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丁田的古代生活-第13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大堂妹的事情,让丁田有些措手不及,但是,这就是本地的风俗,小蝶也是十七岁就嫁给了林七。
  第二天,就是小年了。
  整个村子……或者说,全天下都在祭灶,彩色的糖块,给灶王爷甜甜嘴儿,大红的公鸡宰杀后,给灶王爷当坐骑:“上天言好事,回宫降吉祥……。”
  祭灶,每家都要如此,二叔跟三叔,这个忙就帮不了他了,于是,丁田单独祭灶,二叔跟三叔也是在家祭灶。
  这是一家之主应该干的事情,丁田现在也是单独过日子么。
  而过了小年,二叔就来了:“今年还是在你家这里过年,你一个人孤孤单单的有啥意思。
  ”
  “行!”丁田乐了:“家里啥都有!”
  “我们那里也有些准备,正好搬来!”二叔用了一个“搬”字,可见东西之多。
  果然,小年的当天,各种东西就陆陆续续的往过送,因为外面是个天然大冰箱,东西几乎都是做现成的,放在外面冻着,吃的时候,热一下就行了。
  反正大多数都是炖菜。
  而丁田则是在自家的厢房那里,发现了一个秘密!
  “这是?”丁田看着满目的青翠都愣住了。
  “你三婶子,说你大概是喜欢冬天吃点青菜,就在家里给你种了这么一屋子。”三叔指着满屋子的青菜:“你看吧,正好过年的时候吃。”
  “嗯!”丁田眼泪都要流下来了,没想到他这个小爱好,三婶子一直记得。
  过了小年之后,丁田就拎着点心盒子,给相熟的亲戚们送礼,礼品并不多,一盒子四样点心,一包糖,一包花生瓜子的,关系近一些的还有二斤猪肉,二斤羊肉。
  遇到小孩子,都给一个小红包,里头包着十个八个的崭新的铜板,农家的孩子,几乎没有零花钱,他们手里头能有三五个铜板都不错了,也就逢年过节能收到一些零花钱。
  所以全村的小孩儿,几乎在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丁田这个当了“官儿”的哥哥、叔叔、叔爷爷……。
  热热闹闹的过年,年味儿非常浓郁,别人也来给丁田送礼,送的几乎都是自家的特产,知道送钱财什么的,人家肯定看不上,昂贵的东西农家也送不起,所以送的都是一些自家的特产,尤其是丁侃家,给丁田送的就是自家采的蘑菇,在山林子里套的野兔,野鸡,以及撒的年糕,壮的豆包。
  丁田则是给丁侃家回的四匹花布,四匹细棉布,以及家里的孩子,一人一个一两重的小银
  锭子。
  “这太多了!”丁侃不想收下。
  “这是给孩子的,又不是给你的,侃哥,这一年以来,也多亏了你帮我看着我家的田地。”丁田道:“我们哥俩儿,就不要客气了。”
  他说的也是实话,虽然田地是租赁出去了,但是租赁的人种什么,可就是人家说了算,有那坏心的佃户,种上一些伤地严重的农作物,那地就薄了,第二年再种,可就收成不好了。
  “行,那我不客气了。”丁侃见丁田说得诚恳,这才让孩子们收下压岁钱,这份恩情记在
  心里。
  丁田送了年礼,收了年礼,忙活的很,一直到年三十儿,全家人一起,在祖宅里团聚。丁桂花如今是待嫁的闺女了,自然跟原来的打扮不一样,加上家里条件好了起来,人也越发的打扮上了。
  穿着一件清雅烟色绣着朵朵粉色小杏花的衫子,下边一条青绿绕百蝶长裙,外面一件雨过天晴的褙子,脖子上挂着一个镶嵌一颗龙眼大的红宝石的金项圈,站在那里亭亭玉立,加上头上的双丫髻,戴着两朵珠花,斜插一只梅花喜鹊的银步摇,不算华丽却自有光华,虽然不是大家闺秀,但是也算得上是小家碧玉了。
  何况丁田在家的时候,多少也教了弟弟妹妹们认字,不说能读书识字明道理,但是普通的字还是都认识的,也读过《三字经》、《百家姓》和《千字文》,且会写一些,虽然写的不好;但是总比一些目不识丁的妇道人家,强太多了。
  见到丁田,施了一礼:“堂兄。”
  “哎!”丁田笑得见牙不见眼:“我大妹妹就是好看。”
  惹得丁桂花红了脸蛋儿:“大哥瞎说什么呢!”
  “这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丁田撇嘴:“我大妹妹就是好看么!算那家小子好福气,不过将来他要是欺负你,我可绕不了他。”
  说的丁桂花脸更红了,但是心里却是有了底。
  丁家不算豪富,在县城还行,在府城里根本没啥名气,但是丁家有大堂哥啊。
  而茶花妹子还小,但也打扮了起来,双丫髻,簪着两朵珠花,一圈儿的红绒球,看着既活泼,又可爱。
  大大的眼睛笑起来特别有神,而大堂弟丁可与二堂弟丁乙,都是一副小书生的样子,这一年在学堂里没少学习,又在自家的店铺里帮忙,比起以前的懵懵懂懂来,已经长大了很多。丁吉堂弟跟丁田最为要好,因为他永远记得这个大堂哥,在人贩子手里救了他。
  只有最小的丁成堂弟,因为丁田喂了他吃过桂花糕,吃过杏仁糖,所以最缠丁田。
  一大家子人聚到一起,看着彼此都比往年更好的穿戴,以及渐渐长大的孩子们,眼睛里流露的都是幸福的味道。
  丁田在阖家团圆的时候,有那么一群人,还在风雪里赶路。


第二百一十四章 骑白马的
  大年夜,万家灯火,偶尔有小娃娃,忍不住,放一挂小鞭炮,在寂静的夜里,动静还挺大,偶尔传来“咯咯咯”的清脆娃娃笑声,也让大人们会心一笑。
  或许是老天爷也觉得有意思吧?
  傍晚时分,天阴沉沉,等到晚上了,竟然飘起了雪花。
  二叔在门口看了好几眼:“这是瑞雪兆丰年啊!”
  北地经过战乱之后,已经连续四年大丰收,只不过今年冬天的雪,真的是太厚了点。
  不过他们不怕雪太厚,只怕不下雪。
  北地的土壤不怕雨水多,只要不是一直下雨就行,但是就怕干旱。
  不像南方,人家那里河流多,很少有干旱的时候,怕的是水多,涝田,以及决堤。
  “是啊!”丁田也看了看外面:“进来吧二叔,外头冷呢。”
  “嗯。”二叔放下了棉帘子:“刚才玩牌,谁赢了?”
  “二婶跟三婶子羸了呗,我不跟你们玩了,你们都是个中高手,我呀,跟丁可和丁乙他们玩儿赌大小,那个简单,不费脑力。”丁田摇头晃脑的道:“我们小孩儿玩小孩儿的,不跟你们大人玩儿。”
  把个丁二叔给逗的哈哈大乐。
  丁田跟堂弟玩儿,自然也不可能落下堂妹,就赌大小,他们手里头都有一些崭新的铜板,这会儿你压两个,他压一个的,脸最小的小堂弟、才四岁多点的丁成,都知道压大小了。
  赢了就将铜板放进自己的小荷包里,输了就从他大堂哥的荷包里掏铜板,把个丁田稀罕的不得了,抱着小家伙儿不撒手。
  “你就惯着他吧!”三婶子看着他那样,也乐了。
  “三婶子你不知道,小成成可是我的吉祥物,有了他在怀里,那运气杠杠的!”丁田将小堂弟举起来看了看:“嗯,我家小成成就是个福娃。”
  “嘻嘻……福娃!”丁成有样学样,举起一对小爪子,朝他娘招呼:“福娃!”
  丁成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小棉袄棉裤,还有一双大红色的老虎头的鞋子,又正是垂髫之龄,软软的头发下垂,中间梳着一个朝天辫儿,一晃一晃的,加上吃得好,穿得暖,又开心了半天,小脸儿红扑扑的,说是“小福娃”一点都没错!
  “好,福娃,福娃!”三婶子看着小儿子,当然更高兴了。
  外面的风雪依旧,屋里的气氛却是那么温暖,但是在丁家村外面,一行人快马加鞭,已经靠近了丁家村。
  以前说过,丁家村是经历过战乱的村子,所以他们村子外围修建了围墙,以及了望塔。
  即便是在平安的日子里,也在秋后组织人手修葺了围墙,加深和清理了壕沟,连带着了望塔上都给用木板围了一圈,在里头还用破棉被挡了两圈,这样的话,里面站岗放哨的人,在冬天就不会太冷。
  哪怕到了冬天,也有组织壮丁,以铁叉、猎刀等为武器,每日巡行村里,一个是震慑宵小;另一个则是为了以防万一。
  经历过战争的村落,就是比别的地方的村子更具有警惕性,胡家村那边听说也修葺了围墙
  壕沟挖的那叫一个宽!
  明年非得成河流不可。
  今日是年三十,却还有人在站岗,没办法,这是老辈人传下来的规矩,因为曾经有过大年三十,蛮族犯边的记录,所以说在北地虽然旱涝保收,却也有一定的风险。
  这块土地这么肥沃,谁不惦记啊?
  别说北边的蛮族了,就连白山黑水里的女真,也惦记得很。
  每年都要打上那么三五场小仗,不然谁都不甘心,边军也是靠这种小仗,慢慢的熬资历,累计军功。
  所以如今看似安稳,实际上也不是很安稳,哪怕是大过年的,也有人在上头站岗。
  如今站岗的是个叫丁岱的人,他家里父母双亡,又没有兄弟姐妹,本人更是还没有成家,过年这一天站岗,能有二两银子的“红包”,所以丁岱就接了这个活儿。
  反正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就在了望塔里过个年,也挺好,而且晚上还有村长给送来的饺
  子和菜。
  想着村长会给自己送啥菜?
  听说村长家准备的东西可不少了,牛肉、羊肉、猪肉、鸡、鸭、鱼……想一想就流口水,去年值夜的时候,除却二两银子,还有一坛子红高粱酒,好大一条猪肘子……。
  正想的入神,就觉得远处怎么那么亮?
  眯起眼睛细瞅瞅。。。。。槽!”
  丁岱赶紧爬下了望塔,撒丫子就往村长家里跑,大过年的,街道上都没人,他是直接跑去村长家,幸好村长家离村口还挺近:“村长,村长!老里长!有……有……。”
  丁兴看到丁岱闯进来……因为过年,家里根本就没关大门,就有些不开心了:“我说丁岱
  啊,到点了我会给你送饭去的,你这会儿跑过来,是要干啥?啥也没有!菜虽然是现成的,可是都没热呢……。”
  这会儿有啥吃的?
  就有一些点心,还是丁田送来的,有凉有热,倒是新鲜。
  可是家里拿这个当待客用的点心,丁岱不算是客人,他算是小辈。
  “不是啊!”丁岱是跑过来的,这会儿气都没喘均:“有人……有人……有人骑马……举着火把来的!”
  丁兴一惊:“什么?”
  老里长也从屋里趿拉着新鞋子出来了:“难道是敌人?”
  “不能啊?”丁兴挠头:“北营那边可是有先锋军驻守,何况这大雪咆天的,他们敢来?就不怕冻死?”
  说起来,都是贫穷惹的祸,即便是有皮毛的蛮族,他们也没多有效的御寒手段,何况战马在冬天的雪地里可以走,但是在压成冰溜地面上,是走不了多远的,再说没有粮草,他们的战马吃什么?没有热汤,大冬天的他们喝什么?也不能光喝酒啊?
  他们就不产酒,他们的马奶酒都没什么度数的,御寒不了,倒是关内生产的闷倒驴,可对他们的胃口了。
  只可惜,汉人的酒水在草原上卖的最贵。
  所以他们不可能每个人都能配齐御寒的酒水,也就不可能在大冬天的就来打劫,而且还绕过了北营的先锋军。
  牛角山两边延绵千里,他们就是想来,也得绕过千里地……那他们还不得冻死在半路上啊
  ?
  “反正是来了!”丁岱急道:“是不是要敲响警钟?”
  “先别!”老里长一摆手:“我们去看看,丁家村虽然是土墙,却非常高大,又有壕沟,他们就算是想进来,也进不来。”
  村长赶紧穿戴整齐,又给老里长披上了一件兔子皮做的大氅,带着丁岱,一起上了了望塔正赶上这群人到了跟前。
  好么,看了这群人在风雪里影影绰绰的影子,来人百十来骑,竟然没有打旗,但是一个个盔甲鲜亮,弓箭弯刀,一样不缺,尤其是装容整齐,看着就像是精兵。
  一人双马,马背上还驮着点东西……。
  其中一个人发现了了望塔上有人,就策马上前,靠近了喊:“是我呀!赶紧的开门,有贵人到了!”
  “这谁呀?”丁岱不认识喊话的人。
  但是老里长跟村长认识啊!
  “这不是……开门,快开门,放吊桥,快!”老村长本来严肃的一张老脸笑开了花儿:“没事了,不是敌人。”
  丁家村的吊桥缓缓的放下,厚重的村口大门也被费劲的拉开,百十来骑飞奔而过,丁岱都担心,他们将吊桥踩塌了。
  进了村子,自然,吊桥还的被拉上去,不过这次有人帮忙,速度飞快。
  为首的一人�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