欣赏那件超出他预料的绝世大宝贝了。

    他本以为,谢岑他们开的明代金陵锦衣卫墓,那两尊蓝釉梅瓶就算最好的宝贝了。谁承想,和这件东西相比,蓝釉梅瓶弱爆了!

    要知道,鲍伐虎从黑市买到其中一尊蓝釉梅瓶后,都能将它拿到全国古玩大会的决赛上展示,可想而知它的价值。

    而蓝釉梅瓶,比包裹里的那件宝贝,差远了!

    谢岑大概率不知道它的真正价值,只是因缘错会,觉得它体型小,便于隐藏,便将它私吞了。最后的最后,竟然便宜了陈宇。

    二人快速下山,开车回家,第一时间冲进卧室,打开包裹。

    “哇!”打开包裹的那一刻,没见过啥世面的符虎惊呆了。

    比西瓜还要大的包裹里,全是珠宝首饰,明晃晃十分耀眼!

    什么金簪,金镯,金戒指,金耳环,数量多得惊人。

    最简单粗暴的小黄鱼,金条,数量同样不少。

    这些金银饰品,只占包裹的外围,包裹的正中间,有一个金罐。

    “好美!”符虎言不由衷地赞叹道。

    陈宇眼睛死死盯着另外一件东西,却不忘忙里偷闲给符虎出言讲解道:“这是谢岑从锦衣卫大官墓里偷出来的,明宣德云龙纹嵌宝石金罐。”

    “这件金罐盖子和腹部錾刻的五爪游龙纹饰,象征皇家至高无上权力。上面嵌的红蓝宝石及珍珠,是在点缀它奢华的美感,使得它显得更有富贵气。”

    “这种做工精湛,用料奢华的器物,是典型的皇家御物,存世数量稀少,是难得一见的珍品,大概值个两三千万。”

    “咕噜!”符虎狠狠咽着口水,手颤抖地将金罐盖子打开。

    “哎呦!”他又是一声惊呼,因为金罐里,也被谢岑塞满了五花八门的珠宝首饰!相比起外面的,有资格装进金罐里的珠宝首饰,明显更奢华一些。

    谢岑私藏的包裹里,不算云龙纹嵌宝石金罐,光是近百件珠宝和首饰,就价值近三百万!

    谢岑会私藏这些东西,其实很好理解。一来,它们的体积小,便于携带和隐藏。二来,从古至今,黄金是硬通货,这是亘古不变的道理。

    房价都有可能跌,但黄金,永远不可能不值钱。

    第三,还是这些东西体积小,单体价值高,且时代特征不够鲜明。谢岑什么时候缺钱了,随便拿出来卖一件,没人会怀疑。

    而地下车库藏宝库里的东西,是他们这伙盗墓贼共有的,不能轻易变卖。

    一大堆的黄金细软,让符虎激动个够呛。可陈宇自始至终,正眼都没扫那些黄金一下。

    陈宇漫不经心地随口说道:“金罐留下,至于那些珠宝首饰,一半送到晴雨珠宝行交给诸葛力。剩下的一半,归你和你妹妹了。”

    “真的吗?”符虎受宠若惊,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陈宇回答道:“没错,归你了。”

    今天上午与鹰组织两名成员对峙时,符虎悍不畏死的劲头,很是给陈宇长脸。符虎的表现,配得上陈宇赏给他的几百万珠宝首饰。

    让符虎带着一大堆珠宝首饰出去后,陈宇一个人留在卧室,难掩激动。

    包裹里,除了金罐和珠宝首饰外,还有一个漆器方盒,同样美轮美奂。

    这是元代的桃源仙境方盒!

    盒盖右上角的一片贝壳上,刻有桃源洞三个字,表明这件精致绚丽的黑骑嵌螺钿方盒,向人们展示的是陶渊明笔下的世外桃源。

    年轻时的陶渊明,本有大济苍生之至,奈何他生活的时代动荡不堪,正值晋宋易主之际,东晋王朝极端腐败,对外一味投降。

 第784章死字怎么写

    混混们之所以敢明目张胆上门抢人,就是吃定了符虎恐血这一点。

    他们并不知道,符虎已经今非昔比,在陈宇的帮助下,脱胎换骨了。

    符虎耐心安慰符晓娇停止哭泣,委托陈宇帮忙照看符晓娇,随即站起身来,如一座巍峨的小山般,耸立在七八名小混混面前。

    “你们骗人,还伤害我妹妹,真是罪大恶极,你们一定会死得很惨!”符虎气势十足,瓮声瓮气道。妹妹就是他的逆鳞,谁都触碰不得。

    “哈哈,我没听错吧?”一群混混面面相觑,紧接着哄堂大笑。“一个三百来斤的死胖子,和猪一样重,你还学会威胁别人了?”

    “我问你,你胖成这个猪样,腿能抬得起来么?哈哈!”

    “说我们会死的很惨?你特娘的,知道死字怎么写吗?”

    刚才两名被符虎搞得有些狼狈的黄毛凶光毕露,恶狠狠道:“不知道没关系,爷爷们今天好好给你上一课,叫你识字!”

    符虎摇了摇头,闷声道:“死字怎么写,我知道。”

    “你知道个屁,看爷爷我今天不把你活活打死!”一名黄毛忍不住冲了上来,结果没跑两步,脚下绊了块石头,当即立足不稳,打起趔趄。

    “哎呦!”黄毛混混惊呼一声,一头撞在符虎肥厚的胸膛上。

    符虎无动于衷,身为拳王,他甚至觉得,跟这样的对手过招,是对陈宇豪车前备箱里,静静躺着的拳王金腰带的侮辱。

    “刺啦!”黄毛混混力求平衡,手舞足蹈地在符虎身上一抓,抓破了符虎的超大码衬衫,露出了符虎胸口的皮肤。

    “这是怂?”黄毛混混盯着符虎胸口上的字迹,足足愣了几秒。

    然后,以他为首,所有混混疯狂大笑,笑得尿都甩出来几滴。

    “我滴娘啊,这年头,竟然有人纹身,在胸口纹了一个怂字!”

    “不错不错,死肥猪,怂这个字很符合你的形象,太生动了。”

    “继续保持,怂包,软蛋!”

    “既然你知道自己是废物,就被挡路,让兄弟们把你妹妹带走,先乐呵乐呵,然后卖进姚子里,让她每天接客接到腿软,哈哈!”

    如此粗劣不堪的词汇,说出来令陈宇的脸色更冷了几分。陈宇轻声安慰泫然欲泣的符晓娇,说道:“不用怕,你哥哥已经今非昔比,他会保护你的。”

    “而且有我在你身边,就算你哥哥保护不及时,也没人能碰你一下。”

    至于符虎,则瞬间发狂,炸雷般地嘶吼道:“辱我妹妹,撕烂你的嘴!”

    “怂货,你有那个本事吗?见血就腿软的东西!”那名口出狂言的黄毛混混,压根没有感受到危机将至。那么等待他的结局,注定十分残忍。

    “嗷!”一秒钟后,黄毛混混发出似人非人的长嚎。他的声音走调,更像畜兽而不是人声。原因很简单,他的嘴,被撕烂了。

    不张嘴还好,一张嘴叫唤,黄毛混混惊悚地发现,自己的嘴角,竟然咧到耳根了。“妈妈呀,我的嘴!”

    又人不人鬼不鬼地惨嚎一声,这名黄毛混混失去了意识。

    在他身边,另外一名黄毛混混瞬间就尿了。他们混社会,讲究人多欺负人少,可从来没打过什么硬仗。

    而近在咫尺的同伴,嘴被撕烂,带给他的冲击太大了。

    “哥哥!”符晓娇一时忘记了害怕,震惊地叫道。她扭头偷偷瞄了眼一眼冷漠的陈宇,仿佛能够明白,这个人说哥哥今非昔比,到底是什么意思了。

    随后,她对陈宇的身份更加好奇,什么人,竟然能治愈哥哥的恐血症?

    “你你怎么不恐血了?”尿裤子的黄毛混混哆哆嗦嗦问道。

    符虎走到他的面前,一字一顿道:“我不光不恐血,还会写死字。”

    “你要看吗?”

    “啊?”黄毛混混愣住了,一时没明白符虎的意思。

    不过马上,他就懂了。

    只见符虎脱掉破烂的衬衫,露出肥肉晃动的上身。他转过身去,将后背上大大的死字,给所有混混看。

    “妈呀!”黄毛混混又尿了,吓得脸色煞白。

    就如同他们刚才嘲笑符虎,竟然把怂字纹在身上一样。这年头,没人在身上纹怂,更没有人敢往身上刻死。

    第一,是晦气。第二,一般人,扛不起这个死字。

    只有死士,方能扛得起这个字。

    这样的人,他们这些靠骗人,欺负弱小为生的小混混,哪儿能惹得起?

    “你还真知道死字怎么写”说完这句,黄毛小混混就吓晕了。

    他算比较幸运的,因为剩下的几人,下场一个比一个惨。

    符虎只用了半分钟不到,又干掉四人,不是卸胳膊,就是卸腿。不知为何,符虎原本不是一个杀心很重的人,自从跟了陈宇,没多久,就变狠了。

    “哥哥”符晓娇喃喃叫道,仿佛做梦一般。

    陈宇则不动声色,这些混混连一个心底淳朴善良的小姑娘都骗,落得这样的下场是他们活该。

    并且,陈宇越来越欣赏符虎了,不错,不愧是自己的护卫,领悟能力就是强。战斗中,下手不狠,何以立足?心不狠,走不远。

    小混混还剩两个,最嚣张的红毛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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