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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法师之我的位面战争-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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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手枪觉得差不多了,就换成步枪。
    这段时间以来,他很清楚的感觉到自己枪法突飞猛进,自己都打出一点信心来了。在他尝试着步枪进行点射的时候,看到汤玛士从外面进来。
    “哦,虎臣怎么样?”张成问道。
    “我只能说他是个天才。”汤玛士耸耸肩。“我第一次看到有人能单手持步枪射击。这家伙简直就是个超人。”他犹豫了一下。“你这位朋友是职业格斗家?”
    他本来对虎臣的身份有很多猜想,但是不管是军人、特工亦或者杀手,都不可能不懂枪。但虎臣确实不懂,连射击姿势和要领都不懂,是真正的第一次摸枪。
    “算是吧。”张成说道。
    “难怪。”汤玛士咕哝了一声。“是拳击手?还是自由搏击?柔术?还是……”
    “披甲格斗的。”张成回答道。
    “这年头还有职业披甲格斗的……”汤玛士摊了摊手。“好吧。不过我承认,要是放冷兵器时代,他绝对是个猛人。他可以成为将军的。或者至少可以成为有名的勇士。”不过在这个年代,那就成了一个花瓶型的表演职业了。
    不过另外一个念头迅速让他高兴起来,因为那个家伙速度真心够猛的。今天打掉的子弹至少也是平时的两倍以上。
    上午的时候,虎臣试过了手枪、突击步枪以及霰弹枪,下午又对老式的单发步枪、冲锋枪和机枪都试了试。汤玛士不得不承认自己还是低估了这这个叫虎臣的家伙。这家伙别看体型不壮实,但力气确实够大的。由于射击起来不管是身体还是手臂都能承受较大的后坐力,这让他动作姿势极稳定,在射击方面占了很大便宜。
    “这家伙真的天生就是一个打仗的料。”这一天结束的时候,汤玛士对着张成说道。“知道吗,亲爱的朋友,他如果得到足够的训练,外加稍微过得去的运气,有可能会成为战场上的传奇人物的。”
    “他一定会很高兴得到这种评价。”张成真心实意的说道。
    “不过他的声音有点奇怪。”汤玛士说道。“不像是这种年龄男人的说话声,倒像是少年人。我莫名的觉得他好像咽喉位置受过伤。”
    正常人一般不会在此类部位受过伤,但如果是职业格斗家就难说了。
    “我不知道。”张成回答。他现在开始明白“巧言术”也不是万能的。说不清楚为什么,但魔法显然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发音器官。
    手机这个时候突然响起了铃声。张成拿起手机,却是一个陌生的号码——不是国内的电话,而是本地的电话。
    他按下通话键,这才明白这是领事馆打来的,通知他明天可过来取护照了。
    张成转过头,看到的正是汤马士那种极端失落的表情。
    “亲爱的朋友,”汤马士最终轻轻咳嗽了一声。“恭喜你了。我记得……”他说道。“拿到护照你就会立刻离开对吧?”
    该死,不是说需要两周的吗?现在怎么突然加快速度了?
    “明天我们去打猎,”张成觉得有些不忍,当然另外一方面他确实有几张卡片需要丢弃在荒野里。“回来的话,你可以送我过去吗?”
    “没问题!”汤玛士立刻来劲了,“不过……你的朋友,那个虎臣可不在计划之内。”
    “当然。”张成回答道。
    黄昏时分,一辆车子驶入别墅的停车库里。大妈第一个听到了汽车的引擎声,赶紧走出来看。只见自己的大女儿一声英姿飒爽的警服从车里出来了。
    “亲爱的妈,我回来了。”女警过来抱了一下妈妈。“这几天不在,家里怎么样?”
    “没什么大事,只有你妹妹又迷上了该死的考古学,她居然把自己关在房间里,一天都没迈出门一步。”
    “考古学?她?”女警一脸错愕。
    “是的,他沉迷于一种古文字中,一整天了。天啊,你得想办法管管她……”
    “我只是在研究一种语言啦!”小丫头的声音及时的插了进来。“一种中亚史前语言而已!”她一脸不满的撅起嘴。“亲爱的妈,把时间花费在学习上,总比花费在那些三流综艺节目上的比较好!”她一路走过来,来到姐姐面前。
    “恭喜了,珍妮弗警长!”她笑着跳起来,抱住姐姐,顺带着在姐姐脸上吻了一下。“一个月内两次升职加薪!做的很棒!”
    “哦,那只是上帝在眷顾我们!”做妈妈的显然也是心情大慰。之前她们就已经知道这个事情了。“你看,我到教堂祈祷,去做义工是有帮助的。上帝给了我们补偿。”
    女警看向妹妹,妹妹一脸嫌弃的表情充分说明她完全不认同这种说法。
    “对了,我们晚上去庆祝一下?”珍妮弗提议。
    “明天吧。”大妈回答道。“明天张成正好不在,我们可以举办一次家庭宴会。今天晚上我已经煎好了牛排了。”
    “什么?为什么张成明天不在?”小丫头一脸迷惑,显然这个消息她还不知道。
    “明天他说要出去参加一次狩猎,后天回来。不过回来也只是一夜而已。”大妈对于这个消息显然是十分满意的。“然后他就要离开了,他的护照补办完成。他去拿自己护照,同时也会回国去。”这个麻烦的家伙终于走了。
    “是吗?”女警不置可否的看了妹妹一眼。比她预想的还快一点,不过这是好事。
    其实她真的不该想那么多,想想看,这段时间来她是多么的幸运呢。幸运简直如雨点一般的砸在了她的身上。不,不只是幸运,祂老人家甚至派了一位天使前来。尽管现在就连她自己都不能确定自己当时到底有没有看到天使,毕竟专家们都信誓旦旦强调“集体幻觉”?
    “那个,玛丽。”女警抽了个空,将妹妹拉到一边。“还记得我们上次看到的东西吗?”
    “你是说那个天使?”小丫头耸耸肩。“我知道,集体幻觉。很凑巧,那地方聚集的几十个人都是基督徒,他们都渴望着上帝的拯救,于是在我们集体催眠意识中,天使出现了。实际上真正拯救了我们大家的是我们自己的努力,是我们自己找到了逃生的绳索……他们是不是这样对你说的?”
    “可是……”女警想反驳,却一时之间不知道要如何反驳。事情似乎真的就是这样?
    “要我说,我也觉得那是集体幻觉。”小丫头说道。“你知道当时边上那几个人一直在反复念诵着‘上帝保佑’‘上帝救救我’这样的话。产生集体幻觉也很正常。”
    “你真的这么认为?”女警不是很肯定的追问道。
    “当然,除此之外还能有什么解释?”小丫头回答道。“除非,你相信世界上有魔法,你相信世界上有奇迹,你相信世界上有神,有穿越,还有神秘的巫术以及被历史掩盖的古老奥秘。”
    她狡猾的眨了眨眼,没有再和姐姐说话,转而跑回了自己的房间里。


第七十七节 狩猎1
    烈日之下,铁骑飞驰。
    骑着摩托车在无人的旷野奔驰确实是一件享受。汤玛士开在张成前面,不停的发出一声声快意的高喊声。张成开车技术较差,但是疾驰在旷野之中,确实极大满足了人类的某种天性。
    “知道吗,张成,我其实想这么自由自在的开车已经很久了!”汤玛士一边开车一边大声的说道。“这确实很棒,不是吗?”
    在他们身后较远处,一辆越野吉普车正跟在后面。开车的是一位沉默寡言,斑白头发,大概五十来岁的中年白种男人。汤玛士介绍名字叫康恩。不过话说回来,虽然他确实是个白人,但汤玛士却说明这位康恩先生有印第安血统,在这个区域内是享受特权的。不止如此,汤玛士还再三炫耀的表示这位是这个地方能找到的最好的狩猎及野外生活助手。康恩不懂华文,不过汤玛士可以居中翻译。
    这趟旅途准备的颇为周全。吉普车上有帐篷和其他各种装备。他们要在这片荒郊野外度过两天一夜的狩猎时光,预计要明天天黑才能回来。至于食物,车上只有简单的罐头食品,但是汤玛士强调这根本就是多余的。不管在这个狩猎区域遇到什么,他们将享受野味大餐。
    “我也这么认为!”张成回答道。这种速度的快乐暂时驱走了所有的阴云。
    这片原野地势开阔而平坦,乱石堆、灌木丛以及土沟之类障碍极少,正是所谓一马平川。放古代,这里是骑马驰骋的好地方,当然现代的车辆更棒。
    摩托车和汽车的引擎声似乎惊动了什么。远处能看到有模糊的身影在动。
    “亲爱的朋友,看样子我们有猎物啦。第一个让给我怎么样?”汤玛士说道。
    “好的!”张成回答。
    他们两个驾驶着摩托车迅速冲着那个草原上跳动的影子追逐而去。几分钟时间,那个身影就暴露在视野里:不是别的,正是一只野兔。
    “午餐我们可以试试兔肉汤。”汤玛士大声说道。他在靠边一个位置停车,然后举起猎枪,瞄准。伴随着一声枪响,兔子身体如遭雷击,瞬间就不动了。
    就算是张成也承认汤玛士确实有一手好枪法。当然人家是射击教练,这种程度很正常。
    汤玛士很快将他的战利品放到了摩托车上——张成注意到兔子被准确的一枪爆头。
    “汤玛士,这是你最得意的一枪了吧?”张成随口问道。
    “不,我最得意的一枪是两年前,”汤玛士被猎杀的喜悦弄得很兴奋,也就没隐瞒了。“是中东战场上,我在四百米的距离用一发子弹打碎了对方坦克的传感器。坦克的炮口已经差一点就指向我们了……那一枪救了我们整个队伍,就连我都没信心再来同样的一枪了。”
    “坦克?可是两年前……合众国军队在两年前在那边和谁打?”
    “不是合众国,是军事承包商。”汤玛士说道。“或者用你更熟悉的话来说,是雇佣兵!”
    “你当过雇佣兵?”
    “哈,是的。我承认我后悔了,但是那个时候我们很多军队里傻瓜都被那群死亡贩子用高价打动了。你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薪水吗?不过我的枪法对得起那份薪水!”汤玛士说道。他环顾四周,刚才的枪声似乎惊动了更多的野兽。“亲爱的朋友,你看,那边又有东西了。”
    张成顺着汤玛士所指方向望去,只见远处又有一个身影在跳动。他也开车追了上去。果然,那也是一只兔子。张成学着汤玛士的动作,不过他追的比汤玛士更近一些。停车,举枪瞄准……然后扣下扳机!
    兔子向上高高一跳,然后落地翻滚两周就不动了。
    张成也开车向前,满怀喜悦的从地上捡起了自己的战利品。
    在旷野之上追猎,确实有着一种难以言喻的快乐。就像是人类某种天赋的本能一样。追逐猎物,杀死猎物,这就是人类站在食物链巅峰的最好证明。
    这声枪响惊动了更多的兔子,一眼望去,似乎到处都有被惊动的兔子四处乱跑。
    “嘿,亲爱的朋友,这些兔子真的只算是开胃菜。我们只要有足够的兔子肉烧汤就可以了。我们的目标是蛮羊。而蛮羊的活动区还在前方呢,”汤玛士说道。“找到那种东西可不容易。知道吗,前几年它们还是禁止狩猎的保护动物呢。”
    “前几年?这么说你也是第一次?”张成这才意识到汤玛士的意思。
    “是的,我知道承认这个有点不好意思,但确实我也是第一次来狩猎蛮羊。”汤玛士赶紧说道。“不过我狩猎野猪的成绩很不错。”
    “除了野猪还有啥?”
    “还有鹿,不过其他的动物就不行了。”汤玛士显然很遗憾。“其他都是保护动物了。”
    他们一边聊天一边继续前行。有顺路的兔子就猎杀,但是如果兔子逃跑的方向和他们前进方向不同,他们也就没太在意。但是哪怕如此,两个人已经积累了五六只兔子的战绩。这位射击教练真的是个神枪手,他有着敏锐的视觉和精准的枪法,基本上一枪一个。而张成的成绩要差一些,不过至少也是两枪就能打中一只。
    驾车驰骋,随意猎杀,这给人一种无往不利的快感。
    半天的行程之后,他们进入了蛮羊活动区的边缘。按照他们得到的狩猎许可,他们最多能猎杀五只蛮羊。当然不管是张成还是汤玛士都认为这样已经足够多了。
    这个地区要比刚才的看上更蛮荒一些——或者说更干燥一些。地上的草少了,到处可见裸露而干燥的红褐色土层。整个地貌基本上就是荒凉的岩石和沙土。
    中午的时候,康恩展现了作为优秀助手的风采。他用非常灵活的方法处理了两个人的战利品:将兔子剥皮,去内脏,清洗,最终用一个简单的瓦罐就地烧了一大罐兔肉汤。五六只兔子说多不多,但足够三个人都不需要其他的食物了。
    “这个味道倒是很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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