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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没推动。她便勉力睁开眼睛,看清楚身上的是个什么“东西”之后,也就泄了力,任他为所欲为去了。
做爱的时候,程绍仲很小心,力道也收的很轻。
就像是捧着一件珍贵的青瓷,生怕弄损磕碎了。
沈瑟被他磨得难受,便嘟囔道:“到底做不做啊,不做我就要睡了。”
程绍仲便低头在她嘴边轻咬了一口,也舍不得用力,最后反倒是让沈瑟“反击”成功。
沈瑟眯起眼睛得意洋洋笑的时候,程绍仲觉得心底也痒痒的,与之同时产生的,还有种难言的庆幸和感动。
他伏在沈瑟的肩头,感受她身体的柔软,身体的温度,也想用这样的温度,去驱散埋在心头挥之不去的灰霾和阴冷。
两年前,他抱着几无声息的沈瑟,那一刻,他心里的念头是,就这样吧,以后无论到哪,他们都得在一起,谁也不能阻止他们在一起。
就连死亡,也是不行的。
第212章 还不想收下他
第二天清早,程绍仲还没完全清醒,就感觉到身上有什么东西在拱来拱去。
他连眼睛都没睁,几乎是下意识地将身边的人拥在怀里,属于女人微凉的温度刺激到皮肤,没什么时候比现在更让他真切地明白,“岁月静好”这四个字的含义。
沈瑟却是一早被头疼扰醒的,这算是车祸和手术的后遗症之一,她自个儿难受,却也不想某人睡的太舒服,憋着气地想把他也吵醒。
可是当程绍仲真的问她怎么了的时候,她又不忍心说了,因为他知道,她说了的话,他不光今天睡不好,明天,后天,以后的很多天,他都会睡不好。
沈瑟趴在程绍仲的胸膛上,等到那股子刺痛过去之后,她才闷声说道:“我在想回家的事呢,我是真的想我妈了。”
她才不是随便说说而已。
程绍仲现在几乎没办法忍受沈瑟离开他的视线,沈瑟去律所上班的时候,如果没办法时时知道她的情况,他怕是会直接过去将人带回家。
可是这样有些疯狂的占有欲和控制欲,他并不想让沈瑟察觉出来,所以她要去工作,他就让她工作,她要回家,他就该让她回家。
但每次说出放手的话,都很难很难。
沈瑟见他一直不说话,便用手指头戳了戳他的胸膛,质问他:“怎么,你不答应?哼,你不答应也没用,我可不听你的。”
程绍仲握住她纤细的手指,放在嘴边轻轻咬了一下,表露他的“不满”。
沈瑟被咬的委屈了,心想着你这个混蛋,你不光限制我的自由,你还把我咬疼了,太坏了,我可不要再理你了。
她狠狠瞪他一眼,接着就翻了个身下床,准备去洗漱,收拾东西,回娘家!
到吃早饭的时间,程绍仲一直想找机会给沈瑟赔罪,虽然他也委屈,他也难受,可是不把这个小祖宗哄好了,万一她在想出什么幺蛾子怎么办,折腾他不要紧,可别把她自己折腾坏了。
但是沈瑟显然并不想给他机会,吃饭的时候不光看也不看他,还只低着头玩手机,顺带买到了回家的车票,下午三点就走。
吃完早餐,沈瑟以为程绍仲很快就要去上班了,谁找到都过了九点他还没有要走的意思。
虽然现在她还在生他的气,不过耐不住她好奇,于是勉强拉下面子问道:“你们公司今天休息吗?又不是周末,你这个老板带头翘班可不好吧。”
前两年万超的案子宣判的时候,虽说程绍仲被判无罪,但是法庭认定他的行为已经违背了律师准则,建议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在那之后,律协吊销了他的执照,他便没法再做律师了。
只是事事都有转机,也算是柳暗花明。
不多久,不做律师的程绍仲转而成为陆氏分离出来的文化公司的老板,这两年靠着人脉和手腕将原本的公司规模扩大了不少,改了行,却在商界混的风生水起。
现在出门在外,谁人都得尊称一声程总。
沈瑟却有点看不惯他的商人做派,觉得做生意的都是耍奸巨划的那种人,一点没有格调,满脑子想的都是钱。
以前程绍仲虽然也有钱,可他好歹还是个律师,再怎么说也有点约束,还有种不可亵渎的光环。
现在嘛,还说什么光环,沈瑟觉得他都掉进钱堆里了。
程绍仲知道沈瑟的想法,也知道她不喜欢他做生意,可是在这世上,哪能事事顺一个人的心思。
就像他做律师的时候,哪怕已经做到业内顶尖,到底还是要受制于人。
这后半辈子,他得护好一个人,首先就得让自己变得坚不可摧,只有他将那些人都踩在脚下,才不会让一些腌臜事腌臜人有机可乘,伤到他在乎的人。
面对沈瑟的不满,他能做的也只有全然哄着:“你不是要回你母亲家里吗,我送你回去,好不好?”
沈瑟一听倒有些惊讶,他非但不阻止她,还要亲自送她回家?
莫不是天上下红雨了吧,他居然也转性了?
沈瑟审视地看了一会儿,之后算是确认,好吧,他的确暂时地,偶然地转了性,那她也就偶然地,暂时地,相信他一次吧。
程绍仲没让沈瑟坐火车回去,而是亲自开车,走了将近四个钟头才到。
路上,沈瑟玩了会儿手机有点累,便托着下巴,愣愣看着外面疾驰而过的风景。
人好像在特定的时间内总是会特别怀旧,特别没安全感,沈瑟觉得现在看到的,感受到的一切,都像是一场梦一样,她时常在想,会不会她的生命已经定格在两年前的那个午后,在那之后发生的一切,都是某一个人编织出来的梦境。
每个人都被困在这里面,分不清梦里与现实。
可是身边的人,却又是实实在在的。
沈瑟转过头,悄摸着摸了一下某人的手背,感受到温热之后,才在心里面舒了口气。
不过等她想要悄摸着再退回来的时候,却不及某人动作快,一下子被人抓住了。
“喂,你干嘛呀,这可是在高速上,拜托你好好开车,ok?”
她现在可惜命着呢。
程绍仲没看她,却也没松手,将沈瑟的手指放在掌心里摩挲了会儿,才松开。
沈瑟以前还没发现自己是个给点颜色就开染坊的人,可现在被人宠惯成这样,慢慢的坏脾气也就出来了。
程绍仲越是不想跟她“一般见识”,她就越想撩拨他。
“有件事我一直想不明白,我问你的话,你能跟我说实话吗?”她尝试着问。
程绍仲现在虽说对她百依百顺,可有些许诺,他还是不会轻易答应。
“什么问题?”他反问。
沈瑟又在心里编排他,但还是不情不愿地告诉他:“听说我两年前出车祸的时候,心跳都没有了,送到医院已经没生命体征了。你到底是怎么让医生把我救回来的,我就是觉得特别神奇。”
醒来之后听人说起这些,沈瑟只觉得像是在听别人的故事,这样离弃的事件,怎么可能发生在她身上呢?
难不成程绍仲身上有什么妙术,能让人起死回生?
沈瑟心里边一直憋着这件事,今天算是终于问出来了。
看她有些紧张兮兮地等着他的回答,程绍仲很清淡地笑了出来,说话的时候,语气间还是无尽的宠溺和包容。
“大概是因为,阎王还不想收下我这个人吧。”
第213章 恐惧
说着她的事情呢,怎么又说到他身上了,还讲什么阎王爷,他有这么迷信吗?
沈瑟觉得他就是不想正面回答她这个问题,估计是觉得挺丢脸,她也不是太咄咄逼人的人,既然这样,她不想为难他了,反正总有一天,她会知道的。
嗯,时日总还长,有些事情,不必太过着急的。
到了沈瑟老家,程绍仲从后备箱里拿出准备好的东西。
不过是心血来潮回来趟而已,他就像是要登门见丈母娘似的,郑重的都有些好笑。
沈瑟也没管他,他要跟着就让他跟好了,反正有些话她懒得解释,就让他来说。
沈妈妈的面馆已经不开了,沈瑟出的那场意外,她也深受打击,身体是一天比一天差。
可真是奇怪,等到沈瑟醒来之后,沈妈妈居然也跟着奇迹一样地振作了起来,去医院检查,先前的病症都好的差不多了,连医生都觉得奇怪,世上真有无药自愈的奇事。
沈瑟回来之前跟沈妈妈通了个电话,后者自然很高兴,还张罗了一大桌子菜,等女儿回来。
进门之后,沈瑟清脆地喊了声,却发现自家老妈的视线只在她身上停留了几秒,之后就全然落在了身后的那个人身上,这个事实让她深受打击。
“妈,我在这呢,看不到我吗?”她皱着鼻子撒娇。
沈妈妈这才回神,上前去拉住了她的手,还有些迟疑地说了声:“程……快进来坐吧,饭菜都准备好了。”
程绍仲就像来了自己家一般,不过在他家的时候他是绝对不碰家务的,结果到了沈妈妈这里,他几乎是包揽了所有的杂活,还做的相当自然,没有半点不甘愿。
沈妈妈见了说不上高兴,只是有点尴尬,还有点担忧。
她偷偷问沈瑟:“他做得来这些吗?”
沈瑟吞了颗龙眼,有些含糊不清地回答:“你别管他,他爱干什么干什么,又没人逼他。”
要吃饭的时候,沈瑟去洗手,也是程绍仲给她倒上洗手液,打出泡沫,再手把手地冲洗干净。
沈瑟就像是没什么自理能力的大龄儿童似的,还颇为心安理得地接受程绍仲对她的一切“服务”。
沈妈妈是看在眼里,心里却有点说不出的滋味。
吃完饭时间已经不早了,程绍仲自然是留了下来。
沈妈妈给他在客厅的沙发上铺了床被子,又找来个枕头,让他将就着一晚。
程绍仲自始至终话都很少,更多时候,他只是将视线追随着沈瑟,偶尔后者皱了下眉头,他像是更心疼。
沈瑟临睡前,沈妈妈去了趟她的房间,坐在床边,轻轻抚着沈瑟的头发,叹了口气说道:“我看他对你是好过头了,大概还是过不去两年前的那个坎。瑟瑟,你有没有告诉他,那不是他的错,让他别放在心上。那是谁也不想发生的意外,但既然你已经康复了,他也不必再记挂着过去。你们之间……如果还能交往的话,我并不反对,可他这么迁就你,我反而有点担心。”
沈瑟反握住母亲的手,脸在妈妈温热的掌心里蹭了蹭,回答说:“我知道妈你在担心什么,曾经很多时候我也在想,他是不是因为太过负疚才对我这么好。可是后来我发现,这不是什么愧疚,也不是补偿,是他如果不做这些,他会承受不住。妈你知道吗,他那么一个大男人,有时候,他抱着我,还会掉眼泪。”
程绍仲的眼泪是那种静默的,无声的,仿佛压抑在心底里最深最沉的痛点。
如果不是沈瑟敏感,她或许也不会察觉到。
那一刻,她忽然明白,自己之于这个男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他没办法对她放手,也没办法忍受她的疏离。
而他却在努力假装淡化这种占有欲,他以为她看不出来,其实她懂他,懂他,所以也理解他。
沈妈妈又叹了口气,却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自从差点失去女儿之后,她对很多事也看淡了。
其实跟谁在一起,跟谁又分开,那不过是缘分的兜转,只要人平平安安的,健健康康的,有个伴,或者是一个人过,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医院看到浑身插满导管,几乎已经被医生宣判无望的女儿时,那个瞬间,沈妈妈就想,如果时间能倒转就好了,如果回到十年前,她一定不会让沈瑟离开她身边,就算一辈子庸碌无为,起码还能看到这个人,感受到这个人的声息,哪怕沈瑟一辈子不嫁人,她也能养她一辈子。
只可惜,人生并没有后悔药吃,时间也不能倒回重来。
但上天不是那么冰冷无情的主宰,偶尔他心情尚好,他也愿意再给绝望的人们一次机会。
重来的机会只有一次,所以手握这样的珍贵,谁都不敢掉以轻心。
……
大约是到了深夜,沈瑟迷迷糊糊醒来的时候,发觉身边好像有个人。
她身体有些沉,也说不出什么话,只艰难地抬起了手。
结果手一抬起,就被人稳稳当当地握住。
只不过指尖的相触,沈瑟就已经知道在这的是谁。
她的五感也慢慢回归,微哑着嗓音开口道:“你怎么不睡啊?”
程绍仲的声音比她还轻:“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