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歌曲,说白了是人类表达自身情感的一种特殊方式,关键在于把你内心的情感传递出去,这才是真正的目的。”
“所以,你唱歌的时候,多倾注于情感的表达,不要太去钻研唱功。你是一名演员,非常优秀的演员,这才是你的长处!”
林诚和他握了握手,互相交换了联系方式,算是认识了。
“厉害啊!”
“林总不愧是音乐才子,真是天才!你这么一说,我就全明白了!”
刚才的一番话,听得文华大彻大悟,恍然间就有种茅舍顿开的感觉。
“那是!小林总可是高考状元,超级学霸,这脑子就是跟咱们普通人不一样!”
姚琴把手搭在文华的肩上,很自然的模样,就像是一对普通的情侣,或者是普通的小夫妻,明显是入戏深了,还没从里面跳出来。
“是是是是是,林总文化人,那是真的天才,年轻有为啊,比我强上太多倍了!”文华露出标志性的苦涩表情,非常用力的点了点头。
拍电视红了这么多年的他,如今要在一个比自己快小上一轮的小年轻面前,点头哈腰的当小弟。
说心里没感觉,那绝对是骗人的!
不过,老实话说,他对林诚是真的佩服,方方面面的无敌,有种无懈可击,天衣无缝的完美。
人长得高长得帅,又年轻又有钱,有才华有文化,有名气有地位。
这人就挑不出什么毛病!
除了花边新闻多了点。
当然,年轻人嘛,年轻气盛,血气方刚,这也是难免的事情。
“林——总——”
刚演完拜金女的温茜,步履摇曳,款款走来。
那种还没脱戏的感觉,就分外妖娆,把拜金女的那股子绿茶味,都演进骨子里了。
“就算叫得再甜,我也不会给你陈娇娇买别墅!”
林诚接着电视剧的剧情,打趣道。
第210章 温茜的勾勾搭搭
“哇,这么绝情的吗?明明昨天晚上还叫人家小甜甜!”
温茜一股子腻歪的话,让众人浮想联翩,脸上纷纷露出了意味深长的笑容。
“打住,打住!我清纯美少年的形象,可别让你给毁了!”林诚做了个喊停的手势。
片场这么多人看着呢,温茜这大嘴巴一乱说,分分钟就传扬出去,添油加醋的,后面不知道得传成什么样子。
“林诚,真的是你啊!你本人可比网上的要帅多了。”
“要是你来演男主角,就没文华什么事了,收视率肯定能翻个倍!”
又一个女演员凑了过来,是在剧中饰演白富美的陈如,美目闪动的在盯着林诚看。
《赤婚时代》和那些霸道总裁爱上我的都市偶像剧不同,是偏现实风格的电视剧,剧中每个角色的形象也偏向写实。
没有那么多的滤镜,也没有白到发光的妆容,就连俊男靓女都算不上。所有角色都是以符合角色为第一考量,而非凑出一堆小鲜肉小花旦。
整个剧组一眼看过去,就看不到那种明显的“帅哥”。
但是林诚不同!
他一出现,仿佛是老版《神雕侠侣》里的杨过,很有那种俊朗小生的感觉,整个片场的颜值都被拉高了一大截。
“这不角色不符合嘛,你让林总这年纪的,演我这种三十出头的男主角,每天为茶米油盐,家长里短的抓破头,这不是让林总自毁形象吗?”文华尴尬的苦笑着,多少带着几分醋味。
“小林总几个亿的身价,哪会来拍电视剧啊?大冬天的,每天苦哈哈的挣点辛苦钱。”姚琴说着话,看似是在吹捧林诚,实则却在帮文华。
“好了,好了,你们啊戏里小夫妻还没演够,还要在戏外秀恩爱吗?”
温茜本想缓和一下气氛,可话刚说出口,她就意识到了哪里不对劲。
“要不一起吃个饭吧?新老板上任,不得请大家吃个饭,再一起唱个歌?”陈如连忙转移话题。
这种话可不能乱说。
以文华的荧屏形象和身份,任何绯闻曝光对他来说,都是无异于重大丑闻。
“那就一起吃个饭吧,我请客!”
林诚拍拍手,喊来了剧组里的所有人。
一顿饭花不了几个钱,却能给这些剧组的工作人员,短暂的休息和心理上的放松,会让他们产生一种自己被老板重视的错觉。
外地人来燕京,吃饭的第一选择自然是大名鼎鼎的全聚德。
一顿烤鸭下来,酒足饭饱的,剧组大部分人都各回各家。
剩下的几个主演,则是拉着林诚,非要去KTV高歌一曲,不然就错失良机,白白浪费了这么一个近距离免费听林诚演唱会的机会了。
“你在等待着谁?
建筑了城堡。
等待着天鹅的栖息,
藏不住你空虚的心灵。
你在眺望着谁?
拥有了世界,
却拥有不了平凡的爱!”
一首歌唱完,文华长长吐出一口气,好似交上作业的小学生,表情紧张的看着老师的批改成绩,“林总,你看我唱得怎么样,是这种感觉吗?”
“嗯,差不多,就像这样放松,把你在剧中的角色感情带入进去。这首歌不仅是赤婚时代的片尾曲,也是男主角的一种自白,你能理解到这一点就没问题了。”
林诚点点头。
文华的唱功,连自己都不如,就一个三流的KTV歌手水平。
不过,人家毕竟是专业演员,胜在演技高超,分分钟情绪投入,把一首唱得并不怎么样的歌,却唱出了深厚的感情,仿佛是剧中的男主角,在嘶吼在感慨,在无奈的低头发呆。
“接下来换我了,还请林诚老师多多指教!”
姚琴从文华的手里接过麦克风,丝毫不介意的拿起来用。
她走到KTV中间,桌上的手机播放着伴奏带,跟着旋律唱起了那首片头曲《重来》。
如果能重来,诚实的去对待。
彼此都没疑猜,就没有理由分开。
如果能重来,回忆当作尘埃。
心不曾被伤害,就能无瑕疵地爱。
但是重来却不能保证爱的成功或失败。
要重来多少次后才会明白?
……
“好,唱得太好了,比刘易阳强多了!”温茜拍着手热烈鼓掌,都忘了这里是戏外,而不是片场。
“好听!”
“要不你转行当歌手算了。有咱们林老师这位大才子在,写一首火一首,肯定能打大红大紫!”
陈如也跟着拱火。
不过,姚琴倒是没理会这两个外行人的吹捧,而是颇为认真的看向林诚,“林老师,我唱得怎么样啊?有哪里不对的,请尽管指教!”
“她们说的没错,你唱得挺好的,没什么问题。你就这样唱吧,保持这种感觉,就是那种慵懒平淡的味道。”
相比较文华的唱功,姚琴明显好多了,起码算是KTV二线歌手。
所谓的“专家”林诚,说到底也是一个外行人,哪怕这段时间经常恶补各种乐理知识,可毕竟时间太短了,话一多就容易露馅。
所以,他对文华和姚琴的评价,都是点到为止,尽量在情绪面,而避开唱功技巧。
这也是他选择两个非专业的歌手,以电视剧男女主角的身份,去分别演唱片头曲和片尾曲的原因。
如果换做专业歌手的话,反而会让自己贻笑大方。
“哼哼哼,他们两个都唱完了,接下来该轮到谁了?”
温茜手里拿着麦克风,好似记者采访般,递到了林诚的嘴边。
“林老师!林老师!林老师!”
陈如拍着手掌起哄。
文华和姚琴也跟着一起鼓掌起哄。
达者为师,富者为大!
等级森严的演艺圈,从来不是看年纪大小,而是看你成就高低。
就算林诚的年纪,比这里的所有人,都要小上一大截。可是人家的身份地位摆着,他们这帮成名多年的演员,也得乖乖的拍马屁迎合。
“要不一起?”
林诚拿起了另一个麦克风,就跟新婚夫妻喝交杯酒似的,和温茜的手交错,把麦克风递到了她的嘴边。
“合唱是吧?夫妻对唱?”
“那就是……”
温茜在点歌台上,哒哒哒的就选出了一首歌——“因为爱情!”
第211章 我真不是牛头人战士
“因为爱情,不会轻易悲伤!”
林诚开着白色的奔驰C260。
副驾驶上,是已经喝到烂醉的温茜,还在那迷迷糊糊的唱着歌。
“下一句,下一句!该你唱……嗝!”
温茜歪着头,挥着手,还不忘催着林诚继续合唱。
一场KTV下来,就属她喝得最多。
啤酒吹了一瓶又一瓶,厕所跑了一趟又一趟。
说什么后面三四天,剧组都没有她的戏份,她可以随便喝随便玩,不用担心。
然后……
这位大姐姐,就喝成这副模样了。
“所以一切都是幸福的模样!”林诚无奈的接着唱。
“因为爱情,不断的……”
“yue——”
温茜刚唱了半句,就低头吐出了一阵彩虹特效。
画面中,仿佛响起了那句“爱上彩虹,吃定彩虹”的广告词。
若是放在几年后的B站鬼畜区,估计还得再来一句“嗨害嗨”的美食家开场白。
“草,这特么是我的……”
“哦,是你自己的车,那没事了!”
林诚刚想开骂,就想起了温茜才是这辆小奔驰的车主。
自己坐自己的车,自己吐自己的车。
关我屁事?
就是这味道有点刺挠!
他打开车窗,寒风凛冽,吹散了女人的齐肩短发。
温茜离家不远,她的房子就买在燕京定海区的清江边上,一个略带洋气的小区——“橡树湾”。
虽然,林诚一路开进小区,就压根没看到任何一株橡树。
“到了,自己下车……”
他看了一眼副驾驶。
那个醉酒的女人,已经昏昏沉沉的睡着了,原本精致的妆容花成一片,还吐了自己一身,臭烘烘的模样,没有半点明星的气质,反而像个睡马路的流浪汉。
“算了,送佛送西天吧!”
“呸,送佛送到西!”
林诚停好车,把这位未来可期的大姐姐抱下车。
他本想搀扶着进电梯,却没想到温茜一上手,就跟八爪鱼似的,鬼上身了,魅魔附体了,整个人都缠了上来,也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就死缠着他不放。
呕吐物的酸臭味,混着刺鼻的胃酸和胆汁,特别呛鼻。
乱糟糟的头发,挠得他脖子痒痒的。
至于那张妆容花糊的脸蛋,红通通的,林诚想避都避不开,贴的他快热死了。
在外人看来颇为香艳的画面,作为当事人的林诚,却没有半点兴奋,反而特别想赶紧去洗个澡,把自己浑身上下洗的干干净净的。
我特么被玷污了!
当时KTV里就这么几个人,其他几个人明天都有戏份,一大早就得起床去片场拍戏,林诚又是除了文华之外唯一的男人,这个送温茜回家的任务,自然就落到了他的头上。
只是没想到,喝醉酒的大姐姐,实在是太糟糕了!
叮!
电梯门缓缓打开,到了温茜家所在的603室。
林诚勉强把她放在家门口的地上,刚把人放下,她就双手缠绕上来,抱着他的大腿不放,都能作为一个表情包了——“大佬带带我!”
咔嚓!
林诚很有礼貌的,用手机拍下了这一幕珍贵的画面。
妥妥的黑历史啊,以后说不定用得着。
而且,平日里落落大方,开朗热情的温茜,时常还会跟他开几个荤玩笑,现在却一副小女人的姿态,抱着他的腿,抬起头仰视。
啧啧,大男子主义高度满足!
“因为爱情,在这个地方!”
温茜还在含含糊糊的唱着歌,就跟受了什么打击似的,记忆停留在了KTV里跟林诚合唱的那一段。
“唱错了,是‘那个地方’!”林诚一边翻着她的包,在里面寻找大门钥匙,一边还不忘提醒。
“就……就是这个地方!”
温茜闭着眼睛,挥动着手,努力的说出含糊不清的话语。
“好好好,就这个地方,你说了算,行了吧?”
林诚无奈的点头。
醉者为大!
跟喝醉的人,没什么好争的,“对对对,你说的都对”,就完事了。
“找到了!”
很快,他就在那只略显老旧的古驰包里,翻出了大门钥匙,还有……
“这是?”
挂着大门钥匙的钥匙链上,吊了一张小小的情侣合照。
女的自然是温茜,比现在要年轻好几岁,没有那么成熟,反而略显几分青涩。
男的则是一个林诚并不认识的陌生男人。
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他都对照片上的这个男人没有任何印象。
两人亲密的靠在一起,身高差不多的样子。
从温茜166的身高,和撑死五厘米的高跟鞋可以大致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