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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着扫帚穿越啦-第1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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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温玉小姐哄完它之后,雪鸮鸮也很心满意足,它准备再飞上枝头高歌一曲……
  但是没飞起来。
  它的翅膀就和长身上似得,完全扑腾不起来。
  雪鸮鸮茫然地盯着温玉小姐看。
  温玉:“?”
  她又把雪鸮鸮拎起来看了一下,然后发现,这傻鸟刚才掉进苍耳堆里,正好在翅膀内侧沾了好一层,然后它又立刻收拢了翅膀,于是翅膀和身体就被苍耳黏在了一起,分都分不开。
  温玉:“…………”
  傅红雪:“…………”
  傅红雪忍不住伸出一根手指,安抚性地摸了摸雪鸮鸮的头。
  温玉小姐只好从头上取下自己的魔杖,对着雪鸮鸮念了个清洁咒。
  ……毫无变化。
  所以说这个咒语是不会把苍耳判定成污浊物的么……?
  魔法的世界就是这样,各种咒语并不是有如数学公式那样绝对精确的,而是很依赖于施术的巫师自己的潜意识,可能温玉潜意识里并没有把苍耳当做是一种污浊的东西,所以才祛除不下来。
  她只好默默地把魔杖收起来,避开苍耳,小心翼翼地把雪鸮鸮抱在怀里,道:“回去慢慢帮你弄干净吧,小可怜。”
  雪鸮鸮委屈地快哭了。
  温玉小姐当然也知道它委屈,她伸手在自己伟大的异次元兜兜里一摸,摸出个坠了红宝石的抹额来,给雪鸮鸮系在了头上。
  雪鸮鸮:“!!!”
  雪鸮鸮:OVO
  红蓝宝石,都属于在后世也非常受欢迎的名贵彩色宝石,属于刚玉类,后世多做切割处理。
  然而在这个时代,切割是不可能切割的,这攒珠抹额之上挂着的这颗石榴红,被磨成水滴状,挂在抹额正中,上头又是一颗镶银的绿松石,周围一串小的各色宝石,真是珠光宝气。
  温玉最近可真算是发了横财了。
  首先是西方魔教那个非常讲究的买命财规矩,给了温玉好大一包珠宝,然后又是林仙儿撞在了她的手里,温玉从她手上足足带走了两万多两银票,除却分给了蓝蝎子六七张,她还想分给与她一起忙活的一点红,但一点红拒绝了。
  因此,她这财发得实在不小。
  一时之间,温玉小姐的财产,可能连京城里住的某些王公贵族也比不上,想到以后还可以时不时去敲林仙儿的竹杠,温玉小姐就开心异常,连自己伟大的赚钱计划也忘光光了。
  毕竟发横财是真的爽啊。
  不过,她就算再有钱,也不至于专程给雪鸮鸮做这么贵的玩具,其一是觉得太夸张,其二也是因为,在那天雪鸮鸮露馅之前,她根本不知道它喜欢闪亮亮的玩具。
  这是叶孤城送的。
  叶孤城在温玉小姐过生日的时候,送了她一匣子的珠宝首饰和一箱子贵重衣料做的衣裳。
  其中,就有这个迷你版的攒珠勒子。
  温玉一开始还以为是给自己的,兴冲冲地往自己脑袋上勒,然后发现……系不上。
  温玉不由怀疑:难道是自己头大?
  然后跑去镜子前照了照,否定了这个说法。
  又心想,那想来是叶孤城记错了尺寸……可也不对啊,绝顶高手的目力都是极其惊人的,叶孤城要是连她的头围都算不对,那真是可以自戳双目了。
  想来想去,她还是认为,可能是叶孤城把事情交代下去之后,下边的人没处理好吧!
  那这也没办法咯,温玉也懒得告状,把这串迷你的攒珠勒子收在了宝匣的里面,好像是在珍之重之的把叶孤城的心意收藏起来。
  上次发现了雪鸮鸮的特殊爱好之后,她当做是趣事,和叶孤城讲了一讲,没想到对方听完之后,居然罕见地沉默了。
  他沉默地盯了她一会儿,缓缓地说:“……原来你不知道。”
  温玉悚然:“……原来你知道?”
  叶孤城点了点头。
  温玉问:“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叶孤城道:“……在你这里醒过来之后的第三天。”
  温玉问:“为什么……?”
  叶孤城当时眼神很微妙地看了一眼雪鸮鸮,对方心虚地用大翅膀掩面,不敢看人。
  他淡淡地道:“它喜欢我玉佩上挂的珠子,跑进屋子里来看。”
  温玉:“你给它了……?”
  叶孤城淡淡道:“一块玉佩罢了,有何不能给。”
  温玉挠头。
  ……他、他可真大方。
  她忽然想到一种可能性,问他:“所以你送我的生日礼物之中,那个攒珠勒子……?”
  叶孤城道:“嗯,是给它的。”
  温玉大怒:“给它不给我!”
  叶孤城:“…………”
  叶孤城:“我给你装了个更好的。”
  温玉瞬间气消,笑颜如花:“好像也是哦,我看到啦,我还带过两次呢。”
  叶孤城万年不变的寒冰面孔似乎也有了些融化的迹象,漆黑的双眼之中沁出一点笑意,状似随意地道:“近来白云城出了一批成色极好的珍珠,再上两颗鸽血红,打对耳珰也很好。”
  温玉笑开了花,嘴上却道:“这怎么好意思呢?”
  叶孤城的高情商在此刻发挥得淋漓尽致:“白云城开在京城的首饰铺子是时候该上新花样了,不过请你先试试新样子,若不好,还得叫他们改。”
  其实首饰铺子到底上不上新花样,这位白云城主在今年之前是从没管过的。
  温玉一听,脸上露出了两个小酒窝。
  啊呀,其实她的脾性好像和雪鸮鸮很像,都很喜欢亮晶晶的东西呢。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给宠物猫头鹰带这么贵的攒珠勒子,完全是白云城主叶孤城的个人行为,与暴发户温玉小姐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雪鸮鸮有了亮闪闪的新玩具,一时之间开心得不得了,翅膀里沾满苍耳动弹不得也不在乎了,开始狂摇脖子,自己被额前挂的那颗水滴状石榴红给打了好几下,打得晕头转向……
  温玉:“…………”
  介于这胖鸡的脑袋和脖子差不多粗,温玉给它调整了位置,带到了脖子上,这样雪鸮鸮也可以很方便的欣赏石榴红的美丽。
  雪鸮鸮:OVO
  开心捏!
  走吧,下山去吧。
  她拎着雪鸮鸮,一路下山。
  此时正是下午两点左右,乃是一天之中最热的时候,深秋虽冷,但温玉与傅红雪走了半天的山路,再被这深秋骄阳一晒,只觉背后都渗出了一点细汗,整个人周身都感觉有热气蒸腾,又口干舌燥,想要喝点水歇歇脚。
  正巧,这山脚下就有一间供游人歇脚的小茶铺子。
  京城多权贵,明镜山在春秋两季又是游玩的好去处,这小茶铺子看着虽简朴,里头实则是好茶好点心。
  姐弟二人一前一后,进了茶铺子,先点了一壶金骏眉,温玉独爱红茶所特有的岩骨花香。
  然后呢,光喝茶实在是不带劲儿的,她又挑挑捡捡,点了一盘南瓜小点,再来一盘火晶柿子,柿子绵软极了,又香又甜,如果有吸管的话,甚至都可以直接吸着吃。
  这是秋日里的丰饶果实,见之喜人。
  傅红雪从前从未吃过这种又软又甜的果实,双手捧着,小口小口地吃,温玉小姐对他指手画脚:“吃快一点啦,你看,汁水都要流出来了!”
  傅红雪:O…O
  傅红雪手忙脚乱地吃柿子。
  俗话说的好,没有人能够不狼狈地吃柿子!
  少年刀客也不例外!
  傅红雪与火晶柿子搏斗正酣,这茶铺子的老板笑眯眯地在桌上放了两块干净的湿手巾,温玉笑着和白胡子的老板道谢,又撑着手,对傅红雪说:“我们干脆买一点柿子回去吧,回去冻柿子吃,那个更好吃嘞!像柿子沙冰,你一定会喜欢的。”
  傅红雪小朋友点了点头,道:“好。”
  温玉掰着手指头道:“再去买点茄子、芸豆……唔,想吃烧烤,锡纸烤茄子,嘶溜!”
  傅红雪小朋友也没吃过烧烤。
  他似懂非懂,还是很乖巧地点了点头,说:“好呀。”
  这时,外头忽然走进一个人来。
  这人穿着一件金色的短衫,下摆只到膝盖,他皮肤很苍白、一双眼睛里带着一股摄人的死气,叫人瞧了,不免就要心生厌恶。
  这黄衫人的右腰间别了一把剑。
  正常人的剑都是别在左腰,方便右手拔剑,但这人的剑却在右腰,说明他是个左撇子。
  这黄衫人冷漠地走进来,似乎也是赶路赶得有点累,要来喝口水,他本来想坐在距离门最近的位子上,结果眼睛一瞧,就瞧见了一只雪白的、浑身沾满苍耳且披金戴银的猫头鹰,正站在桌子上,用一双铜玲大的眼睛瞪着他。
  这当然是雪鸮鸮。
  雪鸮鸮被温玉放在靠近门口的桌子上,让它方便和外面的鸟儿们炫耀自己昂贵的新玩具。
  黄衫人:“…………”
  感觉这屋子里有怪人。
  ……………………………………………………
  作者有话要说:
  来点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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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0章 02【二更】
  混江湖的人大多有些怪。
  这黄衫青年姓荆名无命; 与温玉有过一面之缘、与傅红雪有过一面之缘,乃是金钱帮帮主上官金虹手中的一柄利剑。
  他自己就是有古怪癖好的人。
  荆无命好杀人,对于杀人的事情; 他总是很热心、总是不肯错过的。
  不过他不爱杀一心求死的人。
  在他看来; 一心求死的人,就好像是一坨砧板上的烂肉,剁开一块烂肉并不能带给他刺激,激起他身体的反应。他最爱做的; 就是让注定死在他剑下的人燃起生的希望; 然后再残忍地把这希望给掐断。
  他杀孤松先生时,就是这样的。
  因为只有在夺走这种人性命的时候; 他才会感到一种无法遏制的兴奋,才会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
  荆无命身上那种总是令对手欲呕吐的死气,其实也在萦绕着他自己,他形成这样的怪癖,也许与此是有关系的。
  不过他还有另一个规矩; 那就是不杀孩子。
  因为他瞧见孩子的时候,总会想到自己年幼时饥一顿饱一顿、被风吹雨摧的日子; 那时若没有上官金虹将他捡回去; 他也绝不可能成为如今这柄锋利得令江湖为之胆寒的剑。
  这也就是他那日为什么救傅红雪一命的缘由。
  他在金钱帮这些年,杀的人不少,见的怪人也不少; 实在是见怪不怪了。
  但俗话说,怪也是有不同风格的,有些是很低级趣味的; 有些却具有高级的趣味。
  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一眼这只满身苍耳又披金戴银的傻鸟,一时之间无法欣赏这种奇妙的高级趣味。
  ……不过他对人世间所有的趣味形式基本都不感兴趣。
  他只对一个人付出了自己的情感。
  荆无命扫了一眼这茶铺子; 只见茶铺子里只坐了两桌人,一桌是个胡女郎与少年刀客,另一桌在角落,只是一个人,这人是个英俊的男人,身上穿的衣裳与手中拿的折扇,都是第一流的,他坐在角落里喝着茶,偶尔饶有兴味地瞧一眼那绿眸的胡女郎。
  绝顶的高手,当然都有着细致入微的观察本领,荆无命只扫了一眼,就将所有的一切都尽收眼底。然后他坐了下来,低着头,那双颜色很浅淡的眸子似乎虚无缥缈,什么都没看,眼白与瞳孔好似化作了一体。
  他当然也认出了这少年刀客是谁、也认出了那穿着讲究衣衫的英俊男人是谁,但他一点兴趣都无。
  白胡子的老板笑着迎过来,弓着身问:“客官,咱们这里有上好的正山小种、金骏眉、南边福建还产一种很不错的茉莉龙珠,客官若想尝尝鲜,不若……”
  荆无命冷冷截口:“清水。”
  来茶铺喝清水,可真是不知情、不知趣。
  但白胡子老板超级有眼力见,一句废话也无,立刻就下去了。
  荆无命的脸上硬邦邦、冷冰冰的,还是一副谁都不看、神游天外的样子。
  傅红雪当然已经认出了他。
  但这个大哥哥一副很难搭话的样子,傅红雪又不擅长与人搭讪,他只好拉了拉温玉姐姐的袖子,小小声道:“姐姐,就是那个人从孤松的手里救下我的人……”
  温玉其实早就知道了。
  孤松死了,荆无命下的手,但傅红雪最后是被枯竹和寒梅带走的,这二人与孤松一伙儿,与荆无命当然敌对。
  所以她很快就猜出了事情的原样。
  她……相当诧异。
  她与荆无命一面之缘,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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