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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书奇缘-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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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兰对着落地镜整理仪表,蓝色吊带连衣裙远远算不上前卫,但她对自己的身材和魅力很有信心,用不着穿很暴露的衣服就能牢牢吸住男人的眼球,雪白的短丝袜搭配蓝色无带高跟凉鞋,裙踞摆动时线条优美的白嫩小腿一闪而过,同样摇曳并耀眼着的是两枚小鱼形铂金耳坠,如果不算太阳镜,这是若兰身上唯一的首饰。拎起形影不离的大号雨伞,若兰回头冲妹妹们比了个胜利的手势,自信满满的出征去了。

阳光从阳光从平滑的玻璃窗照进来,斜斜地照亮了临窗的供客人内阅的桌椅,桌面上安住着一层灰尘,仿佛蒲公英的容貌。空气中飘散着印刷品特有的香味,虽然高翔很喜欢这气味,但是想到多数顾客更愿意在空气清爽的环境下看书,于是打开窗户换气,并用鸡毛掸子清扫灰尘。

自从在书店打工,高翔渐渐觉得这里是一处可以放松心情的好地方,下午四点钟,学生还在上课,没有谁来打扰他,独自站在书架前翻看新书,觉得自己成了检阅军队的元帅。

哪怕有伴读童子帮忙,十万册的阅读量也是沉重的负担,一开始高翔是用完成作业的心境去看书,能偷懒就偷懒,专挑那些不费脑子的通俗读物,看多了却发现这只是千篇一律的流水线产品,看到开头就能猜到结局的东西,除了浪费时间还能带给你什么好处?

认识到这一点后,高翔改变了阅读策略。他开始看那些经历了时间的考验,被世人公认为名著的作品,就如同每一个初次体味阅读乐趣的年轻人,高翔惊喜的认为自己发现了一块新大陆,读一本好书就像生命在几百页的篇幅中加速流淌,阅读之初,他是旁观者,随着情绪的带入与融和,看书的人和书中的人走到一起,从出生到死亡,高翔别人的故事里完成了自己的一生,一次又一次,被激怒,被感动,被震撼,一本书看完,消化工作才刚刚开始。更艰苦的思考在等待他,不同作者阐述的不同的思想影响他,使他困惑甚至痛苦,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

高翔现在的看法是,阅读最可贵的价值不是获得知识而是完善人格。没有什么体验比认识到自己缺乏理想和勇气更让人沮丧,可是能认识自己的局限性就意味着比从前更清醒。

或许是为了让自己更清醒,高翔走到阳台上点燃一支香烟,眺望附近的街景。恍惚间街道与车辆仿佛成了书中描写的情景,成群结队从校门中走出来的学生也成了小说中的角色,高翔把视线集中在一个女学生身上,幻想她未来的生活会变成怎样,如此一来,脑子里居然冒出许多纷繁复杂的片断,如果能把这些情景用文字变成现实应该会很有趣吧?对身为写念师的高翔来说,动笔是一件很危险的工作,他警告自己别干傻事,可是不得不承认这个想法很有诱惑力。

一支烟还没抽完,店里来了客人,高翔坐在办公桌前,给借书的人登记。正埋头工作的时候忽然感觉到异样的视线,抬头望去,门外站着一位陌生的少女,鼻尖贴着玻璃门,正好奇的张望,天气很好,她却提着一支老式黑雨伞,看上去颇为沉重,伞尖锋利如匕首,拦路抢劫的时候很可以当作凶器使用。

少女推门进来,细软的腰肢婀娜款摆,上下两处峰峦却是前后颤动,走起路来行云流水的感觉更像一条在空气中畅游的美人鱼。个头差不多有一百七十五公分,质地柔软的连衣裙紧裹着曼妙的胴体,那种肉肉的感觉真的很微妙,肌肤丰腴娇嫩惹人怜爱,仿佛轻轻一挤便能挤出奶油来,两根细肩带让人放心不下,能否撑得住的36F的巍峨玉峰。

鹅蛋脸儿,丹凤眼,肉嘟嘟的樱桃小嘴儿,锦上添花的翘鼻子,她身上的每一寸皮肤每一个器官甚至每一根头发都有刺激雄性荷尔蒙分泌的魔力,天气本来就热,看她一眼,男人的体温更会直线上升。本地素无金字塔,怎会突然冒出埃及艳后的亡灵?这是一个美的杀人狂,也许上帝造她出来就是为了收割男人的灵魂。

第六章 若兰(下)

少女在人们的注视下旁若无人的走到书架前,抽出一本书过来问高翔:“请问这本书好看吗?”

“外强中干的伪言情小说。从开篇那句被误用的‘天地不仁以万物为绉狗’就能看出端倪。从语言到内容都是半瓶子醋,说它传承《蜀山》是对《蜀山》的误解。当然这本书仍有看点,作者很会煽情,具体到技巧上可以称为‘苦情派’,从头苦到尾或许有人觉得腻味,可是对于女大学生那种层次的读者来说这就足够了。”

“女大学生!”她瞪大眼睛,感觉自己受到了侮辱。

“女大学生,这是一个被毁掉的词,通常用来指代情感过剩理性残废的那一类年轻人,和‘愤青’珠联璧合,象征了一种可悲的社会现象。”

“哼,你是说,我属于被毁掉的一代?”

“我没那么说。”

“过份!”

“别瞪我,这词不是我发明的,而且我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使用它的人。”

“那你觉得这本书怎么样?”少女赌气似的拿起另外一本书问。

“一个被夸大的成就。没有想象力的人从中看到了想象力,没有文学素养的人从中看到了功力,没有幽默感的人从中看到了笑话,没有生活体验的人从中看到了所谓的生活气息——黑猩猩会剥香蕉,但它那两只前爪不能叫做手。”

“换一本!”

“这是一个关于日食和地球人去异世界的故事。缺乏想象力本来是一个缺点,然而太多雷同的作品使读者对于作者的想象力不再报以期待,平庸反而成为一种优点。”

“再换一本……”少女不服气的选出一本封面很有格调的小说,非要逼高翔说出几句好话似的。

“这是一本有着虚无飘渺优美意境的名字的书。作者是当今奇幻小说界的龙头老大,他本人比他的小说更有意思。如果你听他讲话,会觉得他是一个性情中人,或者说是一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然而看了他的书,你就会知道他骨子里其实是个理想主义者。这种复杂而且矛盾的性格使他既看不起真正利欲熏心的人,又不好意思承认自己有高于钞票的追求,所以经常会感到痛苦,他试图欺骗自己是个坚强的人,很多读者和他的朋友也被他骗了,实际上他经常会动摇,这本书就是动摇之后的产物。里面理想主义的因素比骗钱的因素更多,所以反响不如预期那么好,这是作者的可爱之处,也是可怜之处。”

“嗯,这个评价还算有趣,我以为你只会挖苦别人呢。”她特别从书架上拿出一本最旧得书,“这本书很受欢迎吗?看名字像是关于铸剑师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前辈大师,如果说他的学识不是那么完美至少在人情世故方面是年轻作者无法比肩的。这本书在他所有作品中差不多是评价最差的,但是我却最喜欢,里面有赤裸裸的欲望,和对欲望的流畅倾诉,如果没有能力和精力去阐述思想,不如向他这样去倾诉欲望,至少你能让自己觉得很爽。很多人读过这本书后也觉得很爽,所以这种写法现在已经发展为一大流派,并且渐渐走向穷途末路。”

“嗨,你说话真好玩,我再去找几本书,你给我点评一下好么?”

“不好。”高翔拿鸡毛掸子在桌上扫了几下,迫使若兰向后退,“我已经浪费了很多口水,你要是有良心就应该租几本书拿回去看,让我赚点茶水钱。”

“瞧你,干吗这么小气,听你讲故事比看书好玩多了,明天我还来找你。”

“千万别来——明天本店歇业。”高翔无意中发现书店里挤满了人,拿一本书当挡箭牌,在那里偷窥若兰。“喂!你们几个,不许看白书!”鸡毛掸子在桌上敲得啪啪响,“内阅过来登记!”

大学生比较爱面子,虽然没心思看书但还是过来登记付款,找一处空位坐下,不时偷眼去看若兰——视线集中在她那核弹级杀伤力的胸部和热力逼人的美腿上。因为若兰的存在,内阅人数直线上升,书店里的席位坐满后居然还有男生愿意交钱站着看——当然是看人而不是看书。

“小女孩,你叫什么名字?”

“小、小女孩!?”少女哭笑不得,“我看起来很幼稚吗?”

高翔上下打量她几眼,说:“你穿成这样子不去逛街不去约会却在书店浪费时间,实在不像成年人应有的举动。”

“我姓林,林若兰,来这里是因为对你很感兴趣。”若兰轻盈的飞给他一个媚眼。若兰的魅力和雪晶灵素不一样,她是那种媚到骨子里的尤物,不经意中就会流露出诱人的媚态,如果存心勾引男人,佛祖也免不了动凡心,放在乱世,就是一红颜祸水的标本。

“对我感兴趣,那你一定没安好心。”高翔低声说。

“嗨,白头发的男生,你叫高翔对不对?”

“你怎么知道?”

“嘻嘻,我不但知道你的名字,还知道你是‘疯人院’的新生,我是你的学姐,小毛孩可要乖乖听学姐的话喔。”若兰笑嘻嘻的伸过手来拨弄高翔的头发。

“当心——蛇!”

“嘻嘻~骗谁呀!呃……”

小冷从高翔背后的风帽里昂起头来,对打扰她好梦的坏女人露出锋利的毒牙示威。

“妈呀!!”若兰吓得拔腿逃出门外。正值下班时间,马路上车流汹涌,若兰冒失的举动引起交通混乱。一辆汽车从十字路口转过来,恰与若兰迎面相对。司机和若兰两个人都吓得变了脸色,司机急忙踩刹车,若兰不知道吓傻了还是怎么着,迎着汽车撑开雨伞。看到若兰可笑的举动,高翔可笑不出来,脑海中不由自主浮现出血腥的车祸场面。

预想中的灾难没有发生,汽车与柔软的雨伞相撞后停下来,仍在高速运转的轮胎在柏油路面上擦出火花。数秒钟后,汽车熄火。若兰收起雨伞,深深的呼出一口带有淡蓝色灵力的气息,隔着车窗对吓呆的司机大吼:“笨蛋,开车不长眼啊!”

高翔若有所思的目送若兰的背影消失在人群里,思索那蓝色灵力的来历,正出神的时候忽然感到手指一阵灼疼,急忙丢下燃尽的香烟。

若兰一走,书店里也恢复了冷清,高翔索性提前打烊。从书包里拿出那本形影不离的《迷宫玫瑰》。根据已往的经验,他确信林若兰的出现绝非偶然,说是一段新的奇遇也好,一个新的挑战也好,平静的生活又将掀起波澜。

从前高翔对天书中的预言既怀疑又害怕,唯恐悲剧再次降临在自己头上。北京之行改变了他的心态,在保护雪晶的同时他也获得了自信,只要付出努力,在清晰的推理之下做出正确的行动,命运未尝不能改变。

第七个故事,月光曲

新的预言如期出现,高翔发很快发觉其中有些蹊跷。前六个故事是一副画面配上一段文字,只占一页篇幅,第七个故事却占用了四页,分成四个章节。

第一副画的背景是压抑的黑夜,空中挂着一弯鲜红的新月,月光下是一团粉红色的雾气,笼罩着巨人模糊的身影,轮廓庞大硬朗,给人以粗野的感觉,可是从雾气中伸出来的手脚却是那般的纤秀优雅,分明是少女的肢体,四肢的皮肤被涂成很淡很淡的蓝色,如同新粉刷的墙壁上殷出的那一汪水蓝。这就是血月二重奏的第一乐章——月光诅咒。

第一乐章的注文是一句费解的诗。

“热情的羔羊在月光下变成害羞的美兽。”

美丽与野兽的合成词,翻译成美兽似乎有些淫荡的意味,然而以高翔的蹩脚英文水准实在想不出更高明的译法。

第二副画出现了《迷宫玫瑰》的主角乌托邦王子,他站在一只大鸟的背上,俨然童话中骑鹅旅行的尼尔斯,红色的新月依然高悬在夜空里,给王子指明旅行的方向。

第二乐章:血债血偿。

“吸血之人将流血。”

“王子替他宠爱的美兽去复仇,遭遇血腥花之命运。”

“以花开始以花结束,中间的全是血。”

Bloody…Blossom直译成“血腥花”很勉强,文中所指的到底是什么花?查字典找不到这个词,高翔怀疑是桃花运的变体写法。

第三副画更加诡异,红色新月下出现两个色环,红色和黑色,两环相交,隐身雾中的“美兽”便处在交集处。一条白色的横线将色环其中斩开。

第三乐章:三色战争。

“第三色的崛起中止了红与黑延续千年的战争。”

“他们联合起来讨伐白色。”

“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争。”

高翔擦了一把汗,心想还真不是一般的复杂,难道说这次我要卷入战争?如果白色代表乌托邦王子,黑与红又意味着什么?怀着满腹疑团,翻开第四页。

画面是一座阴森的地穴,也可能是一口井,井中充满了血一样的液体。水波荡漾,涟漪正中掀起蓝色的鱼尾。红色新月悬在井口上空,气氛说不出的邪恶。

第四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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