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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子定定地看着马小军,数秒后,忽然问:“那如果元宝给咱们三千万呢?”
马小军嘴角微微扬起,“他要真有这个魄力,那咱们就吃他两千八百万,还是花两百万帮他找人。”
胖子一惊,讶道:“你踏马这心也太黑了吧?敢情元宝不管给咱们一千万,还是三千万,你都只打算拿两百万帮他找人?他要是知道了,到时候恐怕他最想杀的人,不是陈宇,而是咱们了!”
马小军好笑地看着胖子,“樊沣!你平时挺聪明的,怎么在这种大事上,这么不开窍呢?”
胖子樊沣表情不愉地看着马小军。
“你什么意思?我心没你那么黑,就叫不开窍?”
马小军轻笑,微微凑脸过去,低声道:“你傻啊?元宝要是有魄力舍得拿出三千万来买陈宇的命,你就不怕他也有魄力,等事成之后,把咱俩给灭口了?”
胖子樊沣怔住,皱眉迟疑道:“把咱俩灭口?”
瘦子马小军眯着眼睛微微点头。
樊沣目光转了转,疑惑道:“这跟你打算贪他两千八百万有什么关系?”
马小军表情严肃,“你还不明白吗?他魄力越大、决心越大,那咱们就越要防止他事后灭口咱俩,所以,他给咱们的钱越多,咱们越要让这件事办不成,因为只有这件事办失败了,杀不死陈宇,元宝才没理由灭口咱俩。”
樊沣眉头紧皱,提议异议,“不对吧?就算事情办不成,难道元宝就不想这事保密了?到时候,他一样有理由灭口吧?”
马小军怔了怔,这一点他刚才确实没想到。
但没关系,他眼睛眨了眨,就说:“所以咱们才更要抓住机会,多吃他一点辛苦费啊!你想想,只要咱俩这次吃饱了,手上的资金充裕了,这件事无论办成与否,咱俩手上有钱,都能赶紧跑远一点,让元宝短时间内找不到咱俩,这要是没钱,到时候,咱俩就算想跑,都跑不远。”
樊沣:“这……”
见他还在犹豫,马小军不耐烦了,皱眉道:“你到底想不想挣钱?咱俩能跟赵元宝做朋友,你真以为他当咱俩是好朋友呢?你我的家世,跟他能比吗?他这些年一直跟咱俩走得近,无非是想用咱俩做衬托他的绿叶,你别跟我说,这么多年了,你没发现咱们仨每次一起走在外面,大家关注的焦点永远是他赵元宝!你还真把他当朋友看呢?你配吗?”
樊沣:“……”
有些事,是不能捅破的。
一旦捅破,就会很扎心。
像马小军这番话,就立即让胖子樊沣自闭了。
沉默好一会儿,樊沣咬了咬牙,重重点了点头,“好!就按你说的办!”
……
喝多了酒的赵元宝,并没有亲自开车。
而是找了一个代驾。
代驾小哥在认真开车,赵元宝坐在车座后面,闭着眼睛考虑着今晚胖子樊沣的提议。
也许是因为此时车内很安静,没人打扰他的缘故,他的头脑渐渐冷静下来,觉得樊沣的提议虽然有道理,但这事却不能让那两人帮他去办。
因为那两个家伙的家境,他一清二楚,凭那两个家伙的交际圈,能找到什么厉害的杀手?
所以这事可以做,却不能交给那两个家伙去做。
而且,为了保密,减少这事泄露出去的可能性,那两个家伙……也不能活着了!
已经被樊沣和马小军激起杀心的赵元宝,此时心中一横,心想:既然我连陈宇都敢杀,樊沣和马小军又有什么舍不得杀的?
仔细想想,他现在已经离开学校,正式走上社会几年了,这几年里,他和樊沣和马小军玩到一起的机会已经越来越少。
以后肯定会更少。
既然如此,反正他们都要渐渐成为我记忆中的朋友,那就让他们彻底成为我记忆中的朋友好了。
想到这里,赵元宝冷然睁开双眼。
眼神很冷。
有一点,马小军看得没错——赵元宝确实没把他们当真朋友看待。
第254章 近不了身
两天后。
京城。
凌晨时分,马小军带着几分醉意,摇摇晃晃地从一家酒吧出来,手上搂着一个头发五颜六色的年轻姑娘。
想着要不了多久,自己就能从赵元宝那里赚到一笔大钱,马小军看了看身旁的姑娘,就忍不住畅想等自己有钱了,搂的姑娘要漂亮到什么程度?
带着几分醉意的他,并没有注意到路边一个本来坐在马路牙子上,低头抽烟的男子此时站起身,并向他这边走来。
“我的车呢?我的车停哪儿了?”
马小军停下脚步,醉眼四处寻找自己的座驾。
被他搂着的女子茫然地往路边停的那些车看了看,“你车什么颜色呀?”
“白的……”
马小军的话音未落,就戛然而止,刚刚坐在路边抽烟的男子,从马小军身后经过的时候,右手突然往马小军脖子上一抓一扯,嘶啦一声,就扯走一截喉管。
血淋淋的大手,呈现出一只鹰爪的模样。
被马小军搂着腰的女子看见这一幕,惊得脸色唰一下就白了,下意识往旁边逃跑,嘴里发出惊恐的尖叫声。
而一招扯走马小军一截喉管的男子,则只是冷眼扫了眼那姑娘,并没有追赶的意思,脚步匆匆,很快就消失在不远处的胡同口。
……
同一天晚上。
胖子樊沣沉沉地睡在家里,发出很有节奏感的鼾声。
直到他家的门锁突然“嘭”一声,迸飞,弹飞到墙上,又发出一声脆响。
卧室中,本来熟睡的樊沣一惊,立即睁开眼睛。
“什么声音?”
他疑惑地抬手揉了揉眼睛,起身下床准备出去看看。
却在他刚刚打开卧室门的那一刻,一道黑影迅疾从他眼前划过。
那一刻,樊沣心头一跳。
因为他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划过了自己喉咙,同时他也看清了门口站着一个黑衣男子,这男子冷眼看着他,随即转身就走。
你谁啊?
樊沣下意识想问一句,结果,喉咙里却咕咕作响,并没有问出话来。
随即,他才感觉到温热的鲜血从自己喉咙那里往外喷。
他脸色一变,连忙抬手捂住喉咙,却哪里还捂得住?鲜血很快就沾满了他整只手,一身的力气,也迅速从他体内消失,他大脑开始眩晕,胖胖的身躯晃了晃,就一头栽倒在地。
“谁呀?谁在客厅干嘛呢?阿沣是你吗?”
另一间卧室里,传来一个中年妇人的询问,却没人回答她。
……
又几天后。
魔都。
夜间10点多。
奥顿大酒店8楼的一个套房中,陈宇坐在客厅餐桌那儿,和姜绣一起吃宵夜。
今晚没有夜戏要拍。
以他今时今日在娱乐圈的地位,导演也不可能天天给他安排夜戏拍摄,他陈宇目前可是全球顶尖的动作演员之一。
放眼国内,已经找不到比他人气、口碑更好的动作演员。
所以,但凡有机会和他合作的导演,都会注意他的拍戏感受,怕合作得不愉快,以后陈宇就不接他们的戏了。
今晚虽然没有夜戏,但陈宇最近养成的吃宵夜的习惯,却没有改变。
主要是他身为基因战士,每天能够和需要消化的食物,都远胜从前。
简单说,就是饿的快,而且,哪怕吃得多,他也很难发胖。
他如今这副身体对营养的需求量,是从前的几倍。
这还是不动用变身能力的消耗量。
如果动用变身能力的话,那随后需要进食的食物就需要更多了。
“阿绣,这部戏拍完了,暂时不要给我接新戏了。”
陈宇一边吃喝,一边跟姜绣闲聊。
姜绣夹了块臭豆腐放进嘴里嚼着,闻言,抬眼看向陈宇,微笑道:“怎么?你又想自导自演了?不想再接演别人的戏了?”
陈宇笑笑,点点头,随口道:“算是吧!等这部戏拍完,我打算先休息一段时间,顺便也找找灵感,要是有了好的灵感,我就弄一部自导自演的。”
其实真正的原因是——他来到这个新时空,之所以决定接拍目前这部《都市战场》,主要是因为他对拍戏有些好奇,想尝试一下演员这种工作。
而这部戏最近拍了这么久,他也算是过了瘾,对演戏的新鲜感也淡去了。
再加上,他心里清楚自己在这个时空不会停留太久。
所以,他当然不想停留在这个时空的时间里,一直在拍戏。
他又不是工作狂。
也不缺钱花,何必一部戏接着一部戏的拍下去?
不过,这真正的理由,他不能告诉姜绣,因此就顺着她的话,随口编了个理由。
姜绣微微点头,“行,我记住了。”
顿了顿,她换了个话题,“对了,既然你这部戏拍完了,打算休息一段时间,那……你要不要去南洋那边度个假?岑柔那里,你已经很久没去看过她了。”
陈宇看了看她,有点意外,“你希望我去?你不吃醋?”
姜绣白他一眼,轻声道:“醋,我早就吃够了,现在还吃什么?我是觉得岑柔帮你掌管着那么多东西,对你来说,太重要了,你该经常去看看她,不能冷落了她,你懂我的意思吗?”
陈宇怔怔看着她。
感觉挺不真实。
他犹记得当初他第一次以她丈夫身份出现的那个时空中,他因为听见突然有人拍门,而吓得第一时间钻进衣橱中躲藏。
结果……
躲进了衣橱,他才得知拍门的是他的儿子。
而等他发现这一点的时候,衣橱的门就被脸色不善的姜绣打开了,冷眼盯着他,质问他为什么听见拍门声,就躲进衣橱中?还问他的动作为什么那么熟练?
那个时空的她,无疑是很吃醋的。
活脱脱就是一个母老虎。
怀疑他出轨了,就动手揍他。
而现在呢?
眼下这个时空中的姜绣,刚刚竟然劝他去看望岑柔。
不同的人生经历,对一个人的思想、性格影响有这么大吗?
陈宇心生感慨。
……
同一时间。
与奥顿大酒店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对面一栋大楼天台上,一高一矮两个身穿深色衣服的男子,从楼梯堡中走出,走到天台边缘的围栏旁边,一边眺望对面的奥顿大酒店,一边掏出香烟。
高个男子大约四十来岁,左边脸颊上,有一道狰狞的刀疤,他抽出两支香烟,一支含到自己嘴里,另一支递到旁边的矮个男子面前。
矮个男子接过香烟的时候,微笑道:“可惜现代这个社会,没有武林了,要不然今晚以后,咱俩就要扬名江湖了。”
高个男子低头点燃香烟,吸了一口,拿下嘴里香烟的时候,喷出一口烟雾,笑道:“是啊!可惜了,陈宇……这样的巨星级大明星,今晚一死,不用等到明天,新闻肯定就能传遍全世界,这么好的扬名机会,咱俩却不能对外声张,真是憋死人啊!”
矮个男子目光转了转,忽然说:“哎,梓轩!你说,等这事结束后,咱俩要不要取个外号,对外宣布对这件事负责?反正不暴露真名的话,咱们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你说呢?”
高个男子眼睛一亮,又吸了口烟,眨了眨眼,问:“欸?浩宇,你这个主意不错啊!不过,咱俩要起一个什么外号呢?黑白双煞?雌雄大盗?不行不行!雌雄大盗,好像要一男一女,咱俩都是大老爷们,不合适……”
名叫浩宇的矮个男子弹了弹手中的烟灰,微笑道:“这个不急,回头咱们可以慢慢想,想好了再对外宣布对这件事负责,现在咱们还是好好数一下,那边哪个窗户是陈宇住的房间吧!先杀了他再说。”
名叫梓轩的高个男子点点头,“对!先杀了他再说,难得有人出那么高的价让我们杀陈宇这样的名人,先把活做了再说。”
两人意见取得一致。
之后,便假装在这里抽烟,目光却一直在数马路对面的奥顿大酒店的窗户,想要尽快确定哪个房间是陈宇住的。
没多久。
高个男子梓轩脸上露出笑容,轻声说:“我找到了,浩宇,你找到了吗?”
矮个男子浩宇轻笑一声,“我也找到了,梓轩,事不宜迟,咱们这就动手?”
高个男子下意识往四周看了看,没看见有人,便点头,又戏了一口手中的香烟,烟雾吐出的时候,随手扔下剩下的半截香烟,抬脚碾了碾,转脸看向身旁的矮个男子,“我数一二三,咱们一起飞过去?”
矮个男子随手弹飞手中的烟头,轻笑一声,“太幼稚了吧?走了!”
话音未落,他就纵身跃上天台边缘的围栏,双脚一蹬,便纵身跃了出去,夜色下,纵身跃出去的他,一边不断下坠,一边快速变身。
一个呼吸之间,就完成了变身。
刚刚还是人身的他,变成一只体型庞大的老鹰,宽大的双翅猛然一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