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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曼这个人,若觉得对方没本事,哪怕是为了他的安全着想,也会觉得苟爷的防范措施特别麻烦,啰嗦,乃至于失礼。
反之,若社员超乎寻常,纵然失礼于他,他也不觉得这失礼。
墨穷现了一手枪术,总算让哈曼高看一眼,觉得这才符合他一贯对社员的想象。
不过还不够,在他心中,社员可是与神魔一般的存在抗衡的,光枪术厉害还不够,总要展露一些不科学之处吧?
“有这枪法在,刺客只要一露面,那一枪不就杀了吗?”哈曼说道。
墨穷和苟爷对视一眼,说道:“没那么简单,我们出手的同时,他们也能出手。刺客行踪隐蔽,甚至在这二十天内身体素质远超于我,所以你不要离我太远,不然我会顾不上你。”
“你们还有什么手段,也展现给我看吧?也好让我安心。”哈曼趁机说道。
苟爷笑道:“等刺客杀来,我们还有一场场恶战,没必要现在浪费体力。”
哈曼笑了一声,纵马驰骋,墨穷立刻也拍马紧跟。
倒是苟爷与马队分开,检视着四周,每隔几秒钟,开放半秒钟的鹰眼。
宫殿遍布监控,人虽然察觉不到刺客潜入,但机器可以,通过人脸识别,能在分辨出陌生人后自动报警。
不过在马场这种开阔地,苟爷还是要辅以自己的鹰眼巡视。
每个人鹰眼开启的时长都是不同的,他们不可能二十四小时开着,顶多几十分钟。
所以每隔一段时间开启半秒钟,以社员的反应力,瞬间扫一眼就能知道有没有人潜行了。
毕竟一开一关间,场上有人出现又消失,那毫无疑问说明有人在场上使用刺客步伐。
一个上午就这么安然度过,毫无敌人的踪迹。
到了下午,哈曼又不省事,骑着马来到他的宠物乐园。
这位王子不仅爱马,还养了许多珍稀动物,从狮子到鳄鱼,再到巨蜥、秃鹰,各种野兽猛禽成了他的私人宠物。
大大小小,天上地下水里的各种宠物,共计五百多只。光为此照顾宠物的工作人员就有八百多人,每天定时来上班轮换照顾动物……
苟爷四处巡视,墨穷寸步不离。
对于哈曼养了这么多珍稀动物,墨穷并没有觉得多稀奇,毕竟他自己还养了一只熊猫呢。
“墨,这只鹰花了我六千万美金,是极珍惜的异种,我亲自养大的!还有这群鬣犬,乃是埃塞最凶猛的族群,喏!这只便是东非鬣犬家族的女王!”哈曼带着墨穷逛着自己的动物园,介绍自己的宠物。
“嗯嗯……好厉害……哦!是吗……”墨穷嘴上敷衍着,眼睛则观察四路。
“昂!哈斯塔!”哈曼呼唤一声,一头雄鹰从天而降。
哈曼伸出手,就见那雄鹰乖巧地落在他的手臂上。
“它每天要吃新鲜的牛肉,为此我专门从澳洲进口……”哈曼说着,伸出另一只手递过去一块血淋淋的牛排。
然而他那乖巧的宠物,突然暴躁起来,利爪猛地用力,深陷入哈曼的手臂。
锐利的双眼盯着哈曼,鹰喙猛刺向哈曼的脑袋。
“啊!”哈曼骇然地看着自己的爱鹰,整个人都傻愣住了。
事发实在是太突然,墨穷也没料到这之前还极为听话的雄鹰,会突然袭击自己的主人。
千钧一发之际,墨穷甚至来不及拔枪,意念一动,一发空气墙直接从身前凭空轰了出来。
这股子刚性的空气团,狠狠撞上鹰喙,硬顶着它的脑袋向后仰去,直接翻倒。
它被击退的同时,利爪连带着撕走了哈曼手臂上的血肉。
哈曼痛得惨叫不已,摔倒在地,就听到一声枪响,墨穷直接爆了那只发疯巨鹰的脑袋。
“啊啊啊啊!哈斯塔!”哈曼嚎得眼泪都出来了,也不知道是痛得,还是心疼自己养大的鹰酱死掉了。
“好险!医生!”墨穷立刻大喊道。
医务人员很快赶到,立刻处理哈曼的伤势。
但哈曼痛呼之余,还在不可思议道:“怎么可能!我的哈斯塔!它怎么可能攻击我!”
“如果它被人动了手脚,疯了呢?这里的工作人员一个也不能走!”墨穷喊道。
苟爷也说道:“包括之前换班的!”
招呼宠物的工作人员太多,不可能都住在宫殿里,大部分都住在外面,这些人不是混入了刺客,就是跟名媛一样间接利用了。
“真是防不胜防,差点忘了动物也能杀人……”墨穷沉声道。
苟爷眯眼道:“之前的不是刺客,这回连人都不是了……下次可能直接就扔炸弹了。”
话音刚落,远处突然响起了警报声。
“苟爷!发现刺客!刚刚经过宫殿正门!但我看不见他!”外围人员立刻警示道。
苟爷立刻开启鹰眼,骑着马朝向正门而去,搜寻刺客的踪迹。
果然,给他看到了一个鬼魅的身影,以超乎人类极限的速度在远处奔跑,直逼寝宫。
苟爷眉头一皱,谨慎地又抬头看了看,果然又看到另一个刺客,通过滑翔翼绕过了所有监控,从天而降,直逼动物园而来。
“嘭!”墨穷见苟爷抬头,自然也抬头看到了。
二话不说,甩手就是一枪!
听到墨穷开枪,哈曼又吓了一跳,茫然地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衣服,问道:“你什么意思?”
“噗通!”
话音刚落,一具尸体从天而降,正砸在他眼前不远处。
“啊!”哈曼惊呼一声,这才意识到墨穷在他完全没有察觉的情况下,一枪打死了不知道从哪飞来的一个刺客。
“他从……”哈曼想问些什么,却见墨穷直接从马上跳下来,抓着他凌空锐角转向,暴退开来。
“轰!”
落下的尸体,直接爆炸了,炸弹威力极大,直接在地上轰出一个坑,周围的栏杆都炸断了。
墨穷拦在哈曼面前,撑起空气墙,又有两匹马遮挡,拉开距离倒也没受伤。
“还一个去了宫殿,很可能想布置什么……墨穷你留下,我去抓人!”苟爷说完,拍马离去。
墨穷点点头,解散了空气墙,顿时面前落了一地糊在空气墙上的马肉马血。
“刚才我看到了气!”哈曼没管爆炸,似乎爆炸早就习以为常了,反而非常惊奇于墨穷在爆炸中身前好像有什么看不见的屏障阻隔了冲击波。
“闭嘴,有毒!”墨穷刚撤掉空气墙,就闻到一股刺鼻的味道,立刻重新撑起威装,并把哈曼一同笼罩进去。
那炸弹中,带有毒气,但不是无色无味的毒,难怪要以这种形式投放。
隐蔽性虽然不佳,但毒性却十分猛烈。
墨穷仅仅吸入一点,就感觉意识恍惚,呼吸困难。
“神经性毒素……不要吸食过多!”医务人员迅速戴上防毒面具,并从大药箱里找出一瓶药,麻利地抽取出来,给现场一人注射了一支。
显然,蓝白社基本上什么毒都能解,为了应对这次刺杀,准备充足。
“苟爷,你好像被调虎离山了……”墨穷睁开鹰眼,雄视现场,就见从远处有数个身影恍惚地在建筑群间穿梭,朝这边而来。
其中有个犀利的白影,微低着头,缓步走着,就那么正大光明地从主正道接近,连潜行都没做。
“终于来了!开枪!”看到那个白色身影,哈曼不仅不怕,反而兴奋。
直接下令自己的手下开枪,这里不仅有蓝白社的安保,也有他自己的私人武装保护他。
这一声令下,顿时无数声枪响。
然而那个身影,飘忽地左右横移,以无比恍惚的之字步伐靠近,子弹咻咻地从他身边掠过,偶尔头一偏,或身子微侧,竟然统统射空了。
不仅如此,对方潇洒躲开子弹的同时,还反手甩出弹珠。
墨穷挡在哈曼前面,涌动的气流推开了所有弹珠,但还是没保住离得太远的其他枪手。
哈曼的人顿时倒了一片,死伤十几人。
“什么!”哈曼看到白衣人躲开子弹,心说这特么才是社员吧?这是人?
那白衣人悠悠说道:“蓝白社的……枪就不要用了,我们用剑决定他的生死……”
“嘭!”墨穷抽搐般一枪,已经发出了。
那白衣人歪着脑袋,侧着身子,做了一个闪躲的动作。
然后,身子一僵,噗通一声倒在地上,鲜血和脑浆从额头流出,瞬间在地上形成血泊,染红了他的白衣。
“你说话太慢了……”墨穷嘀咕道。
第三百三十九章 犀利的刺客
鹰眼本身就是动态视觉,如果神经反应力足够高的话,是可以看穿子弹轨迹并躲闪的。
而蓝白社的鹰眼便是来自于小兄弟会,眼前这群刺客才是该黑科技真正的发现者。
他们一个个都是苦修士,磨练与修行并不亚于社员,或许不能像社员那样,三年就达到人类顶峰,可十年呢?
再加上二十天刺杀时间的加持,单纯的身体素质其实是碾压社员的,基本上唯有十年以上的老社员,才能与他们在近战上抗衡。
眼前倒在血泊中的白衣人,显然是其中的佼佼者,他很明显能看清弹道轨迹,并潇洒地躲闪子弹。
墨穷一下子就看出来了,白衣人之所以缓缓靠近,就是因为要躲子弹。
如果直冲过来,靠近的速度是快了,可一旦被子弹封锁角度,即便反应过来了,因为相向而行,也会无法躲开。
所以白衣人看似缓步而来,也不潜行,其实是稳,可保不会被子弹打中。
由他实力吸引射击,其他人则能借助建筑群快速逼近,可谓各有分工。
更甚至,他这波走位躲闪,更能先声夺人,那些射击的枪手打不中他,还被反杀,心态已经崩了。
哈曼更是直呼这不是人,以至于这边哪怕人多枪多,也被吓到开始找掩体躲藏,不敢站在那弹幕压制了。
可以说到此为止,刺客已经占据了主动。
墨穷打不中他,又要保护哈曼。可以说别无选择,只能拔剑迎上,或带着哈曼逃跑。
所以白衣人悠悠地说一句:枪是没用的,我们拼剑吧。
可惜,说晚了……
墨穷看准他的面目,一枪就崩了过去,才听清他在说什么。
覆水难收,这一枪他想不打中对方都难。
白衣人看是看清了,也预判了轨迹躲开了。
可是万没想到,这子弹的轨迹会变!突然拐了弯,其锐利的鹰眼,眼睁睁地看着子弹划了一个大弧线射进脑门……卒。
“啊!导师!”暗中突进的其他几个黑衣刺客气息一滞。
“子弹拐弯了!是蓝白社的枪斗之王!”
他们此次行动带队的导师级刺客直接被秒了,是他们万万没想到的。
通过鹰眼,他们也瞥见了刚才的子弹出现了大角度转向,这一手子弹拐弯倒是不稀奇。
与蓝白社争斗这么多次,蓝白社的人能用空气墙扭曲轨迹,变轨弹道的事,他们还是知道的。
不过能如此精准拐出一个大弧线,并且是接近到导师已经反应不过来时才拐的,这份算计,蓝白社里唯有枪斗之王才用的出来。
蓝白社的枪斗之王,只有四人,最年轻的也有三十多岁,眼前这个才二十出头的样子,难不成易了容?
亦或者,是新晋的枪斗之王?
导师一死,几个黑衣刺客稍有迷茫,本来他们是由带队导师吸引火力,趁机突进绞杀目标的。
到时候蓝白社员陷入近战的纠缠,那就是他们的优势了,导师则再过来加入战场,社员本就身体不如刺客,又以寡敌众,别说保护哈曼了,甚至自身难保,自己也要折在这。
但现在墨穷一枪,就打乱了他们的计划。
“怎么办?”
“有进无退!有死无生!”一名黑衣刺客坚定道。
导师虽然死了,但任务必须完成,他们已经突进过去,现在撤退就是任由对方的枪斗之王一一点杀的结局。
既如此,还不如拼了,对方枪法如神,但近战必然不如刺客,只要能完成任务,大不了全死在这。
六个刺客近身绞杀目标,必没有失败的可能。
“杀!”
一抹寒光掠来,墨穷鹰眼瞥到,反手一枪过去,命中了那只手。
不是他不想爆头,而是对方太快,根本来不及看清面目,对方出手角度奇险,仓促之间他只瞥得到一只手,以及那手腕下绽放的袖剑。
而哪怕手打穿了,这一刺也不停歇!因为杀人的是剑,不是手!发力的是腰腹与肘臂,不是手腕。
快!实在是太快了!
几乎同时他又瞥到另一侧的寒光。
不出所料的话,背后也一定有!
墨穷千钧一发之际,灵性地拉着哈曼猛地往前一冲。
“刺啦!”
他的脖子两侧都被袖剑划过,鲜血绽放。
可同时,也带着哈曼躲过了背后的四剑突袭!
刚才他如果执着于可见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