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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事情如脱缰野马一般的发展,好在这本《怜花宝鉴》最后还是落到了温玉小姐的手中。
《怜花宝鉴》乃是一代佳人王怜花毕生之所学; 这王怜花精通易容; 号称“千面公子”,他所学之广、之杂,实乃是江湖罕见,什么星象占卜、琴棋书画、医术毒术……十个人都学不会的东西; 他一个人就全都学精通了。
也怪不得这《怜花宝鉴》乃是武林至宝; 连上官金虹那样的人,都非常想得到了。
最奇妙的是; 这宝鉴的目录最后一项,是“仙法异术”。
寻常人得到这宝鉴,目光绝对放在前头的那许多项,但温玉拿到宝鉴,立刻就去翻最后的内容。
王怜花并非巫师; 他记载的这仙法异术,并不是已巫师所通用的说法、语言去描述的; 温玉能够感觉的到; 他一定是认识了某个穿越而来的巫师,见过这巫师施法,然后用自己的语言把所见所想都写了出来; 故而温玉读来,只觉得这记载蒙着一层薄纱,其中似有真意; 然则朦朦胧胧。
她拿出自己所珍藏的许多魔法书籍,对比来看。
最后还真叫她学会了!
她真的模拟出了时空乱流; 可以将人送到别的时空之中。
不过就是不太好调试,温玉第一次使用这种东西的时候,走过时空乱流,瞧见一堆猿人在用石头砸东西……
温玉:O…O
温玉赶紧走了。
这是个极其复杂的新魔法,学会这个新魔法,温玉花了两年,然后调试又调试了半年,最后,在两年半之后,她才终于把这个时空通道通到了她在现代住的地方。
于是,温玉小姐大方的邀请众友人一起通过。
叶孤城、陆小凤、花满楼、一点红、荆无命……还有两个小朋友,路小佳和傅红雪,先后通过了这个通道。
然后,一个崭新的世界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
陆小凤正在玩音乐游戏,这是一款叫Cytus的音游。
温玉小姐本来就有很多电子设备,只是介于她实在很珍惜电量,所以在古代时,从不会这么玩这些东西。
现在她早都已经没有那种电量过低恐惧症了。
不过,既然回来了,那显然可以随便玩了!
陆小凤的手指,可以说是全江湖最灵活、也最有力的两根手指了——他这手指甚至能夹的住叶孤城的“天外飞仙”。就连西门吹雪,也曾很羡慕地瞧过这两根手指,还曾感叹道:有的时候真想拿什么来换你这两根手指。
温玉倒是对他的手指如临大敌!
她充满警惕地监视着玩游戏的陆小凤,防止他一下子急眼了把她的电子设备戳出两个洞来。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陆小凤从来都不会急眼,况且,这音乐游戏里难度最高的歌曲,显然也同他所经历过的那些凶险时刻是没法子比的,他的手指疯狂地在屏幕上戳戳戳,十根手指好像能舞出花来一样。
三分钟后,评分出了——毫无疑问,S级!
陆小凤:︿( ̄︶ ̄)︿
温玉:O…O
温玉:“你沉迷这个游戏都快一周了。”
陆小凤:“好像是这样的。”
温玉:“之前你玩超级玛丽,两天就不玩了。”
陆小凤:“因为我已经通关了。”
温玉:“还有只狼,你好像也只玩了一阵子。”
陆小凤:“啊,平日里打打杀杀得多了,不是很喜欢玩打打杀杀的游戏啦。”
温玉:“星露谷也只玩了两天。”
陆小凤:“太肝了感觉有点受不了。”
温玉:“……你还会受不了的么!”
陆小凤:┓( ??‘ )┏
温玉狐疑:“所以,这个音游究竟有什么魔力,你居然都打了一周了,还没腻么!”
陆小凤:“其实……”
温玉:“其实?”
陆小凤摸了摸自己的胡子,道:“其实……我五音不全。”
温玉无情地说:“这种事情我当然知道!”
陆小凤的五音不全那可是非常出名的,能把每一首歌的调都歪到天上去,对于一个音感正常的人来说,听他唱歌简直等于酷刑折磨。
有一次,路小佳做错了一件事,以为会被荆无命痛揍一顿,结果荆无命冷冷地瞧了他半晌,拎着他的脖子把他扔到了陆小凤面前,要陆小凤唱半个时辰的歌给他听。
路小佳当即惨叫:“师父我错了!饶了我吧!”
陆小凤:“…………”
陆小凤:“你们两个是来侮辱我的么?”
荆无命:“?”
荆无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陆小凤被瞧得心里都发毛了,也想不通这人到底是专程过来讽刺的还是真的就脑子里缺根筋。
总之,这就是陆小凤的演歌水平。
温玉道:“所以呢?”
陆小凤道:“这游戏设计的真好啊,总让我有种自己乐感很好的错觉!”
温玉:“…………”
温玉:“………………”
好叭,这还能说什么呢?
温玉道:“晚上出门么?”
陆小凤:“去哪里?”
温玉笑道:“大唐灯具城!”
陆小凤:“?”
这是什么?他歪了歪头。
大唐灯具城,也就是某十三朝古都的重点旅游项目,一到节假日,人山人海。
他们穿来的时候时间不太凑巧,刚刚好是五一国庆假期,好家伙,出门打个车,五百米的路堵半小时,这功夫,使用轻功能走好远好远了!!
可是他们又没法子用轻功,这个新世界到处都是摄像头,尤其是像荆无命、一点红这样的人,最不喜别人拿着手机摄像头对准他们,若是用了轻功,那想来第二天网上就爆了,然后就是各种各样的媒体找上门来……虽说也不一定真的能找上门来,但这也实在很让人烦躁。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穿来之后,温玉就与他们约法三章。
不许用武功、不许带武器。
开玩笑,他们的刀剑若是带出去,那麻烦更大了!
陆小凤、花满楼二人,一向都是没有武器的,他们自然无所谓,但剩下的三位大剑客,一个小刀客和一个小剑客,那对武器的看重程度……
温玉道:“可以放到我的异次元口袋里,或者我在你们裤兜上做一个异次元口袋。”
事情完美解决。
不过手机摄像头的问题却不是很好解决。
因为这些男人都很养眼。
养眼,并不是指他们的样貌有多么多么的英俊、英俊得令人魂牵梦绕,而是指一种整体的气质。
武人身姿挺拔,腿长腰细,肌肉呈漂亮的流线型,隆起来时,每个人都能想象得到,他们的腰身是多么的有力,他们身体里蕴含的爆发力是多么的强。
就连最谦谦如玉的花满楼也不例外。
花满楼换上T恤和短裤之后,温玉的反应就是……呆滞。
他瞧起来比陆小凤要强壮些!
这……这真是出乎意料!
这种武人的身躯,绝不是在健身房可以练出来的类型,俗话说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帅哥也是一样的,虽然不懂健身,但真正的练家子与健身房的健身人士一比,女孩子的目光都会止不住地往练家子身上移动……
而且他们是长发。
这年头汉服兴起,其实穿古装带假发的男的也不少,但问题是,这群人是穿着便装、扎着马尾的……所以看起来就格外独特、格外赏心悦目呢。
所以手机摄像头问题无法解决,只能适应。
这其中最受欢迎的感觉是一点红,因为他的脸虽然不甚英俊,但五官棱角分明、气质冷峻,很是吸睛。
荆无命其实有点让人害怕——主要是因为他脸上的三道刀疤,况且他一去瞧别人,别人立马会感觉到浑身不适,故而没多少人对着他拍照。至于断臂的问题倒是不存在了——温玉学会了可以无中生有的魔药,早早给他吃下了。
他穿着白色的宽大T恤,长手长脚,身材修长挺拔,只要不害怕他的脸,瞧上去还是很赏心悦目的。
叶孤城的脸倒是很英俊,但可惜名草有主,他旁若无人的拉着温玉走在街上,出于一种约定俗成的尊重,会掏出手机来拍帅哥的人就自动忽略他了。
花满楼也很受欢迎,况且花满楼瞧着实在温柔,所以还会有大胆的女孩上来找他要联系方式,花满楼当然是拒绝的,然而他微笑的表情、柔和的语气与委婉的拒绝,令这些被拒绝的姑娘也不会感到伤心,反倒还很高兴地走了。
但陆小凤嘛……
陆小凤,他……
嗯,可能是现代的姑娘们对两撇小胡子的接受程度的确不高吧,总而言之,魅力浪子陆小凤,在现代遭遇了滑铁卢。
陆小凤:O…O
不可置信。jpg
他很悲愤,但他坚决拒绝因为这个去把胡子刮了!
今天正好是五一假期结束,外地的游客也都各回各家了,本地的上班族、学生党,也都开始了万恶的周一,所以大唐灯具城这一条步行街理论上应该人不多。
大唐灯具城是个别称,其实正确的叫法大家都知道——大唐不夜城,其特点就是有如光污染一样的各色彩灯,关键这些彩灯的颜色感觉很不讲究。
所谓金瓦朱漆,金红配色其实很适合这地方,这里也有剧院、美术馆、电影院之类的地方是这配色……但是其他地方就很不妙了,有些地方幽幽冒绿光,总觉得有点闹鬼、旁边的树上挂着荧光粉的灯——这灯长得还有点像水母,荧光粉水母在树上游,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样的设计理念。
要是站在高处看的话,那花花绿绿的,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最绝的是,众人走过去的时候,路过一条漆黑的小路,这路上也有灯,是诡异的暗红色,旁边的树上也有灯,也是暗红色。
漆黑的小路、幽幽的红光……
一点红点评:“我杀完人的地方都没这么渗人。”
荆无命很罕见地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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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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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番外二【一更】
这条步行街十分宽阔; 左右乃是各种小店,中间有着数种景观,最显眼的便是许多唐代名人的雕塑; 李白望月、杜甫题诗、公孙氏舞剑等等; 还有数个舞台供人表演——不过水平就比较参差不齐了。
地面上有地灯,照耀的整条步行街如融金一般,踩在上面,恍惚有许多不真实感; 而这个地方对于温玉的朋友们来说; 也的确是个不真实的地方。
这里和他们所生活的年代实在太不同了。
最为明显的是衣着。
这里的男人女人,打扮的都与他们的时代全然不同; 古代自然讲究衣着,即便是夏天,顶多只是换上清凉的麻料,但也须得将全身都覆盖起来,温玉第一次拿短袖短裤来给一点红的时候; 他相当的别扭,完全不想换上。
然后转头就瞧见温玉小姐的T恤短裙搭配了。
叶孤城倒是见怪不怪; 他最开始在温玉那里是住过一阵子的; 知道她有许多风格迥异的衣裳,温玉在家里经常是卫衣短裤大拖鞋,叶孤城一开始瞧见的时候; 总以为她是那种百越人——听说那地方热得很,人人穿衣都是露胳膊露腿的。
如今正是五月,虽说还没到这座城市最热的时候; 但现在却毫无疑问是最适合出游的时候,等到了六七月; 温玉这个老土著就认为只有太阳落山之后才适合出门行动了。
……不,太阳落山之后、晚上十点的温度有可能还是三十八摄氏度,这地方的夏天根本就不适合人居住!
五月就刚刚好啦,换上夏衣,在微凉的夜晚去逛一逛,吃吃东西,买点喜欢的小零食回去,然后和朋友们窝在一起,聊天打诨,喝酒唱歌。
一点红最终还是接受了露胳膊露腿的衣裳风格。
他虽然曾经是杀手,又声名狼藉,但为人很是正直,走过街道时,面不改色、目不斜视,全然不会去瞧任何一个女孩子笔直的双腿。
这里高楼林立,最矮、最普通的建筑,也远超过皇宫大内太和殿的屋脊,这里整夜灯火通明,地上的银河在每一日流淌,男男女女姿态亲密,人人如同江湖儿女一般不拘小节。
然而,江湖儿女不拘小节,却永远会受到世人诟病,在这里,大家却都是大大方方、亲亲热热的。
叶孤城也总算理解了温玉的热情与大方是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养成的了。
既然来了这地方,那自然是要吃当地的特色美食的,这十三朝古都基本上来说是碳水爱好者的天堂,各种面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