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事实证明差不了多少。
咖啡厅的中央位置,尽管男人坐着,仍然一副居高临下的姿态,那双漠然的眼睛好像看任何人、任何物都没有温度。
温书梨落座,还没想好该说什么。
沈埕冷然开口:“温小姐,我们之前在医院见过,我想,你应该没有忘记我是谁。”
他是谁,温书梨想忘却不能忘。
但毕竟辈分上面压一头,她保持淡定,语速缓缓:“沈先生,请问您找我有什么事情?”
男人经商多年,遇到职场上的圆滑老狐狸拐弯抹角相互试探,但眼前只不过是一位刚成年不久、还未进入勾心社会的小姑娘,目的直接些,不必多加遮掩。
沈埕低眼,转动无名指尾价值不菲的银戒,淡笑道:“你别那么紧张,我的确有事情找你。”
而后,他向后靠,跷起二郎腿,俨然一副精明且势在必得的姿态。
“沈厌,我的儿子,沈家长子。”他不像介绍,更像是一种反抗不了的压迫,“也是瑞墨公司的继承人,他不应该找一个普通女孩作为伴侣。婚姻以利益为前提,你的家庭背景单薄,父母虽在知名企业旗下,但到底不是最高层。”
沈埕定义的最高层,即为最强者,站于顶端管理万千职工。
暗示在表达:你没有我值得利用的地方。
最后,男人语气笃定、不容置疑:“所以,我不认为你们在一起会有好的结果。”
明白了,温书梨全都明白了。
沈埕这是要让他们分手,而且,暗中调查过她。
前几天的京城号码不是熟人,也不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极大可能是沈埕。
温书梨垂下长睫,倏然,她笑了。
笑什么?笑自己的勇气变强?有一天能和眼前这位大人物对峙?
也许是的。
即使对方向她步步施压,她的傲骨仍旧不屈,与男人正面对视,琥珀瞳仁渗着冷意,一针见血地戳破:“沈先生,您是在利用阿厌吗?”
沈埕手部动作一顿,银戒停止转动,不明的神情说不清是刺中他的心事,还是伪装皮囊、强迫自己表现得处之泰然。
温书梨思路逐一分析,声线不疾不徐:“我不否认您在京城的地位,您权利至高无上,但却不能操纵一切。”
瑞墨公司老总,说出一个姓氏足够骇人听闻,更何况公司根系庞大,且排名世界前列。
“‘继承人’,这三个字在我看来有点讽刺,它更像替代的傀儡。”她抬眸,眼神坚定,“您口口声声说继承人,但您有真正关心过阿厌吗?作为他的亲人,把他一个人丢在云夏不管不顾,失去了至亲后,他怎么过来的?做什么事情都要靠自己,这些,您应该想不到吧?”
沈埕怎么能想到,他比谁都要冷血,在他眼里,利益就是一切。
温书梨继续说:“您是对阿厌母亲的愧疚,在得知他在京城,得知他还恨你的事实,想借此缓和一下父子关系,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当初为什么不管他?现在反倒过来关心他,不是利用是什么?”
须臾,她一字一顿道:“阿厌不是您招之即去挥之既来的附属品,他只是他。”
沈厌只是沈厌。
寂静,极致的寂静,针落有声。
沈埕微地勾唇,寡淡的眼底闪过一丝笑意。
“其次,我不觉得我是普通人,也不觉得‘婚姻以利益为前提’这句话是对的。”温书梨是清醒的,也足够自信,“可以这么说,利益在爱情面前,爱情大于利益。”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是被她或他的闪光点所吸引,慢慢转化为对彼此的坚定与不移。
一大段话说出来,温书梨缓神,坚定自我:“我不会和阿厌分手。”
言语脱口,她怎么也没想到自己被人泼了冷水。
真实地泼冷水。
泼水动作毫无预兆,温书梨来不及闪躲,只能下意识闭紧双眼承受。
冰水,温度低寒,触碰白肤之际,她只感受到了最为真实直观的刺痛,蚀骨的疼。漂亮的栗棕色长发也被染湿,柳枝似的睫羽尾端挂有将落不落的小水珠,摇摇欲坠,连同她的心也是。
没想到因为自己的一句话被泼了冷水,但,温书梨不后悔。
她不会和沈厌分手,永远不会。
“温小姐,请你注意你的一言一行。”
出声的是保镖,泼水的始作俑者也是他。
玻璃杯攥在手里,那好像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杯子,更像斩断她和他情感的利刃。
温书梨再次笑出声,这句话的意思是让她一定要和沈厌分手吗?
做梦。
凭什么?这不公平。
正当她站起身,咖啡店的正门“砰——”的一声破开,声音震动如雷,波动范围极广,嵌入门框中的玻璃好像下一秒便要碎裂。
温书梨回头,不是别人,是沈厌。
见此情景,少年偏头哂笑,脱下外套随意丢往一边,两三步走向保镖,戾气化成的力量汇聚如汹涌波涛,继而硬拳一挥,正中保镖侧脸。
力气大惯性也大,保镖被猝不及防的击打站不住身子,径自倒向后方。霎时间,桌椅倾斜倒落,擦撞地面发出接二连三碰撞的声响,密密匝匝的,没有规律。
不给人反应的机会,沈厌攥着他的衣领向上提,力道收紧,黑眸愈发冰冷,“皮痒了?”
被打,保镖自然不想吃亏,想还回去,可看到打他的人是沈厌,哆嗦着身子求饶,说话吞吞吐吐:“少爷,不敢……我不敢……我……”
剩下的话在心里说:我……我也只是按规定办事。
沈厌极少说脏话,但自己护在掌心的女朋友被人泼冷水,触碰底线,他没法忍。
而后,扯唇,不屑嗤声:“少爷?谁他妈爱当谁当。”
呵,沈家少爷。
说出来有人信吗?
沈厌知道保镖是受沈埕的指使。
一拳给了保镖,另一拳给了沈埕。
作者有话说:
来晚啦来晚啦,这章我加了三千多字,就当是二合一叭~
第96章
要真说他们父子真枪实刀、不遗余力地打一场; 谁胜谁败,说不准,伯仲难分。
天之骄子傲骨铮铮; 爱憎分明,不畏惧强权; 即使好似千斤沉石的艰难压于肩膀; 硬骨仍然挺拔; 宛如高压风雪下屹立不倒的松杉。
资本家混迹商圈多年,狡猾精明,狠心冷血,那些不起眼的阻碍只要稍微动根手指头; 轻松碾碎; 灰烬都难寻。
两股力量势均力敌; 火焰愈发升高。
可最终,沈埕败了,他预料到沈厌会这样做; 没有躲。
或许; 这是他欠下的,欠了他们母子千日的债。
唇角鲜血流淌,染了腥,味道不那么好闻。男人扬起指腹擦拭,低眼看; 小片的红; 锐利的鹰眼松了些许,精明消退; 好像在思考什么。
看来; 这个女孩对他很重要。
咖啡馆位置偏僻; 落地窗外的树木像是霎时疯长似的,绿荫面积扩大膨胀,恍然入眼,有种将灿光全部吞没的趋势。
室内暗,气氛也沉。
没有人说话,更沉了。
温书梨本想说完那句话,起身离开这里,此刻却定在原地,目视沈厌分别给了两人一拳后,她的心猛地一惊,心脏高度骤然腾空,悬在不降的位置。
冰冷水渍滑落面颊,她的细眉、长睫,还有呼吸的气息都泛凉,只清晰地感觉到喉腔堵塞,指尖在抖,眼周酸软一片,晶莹泪珠逃离泪腺管辖,夺眶而出。
“阿厌。”顾不上抹去脸上的水痕,温书梨来到沈厌身边,纤嫩手掌贴紧他的,声音颤着,“不要,我没事的……”
一记泼冷水换来一拳,天秤量度,确实不太公平。
但如果让沈厌眼睁睁看着温书梨被泼冷水,站在原地看着,什么都不做?那他一定是疯了。
当她触碰他手心的那一刻,他才回神,看向她时,眸底的寒冽逐渐褪去,柔和随之替代。
沈厌伸手拂拭她双颊的冷水与莹泪,开口,每一个字皆喑哑:“吓到你了吧?”
温书梨还未说话。
沈埕淡笑,非常短暂的一声,而后从西装口袋抽出纸巾,慢条斯理地擦伤口,“沈厌,我没想到你会为了她对我出手,就这么恨我吗?恨之入骨吗?”
“你伤害我爱的人,”沈厌刻意控制内心险些压抑不住的火气,冷声说:“我凭什么不出手。”
你伤害我爱的人,我凭什么不出手。
他的母亲,他的她,都是他爱的人,也是他的世界。
守护的世界,因为你的介入已经空缺一部分,色彩黯然,经过漫长时间的沉淀,斑斓日趋重回,你还想做什么?还要做什么?
“爱?”很显然,沈埕无心,只理解到他口中说的“爱人”指的是温书梨,摇头似是否定,“像你这样的年龄阶段,喜欢情感根本算不了什么,何来谈‘爱’?”
“这时候要以事业为重,名与利才是你现在最好的选择。”
能把利用说得如此冠冕堂皇,除了沈埕,好像真的没有其他人了。
他的目的就是想利用沈厌,用“继承人”这三个字困住他,然后,安排他的婚姻,并且加以支配,成为自己职场获利的手段。所以,他调查温书梨的背景,却并不是所预想的结果。
温书梨的手机号码,他也查到了,却不料,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被先沈夕拨通。今天的游乐场碰面,在他的意料之外,原本想来接小姑娘回家,老天让他遇到了温书梨。
一个利己主义的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利己的。这点从苏家出事之后,他选择与苏若沁离婚这件事可以完全看出来。
他在乎的,有且仅有利益,只有利益。
假设蒂拉不是国外知名风投公司的掌上明珠,他大概率不会特意靠近她。说对蒂拉没有感情不是绝对,这种感情攀附于利益的条件上,不是自然而然产生。
但……对苏若沁,的确是沈埕先动心,年少时纯粹的、无尘埃沾染的动心。
可笑的是,这种动心并未维持多久。
父子俩的相处场面,除了对峙,想不到其他。
沈厌对沈埕的态度,可能也只剩嗤声。
“瑞墨老总日理万机,居然还有闲工夫管我?”沈厌不以为然地讥刺,针对那句“名与利”的话,表明态度,“那是你的选择,不是我的。我说过,管好你自己就够了。”
他淡淡道:“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
其实,这句话,沈厌没有说完。
完整的一句是——类似今天的事情再出现,我不会手下留情,别再让我恨你。
十八岁意气风发的少年与年过不惑、叱咤商圈的男人,论气场,谁也不输给谁。
只要正面交锋,定会剑拔弩张。
一旁的保镖挨了沈厌那一拳,从头到尾不敢说一句话,当然,也没有轮到他说话的权利。只不过,墨镜之下的视线不自觉落在少年身上的时候,他仿佛看到了强盛的抗衡。
不拘束于枷锁,冲破羁绊的匹敌。
音落一瞬,沈埕看向沈厌,与他对视的那一眼,莫名其妙的,被利益占据绝大的心脏竟被狠扎几分,如刀绞的痛感慢了好多拍传递神经系统。
原来,疼痛的感觉是这样的,这样难受。
像是成千上万的利器无孔不入朝你席卷而来,你无力反抗,只能被动承袭。也像唯一的呼吸道被扼紧掐断,隔绝氧气,意识迷惘涣散,不清醒之下,脚底踩空,堕落万丈深渊,摔得粉身碎骨。
五年前,沈厌比他更疼吧。
在京城,他们的第三次见面,有两次是不愉快的僵持。
以后可能会有更多次的见面,难道……要一直这样吗?非要你死我活?鱼死网破?
一次是这样,两次是这样,三次四次还是这样,有什么意义。
无聊的把戏。
面前,他的儿子,像看仇人一样看他。
可到底,这一切的一切,都归结于他咎由自取罢了。
不知怎的,沈埕突然想到了他的第一任妻子,她应该不想看到他和沈厌现在的相处。
既然控制不住他,那放走他吧。
“沈厌。”再熟悉不过的名字,叫出口之后却觉得陌生,沈埕改了称呼,“阿厌。”
他承认,他很久没有这样叫过了。
“阿厌”这个称呼,是苏若沁在沈厌两岁时取的。刚出生叫他“小厌”,后来长大了,那时候的沈厌想换个“小名”,于是,她便一直一直“阿厌”的叫他,沈埕也这样叫他。
理不清楚具体的时间点,他口中的“阿厌”变成了“沈厌”,没有温度的,冷冰冰的。
闻声,沈厌抬眸,先一步说:“是想让我原谅你吗?”
原谅,多么灼痛的词眼。
既沉重,又束缚,也像禁咒一般的存在。
“不,我知道你不会原谅我。”沈埕不是一个好的丈夫,也不是一个好的父亲,可现在,他展现出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