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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发女人神情严肃,字正腔圆; 每一个英文字词咬得重; 分明是想加深她们之间的对立面。
对于众多外国人来说,多种情绪都有可能唤醒本国语言; 例如高兴、激动、难过、生气等等。而蒂拉属于最后一种; 她很生气; 只相信自己看到的,力量上抵不过,必然要在言语找回声势。
蒂拉长发披落身后,一袭杏色西装干练利落。美洲人不同于亚洲人的长相,她的眼窝很深,欧美式双眉修长,描摹重,稍微一皱,威慑力由内而外发散开来。
小孩子在场,以及本着尊重他人的原则,温书梨松开手,声线平常,逐字逐句:“Madam,there are many ways to disciple people。I don’t think it is a good choice for you to hit people directly。Secondly,it is too self…righteous to ask the reason clearly and let your own judgment determine the outcome of the situation。”
(女士,管教人的方式分很多种,我不认为您直接上手打人是一种很好的选择。其次,没有问清楚原由,任凭自身判断定事态结果,太自以为是了。)
中英文,温书梨可以随时切换,但对方既然说了英文,那便奉陪到底,“Also,the large and small monitons in the hospital have recorded your behavior,so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your words and deeds。”
(还有,医院大大小小的监控记录下了您的行为,请您注意您的一言一行。)
话落,蒂拉怔了一瞬。
面前这姑娘长了一张无害清澈的脸蛋,口齿倒是伶俐,与人周旋过程中有理有据,头脑明晰,心态也稳,丝毫不逊色。
站在她们两人之间的沈夕看呆了,也不忘解释原因:“妈妈,哥哥没有拿我的东西,他怕我吃冷凉食物对身体不好,哥哥是关心我。”
小脑袋瓜又偏向温书梨,双手合十,不由自主地感叹了声:“Wow,so cool!”
蒂拉眉尾一跳,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居然向着外人?
想到这,女人叹了口气,到底是亲生的,不舍得打,也不舍得骂。
闻言,温书梨视线下移。
小奶团子的小脸精致滑腻,灯光照射之下看不到任何毛孔,白色绷带缠绕额头一周,裹得严实,但并未遮掩她的漂亮。
长睫羽,灰蓝瞳,翘鼻梁,嘟嘟唇,笑起来可爱又俏皮,无疑是捧在手心呵护的公主。
她穿着宽松的病号服,衣服最上方的透明纽扣不知怎么跑开了,可本人似乎没有察觉,亮晶晶的大眼睛看着温书梨,明目张胆地看。
天真孩童的赞美不掺杂假话,往往年纪越小,能想到的“勾心斗角”越少。小孩子,向来是有什么说什么。
沈夕发自内心的由衷感叹,温书梨以微笑回应,而后蹲下,为小姑娘重新系好纽扣,浅声叮嘱她:“多穿些厚衣服,别着凉了。”
男人和沈厌的对话,温书梨都听到了,但不是有意偷听。
她沿着三楼走步行梯下来,刚一转弯,目光所及是背对着她的沈厌和那个男人。
父子俩说的话简短,没几句,信息却不少。
结合现在的场景,温书梨知道沈厌和西装男人是父子关系,金发女人是他的继母,小女孩是他的继妹。而且,家庭关系有些复杂。
“嗯嗯!谢谢漂亮姐姐提醒我。”沈夕露出八颗小牙齿,眼睛弯弯,似是斑斓的彩虹,“我回房间马上加一件厚衣服。”
大概受到温书梨花容月貌的蛊惑,小女孩凑近了些,附在她耳边,细细的气音仿佛棉花糖,软又糯:“漂亮姐姐,你是我哥哥的女朋友吗?”
小孩子……应该是无辜的吧。
温书梨无言轻笑:这么小就知道男女朋友了啊。
摸了摸小女孩的头,声线放柔:“是呀。”
她稍顿,适当扩展这两个字,又重复了遍:“我是沈厌的女朋友。”
语气不容置疑。
没错,表明身份,温书梨是沈厌的女朋友。
“女朋友啊?”蒂拉弯腰抱走沈夕,自上而下打量温书梨,眼神充斥轻蔑,笑得没好意,“你刚才那么对我说话,我记住了,要想进沈家的门,没那么容易。”
沈夕扒拉着蒂拉的衣服,“妈妈,别这样对漂亮姐姐……”
蒂拉装作没听见,自顾自地说:“或许,根本没这个机会。”
颇有一番恶毒后妈的模样,不,蒂拉就是恶毒后妈。
言语随空气分子入耳,温书梨长睫低下,双唇翕张,话到嘴边却卡了壳,堵在喉咙难受得很,她好像……没有理由反驳女人。
没机会吗?
我们是相互喜欢的,为什么没有机会?
意识好像被带跑偏了,温书梨止不住地乱想,有那么一瞬间,她有点想哭。
思绪停留之际,手腕间多了一股熟悉且干净的温感,牵着她的手带她站起身,不放开,顺势转为十指相扣。
少年身上的薄荷气息淡淡的,萦绕鼻息周边渐渐变得浓郁,清凉、凛冽,宛若藏在冬雪之下休眠的镜泊湖,外冷内热。
温书梨与他对视,“阿厌。”
“我在。”
简短的两个字,安全感犹如潮水般无尽上涌,抵达心岸。
沈厌不动声色地握紧她的手腕,“别听她的。”
视线一转,对女人和男人说:“我的事情,轮不到你们插手,你们不是我的亲人。”
发烧的不适褪去,声音恢复,他嗤了声,道:“沈家和我没有任何关系,现在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话音落地,世界安静。
长廊尽头的透明推拉窗半开着,无形寒风偷溜进来,吹动少年的黑发,衣摆微扬,弧度微不可察,整个人显得冰冷。
温书梨的心猛地一跳,沈厌说出如此决绝的话,他们之间……发生了什么?
她的少年,一个人到底承受了多少不好的事情?
“沈厌,你说这话是想和我断绝父子关系吗?”沈埕出声,不是劝说他,而是谴责他,“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为什么总是揪着不放,为什么总在一个闭环里?!有意思吗?别忘了,你姓沈,是沈家的人!”
医院明令禁止大声说话,但沈埕的地位高不可攀,有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的资本。
沈夕的小身子骨倏尔一颤,应该被吓到了,缩在蒂拉的怀里哭,白嫩的双手紧紧攥着熨帖的VIP病号服,扯出印记深浅不一的褶皱。
下一秒,松开,褶皱未平,化成具象的痛苦伤疤,哪怕使得浑身解数,一遍又一遍地修复,怎么也抹不了。
小姑娘的眼泪剔透晶莹,像是断线的珍珠,“啪嗒啪嗒”掉在地板上,抽噎着,断断续续地说:“爸爸,爸爸……求你不要……凶哥哥呜呜呜呜呜……”
大人之间的事情,小孩子确实不该参与,蒂拉后退几步,转身带沈夕回了病房。
“父子关系?笑话。”
沈厌扯动唇角,嗓音漫不经心的,每一个字击给男人一记重创,在他肩膀上压下千斤沉石,“五年前,你就不是我父亲了,现在说我是沈家的人,晚了吧?”
晚了,晚了五年,晚了一千八百多天。
在这一千八百多天的日日夜夜里,沈厌怎么过来的?沈埕从来没想过。
现在又说他是沈家的人,呵,谁听了会高兴?
“对,我揪着不放,你是怎么对我母亲的。”沈厌眉眼低沉,没有情绪激动,声音淡淡,却满是讥讽:“你心里比谁都清楚。”
第一次听到沈厌谈起他的母亲。
温书梨跳动的心咯噔了下,不知道什么原因,须臾片刻,心口泛起丝丝缕缕、愈发浓重的酸,裹挟着世间凡尘苦涩,一并渗入她的骨骼,好疼。
阿厌也是吗?
心疼他,好心疼他。
沈厌把话说完,“以后,你在京城过你的逍遥日子,我们井水不犯河水。”
他不发脾气,不用恼怒的神色同沈埕争持,是因为没必要,也因为怕吓到他心爱的姑娘。
在做任何事情之前,沈厌都会考虑温书梨的感受,他的细心永远只给她,毫不吝啬的,掏心掏肺的。
沈埕说不了什么,一时语塞,回忆起以往时光里的点点滴滴,良久,才说出一句:“我爱过你的母亲,真的爱过。”
“爱”和“爱过”,少了一个字,含义大径相庭。
前者是坚定不移的爱,是相伴一生的爱,无论什么外界因素也拆不散这份真诚的爱。
爱得热烈、爱得诚挚、爱得热忱。
后者是短暂的爱,在其他时间爱上了别人,并非独属对方的爱,是分心的爱,不负责任的爱。
隔得距离有点远,他们并没有听到沈埕说的话。
沈厌也不在意,话已至此,没什么好说的了。
“梨梨。”他或许累了,但对喜欢的人说话,依然轻声着,“我们走吧。”
温书梨站定原地,脚步没动,叫他:“阿厌。”
整件事情,她了解的还不够透彻,但心底有声音告诉她谁是对的,谁是错的。
说吧,说出来吧,不要害怕。
勇气哪来的?温书梨不知道。
只听到她对男人说:“沈先生,希望您以后不要打扰阿厌的生活。”
作者有话说:
女鹅的英语不错嘻嘻
第89章
音消; 一瞬间的静默。
温书梨暗暗攥了攥手心,兴许用的力气大了些许,细嫩的骨节白皙更甚; 又隐约溢出瑰色的绯。她尽量在男人面前表现淡定,毕竟; 威严这方面; 后者更胜一筹。
想到那天出校外找沈厌; 他帮她系鞋带的时候,男人现在的表情与当时七八分类似。
眉眼凌厉、蓦然,如同不知情感的冷血动物,随后勾唇; 哼笑声不轻不重; 却能听出其中包含的不以为意。
无言之中在表达:小姑娘; 你有什么理由管得住我?
像沈埕这样的人,好像除了自认为重要的,其他的什么也不放在眼里; 典型的利己主义。
沈埕表情明里; 温书梨全然收入眼中。就在那一瞬间,心里构建的抵御城仿佛溃烂了一角,碎石落下,高墙坍塌,筑起的坚硬悉数瓦解; 转成飘扬的尘土粉末。
没办法; 男人的气场太强大了。
她没有足够的力量对抗。
沈厌收紧温书梨的手,力度把控很好; 没有让她疼; 也给了她包裹全身的归属与安心。
遇到沈埕就是个错误; 这次是,上次也是。
但沈厌没有选择后退离开,带着温书梨向前走,他经过沈埕旁边之时,脚步顿了下。
父子俩正面交锋,谁也没有低头,虽距离拉得近,但后者的视线并未在前者身上。
少年的墨瞳愈发黯淡,开口无温,嗓音似冰般冷淡:“管好你自己。”
如果五年前那件事没有发生,他们之间定不会僵持到这种地步。
说是仇人,将近;说是亲人,已是过往。
当沈厌与沈埕擦肩而过的刹那,那根维系两者关系的紧弦,彻底断了。
…
液未输完,温书梨和沈厌回到大厅的原位置。
晚上九点半,挂号看病的行人渐渐减少,但晚间的医院仍旧忙碌,医生之间谈到病情的讨论声、小孩子害怕打针的哭闹声、以及老夫妻携手相伴安慰彼此的轻言轻语……
明明很吵,静不下来心,温书梨却不一样。她的心很静,心率也随之放缓。
心中的谜题没有答案,难免产生疑问,温书梨是想知道的。可他们父子俩闹得不愉快,这时候追问,不可以。如果沈厌不想说就不说,她相信阿厌,永远相信。
“阿厌,我让你在原地等我。”温书梨倾斜着身子,伸出指尖抵在沈厌的唇角,微微挑起,主动找话题,“你怎么不听话?”
像哄小孩子。
沈厌知道温书梨的用意,与蒂拉英文对峙、对沈埕阐述态度,把自己护身后,他的女孩也在无一不刻照顾他的感受。
他稍地低眸,在思考什么,“梨梨,我……”
“想好了再回答。”温书梨轻笑了下,“我是问你为什么不听我的话,不是问你其他问题。”
言外之意,沈厌会明白的。
情侣之间相处得久了,对方一记眼神、说话的音调、哪怕一个细微容易被忽略的小动作,都能看得出对方在想什么。
就像别林斯基所言:爱情是两个亲密的灵魂在生活及忠实,善良,美丽事物方面的和谐与默契。
以沈厌的智商,又怎能不懂?
他变乖,老老实实交代:“你今天戴了琉璃耳坠,我看到你耳垂泛了红,想的是应该过敏,就想着去药房找你。”
闻言,温书梨下意识摸了摸的耳垂,借着手机的反光,她来回偏转脑袋,发觉并无异样后,给出答案:“阿厌,这不是过敏。你想一下,哪个女孩子听到自己喜欢的男生说‘我只会跟你求婚’这句话之后,还能不红耳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