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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魔深渊-第26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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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流浪武士似乎并没有相信他。

    看着伸到面前的细刃长剑,朱天知道自己不能抗衡,所以,“应该是”他出卖了吞金兽,指出了一个方位,“应该是在那里!它跑出去了!西边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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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抹信仰之光出现在了流浪武士的手指上,他向着西方看去。下一刻,他消失在了屋子中。

    朱天赶紧趴着窗户向外看去,看着那个向西狂背的背影,啐了一口说道:“你们狗咬狗去吧!”

    真好!

    两个麻烦瞬间消失了。

    朱天感觉周围的空气都变得轻松了起来。

    这时候,弗兰克和讨厌鬼来到了他的屋子里。“主人,”弗兰克说,“刚刚是不是有人来过这里了?”

    何止是有人?都差点给我弄死了!朱天叹出了一口气。“走吧,”他说,“我们得离开这里了。”说完,他像是想到了什么一般,忽然从土炕上跳将起来。

    “金币!金币我们得想办法拿走!”他说,“还有老管家霍德!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

    他们找到了老管家霍得,此时,这位已经步入了老年人行列的老管家正虚弱地躺在土炕上。那两名逃跑者守在他的身边。

    其实,朱天心里有着一个猜测:老管家霍德和这里的奴工有着完全一致的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哑巴!所以他猜测老管家是不是从这里逃出去的奴工,从外面世界呆了几年之后,又良心发现回来这里解救其他奴工来了。

    这种可能性很大。“皮克,你试试能不能就醒他。”他对着皮克说道,“用信仰之光。”

    朱天的声音极低,在身后的弗兰克和讨厌鬼看来就像是在念道着咒语一样。果不其然,在他们和两名逃跑者的见证下,一抹白色光芒从这位蓝帽子先生的左手指缝间流露出来。

    信仰之光有着爆裂的破坏力量,也有着温和的治愈力量。

    破坏与治愈之间的转换需要皮克的信念控制。

    看到这里,两名逃跑者直接是跪了下去,脸上一片虔诚。

    如果他们能说话,这时候他们一定会大喊“这是光明之神的神迹”!

    信仰之光随着他的左手缓缓落在了老管家霍德的胸口上,然后滑向他的小腹、双臂、双腿、脸庞,然后再游走一圈。

    信仰之光消失后,老管家霍德的脸上明显有了红晕的颜色。

    这也只是三两天的时间,朱天感觉这位老管家不止消瘦了一点。刚刚从皮克的手法上来看,老管家全身应该都覆盖着瘀伤。

    如果没有昨天的高浓度圣水和今天的信仰之光,老管家很有可能就要面见光明之神去了。

    朱天的脸在老管家微睁的眼睛中浮现出来,在他看来,这张脸

    有点熟悉。

    两个人曾经有过很多交集:从水果摊到多索尔的木匠店,再到那个喷了他满脸粪的黑色驴子无数记忆回到了他的脑海中,无数场景于眼前这个蓝帽子重合。

    他和善良的海斯珈小姐也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老管家霍德对朱天有着这样的印象。

    在一众惊奇的目光中,老管家从土炕上坐了起来。

    朱天在这个时候也是十分惊奇的,本来他并不觉得皮克的信仰之光有着什么神奇功效,顶多有着什么活血化瘀的作用,可是这时候的场景完全转变了他对信仰之光的认识。

    只见老管家霍德脸上愈发的神采奕奕,完全与之前重伤昏倒的时候判若两人!

    “你怎么会在这里?”他问出了自己的疑问,不过随即他便意识到了,老管家是一个哑巴,信仰之光再神奇,也不可能让他重新长出舌头。“哦,有时间再说吧,你先养伤。”

    “哇啦哇啦哇啦”很明显,老管家霍德是一个特殊的哑巴,他总想用自己特别的声音表达内心的想法。他手上一边比划着手语,一边哇啦哇啦哇啦啦。

    朱天当然听不懂,不过他身后的两名逃跑者却像是听懂了什么一样,走出了这间屋子。

    静静等待,大概几分钟时间,两名逃跑者回来了。他们竟带回了一支鹅毛笔,还有几张纸!最后,朱天还看到了一个木瓶装的墨水一样的东西被他们从衣襟里拿了出来。

    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在这片贫瘠的土地找到了这样艺的事物。

    牛皮纸和鹅毛笔被递到了老管家霍德的手上,朱天也明白了他们想做什么了。

    老管家的手有些抖,好在字迹还能让人辨别出来,只是速度有些过慢了。朱天知道可能要等上一会儿,无聊间,他走出了土楼。

    站在空地上,他表面上是在远眺群山,实际他却是在冥冥中感应着吞金兽的方位。令他奇怪的是,他感觉到吞金兽就在他身前的不远处。

    砰!

    就似乎印证他的想法一般,倏地,眼前爆出了一团黑雾。

    紫色吞金兽从黑雾中跳了出来。

    就像是袅袅炊烟一样,黑雾很快就融入了周围的空气中,消失于无形。

    “甩掉流浪武士了?”朱天看着面前站立的紫色吞金兽问道。

    吞金兽却是表情愣愣地看着他。

    “好吧,皮克,你来和它说。”朱天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个家伙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你有好感。”

    “昨天的上百万金币都被你吃掉了吗?”皮克却是在好奇着另外一个问题。

    吞金兽点了点头。

    呃皮克擦了一下脑门上不存在的汗,“我养不起你啊,”他为难说道:“我一天最多吃十个金币就饱了,而你一天要吃一百万个金币。不出几天,整片大陆都会被你吃穷的。”

    吞金兽摇了摇头,用手在它圆滚滚的肚皮上面揉了两圈。

    “什么意思?”皮克猜测道:“你吃饱了?嗯,我猜你吃饱了之后可以顶很长时间对不对?”

    吞金兽点头。

    “这样还好,不然你一天吃一百万,两天我就破产了。想要赚金币的话,一天做出两百根贵族手杖才能养活你,我怕是要累死。”

    吞金兽用它的四指爪子挠了挠紫色小脑袋,似乎不懂皮克所说的“破产”是什么意思。

    “走吧,你如果不饿的话我们就先离开这里。”皮克向着大黑脚的方向走去,边说

    道:“真不知道你是怎么找到来这里的。我们一直走的话,可能要走上一天才能回去,所以还是趁着时间还早,我们还是回去吧。”

    朱天这个时候却是提醒道:“你不要金币了吗?”

    “对!皮克一拍帽子,我们得把金币装走。”

    从怀里摸索了一番,他找到了一截短短的迷魂香。

    “看来我们得从曼陀罗那里买一点了,好在这些应该够用了。”

    他来到了五层密室之中。精神力疾掠,他对这里金币的数目大概有了一个估计。

    两百万金币!

    这还是皮克保守估计的。

    吞金兽这时候已经跳进了一个箱子之中,金币在它手杖变成了黄豆,还是完全不用咀嚼的黄

    豆。

    刚刚它还表示已经吃饱了,这时候却又是大吃特吃起来。

    皮克也不心疼,因为这一切本来就是人家带他找到的,更何况,这些金币本就不属于他,他只是来这里“捡取”罢了。

    嗯,黑曼巴已经死了,他所谓的养父西索奥也死了,所以这些金币成了无主之物,放在这里没有什么价值的,自己要把这些金币都拿到外界去,接济那些可怜的哑巴奴工。皮克这样想着,然后闻着迷魂香入睡。

    在他闭上眼睛的那一刻,吞金兽砰的一声变成一片黑雾,在一个充满金币的箱子中消失了。

    白雾空间中有些拥挤了,他所有的财产都码放在了这里,一个接着一个箱子码放了十多层。

    多亏他有精神力控制,加上在这处空间里,他仿佛能得到某种加持一般,做什么事情都是游刃有余。

    有时候他能瞬间出现在半空之中,将一个放歪的箱子扶正。有时候他能直接通过心念,控制箱子的移动!

    他把这一切想成是“随心所欲的梦境”。

    至于该怎么解释这一切,就不是他能想到的了。

    如法炮制,他将另一栋土楼中的金币也运进了随心所欲的梦境之中。

    白雾之中多了两种颜色,黑色的箱子,金色的金子。哦对了,还有紫色的吞金兽。

    吞金兽会与他一同进入梦境,这是他才发现的!

    发现了这点后,他有些后悔跑出上百里远也不能后悔,不跑来这里,哪能“捡到”这么多的金币呢?

    皮克满意地回到了现实世界。

    他充分地体会到了暴发户的感觉,有点不真实,很是虚幻。这种感觉很好,但也隐隐有着一丝愧疚感。我一定要拿着这些金币去救济哑巴奴工,他依然用着这个理由安慰着自己。

    愧疚感消失了,他重新回到了老管家霍德的房间里。

    这个时候,老管家霍德已经书写满了三张牛皮纸。

    鹅毛笔放下,第四张牛皮纸也被黑色墨水占据。最后,这四张牛皮纸全都交到了皮克的手上。

    他的视线迅速在牛皮纸上扫了一遍,可是当他看完一张纸后,没有换到下一张纸,而是又重头看了一遍!

    第二次,他开始逐字逐句地仔细观看,不漏过任何一个小字。

    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他看完了四张牛皮纸。

    这时,他看起来有点恍惚。

    这时,他双眼流出了两道泪痕。

    这时,他心中埋藏了十年的谜团彻底解开了

 第三百七十二章 狗头金

    准确来说,老管家霍德所书写的,是一则故事,这个故事发生在十年之前。

    字迹凌乱铿锵,其中述尽了这十年来金矿中的起始、金矿的发展

    起初,皮克只是简单的以为这封告罪书中会交代金矿的发展史,可是当他看到第一张纸上的末尾出现的那两个名字的时候,顿时愣在了那里。

    他不禁又重头看了一遍。

    这是一则发生在十年前的故事。皮克的脑海中不仅出现了这样的一幅画面:

    他们是两个木匠,两个技巧娴熟,性格憨厚的木匠。

    其中一人叫做雷蒙,雷蒙有一个好朋友,叫做弗雷斯。

    雷蒙和格雷斯前往多隆山脉砍伐木材,为了找到珍贵的红榈木,他们进入到了群山之中。

    后来,他们没有找到红榈木,却是在山中小溪旁饮水时,发现了水中的金沙。

    这个发现无疑让两个人欣喜若狂,雷蒙和弗雷斯开始沿着水源向群山走去。

    最后,他们找到了水源的出处一座百丈高山。

    在这座百丈高山之下,是一处冰冷的寒潭,他们开始寻找着寒潭中的金沙。让他们意想不到的是,他们竟是直接寻找到了珍贵的狗头金!

    狗头金是一种富金矿矿石,是天然产出的、质地不纯的、颗粒大而形态不规则的块金。诱人的以其形似狗头,称之为狗头金。

    雷蒙与弗雷斯刚开始还不知道狗头金的价值,可是当他们将狗头金拿进小镇中的时候,立刻就被一个富商用高价收走了!

    尝到好处的雷蒙和弗雷斯定然是欣喜若狂的,他们开始在隔天之后就再次找到了那处山下小溪,找到了高山,找到了寒潭,开始疯一般的去寻找第二块狗头金。

    可是光明之神怎么会一直眷顾这两个人呢?一天无果、两天、三天、一个星期,他们再也找不到第二块狗头金了。

    这个时候,两个人出现了分歧。

    雷蒙主张回归到以前的木匠生活,将这一切当成是一场金色的梦。

    而弗雷斯则不甘心再去坚持木匠的穷苦日子,还想继续寻找狗头金。

    自此,雷蒙与弗雷斯两个人分道扬镳。

    雷蒙每天去往森林中砍柴,弗雷斯则每天在小溪中,在寒潭里挖掘着土壤。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雷蒙过着木匠平平淡淡的砍柴人生。

    弗雷斯则化身成了探险家。在身上中游走,在溪水寒潭间徘徊。

    有一天,他们在小镇中相遇。

    阔别已久的两个人对视,弗雷斯认出了雷蒙,因为他依旧是那副老样子,而雷蒙却没有认出面前的弗雷斯,因为他已经瘦的脱像,头发一半变得灰白,全身上下只剩下一副骨架了。

    雷蒙接济了穷困潦倒的弗雷斯,给了他铜币去买吃的,还多余塞给了他一些钱,让弗雷斯重新开启木匠事业,这样才能给于家庭温饱。

    而弗雷斯则一心惦念着狗头金,他想要雷蒙跟他一起去寻找,雷蒙没有答应,他则是找到了自己的叔父。

    这样,弗雷斯又开启了他的寻金生涯,这次有了他叔父的帮助,他的日子过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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