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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老婆是大领主-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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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格维斯才感觉,自己在枯叶河桥上的小目标是不是订得有点高了!
  “大人,前面有人来了!”托马斯忽然出声提醒道。
  格维斯还在东张西望,努力想从自己眼前的小镇中找些繁华的景象,可惜一无所获,没有行人,没有集市,他的心算是凉了半截。听到托马斯的话格维斯才悠悠回过神,看向大道尽头。
  而他身旁的三名护卫已经提马上前两步,隐隐将格维斯拱卫在中间。
  “不用紧张,应该是这里的卫兵!”格维斯看到街道尽头朝他这边快速赶来了十多人,等他们走进一些后就发现了他们在衣服最外面套装火红色的布衫,这是琼斯家族卫兵才有的打扮。
  在这个世界没有制式军服一说,因为人口稀少,生产力低下,小贵族很难供养得起大量正式军队,只有在发生战争的时候才会下达征召令,直接征召农奴作为士兵,武器也很随意,有锄地的锄头,砍柴的柴刀,有不起铁器的甚至把木头削尖就直接参加战斗,更别提统一着装了。
  没有战事的时候小贵族只会组织十几人到几十人不等的卫兵队来守卫城堡与巡视领地。这些人算是小贵族们手底下的精兵,基本上都会配有刀枪弓箭,还有皮甲,至于服饰就随意,爱穿什么就是什么,基本上都是亚麻制的便装。
  而大贵族就不相同,因为统治需要,领地宽广,比小贵族富裕很多,会招募大量的卫兵分守在领地内的各个要道以及军事要塞,除了武器防具外,都会让卫兵在衣服的最外层套上一件代表某个家族的布衫,布衫的中间处留有从头上套下去的大洞,披在身上以后,再用皮带将布条勒紧在身上,不但美观而且还不影响战斗。
  “见过格维斯男爵大人!”一群人快速赶到了格维斯他们面前,几名卫兵将右手抬到胸前,身体站直,都是低头朝下,齐齐向格维斯问礼。
  这一群人总共有十五人,14个人是卫兵打扮,只有其中一个人是穿着绿色的短袍,文虎格维斯的时候,用的是贵族们之间的弯腰礼。
  “格维斯大人,我是伯爵大人派来的传令官!我这里有伯爵大人给您签发的爵位证明,和您的领地证明,请您验收!”对格维斯行礼后,绿色短袍的传令官马上拿出了怀中的两卷皮质卷轴,递到了格维斯的面前。
  “不知传令官阁下怎么称呼?”接过卷轴,格维斯打量了一下,并不是用羊皮制作的,而是一种比羊皮更加柔软轻薄的皮质。打开卷轴,确认里面的任容无误,格维斯笑着对那名传令官问道。
  “尊敬的大人,能为伯爵大人和您效力是我的荣幸,您可以叫我伊格尔!”传令官再次行礼,对格维斯回道。
  “伊格尔阁下,你是什么时候到达的?”格维斯不知道传令官是个什么官职,而且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爵位,不过既然伊格尔行的是贵族礼仪,所以格维斯在称呼上也颇为客气,自己现在作为一名领主,以后难免要和这些人打交道,有道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自己远在领地,能和这些在临冬城做事的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
  “大人,在下也是刚到城堡,才将伯爵大人的命令下达给这些卫兵!”听到格维斯对自己的称呼,伊格尔对格维斯的举止更加恭敬。他只是一名勋爵,连领地都没有,就是在临冬城担任传令官职,没想到堂堂男爵,伯爵大人的丈夫会对自己那么有礼。对格维斯充满了好感。
  “伊格尔阁下!幸苦了!务必要留在城堡过一夜,让我尽到地主之宜!”格维斯点点头,他观察到伊格尔的脸上和衣服身上都有汗迹,说明他们也没到多久。
  自己几人一路马不停蹄,伊格尔能比自己先到,说明确实没有怠慢。他原本还想着要是传令官比他后到,自己先带几人在小镇周围逛逛,体验一把微服私访的感觉,毕竟电视剧里的皇帝最喜欢干这样的事情,而且观众们看着也很带劲,万一发生些英雄救美的桥段就更美妙了,只是伊格尔几人先到,他的计划就没法实施了。
  当然,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是骨感的,当看到小镇的真实模样后,格维斯敢肯定,自己绝对不敢下马在那些泥泞的道路上行走,因为百分百会踩到居民们胡乱倾倒的排泄物,站在小镇路口,隔着老远格维斯都能问道些刺鼻的味道。
  “感谢您的美意,格维斯大人,不过我的任务已经完成,我需要快速赶回玫瑰堡复命!不能接受您的美意,希望下次还能为您效力!”伊格尔回答道。
  “真遗憾,那希望下次你有机会再来滨海镇!我再好好款待你!”格维斯点点头,也不强求,善意自己已经发出,伊格尔说的理由是真是假都无所谓。
  其实现在只是中午,格维斯几人也还没吃午饭,不过既然是款待客人,肯定需预备酒菜,而且城堡里到底如何模样格维斯还不知道,所以才说晚上宴请他们。
  “很荣幸能为您效劳!格维斯大人,我那现在就启程回去了!不然在天黑前赶不到下一个小镇!”伊格尔恭敬地与格维斯告辞道。
  “好的,伊格尔阁下,下次再见!”格维斯点点头。
  “下次见,大人!”说完,伊格尔转身朝城堡走去,他们的马匹应该还放在城堡,现在准备回去骑马。
  等伊格尔和跟随他的卫兵走远后,格维斯才打量着剩下的几个卫兵,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面前只有七名卫兵,按女伯爵的说法,在这里驻守的卫兵应该有十名才对,难道留守在城堡?
  “你们之中谁是队长?”格维斯皱着眉头,打量着眼前七名卫兵问道。
  “回……回男爵大人,队长他不在这里!”几名卫兵低着头,不敢看格维斯。听到格维斯的问题,不回答又不敢,你看我我看你,最后终于一名居中的骑士鼓起勇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不过说话却还是结结巴巴的。
  听到回答,格维斯眉头皱着更深,这几名卫兵畏畏缩缩,刚刚注意力被伊戈尔吸引,还没察觉,几人连回答的勇气都没有,又怎么能让格维斯满意,指望这种人抓抓小偷还好,要是来个三五个凶狠的贼人,怕是一个照面就被人杀光了。
  就像甘道夫派给他的三名护卫,都是上过战场的老兵,见到他虽然尊敬有加,但是格维斯在与他们交谈的时候,看不到这种懦弱与恐惧。
  当然也不是说三名护卫对格维斯不敬,只是在敬畏格维斯身份的同时,那种凶悍的气势却还在。玄学点说就是他们身上都带着见过血的煞气,让人看一眼就知道这人不好惹。


第十四章 本尼的恶(修)
  “你们的队长呢?”格维斯拧着眉头,语气平和继续追问道。
  “大人,我们不知道,队长一大早就出去了!”依旧是刚刚那名卫兵回答,可能是因为格维斯语气平和的原因,第二次回答,这名卫兵说话的时候不再哆嗦停顿,一口气回答了格维斯的问题,继续低着头默不作声。
  身为队长外出,自己的队员却不知道去处,格维斯有点难以置信,这还是伯爵直属领地的守护卫兵吗?格维斯这一路过来,也有经过不少属于爱丽丝的直属领地,还遇到过两次伯爵的直属卫兵盘查,虽然不能说那些卫兵是什么精兵悍卒,但是却比之格维斯见过的那些封臣的巡逻队强上很多。
  封臣小贵族们的巡逻队就好比是民兵队,而伯爵的直属卫兵就更像是有编制的正规军,起码在仪容上统一,看上去就不是乌合之众的样子。
  ……
  “你们在干什么?谁让你们出来的,还不滚回去守着城堡!”忽然,远处传了大声的喝骂声,只不过这个喝骂声没有骂完,就已经戛然而止了。
  ……
  本尼就是驻守在马乔尔子爵领里,十名卫兵小队的队长,今天他起了个大早。
  如果是以往,他绝对是要睡到中午才会慢悠悠的起床,马乔尔子爵领自从三十年前那次大难以后,已经变得破落无比,地处幽暗森林边缘,更是让人们望而却步。
  如今这硕大的领地里只有两千多名农奴分别生活在一座破落的小镇,以及三个贫穷的村子里,自由民基本上没有愿意呆在这里的,人少偏僻就代表着乐子少,起床起得太早,本尼担心自己会十分无聊。
  本尼被命令来这里驻守已经有一年半了,还需要在驻守三年半才会有人来调换,来时的第一年,他难受无比,虽然身为队长,可以说是这块领地内说话最管用的一个人,但是却没有任何用武之地,这里生活的全是农奴,基本上没有邻里纠纷。
  当然就算有些小纠纷,他们也不敢告到自己这里,至于盗匪,这些农奴身上除了件破旧冒着酸臭味的亚麻制衣服,兜里比脸还干净百倍,也没有哪个脑子坏掉的盗匪会来抢他们,生活可以说是平淡如水,波澜不惊。
  当然,这是第一年的生活。
  改变出现在第二年,也就是今年,凛冬之季的兽人刚刚退去,农奴们才回到自己居住的地方。
  那天,本尼才从小镇外巡逻回来,在回来的路上,经过一条小河时,本尼看到了一名年轻的女子,女子正在河边浆洗着衣服,对于已经一年没有发泄过的本尼来说,那名皮肤不算白皙的女子,勾起了他心中的那团火,恶向胆边生,于是他支开了其他卫兵,只带了两名自己的亲信,朝那名年轻女子走去……。
  女子在受到伤害的时候,拼命地挣扎呼救,呼救声也引来了个别农奴前来查看,但是当他们看见行凶的人是驻守的卫兵以后,他们不但不敢上前,反而远远的跑开了。
  事后,本尼也觉得很害怕,很彷徨。但是过了一段时间以后,那件事情并没有掀起什么波澜,更没有人来找他麻烦。
  从这时起,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他知道自己该如何打发这平淡如水的日子了。
  不过本尼也不笨,要是每次自己都如上回那般强来,次数多了,绝对会出问题。
  于是他想了一个办法,贵族老爷拥有领地的初夜权,现在这片领地内他最大,没有贵族老爷执行,那就让他来执行好了,反正那些农奴的死活,在这里自己说了算,没有人敢多嘴。
  于是,本尼开始带着自己两个狗腿子,在领地内四处晃荡。
  期间,抢鸡,抢鸭的事情干了不少,但是结婚的人家却还没找到。直到昨天,好不容易打听到乡下一个村子有农奴结婚,于是本尼亲自前去,因为他不敢将人带来城堡,毕竟不是真正的领主,只有领主才能在城堡里行使初夜权,而且城堡里还有七个由前任队长在本地招募的卫兵,人多眼杂。只有他身后两名狗腿子和他一样,都是其他地方调任而来,而且原本就是他的属下,他用着十分放心。
  此刻的本尼心情十分不好,因为当他赶到那个即将结婚的农奴家里,说明要行使初夜权,那农奴的新娘却马上跑去了山上,躲了起来。
  等了一上午的本尼虽然生气,但是也毫无办法,人只是跑了,而不是有人反抗,他也不好直接杀人,于是在小院中抓了两只鸡,准备回来先吃饱喝足,再找机会悄悄前去堵住那个逃跑的女人。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他们本就是农奴,要是真敢跑出领地范围,那就是死路一条,双方的家人都要按同罪处理,所以本尼不急,只是心里的火气没有发泄出去,十分的不爽。
  当他带着两名狗腿子,手里抓着抢来的鸡,走小路来到镇子里,才转出小巷,他就看到小镇路口处,几名卫兵围在一起,站在路中央。
  心里颇为烦躁的本尼想都没想,张口就骂了起来。不过正当骂得爽快的时候,旁边的狗腿子拉了拉他的衣角,起初他有些恼怒,手下打断他。
  但是当他再仔细看去,看到一名衣着丝绸的年轻男子,以及几名中年男子以后,他就浑身打了个哆嗦。因为他见那几人分明都是骑着马匹,要知道这个世界有时候,马匹就代表着贵族,代表着惹不起。
  就算是自由民,除了大商队,很少能有五六匹马在一起的,最重要的是那七名卫兵都是低着头,好像见到了大人物一般,他们虽然窝囊,被自己和两个手下呼来喝去如狗一般,但是就凭他们身上披着的,那件带有琼斯家族标志的布衫,无论是农奴还是自由民,见到他们都是能躲就躲,畏惧如蛇蝎。
  本尼不敢再怠慢,马上快步朝着那处人群跑去,无论他想不想,只能前去,如果真的有大人物到来,现在躲开了,等会儿一样要倒霉。还不如先探查一下情况,见机行事。
  “这位年轻的大人,我是这里的守卫队长本尼,不知道您来这里有何贵干!”本尼还是有些眼力界,直接对着格维斯行礼,因为格维斯是被众人拱卫在中间,而且在场的只有他一个人穿着丝绸短衫,其他几人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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