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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天反派的逆袭-第1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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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她人生中看的第一部小电影,就是这个女人带着她看的。 
  两人之间熟悉得几乎没有什么秘密,谁还不知道谁呀!
  便在此时,卧室房门打开,迅速冲了个澡,换过一身衣服的李慕走了出来。
  张琴和陈艳秋从餐桌旁走开,在厨房门口往里张望。
  陈艳秋若无其事的问道:“那灶上炖的是什么?”
  不待张琴说话,李慕率先开口笑道:“东北名菜,小鸡炖蘑菇,不好意思,让大家久等了。”
  张琴愣愣的道:“松茸也是蘑菇吗?”
  “……”
  陈艳秋听到这句话,颇有些无语,不是因为张琴没常识而无语,而是因为“松茸”本身。
  这玩意便宜点的几百千把块一斤,稍微好点的就要两三千,最好的松茸能卖到八千块一斤,寻常人家还真吃不起。
  李慕道:“松茸又叫松口蘑,属于口蘑科,也算是蘑菇的一种,所以叫这道菜小鸡炖蘑菇没毛病。”
  陈艳秋回过神来,笑吟吟的对李慕道:“小李是新东方出来的,还是蓝翔毕业的?”
  张琴给李慕介绍道:“她叫陈艳秋,住我家隔壁,你可以叫她秋姐。”
  李慕呵呵笑道:“秋姐说笑了,我不是科班出身,就跟我爸学了点基础,之后就是在网上学一点,自己瞎琢磨。”
  说着他走进厨房,打开陶罐盖子看了看,见已经够火候,便关火起锅。
  用一个汤盆盛好一盆,端上餐桌,李慕这才在张琴的介绍下,与众邻居一一认识了一番。
  李慕长得高大帅气,又会做菜,性格也十分不错,众邻居对他的第一印象非常好。
  都认识过后,李慕将餐桌上的盖子全部揭开,请客人们上桌。
  随后他从橱柜中取出几瓶酒,白的红的黄的啤的都有,还取了瓶香槟,那小学生则是鲜榨果汁,所有人的口味都照顾到了。
  这顿饭不仅吃得左邻右舍津津有味,更是大开眼界,一些菜他们以前见都没见过,对李慕自是赞不绝口。
  几个男人喝的是白酒,女人们只有陈艳秋喝白酒,其他人都是喝红酒和香槟,啤酒反倒没人动。
  张琴的父母性格都有些古板,父亲张忠强是个老会计,言行举止一板一眼,母亲刘素芬是个初中老师,教数学的。
  也难怪张琴会养成那样一个闷骚的性格,她在家里一向板板正正,从小到大都是个乖乖女。
  只有跟陈艳秋凑一块时,才会解放天性,展现出自己不为人知的一面。
  “小李父母是做什么的?在外发展还是在老家工作?”酒桌上,张忠强开口对李慕问道。
  李慕脸上笑容稍稍变得勉强了几分,道:“我们一家人原本是在国外开餐厅,几年前我爸妈遭遇意外去世,我就独自回了家乡。”
  客厅里为之一静,难怪他厨艺这么好,原来以前是开餐厅的,以他这份手艺,生意想必做得还不小。
  片刻后陈艳秋开口安慰道:“节哀顺变,你好好活着,就是对叔叔阿姨最大的安慰。”
  李慕抿嘴笑了笑,对她举起酒盅,陈艳秋也举杯跟他轻轻一碰,各自喝下了杯中酒。
  李慕放下酒盅后,对众人微笑道:“大家放心吧,时间是治疗伤痛的良药,我已经从悲痛中走出来,以后一定会好好活,不让父母的在天之灵担心。”
  张忠强赞赏的点点头,也举起酒盅道:“你能这样想那是最好,来,张叔敬你一杯。”
  一顿饭宾主尽欢,众人都没再提任何关于李慕家庭的事,也没有去问他父母是遭遇什么意外。
  这种揭人伤疤的蠢事,自然没人会干。
  那个叫杨博文的小学生对李慕道:“李叔叔,你既然是从国外回来的,英语肯定很好吧?”
  李慕咧嘴一笑,道:“哦夫阔斯。”
  “那你能不能辅导一下我的英语?”
  “没问题,不过我还要工作,只能每天晚上给你一个半小时。”
  “太好了,谢谢李叔叔。”
  杨博文的父母见状也大为高兴,在外报个补习班老贵了,没想到新住进来的这位邻居竟然是个海归,这可真是意外之喜。
  “小李,这会不会太麻烦你?不会打搅你工作吧?”
  “嫂子客气了,个把小时不耽误什么事,博文爱学习也是好事。”
  “那真是太谢谢你了,我们两口子也敬你一杯。”
  ……
  这顿入伙饭后,李慕算是完全融入了这个小区,他也不再当个死宅,而是开始正常的生活,正常的人际交往。
  从第二天开始,他在网文平台开通账号,真的开始写小说。
  晚饭后会去小区里走走,跟出来遛狗的张琴,和饭后散步的陈艳秋闲聊一会儿,晚上则是给杨博文辅导英语。
  张琴和陈艳秋隔三差五的会买来食材,到李慕这蹭饭,主要是蹭他的手艺。
  偶尔张琴会约李慕出去逛街,李慕通常不会拒绝。
  反正他打字速度极快,一天八小时下来,码个两万字不成问题,存稿十分丰厚,一个礼拜休息一两天也不耽误更新。
  这样的生活倒是让李慕过得十分舒服,因为不再一心等着轮回时间到来,时间反而过得更快,不知不觉就是半年过去。
  这半年时间张琴十分主动,完全处于女追男的态势。
  俗话说女追男隔层纱,李慕本就不抗拒这个女孩,自然被张琴轻松拿下。
  真正跟这个女孩在一起后,李慕才体会到她的妙处。
  平时她一副乖乖女的模样,在人前矜持有礼,可一旦到了某些时刻,玩得那叫一个花哨和疯狂。
  若非李慕超凡入圣,体力过人,说不定就要栽在她手上,甚至跟徐凤年在胭脂郡时一样,得扶墙而出。
  李慕的小说八千字签约,不过几万字时,就有了爆火的态势。
  两个月后小说上架,均订轻松破五万,他自己弄的众多账号,白银盟黄金盟不要钱一样的砸。
  如此一来,呈现出来的效果就是,每月稿酬出来时,后台显示的都是六位数。
  当张琴私下里将李慕的收入水平跟父母一说,那对古板迂腐的夫妇顿时破防。
  两口子加起来一年的收入,还赶不上别人半个月,这差距也太大了。
  对于李慕做自家女婿,夫妻俩完全是乐见其成的态度,对于张琴偶尔的夜不归宿,也彻底不再过问。
  ……
  第一次轮回结束时,中间间隔两个多月就开启了下一次轮回。
  第二次是五个多月,第三次结束后,竟然间隔了足足半年多,才再度开启轮回。
  如此看来,虽然轮回间隔时间并不固定,但越往后间隔时间就会越长。
  幸好他如今在现世也有了自己的生活,否则真要是一直干等着,也会等得无聊透顶,心烦意乱,这对修行可不是什么好事。
  回来近七个月后,李慕终于听到了轮回再启的系统提示。
  依旧选择到晚上睡觉时,躺在床上开启轮回。
  他置换角色完成,意识复苏时同样是晚上,也是躺在床上。
  第一次轮回置换的是青年岳不群,第二次是青年段延庆,第三次是青年高要,全都是青年。
  可这次轮回,李慕发现自己置换的是个中年男人。
  左右看了看,床上就自己一个人,看来这次轮回他置换的角色没老婆。
  片刻之后,属于原主的记忆融入自身记忆,同时一大波内力凭空而生,顷刻间与自身真气同化,金丹又胀大了一圈。
  天下会……拳掌腿三绝……三分归元气……三个徒弟……
  所以,他这次置换的反派人物是雄霸。
  忽然,李慕感觉体内内力运转略有几分滞涩,但这股滞涩很快就消失无踪。
  略一沉吟,李慕很快就反应过来,他刚才那种状态,是一种中毒现象。
  不过在九阳真元的作用下,自身百毒不侵的体质发挥效果,那种影响内力的慢性毒药,顷刻间便被化解。
  李慕目光微微一凝,帝释天这个老银币,身怀两千年修行攒下的修为,居然还用下毒这种下三滥手段,你可真他娘的狗。
  千万别让我逮到,否则……否则……
  李慕滞了滞,忽然有些没底气。
  虽说他跟帝释天一样,都修炼了两千年时间,甚至他比帝释天还多修炼两百多年,可他还是没多少把握能干掉帝释天。
  毕竟双方的功法不是一个档次,金书武侠功法,跟风云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金书武侠功法尚处于“力”的阶段,最高也就能到指玄境。
  风云世界的功法却已涉及到“意”,足可达到天象,甚至陆地神仙境。
  无名的天剑境界,应该就与剑神李淳罡的境界差不多。
  也就是风云世界不存在上界,否则能够开天门,飞升上界的人比比皆是。
  因此这个世界的武功不怎么吃功力,更多的是看境界,不是说你功力深厚就一定能赢。
  若只论功力,就不会有修炼两千年的帝释天,被只修炼几十年的十强武者武无敌打败这种事。
  功力深浅只在同境界的对手之间,才能体现出效果。


第一百四十二章 断浪的蜕变
  清晨,李慕按照雄霸的记忆,唤来婢女为自己更衣。
  他决定暂时不轻举妄动,在走出自己的“道”,修炼出自己的“意”之前,就当不知道帝释天的存在。
  反正如今自己已经拥有百毒不侵之体,他暗中下的毒对自己没影响。
  不知道帝释天的道是什么,或者说他压根就没领悟自己的道?
  如果以李慕的思维来判定的话,他会送帝释天一个“苟”字。
  当年因为打不过武无敌,就干脆苟起来熬时间,直到将武无敌熬死,才又冒出来兴风作浪。
  简直将苟道发挥到了极致,如果帝释天有自己的道,那一定就是苟道。
  纵观帝释天的武学,圣心诀具备强大的防御和疗伤之能,甚至能起死回生,让人长生不老,这不是苟是什么?
  武功方面,无论是圣心四劫还是圣心四绝,亦或是帝天狂雷和万仞穿云,其实都属于“力”的范畴,并没有蕴含什么“意”在里面。
  他也就是凭着积攒两千年的浩瀚修为,在以力压人。
  遇到个功力远远不如他,但境界比他高的对手,他就得扑街。
  换句话说,李慕只需领悟自己的道,让自己的武功都具备意,就能稳稳虐死帝释天。
  本次轮回的主线任务比较明确,因为雄霸的执念很简单,就一条:称霸天下,成为武林至尊,打造出属于自己的铁桶江山。
  不过执念虽然简单,要做到却并不容易。
  无双城、至尊朝廷、无神绝宫、十大门派、铁心岛、拜剑山庄这些势力,他压根就没放在心上。
  凭天下会的势力与他的武功,外加先知先觉的优势,三下五除二就能摆平。
  他真正的对手,其实就一个天门而已。
  只要天门存在一天,帝释天一天不死,就一定会在暗中搅风搅雨。
  若不能灭掉这个势力,谈何称霸天下?又算得了什么铁桶江山?
  可这个势力确实太过可怕,帝释天搜罗的那些武林高手,若是一次性放出来,足以将目前这个江湖来回扫平好几次。
  即便是天下会,也根本挡不住天门的全面攻伐。
  想要覆灭天门,天下会自然是他的根基,最关键的是,他还得笼络一切可以笼络到的高手,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首先天下会内部就不能出问题,三个徒弟一定得笼络好,至于那个断浪……
  李慕双臂展开,任由婢女给自己整理衣服佩饰,脑子里却在琢磨,如何将断浪变成自己手中的一把利刃。
  断浪此人野心勃勃,但说到底不过是热衷名利,其实这是一把很好用的剑,只要给他想要的权势,他便能帮你砍人。
  但此人也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伤人,用不好伤己,这得靠自己去把握。
  明天就是帮中比武的日子,这次比武将决出三个堂的堂主。
  或许可以在这件事上做做文章。
  待婢女帮他整理好衣服,恭敬的欠身站到一旁,雄霸对一名婢女道:“去,把文丑丑叫来。”
  “是。”
  ……
  早上,断浪一如往常一般,持着扫帚在打扫地上的落叶。
  他虽然武功不低,但在天下会却只是一个地位最低的杂役,连婢女地位都比他高。
  但他此时内心却一片火热,因为明天就是决选堂主的日子,他翻身的机会终于到来。
  忽然,他隐隐听到两个交谈声,当他听清说话的人是谁时,不由心中一动,蹑手蹑脚的走到边缘,凝神静听。
  此时他所在位置是一个高坎,上下落差近丈高,上方是一条过道,不远处有台阶可供上下,此时他就靠在坎下。
  “丑丑,你觉得断浪怎么样?”
  李慕双手负在背后,闲庭信步的自拐角处行出,走到了断浪立身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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