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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我的钢笔可惜了。”
听到钢笔,马克西看看他们三个酒友的处境,已经猜到了是怎么回事,但还是询问了他之前想要以芙罗丽娜为主角写小说的事情。
“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埃利奥特道:“我十几岁就从家里出来,想成为一个小说作家,开始的时候看不清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以为凡事只要自己想做就一定能做成;后来碰壁的次数多了,就只想靠写小说或是其他什么东西赚钱,能安安稳稳的活下去就是;再然后,也就是三年前,我已经彻底放弃了。给这小丫头写的那本书,是我最后一次尝试。当时她父亲看到后笑话了我好长时间,说我应该继续努力,因为我还有无穷无尽的提升空间。”
马克西一时间没听明白,说道:“那不是很好吗,你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
“那意思是说,我写的东西就是一陀狗屎,所以可以提升的空间是无穷的。”埃利奥特道:“她那个混帐老爸喝醉后还送了支钢笔给我,让我继续努力。我被他刺激得不行,才决定彻底放弃。这几年过得浑浑噩噩,没想到在酒馆里练出来的好酒量,倒是现在派上了用场。”
马克西低头,也揉揉芙罗丽娜的脑袋,芙罗丽娜用力掰开他的爪子。
埃利奥特供职的夜店,是游击性质的,不会有固定场所。它们专门调落单的凯子,用美女和烈酒灌个半醉后,换上身强力壮、浑身肌肉丰隆的大汉来结账,普通店里买一个金币的酒水,在他们的店里可以卖到上百金币。
“就是坑人呗。”埃利奥特说:“所以我们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不然被苦主找到,大家就死定了的。虽说是坏事,但收入是非常优厚的哦!才几天时间,我就赚了一笔。小哥你要不要来爽一把,我们店里很是有几个漂亮姑娘呢。”
马克西蹲下身子对芙罗丽娜说道:“和他相比,我觉得你像是好人,你们全家都是好人。”芙罗丽娜冷笑:“你会产生这种错觉,是因为你还没看清楚我老爸老妈的真面目。”马克西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
埃利奥特道:“当年的那本小说,可是我惨痛的回忆啊。两位,你们找我,难道是想让我把它写完?我可先说清楚,现在的我已经是恶棍一个,只要你们付钱,无论什么事情我都做,但我已经放手了三年,现在来写的话,小说的质量只怕比三年前的水平更加糟糕。写出来后你们要是看不下去,可别找我的麻烦。”
马克西看看芙罗丽娜:“死心了?”
芙罗丽娜用力摇头:“没有!”
马克西道:“当年他写的那几章,你看过没有啊?”
“没有!”
“……”马克西蹲下,恶狠狠的看着芙罗丽娜:“你到底想干什么?”
“要么弄出本小说来,要么带着中国男足冲击世界杯,你选哪一个!”
马克西‘呼!’的站起:“没问题,写,你写就是了,写出什么来我们都要,钱不是问题。”可是芙罗丽娜小朋友还是不同意,说要是真的写出本狗屁不通的垃圾小说来怎么办,我不想做三流垃圾小说的女主角了!
“那怎么办!”马克西怒了哦,说道:“这也不行、那也不行,你是不是想让我去跳楼啊!”
艾塞尔姆上空两百公里的高空,博特行宫,监视大屏幕前,喝着小酒看戏的艾利迪普斯戳戳贝奥夫脊背,问道:“六百年后,他和爱琳两个,也是这样?”贝奥夫点头:“差不多,经常为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拌嘴,不过最后赢的总是爱琳,苦的是做电灯泡的我。”
芙罗丽娜指着埃利奥特道:“让他把小说大纲和故事交出来,我们另外找好的枪手来写!”
“十个金币。”埃利奥特神采奕奕,说道:“东西我都还留着呢,大纲和前几章的故事都完好无损。你们还要其他的故事吗?大纲我有,故事我有,好几箱子呢,想要的话,一个金币一份卖给你们。对了,她老爸送的那支钢笔,免费送给你好了。”
埃利奥特租的房间很小,床下、床边、整个屋子里都是书和装书的箱子。
“这些东西就是我过去十几年的努力成果。”埃利奥特在书堆里翻东西:“我不满十八岁开始写,写到三十岁放手,哼哼。才决定放弃的时候,我看着它们都会想哭,现在快三年过去,也没什么感觉了……啊,找到了,是这个。”
大纲和太监的书找到了,马克西却哪里肯给他十个金币,钱是可以给,但不会那么多。讨价还价时拦腰一刀都嫌多,他开口还了十个银币,只有百分之一。但埃利奥特居然也不还价,拿了钱就小跑着上班坑人去了。还说那支钢笔没找到,要的话你们明天白天再来,他白天都闲,有时间翻家。
马克西觉得自己很不会还价,事已至此已经无可奈何,他带着书稿和芙罗丽娜回到乡下的家里,叫出博特行宫里的一群人来审稿。
维格拉夫第四可是六百年后全瑟德大陆数一数二的编辑,虽然不是搞小说的,但文字鉴赏能力顶尖,曾经主编完成瑟德通史第四册的他,自然成为审稿的主力。他拿起埃利奥特没写多少的小说和大纲一看,就开始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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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节 牢骚
埃利奥特的小说,描写的是一个诞生于战乱年代,有着蜂蜜色头发与绝世容颜的女剑士,在其中挣扎求存追寻自己梦想的故事。其中夹杂有爱情、复仇、战争、暴力、梦想、强大绚丽的武技魔法、宏大的战争场面等等。
仅从故事构想来看,是个很有搞头的东西。
但构想不等于现实,构思不等于实际,而且埃利奥特显然不是一般人,他有足够的本事用一支普普通通的钢笔,将一切美好的构思变成白纸黑字的狗屎,一大堆纸面上的狗屎。六百年后瑟德大陆最顶尖的编辑维格拉夫第四,将埃利奥特的手稿骂得一文不值,马克西拿着太监书看来看去,皱眉不语。芙罗丽娜小妹妹撅着嘴巴生气,不说话。
故事中的女主角出身军人世家,幼年时身为将军的父亲兵败身亡。家中失去顶梁柱后被亲戚朋友仇人路人甲乙丙丁一拥而上欺负得不成人形,好容易在苦难中长大成年的女主角,通过苦练与一大堆类似于跳山崖失败却遇到前辈高人(或者遗骸)意外学会九阳神功那种东东、那种猫腻的木偶奇遇记等等,总之,拥有了强大的个人实力后变身胡汉三还乡复仇。继而发现,原来当年老爸战败是因为背后有坏蛋出卖所致,那坏蛋经过十几年的苦心经营,现在已经拥有极其强大的势力,正要谋划造反叛变,皇权更替,自己登基。
女主角复仇加为国为民,奋战不息,还遇到了若干个‘高帅富’到一塌糊涂的帅哥对自己痴心不已,其中一个还是最终boss的儿子……
然后,波澜壮阔的史诗剧情开始鸟~!足够狗血的剧情开始鸟~!
贝奥夫瞥瞥芙罗丽娜:“如果把女主角换成男主角,还可以塞很多香艳的H镜头进去。”
是啊,男主角身边是人不是人的美女如云猬集,他推完这个推那个、推了那个推这个,灭敌人和搞女人,最终灭了所有敌人搞了所有不管认不认识只要是见过的都算的美女,金银财宝、权势地位一样不缺,over。
这些东西,埃利奥特自然没有在太监书里全部写出来,他只是在故事大纲里构思了一下而已,但已经看得芙罗丽娜小妹妹浑身起鸡皮疙瘩。维格拉夫大编辑看到的到不是这些,他第一眼看到的是短短太监书中出现的若干基本常识错误。
小说以女主角老爸兵败阵亡的战争开始,一起头的故事就出现了足够多的错误。
比如一千四百里的路程,骑兵两天可到。
以下,基本上是水桶多年看书的牢骚。
水桶是个失败的网络小说写手,没本事也不敢对其他写手做什么评论,但自己认为,写东西总要靠点谱。如果你是像水桶这样写彻底的奇幻作品,魔法神仙满天飞,那怎么胡扯都行,没人会跟你较真一个魔法怎么就能摆平奇切纳湖里的魔兽。但若是写史实类的,最好还是谨慎一点、认真一点。比如上面那个一千四百里路的事情,是某本影响很大的穿越到清代的小说里出现的东西,这玩意儿可能吗?我们来认真分析一下好了。
牢骚一,骑兵两天可一千四百里现在世界上常用的度量衡单位有两种,公制与英制。咱们中国通用的是其中的公制,还有自己的市制。公制就是公里(千米)、米、公斤(千克)这些,是法国人建立的,也称法制单位。英制就是英里、磅、加仑什么的,通用于英美。我们自己的市制就是里、亩,我们的粮食产量中说到的亩产多少多少,这个亩不是一公亩的一百平方米,而是市亩的六百多平方。
好了,上面那个一千四百里是在清代的,那么换算成现在的公制单位,具体是多少公里呢?
中国古代的度量衡是很乱的,里的长度在每个朝代都不一样,我们先说‘尺’。
商尺,传说为商朝的尺,唐以后历代为工部用的营造尺,也称部尺,俗名叫鲁班尺,也叫大尺。这种尺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一步为五尺。
《续文献通考》卷108《乐8?度量衡》:“商尺者,即今木匠所用曲尺。盖自鲁般传至于唐,唐人谓之大尺。由唐至今用之,名曰今尺,又名营造尺。古所谓车工尺。”
由于营造尺是历代工部用的尺度,公信力强,应用广泛。随着社会发展,以营造尺计算里的长度是一种合理的选择。
清光绪34年(1908年)重定度量衡时明确规定里制为:“五尺为一步,二步为一丈,十丈为一引,十八引为一里。”
在“新制说略”中指出:“长短度分为两种:一曰尺度,以尺为单位,所以度寻之长短也。一曰里制,以一千八百尺为一里,用以计道路之长短也。里制即积尺制而成。盖道里甚长,若仅以尺计,则诸多不便,故必别为里制。”
据上述清光绪末年所立里制可知:一里为营造尺1800尺。营造尺一尺等于0.32米,所以1800尺,等于576米。
我们姑且算所上述那个一千四百里的‘里’全部都是576米吧,它相当于806公里。
骑兵一天能跑400公里吗?
绝不可能。
我们知道古代没有电话、没有电报,传递信息是靠人力,有种东西叫做驿站,就是用来传递信息的。驿站一般10~20公里左右的间隔建立一个,可以住宿,吃饭休息,还有马匹可以更换。古代传递信息的紧急程度分多种,我们现在还只有有个名词叫‘加急电报’是吧,古代最紧急的信息叫做‘八百里加急’,这东西有两个意思。一个是送信的速度必须达到每天八百里,但实际中不一定能做到,所以第二层意思就是十万火急,送信的哥们儿你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遇到这种东西,经常会跑死马匹,身体不好的人死掉都有可能。而且沿途是有驿站,10几、20公里就可以换马的。
驮着人还驮着铠甲、武器、行李甚至还有几天人马口粮的骑兵,一天能跑七百里相当于四百公里?让他们死,他们都跑不了那么远。哪怕是一个骑兵带着五、六匹马都不行,不负重的马本身就没那本事。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骑兵非常娇贵,娇贵的不是人,是马匹。
有个很大的误区,可能很多人以为越是好马,越高大威猛,跑得快,负重能力强。这种马对饲料的要求也就越高,一旦饲料跟不上,行军过程中很容易大面积死亡。而且马匹是不能像送六百里、八百里加急那样不要命的跑的,因为马不懂得控制自己,就象鱼会不停的吃鱼食把自己撑死一样,马若是被催促着疯跑,会把自己跑到脱力死翘翘。所以说,实际上骑兵部队的行军速度达不到步兵的多少多少倍,出于战斗状态下的攻击前进、攻击移动速度更慢。
成吉思汗的蒙古为什么那么厉害,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拥有大量的蒙古马。蒙古马的优势在于生存能力极强,几乎不需要其他种类战马所需的精饲料,放开让它们随地吃野草就可以保持体力持续行军,这点是其他所有马都无法比拟的。所以蒙古骑兵可以一路烧杀抢掠,沿路屠城而去,完全不用考虑补给问题。
部队的行军速度有多快呢?蒙古人历史上干过的‘长子西征’,路程上万公里,一直打到欧洲莱茵河畔,其行军速度大约是每天五十公里左右,非常的夸张。不懂的人可能觉得每天才五十公里?老子走路都能走到。那你仔细了,二战时纳粹德国搞闪电战攻击波兰,搞巴巴罗萨打苏俄,后来老美打两次海湾战争收拾伊拉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