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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回1998-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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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历朝历代之所以兴盛,最兴盛的时期,都是这两种机制运转最佳的时期。
  比如秦扫六合,秦朝大军之所以那么强大,和秦军的军功制,绝对有极大的关系。
  而等级方面……
  他主要是从军神韩信用兵方面,总结出来的。
  有一句话他印象很深刻——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一般将领能带好的兵员数量是有上限的,超过那个上限,那个将领就带不好了。
  但韩信用兵,却越多越好,没有上限。
  多少兵马,韩信都能用得转。
  秘诀在哪儿?
  徐同道看出来的心得是——韩信用兵,从不越级指挥,不管麾下有多少兵马,他只指挥和问责手下几大将领,然后每一个将领各自带好手下兵马,一级管一级,自然就能如臂使指,兵马越多越好。
  这种用兵之法,他觉得可以用在开公司这方面。
  如果近期组建集团公司,他徐同道应该也能从诸多具体事务中抽身出来,进一步释放自己的时间和精力。
  只要管好、盯好下面几个分公司的经理就行了。
  他有点心动。


第520章 考虑 写信
  “我考虑一下。”
  虽然已经心动,但徐同道还是没当场给谭诗肯定的答复,组建集团公司毕竟不是一件小事。
  他还得再仔细考虑,或许还得问问其他人的意见。
  看看组建集团公司的时机是否真的到了。
  总不能就因为表姐谭诗的一番建议,因为她觉得累,就马上组建集团公司,开公司,又不是玩过家家。
  “好吧!那我等你的好消息。”
  谭诗叹了口气,说着,把手上的文件夹递到徐同道面前,“对了,小道,这是招人的申请,我这里是真的忙不过来了,昨天又一个会计跟我辞职,你给我批一下吧!回头我交给人事部,让那边尽快再给我招两个会计过来。”
  徐同道一边听,一边一目十行地扫完她递来的申请书。
  等她说完,他已经提笔签字,签完,随手把文件推到她面前。
  “好了。”
  “谢了啊!没别的事,我就先走了?事情还多着呢!”
  谭诗起身告辞。
  徐同道点头道别。
  等她走了,徐同道放下手里的钢笔,靠到椅背上,眯眼继续考虑谭诗刚刚给他提的建议。
  组建集团公司?
  ……
  “你想组建集团公司?呵,挺好呀!我没意见,我在精神上支持你。”
  这天傍晚,徐同道来曾雪怡家吃饭的时候,提及组建集团公司的想法,曾雪怡挺意外,然后就说了上面这番话。
  她的语气和神情都很轻松,有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超脱姿态。
  徐同道看着她起身给他面前的高脚杯里,注入殷红的红酒。
  也顺便欣赏着她胸前的风光。
  “你确定?你不再考虑一下?真组建集团公司的话,美佳装饰也会纳入集团公司管辖的,美佳装饰可是有你的股份。”
  徐同道出声提醒她。
  曾雪怡可是美佳装饰的第二大股东。
  股份不少的。
  曾雪怡怔了怔,又恢复笑容,轻笑一声,放下酒瓶,坐回她自己的位子,一只手拄在下巴下面,笑吟吟地看着他,说:“没事呀!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吃亏的,对吧?”
  这话徐同道爱听。
  尽管他知道她这一说,到时候吃亏的可能是他自己。
  “行,既然你没意见,那咱们就不说这事了,来!喝酒!”
  说着,他举起酒杯,曾雪怡很配合,端起酒杯,和他清脆地碰了下,笑吟吟地抿了口红酒。
  ……
  接下来几天,徐同道寻找机会,逐一和入股了他个别店面或公司的人谈了谈,交换了下意见。
  比如郑青、比如葛良才、葛良华、徐同林、吴长兴等人。
  这些人入股都不多,只是曾经入股他某个网吧,像吴长兴,只是拥有美佳装饰的一点股份。
  但,如果他徐同道真要组建集团公司,这些分店、分公司的小股东的意见,他还是得挨个问一遍。
  除非他不想把这几人入股的个别分店、分公司,纳入即将成立的集团公司管理中。
  逐一询问他们,对徐同道来说,有点繁琐。
  但没人反对。
  唯一出乎他意料的是——他打电话询问表哥葛良才意见的时候,葛良才考虑过后,提出撤股的想法。
  也是!
  葛良才现在自己就开了几家网吧了,不想继续入股他徐同道的一家网吧分店,想想也正常。
  徐同道同意了。
  电话里和葛良才协商好股份价格,撤股的事就算是定了。
  转眼,时间来到7月底。
  天气更热了。
  徐同道还是住在西门道网吧1店的二楼卧室。
  今年他这卧室简单装修了下,反正他自己名下有美佳装饰公司,叫人过来帮忙装修一下,也很方便。
  房间内的墙面做了全新的粉刷,床、柜子、书桌等等,都是全新的,还装了一台空调。
  在这个夏天,这台空调能让他夜里舒服很多。
  这天晚上,徐同道像往常一样坐在靠窗的书桌前,看书。
  看着看着,他的眉头就皱了。
  放下书本,靠在椅子上,眯眼考虑。
  他忽然觉得自己最近好像忘了什么事。
  仔细想了好一会儿,也想不起来,直到他的目光无意间瞥见桌上的手机,才忽然记起自己之前答应过这个暑假,会给魏春兰写信。
  而如今,距离答应她这件事,已经过去半个月,他却还没动笔,完全忘到脑后了。
  最近因为考虑组建集团公司的事,还有一些别的事,导致他那天晚上在电话里答应魏春兰的事,完全忘在脑后。
  最近她也没再打电话过来。
  她最近应该是在老家过暑假,她没手机,打电话应该很不方便,而且,那天晚上的电话里,她把她的收信地址报给了他,他却没把自己的收信地址给她。
  也就是说,如果他不先给她写信,或者她不再主动打电话给他,那他们这个暑假,就会断绝联系。
  做人要讲信誉。
  虽说他前些天,承诺了曾雪怡,将来如果她怀上他的孩子,他会娶她。
  但……
  上辈子一直没有子女的他,心里对这事还是没太大把握。
  而且,魏春兰……
  他也确实挺喜欢,喜欢她的内向,喜欢她容易害羞的性子,最主要是她是他重生以来,遇到的最符合他审美的姑娘。
  当即,徐同道就拉开书桌抽屉,从里面取出一沓草稿纸,又从桌上的笔筒里抽出一支圆珠笔。
  想了想,又把圆珠笔插回去,换了一支黑色钢笔。
  钢笔写出来的字,更有质感。
  给大姑娘写信,活了两辈子,他还是头一次,挺新鲜的。
  因为新鲜,所以陌生。
  因为陌生,所以他连写几个开头,都觉得不满意,然后一次又一次撕掉最上面的稿纸,重写。
  挺有趣的。
  他第一次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魏春兰:
  你好!
  ……
  刚写到这里,他就觉得这个称呼太生硬,不像谈恋爱,于是撕了重写。
  第二次他写的开头是这样的:
  兰兰你好:
  阔别有日,你还好吗?你最近在忙什么呢?什么时候有时间再给来一个电话吧?
  ……
  这次写到这里,他又觉得不满意了。
  感觉这么写的话,再有几句,这封信就没东西写了,因为更多的话,完全可以等她打电话来的时候,在电话里聊。
  ……


第521章 我知道有一片乱葬岗
  数日后。
  沙洲县、三郎乡、渔湾行政村、魏屋自然村。
  一辆邮政自行车平平常常地骑进魏屋村中,身高腿长的邮递员面带苦色,不时抬手抹一把额头上的汗水。
  这鬼天气太热了,今天又是艳阳高照,晒得他了无生趣,但为了生活,还得继续这份工作。
  进村后,他问了几个人,停了几次车,送了两份信出去。
  “哎!小昂尼,魏春兰家在哪儿?你晓得不?”
  将第二封信交给一个小男孩的时候,邮递员同志抹着额头的汗水,顺口问这小男孩。
  入乡随俗。
  “小昂尼”,就是三郎乡这边对小男孩的称呼。
  要是小女孩的话,一般会喊“丫头”,但发音会很奇怪,汉语拼音都打不出来的那种。
  小昂尼抬头看他一眼,随手一指十几户之外的一户红砖屋,“那里啊!就那里!”
  邮递员顺着小男孩的手指方向望了眼,道了句谢,跨上自行车就去了。
  魏秋菊不耐烦地坐在大门口剥着毛豆,这是她每年暑假最讨厌的活,她做菜不好吃,而姐姐魏春兰指甲薄,按本地的说法,叫“水指甲”,又薄又软,剥毛豆的话,要不了多久,指甲就会撕裂。
  于是,早在12岁那年,父母把农忙期间做法的活交给她们姐妹之后,她们俩就做了分工。
  姐姐魏春兰负责做菜、煮饭。
  但择菜、剥豆这些活,就由她魏秋菊做。
  可,她耐心不好。
  让她一坐就是半个小时,甚至一两个小时,专心择菜、剥豆,那真是要了她的亲命。
  所以,择菜的活,她一般都会拉上姐姐魏春兰一起,至于当年的约定?都是亲姐妹,约定什么的,在亲情面前,算啥呀?
  好在姐姐魏春兰性子软,慢慢也就默认了这种改变。
  但剥毛豆这种活,魏春兰就算想帮也帮不了几次,一般剥一两次之后,她的指甲就会撕裂,等指甲撕裂了,就算想剥,也剥不了了。
  这不,这活就成了她魏秋菊的专属活计。
  偏偏每年暑假期间,天气热,地里大部分蔬菜都种不好,就韭菜和毛豆长势最好,成为真正的家常菜。
  这么说吧!
  放假这些天,她每天都得剥毛豆。
  一天没落。
  简直酸爽。
  想她一个体育特长生,在学校里,没事就撸铁,再不济也是狂奔在学校操场上,做一个风一样的女子。
  回家却天天枯坐在门口,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剥毛豆……
  她恨毛豆!
  就在这时,邮政的自行车在她家门前停下,铃铛响了两声,将她目光吸引过去后,骑在自行车上的邮递员挤出一抹笑容,问:“哎,这里是魏春兰家吗?”
  魏秋菊皱眉,看了看他自行车大杠上挂的绿色布袋,“对!有我家信?”
  快递员舒了口气,点头,一边下车,一边说:“对!有你家一封信,对了,你是魏春兰吗?”
  魏秋菊放下手里的豆秆,拍了拍手,起身大步走过去,“对,我就是!谁给我寄的信?”
  她神色疑惑。
  虽然她不是姐姐魏春兰,但她和姐姐在一起上大学,平时生活里,也多在一起,一时间,她真想不到这个暑假,谁会给魏春兰寄信。
  难道是学校里哪个坏种看上她了?趁这个暑假想泡她?
  “喏!你自己看吧!”
  邮递员找出一封信递到魏秋菊手里。
  ……
  拿着信件走回家门的时候,魏秋菊还在眯眼盯着信封上的字看。
  收信人确实写的是魏春兰。
  家庭地址也没错。
  但寄信人是谁,信封上没写。
  坐回门口,她有股冲动,想拆开看看。
  反正姐姐也打不过她。
  主要是她怕是学校里哪个坏种给姐姐写的信,想泡她姐。
  在她心目中,姐姐魏春兰一直是没脑子的,蠢得很,很容易被人骗。
  “嘶啦……”
  一声轻响,信封被撕开。
  正在这时,西边的房门吱呀一声被打开,魏春兰快步从房间出来,一看见魏秋菊手上刚撕开的信封,魏春兰表情就是一变,惊叫一声,“魏秋菊!!谁让你拆我信的?你想死呀?”
  惊叫着,魏春兰立即以超越平常的速度冲过来,在魏秋菊反应过来之前,一把抢回那封信。
  魏秋菊刚来得及狡辩:“谁、谁说是你的信,明明是我的!”
  说着,她起身还想抢回来。
  被魏春兰连推带拍,推开。
  魏春兰:“你胡说!这信封上,明明写的是我的名字,哼!我刚才在房间里就听见邮递员问我的名字,你还想骗我?你太过份了魏秋菊!你下次再敢拆我的信,我就告诉妈妈!”
  魏秋菊微黑的脸皮有点发红。
  闻言,撇了撇嘴,坐回门口拿起豆秆继续剥毛豆,不屑嘀咕:“多大的人了,还是老一套,动不动就告诉妈妈,你可要点脸吧!还是姐姐呢!我可没你这么怂的姐姐……”
  魏春兰懒得跟她争辩,告诉妈妈怎么了?有种你别怕妈妈呀!
  鼻子一皱,对魏秋菊冷哼一声,魏春兰一转身,扭着腰肢,就回了房间。
  摔上房门之前,丢下一句:“你别磨洋工!快点剥!时间不早了,耽误了做饭,看妈回来怎么收拾你!”
  大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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