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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玫瑰-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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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架势,颇有一番和人打仗的冲劲儿。
  温书梨转过头,说:“只是生日而已,别化妆了吧?姐妹们不用搞这么大阵仗的。”
  美女的先天优势就是美得太不像话了!
  皮肤好,又白,平常出门素颜轻松碾压别人。所以,她不怎么化妆,觉得麻烦。必要条件下化妆也只是化淡妆,以示尊重。
  “不行,要的!”三人异口同声。
  温书梨呆滞了下,附和:“听你们哒~”
  最后,少数服从多数,一人小分队没能拗过三人小分队。
  ……
  第一礼堂。
  此时,学生来得差不多了。
  打开礼堂后门,温书梨发现有好多人的视线落在她身上,相似的经历不由得让她联想到高二时期。
  那天回五中的时候遇到盛柳,也是这么多人看她,只不过,她现在感觉不到坏意。
  女生的第六感告诉她,是好的事情。
  因为他们笑得有点明显。
  四年这样的注视,起初温书梨觉得怪怪的,后面慢慢地、不知不觉习惯了。
  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温书梨来回张望一圈,“荞荞,我上次演讲也是这么多人吗?人山人海的。”
  京大的优秀学生数不胜数,演讲机会却寥若晨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上台,毕竟资源有限。能代表校级以及院级演讲的人物在专业方面必须尤为出众、达至顶峰。
  计算机专业中,编译原理是公认最难的学科。此外,数据库、C语言、JAVA等等仔细研究下来,三年内头秃,简直小菜一碟。
  当属上帝偏爱,温书梨脱颖而出。
  她的演讲在上周。那时的她一门心思演讲,沉浸自己的世界,完全没有在意下面有多少人。角色替换,今天轮到自己是观众,身临其境,可以真真切切感受到其震撼。
  “对啊,人超级多!”奚荞倒在温书梨的肩膀,“台下的人都在看你,目不转睛的。”
  察觉温书梨想摸手机,奚荞看穿她的想法,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扣住,“梨梨,你刚才说那些是在转移我的注意力吧?真正的目的就是想看手机对不对?”
  意图被戳穿,温书梨以笑缓解尴尬,“我就看一小小会,看看阿厌给我发消息了没。”
  奚荞不让她看手机是有原因的。
  京大论坛上太多人讨论求婚这件事情,只能打着“禁半天玩手机”的理由阻止温书梨看消息。而且,温书梨也答应了,现在耐不住突然反悔。
  少女话音刚落,全场音消,不言自明的默契。
  礼堂的灯光逐渐昏黑,好似拢了一层无边无际的夜。仅短促一秒,数盏射灯倾斜集聚台中央,亮白曝光乍然增加,晃眼的程度。
  原以为黑暗包围全身,本能弱点发出指示,温书梨下意识攥紧裙边。直至白昼再度降临、直至长睫微微轻颤、直至清澈似水的眸子只装得下一个他之时,那双纤纤细手才稍稍放松。
  演讲开始。
  四年时光流过,少年的十八岁过渡二十二岁。
  无论哪个时期的沈厌,意气风发四个字,他永远衬得上。
  少年一身黑色西装,干练而稳重。他身形颀长,笔直挺立,额前碎发散落,鼻梁优越,点漆如曜石的眸底蕴着光,极度耀眼。
  宛若风中白杉,也像雪中炙火。
  “你们好,我是物理系一班的沈厌。”
  此言一出,台下的人禁不住倒吸一口凉气,全然默念:沈厌不愧是大佬,气场值爆棚!
  他没有任何手写的演讲稿,无须一言不差地复刻。演讲稿上的内容固定不变,也不是他想说的话。
  “很多人问我学习经验从何而来,我的回答是,努力、勤奋、上进,三者缺一不可。多人以‘天才’之名加冕于我,而我并不是天才,我只是在最适合的年纪做最适合的事情,心中有梦,自然有动力。”
  高中三年,沈厌始终霸榜年级第一;大学四年,专业第一,竞赛冠军,繁花拥簇盛放。在褒奖与赞美的后面,是少年夜以继日的付出,没人看到。
  他聪明,思维敏捷,天赋加成,却并未仗着优势骄傲自满。
  能夺得第一,也能守住第一。
  台下的他们认真聆听,而这场关于学习、关于梦的演讲,悄然无息升华。
  “我不认同‘学习不好就是笨’的观点。‘笨’的定义从何而来?又衍生而去?”
  “世界上没有人不聪明,也许起点不一,但不能成为我们懈怠的理由。学习为自己而学,不为他人,心中拟定的梦想显现雏形,接下来便是付诸行动。如果梦想暂时没有出现,请不要慌张,要脚踏实地。”
  “希望每个人的字典里,没有‘后悔’二字。”
  “我的演讲完毕。”
  少年退了一步,鞠躬。
  霎时,掌声雷鸣沸腾,如翻滚惊涛的浪。
  京大高层领导坐在第一排,演讲尾声之时,他们的脸上挂着笑容,拍手间相互对视点头,纷纷表示满意。
  底下呼声更甚——
  “厌哥厉害!”
  “京大男神!”
  “沈厌!你帅死了!”
  “……”
  人多声杂,手舞足蹈,赞许毫不吝啬。
  拜托,温书梨是沈厌的女朋友,怎么可能会输?
  仗着声音大,她以为没人注意。于是,“见缝插针”地喊:“爱你阿厌!”
  谁知道没把握好时间,她开口之际,此起彼落的掌声和呼喊声恰巧消遁。
  就……离谱。
  下一刻,看向她的人盈千累万,而且,还不说话!
  温书梨僵持一秒、两秒、三秒……甚至十秒,关键!她说话的同时特地凹了个造型。两只手握拳,一只手臂直起,另一只手臂弯着,类似于“超人来了”的造型。
  谁懂啊!
  估计所有人都在像看傻子一样看她。
  她的室友也不知道该如何拯救此场面了,三个人被定格,言语到了嘴边却说不出来。
  沈厌与温书梨相望,轻笑:“除去这次演讲,我还有一件事情。”
  而后,他下台,一步一步靠近温书梨,两人的距离渐渐缩短。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沈厌要做什么,只有温书梨不知道。
  后排的迟川两手一拍:“我去,阿厌这么快啊!”
  连彻:“厌哥加油!把梨姐拿下!”
  路泽渊:“厌哥是行动派!”
  沈厌来到温书梨所在的那排位置,后者早已被室友“你推我搡”了出去,她们笑着,做出加油打气的姿势:“梨梨去吧!”
  温书梨一边回头一边懵:“……什么呀?”
  沈厌轻握她的手:“等一下就知道了。”
  他们迈过层叠阶梯,反方向走,礼堂后门打开,外面的世界彩色缤纷。
  礼堂外空地偌大,火烧云璀璨、炙热,以绵亘的海岸线为支点延展洪泛,橙橘好似燃了野心,大面积地充斥整片天际。
  地面灯带点亮,勾勒出小路的形状,两侧摆满了透明和斑斓的心形、“LOVE”、“生日快乐”的气球,里面氢气密度极小,风吹,气球左右漂浮。小路尽头是一整张ins照片墙,墙上的拍立得错落有致,主角是他们,表情搞怪的、可爱的、灿烂的,都有。
  温书梨差点哭出来,阿厌什么时候准备好的?
  这是要求婚吗?
  当然是啊,漂亮的女孩。
  两人离开礼堂,其他人跟着他们的脚步走。
  求婚呀,应该没有人想错过。
  各院系的同学们开心地围成一个圈,静等求婚场面。
  不远处,可以看到很多熟人。
  夏倾月、江辞。
  艾蝉、迟川。
  奚荞、路泽渊。
  禾乐、连彻。
  段宛然、贺璟恒。
  迟川的助攻作用发挥得淋漓尽致,从身后递给沈厌一束玫瑰捧花,花朵种类多样。
  温书梨每年的生日、以及每年的除夕、春节、情人节、七夕节……还有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日子、表白纪念日、一周年纪念日……,沈厌不会忘,他会送他的女孩漂亮的花。
  花朵象征美丽、象征仪式感,人人都喜欢。
  “温老板。”沈厌走到她面前,将唯美的花束交予她:“今天是你的生日,二十二岁的温书梨,生日快乐。”
  身旁的同学鼓掌,声嘶力竭道:“女神生日快乐!”
  “生日快乐呀,系花美女!”
  “喔喔喔!生日加求婚!双buff我可以!”
  “‘温老板’这个爱称好苏哇!”
  “……”
  气氛高扬,无异于平静海面卷着清风,形成漩涡,继而掀起跌宕波澜。
  温书梨接过捧花,花香浅淡,却又浓郁,很好闻。
  一时间,她竟说不出“谢谢”二字,好像卡在了喉咙里,微微哽咽,眼周漫上酸涩,想哭的冲动。
  “梨梨。”沈厌继续说:“自从遇到你那天开始,我的脑海里全部是你的影子。你像一束光,照亮我的灰暗世界。”
  “我喜欢你,只喜欢你,只爱你。”
  彼时,七架无人机倏然出现浴火的天空之下,它们的机壁快速扇动,“嗡嗡”的声响。
  “快看呐!巨型无人机!”
  “好多个呢!这是干什么的呀?”
  “花瓣!是玫瑰花瓣!”
  “沈厌好浪漫啊!玫瑰雨诶!”
  每架无人机均挂有一个编织篮,篮子里面装的是绯红艳羡的玫瑰花瓣。应该是定时的,大概二十秒的样子,到了二十一秒,编织篮底部的缝隙加大,花瓣乘着微风缓缓飘落。
  无人机的行动轨迹分明,仿佛神秘苍穹中罕见的环状星系——霍格星系。
  沿机器运转的方向,任意一朵玫瑰花瓣落下的速度放慢,与绚烂光影重合的刹那,它们在摇曳、在起舞、在展现最旖旎姿态。随之,点缀她的鼻翼,落满她的肩膀,滑过她的发尾,似调皮的小精灵围绕她周身。
  少女裙摆荡漾,透出一种脱俗红尘的柔。
  人与景,美妙绝伦。
  这场盛大的玫瑰雨,只为你降临。
  沈厌单膝跪地,打开红丝绒戒枕,那枚银质戒指闪闪发亮。
  他看她,流露真诚:“梨梨,你愿意嫁给我吗?”
  答案不用等待,是肯定且确定的。
  “我愿意。”
  温书梨的心化了,重复一遍:“我愿意。”
  她的少年啊,记住她的娇气小习惯,在平淡的生活制造不经意的小惊喜,眼里只有她。
  阿厌,你真的好好。
  沈厌为温书梨戴上戒指,她扬手,神情可骄傲了,“阿厌,你是我的了,不能跑哦。”
  “哪儿敢。”他低声笑。
  众人欢呼雀跃,沸腾像开水:“成啦成啦!”
  “有情人终成眷属啊啊啊啊啊啊啊!”
  “还不亲可就过分了嗷!不亲说不过去!”
  “别害羞嘛,亲一个亲一个!”
  “……”
  你们看着……怎么亲啊?!
  沈厌起身,把温书梨抱怀里,“小玫瑰,亲不亲?”
  温书梨喉咙发痒,点点头,“亲,我想亲你。”
  于夕阳,他们接了吻。
  紧接着,又是一阵呐喊声:“真亲了真亲了!厌哥太行了!”
  “祝福祝福呀!祝小情侣天长地久!”
  “不对,要说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同意同意!”
  “……”
  再次回想沈厌求婚温书梨的画面,她依然记得很清楚,就像那个初三,那个盛夏,对他一见钟情的时候一样。
  …
  半个月后。
  云夏市,卡繁城。
  卡繁城地段处于别墅区,沈厌买下的房子,名字是温书梨,她还不知情。
  时至傍晚,温书梨在沈厌房间里,一边撸着猫,一边用笔记本追电影。
  算下来,她住他家好像有一周了。
  毕业后生活放轻松许多,时间充裕。被保送研究生的两人也没闲着,每天看看研究生学习资料,无聊时逗逗猫,或者和朋友一起野炊聚餐,尤为充实。
  研究生课程的节奏不同于本科,完全可以一边学习一边工作。
  累了就玩,所以,现在的温书梨追剧追得上头。
  沈厌说,家里的食物果蔬快见底了,要不要和他一起去超市买一些。温书梨拒绝了,临走前奖励他好几个啵啵当做“赔罪”。
  电影正好结束,沈厌回来了。
  听到门开的声音,温书梨拧开把手,走向吧台:“阿厌,你给狸狸买猫罐头没?小家伙叫好几声了。”
  “买了,在左边的袋子里。”沈厌斜倚白墙一侧,“找到了吗?”
  她眼前一亮,“找到了。”
  又蹲下,唤狸狸:“狸狸,过来,爸爸给你买的罐头吃不吃呀?”
  “喵喵——”
  小狸花猫马不停蹄地跑向温书梨,“喵——”
  看电影看到一半,温书梨就听到狸狸的肚子在叫,但家里的猫粮余量告罄,沈厌出去买还没回来,她只能一下一下地顺毛安慰它。
  小家伙真的饿了,两百克的罐头瞬间没了三分之一,到后面,狸狸吃东西的速度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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