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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路道途-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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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一只脑袋上长了一撮黑毛的白色狼妖。
  “道友请了……请问这是怎么回事,大家为什么要往那股黑色云气的方向跑呢?”
  妖小乙用从树妖姥姥那里学来的客套话跟狼妖打招呼。
  “嗷呜~~滚!”
  红毛白狼妖用血红的眼睛瞪了妖小乙一眼,嘶哑着嗓子回答了一声,飞快的跑了。
  “他汪了个喵的……真没礼貌!”
  妖小乙悻悻地停了下来,捡了块石头朝狼妖跑走的方向砸了过去。


第87章 晒柿子饼的妖怪
  “兄弟,你那里有吃的东西吗……俺饿的实在走不动了……”
  一个充满了疲惫的声音从妖小乙的身后传了过来。
  妖小乙顺着声音望去,发现一只长得酷似枭兽的肥胖鸟人,正忽闪着翅膀贴着地面飞行,看他那气喘吁吁的样子,显然累到了极点。
  妖小乙停下脚步,把黄羊从百宝囊中取了出来,丢给了他。
  肥胖鸟人在空中接住黄羊,然后便向炸弹一样砸在地上,翻了几个跟头才爬起来,口中却忙不迭地道谢。
  “多谢兄弟……”
  肥胖鸟人说完便寻了些柴火生起火来,然后熟练的将黄羊用树枝穿了,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妖小乙想打听一下关于黑色云气的事情,便又丢给他一枚灵果,凑到火堆旁边坐下。
  “多谢兄弟,俺叫花袄,住在柿子山,以后你就是俺花袄的朋友了。”
  肥胖鸟人,也就是花袄接过灵果,一口咬掉了半个,立刻惊讶的说道:“居然是灵果……这我可不能白吃你的。”
  “这是俺亲手晾晒的柿子饼,你尝尝,很甜的。”
  花袄从怀中取出一个褐色的布袋,从里面拿出了一枚柿子饼,递给了妖小乙。
  柿子饼金黄透亮,表面蒙了一层白霜,撕开之后蜜丝抻得老长,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妖小乙咬了一口,只觉得甜美无比,浑身舒坦。
  “哈哈……”
  看到妖小乙一脸陶醉的样子,花袄得意的笑了:“俺这晒制柿子饼的手艺绝对是头一份儿的,不过只能给你一个吃。”
  “唉,可不是俺小气,这柿子饼是给娘娘的贡品,已经不多了……我自己宁肯饿着都不敢吃。”
  妖小乙叼着柿子饼,像看傻子似的盯着花袄……面前这个胖乎乎的鸟人彻底颠覆了妖小乙对妖怪的认知。
  “妖怪有靠做柿子饼为生的么?”
  妖小乙捏着下巴苦苦思索:“妖怪不都是吃人的么……难道他这柿子饼是用人肉做馅,人血腌渍的?”
  脑洞大开的妖小乙忽然有了一个很恐怖的想法,连忙把手中的半块柿子饼掰开,使劲儿的嗅了嗅,没有闻到任何奇怪的气味。
  妖小乙对自己的嗅觉还是很有信心的。
  “你在闻什么?”
  花袄看妖小乙神情古怪的盯着柿子饼,奇怪的问道:“难道这柿子饼馊了?”
  妖小乙回过神来,连忙答道:“不是,是我突然想到了别的事情……我们为什么要往那边飞啊?”
  花袄盘起短短的双腿,撕下一条烤好的黄羊肉,先递给了妖小乙,然后才说道:“因为那里是朝歌,娘娘和大王都在那里!”
  “你看到那股黑色的云气没有,那是聚妖幡……无论是谁,只要祭起聚妖幡,天下群妖都要过去听令。”
  “现在姜子牙的大军已经逼近朝歌,我们去那边应该是替娘娘打仗……”
  花袄撕下一条黄羊肉塞到嘴里,含含糊糊地说道:“我和娘娘有亲,说不定能捞个小官做做,要不我们做个伴儿吧,打仗的时候也好有个照应。”
  “去朝歌和姜子牙打仗……那不是找死么?”
  妖小乙听了花袄的话,惊讶的瞪圆了眼睛,心中暗自思忖:“要是去朝歌的话,我倒是挺想投靠姜子牙的,也不知道他们要不要卧底什么的……”
  “不行,不能去朝歌!”
  妖小乙已经记不得封神榜的具体内容了,但他很清楚的知道,姜子牙的手下没有妖怪,而且杨戬、哪吒、韦护什么的,后来都以降妖伏魔闻名于后世。
  在朝歌城祭起聚妖幡的正是妲己。
  聚妖幡没有什么威力,不是什么了不得的宝物,但它是妖族公认的信物,凡是不尊聚妖幡号令的妖怪,会被聚妖幡在身体和灵魂上种下标记。
  当初帝俊成立妖族天庭的时候,就是通过聚妖幡号令群妖。
  聚妖幡一出万妖齐聚……这是妖族铁律,凡是被聚妖幡种下标记的妖怪,都会被视为妖族反叛,只要被任何一个妖怪看到,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帝俊死后妖族天庭覆灭,聚妖幡落在了女娲手上。
  女娲与商纣王有仇,绝对不会帮助商纣王,聚妖幡之所以会出现在朝歌,自有一番缘由。
  封神大劫之初,女娲命令轩辕坟三妖祸乱商纣王天下,曾经答应过她们大劫结束之后给她们一个前程,但轩辕坟三妖在封神榜上的位置被云霄三姐妹占了,女娲的许诺成了一纸空文。
  圣人一诺,重逾千金。
  失信这种事情对于圣人来说,是非常丢面子的事情,女娲的心里自然非常不痛快,但她该发泄的也都发泄了,道祖鸿钧被她折了面子都没有说什么,她自然也无话可说。
  女娲不想对轩辕坟三妖失信。
  虽然封神榜已经无法更改,但她可以保下轩辕坟三妖的性命,反正当初她答应的只是给轩辕坟三妖一个前程,让她们到娲皇宫担任职司也是一条不错的出路。
  于是女娲把聚妖幡留给了妲己,让她在周武王兵临城下的时候召集天下群妖对商纣王倒戈一击,然后率领众妖怪逃往北俱芦洲。
  然而女娲再次失算了。
  妲己并没有利用聚妖幡逃跑,而是率领着天下群妖与周武王在朝歌城下死磕,先是兵败被擒,后来被陆压道人的斩仙飞刀所杀,落了个形神俱灭的下场。
  对于妲己的选择,后世可谓众说纷纭,最普遍的说法是妲己对商纣王动了真情……这件事情无从考证,不过妖族至情至性,一旦动了真情,做事从来都是不计任何后果的。
  妖小乙打定了主意要走,不过他对花袄挺有好感,不好意思扭头就走,于是找个了话题聊天,准备寒暄几句再走。
  “花袄兄弟,我刚从山里出来,对天下大事了解的不多……嗯,你说的娘娘是谁?”
  妖小乙又取出几枚灵果,递给了花袄。
  花袄一边吃一边告诉妖小乙:“娘娘名叫胡喜媚,本体是一只九头雉鸡,居住在轩辕坟,前几年嫁给了大王,位列妲己娘娘之后。”
  妖小乙闻言倏然而惊。
  胡喜媚是谁他并不清楚,但妲己这个名字,他可并不陌生。
  “我呿!真的是妲己在搞事情,绝对不能去朝歌!”
  妖小乙下定了决心,准备找个理由跑路,于是说道:“不是说大王的兵将都死光了么……我们现在去朝歌,是不是送死?”
  花袄很不在意的挥了挥手,说道:“聚妖幡一出万妖齐聚,大王的那些凡俗兵将死就死了,有我们妖族在,什么战斗打不赢?”
  妖小乙不知道花袄哪来的自信,犹豫了一下接着问道:“那你知道封神榜的事情么……对了,我叫妖小乙。”
  花袄顿时呆住了,脸上的表情很是惊愕,看他那样子显然知道一些内幕
  “封神榜……你是说封神榜?!”
  花袄突然跳了起来,大叫道:“难道娘娘发动聚妖幡和封神榜有关……是了,是了……我们都被蒙蔽了心智,娘娘祭出聚妖幡,肯定是为了补足封神榜上的位置!”
  “封神榜上共有三百六十五位正神,十万八千位毛神……凡是上了封神榜的修士,都得死~~!”
  花袄害怕至极,说到死的时候甚至破了音。
  封神榜的事情在洪荒世界早就不是秘密,很多怕死的修炼者都躲藏了起来,妖怪们也是如此。
  但洪荒诸圣既然共同签押封神榜,又岂是他们躲得过的,很多修炼者都被天道蒙蔽了心智,如果没人点醒或者执迷不悟,必然榜上有名。
  花袄就是身在迷局中的妖怪,被妖小乙一言点醒。


第88章 花袄
  妖小乙没想到花袄这么怕死,心中不禁有些好笑 ,于是安慰道:“花袄兄弟,你不用担心,我们实力不济,即便到了朝歌也不一定会上战场。”
  花袄闻言更是惊恐,面如土色的大叫道:“实力不济?!”
  “那更完蛋了,我们肯定被当了军粮,连封神榜也上不去了……”
  花袄哆哆嗦嗦的指着天上时不时飘过的朵朵黑云,对妖小乙说道:“看到没有,那些都是驾着云的大妖,我们这些实力不济的的小妖,在大妖没有吃食或者需要力量的时候,就是他们的口粮。”
  仿佛是为了印证花袄的话似的,两道黑风从空中卷了下来,从地上攫起两只壮硕的牡鹿精怪,呼啸着往朝歌的方向去了,沿途洒下了一路血迹。
  妖小乙盯着呼啸而去的黑风,清楚的看到里面藏着两只熊头妖怪,正抱着牡鹿精怪大嚼,心中明白花袄所言非虚,一时不知该说些什么才好。
  花袄定了定神,努力压下自己的恐惧,说道:“本来我倒能护得咱俩周全,但前些时日鸿钧圣人重分天地,封印了洪荒世界中的先天宝物……”
  “唉!”
  花袄叹了口气,向妖小乙举了举手,指了指手腕上系着的一颗黯沉的珠子,说道:“我这霹雳珠本是先天法宝,威力无穷,自那日起便被天道封印,成了这个模样,再也无法使用。”
  “柿子山附近的摩云岭住着一只白毛老猴,善知天下之事,我曾经备了厚礼去请教他,问他怎样才能再次使用霹雳珠。”
  妖小乙马上想到了自己的火云珠,于是急切的问道:“他怎么说的?”
  花袄郁闷的说道:“他对我说,扔了吧。”
  “唉,霹雳珠救了我很多次性命,我怎么也舍不得丢。”
  花袄从手腕上解下霹雳珠,似乎想要扔掉,但最终还是把它套回了手腕上,说道:“我曾经仔细地想过这件事情,白毛老猴说的一点没错。”
  “以我的修为,永远也不可能打破天道的桎梏,强行使用霹雳珠……如果我有那样的修为,霹雳珠对我也就没什么用了。”
  “白毛老猴告诉我,霹雳珠对我而言就是废物,不仅是废物,还是招灾引祸的根由。”
  “那些实力高绝的洪荒大能,肯定有使用先天宝物的方法,霹雳珠留在我的手中,必然会引起他们的觊觎,到时候不仅保不住霹雳珠,性命也会一起丢了。”
  花袄说道这里,很是同病相怜的拍了拍妖小乙的肩膀,说道:“小乙兄弟,看样子你也有先天宝物吧?”
  “如果不想把它丢掉的话,就和我一样把它藏好,千万不要拿出来,否则一定会给自己招来祸灾。”
  妖小乙苦着脸点了点头。
  花袄狠狠地咬了一口黄羊肉,叹道:“唉,我这一身本事全在霹雳珠上,霹雳珠被禁之后,我就跟废物一样,不仅没有什么自保之力,甚至连口血食也抓不到,这可怎么办呐……”
  妖小乙挠了挠头,说道:“那我们可以不去朝歌啊。”
  花袄听了苦笑了一声,说道:“聚妖幡乃号令妖族之宝,一旦祭出,所有妖族都必须尊其号令,如有不从,万妖共戮……”
  妖小乙干笑了两声,说道:“我们悄悄地逃跑,没人知道的。”
  花袄摇了摇头,说道:“小乙兄弟,你想必不知道,聚妖幡一旦祭出,会在所有妖怪身上种下印记,如果不尊号令,那印记就会显现出来,到时候会成为妖族公敌,无论走到哪里都无处安身。”
  妖小乙脑袋转得很快,马上想了一个折衷的办法:“对,我们不能逃走,不过花袄兄弟,你看我不会飞行,个子不高,腿还短,也不认识路……我的意思是我们走得慢,但可不是不去朝歌……”
  花袄眨了眨眼,明白了妖小乙的意思,马上接着说道:“没错,我们走的慢!”
  “你看我虽然是鸟妖,但我长得太胖,其实飞不了多远的……再说,我的腿更短……不过至尊有令我们不能不从,就是腿再短,走的再慢,也要走到朝歌去!”
  花袄撕下一条黄羊腿,递给妖小乙,说道:“小乙兄弟,我们先慢慢地把黄羊吃完,吃饱了才有力气走路。”
  黄羊不大,也就二十多斤,妖小乙和花袄足足吃了一天,然后寻了个林子,精挑细选出两根树枝,一人做了一根手杖。
  “我会一点炼器之术。”
  妖小乙摩挲手杖说道:“我看你也没有什么趁手的兵器,不如我们把这手杖炼制一下,也好有个东西防身?”
  花袄大喜,急忙把自己的手杖递给妖小乙,说道:“那太好了,咱们妖怪可很少有会炼器的。”
  两只妖怪心照不宣的相视而笑,找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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