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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个子更高一点,苗志一伸手就堵住了同伴的嘴,只是面色难看地望向张光沐。
“别想太多。”
张光沐像是局外人一样,语气轻松地说道:“我并不想为难你们两个。”
“只是……因为刚才的冲突,我忽然想起了一件事。”
“从流风县到京城这一路上,可能会遇到不少麻烦。”
“所以,我需要二位这样的壮士一路护卫随行。”
苗志、汤华二人听到这里,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
别的不说,张光沐和自己两兄弟刚刚结仇,一转眼,就敢发出这样的邀请……
难道他就不怕遭遇打击报复,被黑夜里抹了脖子?
是这读书人太天真太单纯,太相信这个世界的美好?
还是他读书读成了傻子?
不像啊!
无论怎么看,张光沐都不像是个傻子。
或许仅仅只是人家身上有着一股子迷之自信吧?
意识到这一点的两人,面面相觑,满头雾水。
面对张光沐,身材矮壮的汤华感到有些自惭形秽。
而个体高瘦的苗志却感觉心里发酸——他也想变得和张光沐一样自信,可惜他也很清楚,自己根本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或许,这就是读书明理的好处?
书读的多了,人骨子里面就有底气?
苗志心中暗暗下了决心,要努力赚钱,然后娶妻生子,让子孙后代刻苦读书,变成和张光沐一样的读书人。
说不定,等到数代人之后,苗家就成了书香门第呢!
见两人不说话,张光沐也只是笑嘻嘻地说道:“我从来没有花钱请过护卫,不是很懂行情。”
“不过,我相信缘分,正巧看二位顺眼,就以田产房屋作为酬劳。”
“至于路上的食宿车马开销,就从这里面扣除,可好?”
《天下知》电影世界里的财富,无法带回现实世界,所以还是那句话——随便挥霍,一点都不心疼的!
哪怕张光沐直接拿全部身家去打水漂,都不会皱半下眉头。
听到这话,矮壮的汤华立刻跳起来:“好好好!我们答应了!”
他这样子,似乎肚子也不痛了,也不敌视张光沐了。
汤华看张光沐的眼神,亲切的像是看到了地主家的傻儿子一样。
倒是苗志……
“你……”
苗志眼神复杂地看着张光沐,一个你字挂在嘴边挂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后文。
他是真的很嫉妒!
一言不合就要散尽家财的人,要么是白痴,要么就是对自己有着绝对自信的家伙,哪怕是身无分文,也相信自己能够活的潇洒恣意。
张光沐显然是后者。
这份自信,应当是来自于他的“才华”。
苗志稍微思考了一下,就心中巨震——这人难道坚信自己能够考中?
越想越是觉得心里难受,苗志咬着牙,冷声道:“我拒绝!”
“要去,你和他两个人上路,别拉着我!”
抵触和抗拒情绪直接拉满。
之前他想的很好,趁着张光沐没有崛起结个善缘,等到张光沐飞黄腾达之后,这份人情就能赚回十倍百倍乃至更多。
可惜,真到了这个时刻,机会送到手边,苗志却又不愿意去接了。
“说起来……这流风县近来每日都有人惨死于妖魔手下。”
张光沐轻飘飘地补充了一句:“像我这样的读书人,有浩然之气护体,虽不敢说万邪不侵,但也能对身边的人庇护一二了。”
“二位跟我同行,应当不用夜夜提心吊胆了才是。”
本来就相当动心的汤华,闻言立刻抓住了伙伴苗志的胳膊,就是一阵狂抖:“一起啊!别想着坐地起价了!这穷酸书生家里一穷二白的,就这么点东西!开不出更高价的!”
“你还在纠结个啥子哟!这都不答应,不是傻子吗!”
苗志是真的动摇了。
可他却并没有立刻答应。
作为流风县中最有名气的,苗志虽然武力一般般,但他也多少是有些朋友和关系的,也好面子。
这种白白占人家便宜的事情,说出去……
丢人!
张光沐见状,也不强求。
古代和西幻世界的听起来很像,实际上根本不是同一个职业,前者之中除了某些讲义气、为了承诺抛头颅洒热血的名垂青史之人以外,还混进了大量的地痞无赖。
总得来说,这是一个上限高到能刺王杀驾、下线低到饿死街头的职业。
张光沐只是从门口挪开身子,指了指桌旁堆砌的书籍,悠然说道:“这些书作为添头,你们再去呼朋唤友,找来十几二十人,给我当护卫,够吗?”
“我这个人,有些怪癖,向来好派头。”
张光沐漫不经心地自我介绍起来:“我好美食,贪图口腹之欲,虽不喜奢华服饰,但也讲究排场。”
“首次出行,进京赶考,身边只有两三个人的话,总感觉寒碜了些。”
“多些人,一是安全,二是热闹,三来……”
“在这一路上,我还可以跟大家讲学,说一些圣贤哲思,以及妖魔秘识。”
张光沐笑吟吟地说道:“正所谓:积土成山,风雨兴焉;积水成渊,蛟龙生焉;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我流风县张光沐,少小就立下大志,要为万世开太平,也绝非空口白牙,随意乱说。”
“我打算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开始。”
这就是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理念了。
张光沐在这部戏里面,已经将一名“不怕干大事,也不拒绝鸡毛蒜皮小事”的读书人形象书里起来。
不论是观众、潜意识演员亦或是导演、制片组工作成员、贵宾席的某位十四皇子,都觉得这人无论后面怎么发展,都绝对不可能成为一名腐儒,与“食古不化”这个词是绝缘体。
言归正传,在张光沐看来,《天下知》的主线剧情是一路单程推进,从流风县到盛京城,本来这一趟出了门,张光沐就不可能再回来。
这些书丢在家里,那就只能吃灰,价值归零。
可是,把它们送出去,换成大批护卫,就是纯赚!
这样的表现落在观众们眼里,就是纯粹的赌狗行为。
只不过张光沐一直都是这副德行,从第一步潜意识电影开始,就喜欢当散财童子,让大部分出现在自己身边的人都获得好处。
在这方面钻牛角尖钻了好几个月的部分观众们,不得不承认,或许张光沐就是这样一个自信的家伙,犹如李太白一般,相信“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除此之外……
眼前这两个人,张光沐只是简简单单地扫了两眼,就看透了他们的成分。
汤华还好说,就是普通装横的,好对付。
苗志这个,看向笔墨纸砚和桌旁的书籍时,提起“读书人”这三个字的时候,那股发自内心的向往,是怎么遮掩都遮掩不住的。
张光沐把自家囤的书丢出去,当做诱饵,就不信他不上钩!
况且……
这么做,其实还有第三重考量。
昨天夜里虽然苦读了一整夜,但这些书里的信息量实在是有点大,张光沐才只看了不到百分之二十,感觉自己可能会遗漏掉一些关键性的“超凡”讯息。
所以……
这些书归了苗志以后,张光沐还能以的身份,打着教学备案的幌子,继续从这些书里翻找有价值的情报。
“好气魄!好气魄!不愧是天上文曲星下凡尘!”
苗志不再犹豫,狂喜道:“凡人怎么可能有这样的觉悟?我和汤华兄弟这身家性命,就交给您了!”
“护卫的事情,不劳您操心!”
“太阳落山之前,我能给您找来二十条刀剑娴熟的好汉子!”
于是双方达成了共识。
彼此都觉得自己在这场交易之中获得了天大的好处。
当张光沐交出了地契房契田契之后,苗志就拉着汤华,满心欢喜地离开了这间小屋。
苗志没有互吹大气。
他的确只花了一天时间,就给张光沐找来了二十个精气神完足、装配刀剑的青壮年男子。
在这场临时护卫任务中,苗志、汤华等人没有出现任何利益分配矛盾。
张光沐给出的任务报酬,金钱方面,苗志一分钱不要,只要那些书。
而汤华和另外二十名护卫,则瓜分了三契。
于是乎……
《天下知》的第一幕,赶考书生倾家荡产换盘缠的戏码,以一种导演徐浅秋完全不曾料到的方式落下了帷幕。
就这样,张光沐和他的二十二名护卫离开了流风县。
浩浩荡荡一行人,朝着京城的方向前进着……
第141章 妖魔屠宰场,东莽/死寂之镇
乡间路面状况极差,路途坎坷。
大道上崎岖不平,小路就更是让张光沐感觉像是回到了原始社会一样。
一路望过去,都是丛生的草木与凌乱的石块。
赶了大半天的路,张光沐才意识到,自己在初始地图里的时候,舌绽莲花说服的苗志和汤华这些人究竟有多重要。
本来按照张光沐的想法,肯定是散尽家财,斥巨资包一辆马车。
再找个看上去有那么点高手风范的沧桑护卫,甭管其实力咋样,只要看着厉害就行了。
然后一书生、一护卫、一车夫,总共三人,轻车简从,一路冲到京城。
现在……
张光沐只能庆幸,自己的作死行为被这二十二名护卫们苦口婆心地劝住了。
不是钱不钱的问题。
张光沐不在乎钱。
哪怕是拿银锭子打水漂,都不会觉得心痛。
只要不消耗账户里的龙盾余额,爱咋滴咋滴。
不过……
如果出发前真包了马车,看这奇葩路况,张光沐估计自己这会儿恐怕已经被抖掉半条命了。
就算没有被抖死,至少也得吐上个三五次。
真要那样的话,第一次接剧情主角,就直接翻车,什么形象都没有了。
赶路其实挺无聊的。
张光沐昨天夜里一宿没睡,先是闲的没事弄死了一只妖魔,然后又熬了个大夜,一直在看书积累知识。
要不是有观众里面有一些比较沙雕的小白团子经常秀操作,动不动就来一通搞笑的段子帮忙振作精神的话,张光沐估计自己走着走着都能睡着了。
大半天时间下来,一行人穿过了人迹罕至的荒山、野岭、森林、湖泊,终于来到了有人烟的地方。
这里是一个小镇,镇口处竖着一块牌子。
虽然木牌经过风吹日晒和雨淋,上面写着的三个字有些斑驳不清,但张光沐依旧勉强辨认出,是三个字。
是剧本里面没有提到过的小镇。
“到这里修整一晚上,明天再继续出发,怎么样?”
苗志作为护卫队的带头大哥,流风县十里八乡有名的游侠儿,在这个小团队里说话还是有些分量的。
众人都表示没什么意见,纷纷将目光聚焦在张光沐身上。
本来大家只是将他当成一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穷酸书生,看做是一个败家子。
护卫队里面,有许多人见了张光沐之后,都是存着看他丢脸的心思。
结果一夜路走下来,人家还是那副气定神闲的样子,不喊累不喊苦的。
黑夜里面遇到些不长眼的野物,护卫队里都有些人被吓得四处乱窜,惊慌失措,可张光沐却一直都是淡定从容的姿态,没有什么特殊反应。
队伍里面,一小部分护卫已经开始对张光沐刮目相看了,不再将其单纯地视作一个书呆子。
现在日上三竿,不算什么赶路的好时间,可是……
在这个时间节点,只需要稍微休整一下,等过了太阳最毒辣的时候,中午到傍晚的时间,都是可以用来赶脚程的!
苗志之所以这么做决定,也是有他自己的私心。
“咱们流风县距离京城不远,一晚上接一上午,就已经走了三成的路。”
说到这里,苗志看向张光沐:“约摸着,只需要两到三天功夫,就能到地儿了!”
“放心,距离春闱,现在剩下的时间肯定是足够的,咱们得保全精力才行!”
“可别紧赶慢赶地走到了,结果把人累出毛病了。”
“况且,京城那边,住一晚上花的钱,都能在其他地儿住上一旬了!”
看似是在帮张光沐分析,实际上是避重就轻,故意错开了关键性的问题。
如果是全力赶路,的确只需要两三天功夫。
可是像现在这样,大中午的,就要找地方歇脚,一休息就休息到第二天,那至少还得个五六天时间。
实际上,苗志也并不是想要借此黑张光沐的钱。
这次的护送任务,他自己是不拿钱的——他已经拿到了最宝贵的东西,可以传家的宝贵书籍。
主要是……
他想要找个合适的机会,多跟张光沐学习一点东西,接受一下读书人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