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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嘉上耳提面命,自然是不敢半分懈怠的。
但转头一看莫爷靠在小林妹妹的肩上一脸云淡风轻,又觉得坤哥有些小题大做了。
莫炀的心里其实并不算晴朗,但依稀觉得,或许母亲的离开对她自己来说也算是真正的解脱。她这一生好强却不得志,一心为了这个家,却到了中年的时候发现丈夫早早出轨。
这次葬礼林馥馥的爸爸妈妈都赶来了,薛白梅还哭得一塌糊涂。
那么些年的邻居了,薛白梅还真的不敢相信于芳芳就这样走了。上一次见面她们还拉了会儿家常,可这一次却只能对着遗像。能让薛白梅这个感性的人不伤心么?
当天下午,薛白梅和林建安是坐着莫炀的保姆车一起回的烽市。
路上,薛白梅不免安慰莫炀:“小炀,横竖以后你都要叫我一声妈,从今天起,我就把你当我亲儿子,你也别跟阿姨见外。”
莫炀还未回声,林馥馥说了她妈一句:“妈,你现在别讲这些呀。”
一旁的林建安也难得看了薛白梅一眼。
薛白梅随即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忙闭了嘴。
莫炀倒是没有觉得什么,他打着圆场,道:“谢谢阿姨。”
到了烽市之后一行人在林家吃了晚饭,薛白梅下厨煮的面条,又筋道又可口。莫炀这些日子食欲不振,难得给面子的吃了一大碗。
饭后薛白梅推着林馥馥,竟让她跟着去陪莫炀,薛白梅说:“莫炀这番心里肯定也很难受,你就多陪陪他吧。不要以为你妈妈我什么都不懂,我知道莫炀的压力很大的,网络上风风雨雨的,他肯定承受不了。”
林馥馥头一次觉得老妈竟然是那么可爱,点点头,收拾了一些衣物跟着去了水湘谢。
到水湘谢的时候天早已经黑了,一下车莫炀就把要朱嘉上给打发走。
朱嘉上也是一脸的委屈,说:“可是坤哥让我好好照顾您啊。”
“回去,不用你照顾。”莫炀说着牵着林馥馥进了家,头也不回。
倒是林馥馥转过头给朱嘉上做了个手势:一切有我。
朱嘉上这才放心,慢腾腾开着车走了。
几乎是一进屋,莫炀就把林馥馥按在门上吻。
林馥馥招架不及,双手紧紧地攥着莫炀的衣摆。
他一边吻着,一边扯着她的衣物,“我要你,现在就要你。”
林馥馥没有阻止,双手勾住莫炀,轻声哄他:“嗯……好……你慢一点……”
“慢不下来。”
他很疯狂,按着她就在门边,没有任何前戏。
但身体彼此契合,一个吻也点燃了林馥馥所有的感官。
有些许的疼,她忍着,死死地咬住莫炀的肩膀,求他:“莫炀,你慢一点呀……”
“叫我老公。”
“老公,慢一点……”
这一夜是何等的疯狂林馥馥也不知道,但她知道的是,莫炀似乎是将这些日子压抑的情感统统释放。她现在是他最依赖的人,全身全心。他只想和她紧密相连在一起,恨不得将自己整个人埋入她的骨血,永远都不要分开。
……
夜深的时候,林馥馥早已经累到沉眠。
莫炀抱着她一下一下地吻着。
谢谢你,谢谢你在我身边。
第65章 (*^▽^*)
莫炀的假期将会一直持续到一月中旬; 从一月中下旬以后; 他要开始忙着电影《战墨》的各种宣传路演。
莫炀自导自演的《战墨》定于大年初一上映; 如今他本人除了跟进后期的进度; 也在筹备新专辑的相关事宜。
可以想象; 从一月下旬以后; 莫炀又要开始为期不短的各种宣传和通告。
本以为这难得的一段休息时间莫炀能够尽情放松,不料却又碰上母亲自杀的沉重事情。
从州南市回来后,林馥馥又向公司请了整整一周的假期; 专门用来陪伴莫炀的。更难得是老妈也吩咐她好好陪伴莫炀,于是林馥馥更加肆无忌惮地和莫炀形影不离。
但其实; 莫炀的情况比林馥馥预料中的要好很多。
这几日闲来无事,莫炀在教林馥馥弹钢琴。他一直都想教她的,却一直没有时间。州南市回来的第二天早上; 两人吃完早餐之后晨光刚好照耀进来洒在钢琴上,于是莫炀问林馥馥想不想学钢琴。
林馥馥自然是说好的,一脸的跃跃欲试。
她偶尔会摸摸莫炀的这台钢琴; 心血来潮就随便乱弹,听说这台钢琴的价格比得上一辆车了。
漆黑的琴面在阳光下折射出光芒,林馥馥想起莫炀在演唱会上弹钢琴的时候,聚光灯打在他的身上、打在钢琴上,他是唯一的焦点。她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教她弹钢琴。
“会不会很难?一定要两只手一起弹吗?我肯定很笨的。”林馥馥一副虚心好学的模样,还不忘把笔记本和笔都拿过来了。
莫炀从书房里拿了一本琴谱。
两人一起坐在实木钢琴凳子上,莫炀教林馥馥认识五线谱以及各种音符。
林馥馥听得一知半解,什么1个升号升4(#f) g大调; 1个降号降7(bb) f大调。真正进入开始学习之后,她还真的觉得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莫炀见她这一脸迷茫的表情,忍不住伸手逗了逗她的下巴,“不懂没事,现在我来教你指法。”
林馥馥伸出自己的手。
她的手很小,手指又细又白,她不喜欢养长指甲,所以指甲修剪地圆润圆润的。从不涂指甲油,但指甲却是粉嫩粉嫩的。不光是她的手,她的脚也是,小小的脚,又白又嫩。
莫炀说:“很多人都认为手指短不适合弹钢琴,但其实这是一个重大的错误。手指短并不影响钢琴的练习,重要的是指法。”
他说着伸出自己的手。
他的手很大,骨节分明,手指又长又直。
“看我。”莫炀把自己的右手放在钢琴上,“手掌要拱起,五指分开,手指自然下垂。用你的指尖触琴键,而不是指腹。”
林馥馥看着莫炀的手势依样画葫芦。
莫炀点点头,伸手纠正了她的一些细节,“整个手要成半圆形,俗称拿鸡蛋的姿势。”
接下来是坐姿。
关于坐姿林馥馥倒是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她的仪态一直都挺好,尤其主持《甜心时刻》后,老师专门对她的仪态做过一段时间速成培训。
就如林馥馥想象中的那样,其实钢琴并不好学。简单的一段指法练习,她却总是出错。莫炀总是安慰她:“已经很好了,我小时候就这么一页的指法练习,练了好几个月还会弹错。”
正说着,林馥馥又弹错了。
莫炀轻轻拍了一下林馥馥的腰,“放松,胸。部和腰部自然挺直。”
第74节
于是第一天的练习,林馥馥算是把自己的十个手指头都活动了一遍。
到了第二天的时候,林馥馥发现自己的手指头竟然有点疼,很显然是昨日练习钢琴时造成的结果。
莫炀问林馥馥:“还想学吗?”
林馥馥点点头,她有些急于求成,说:“我能直接练习曲子吗?”
“也不是不行。”莫炀把钢琴谱递给林馥馥,“你想学哪一首,我看看难不难。”
林馥馥接过琴谱翻了翻,问莫炀:“这上面所有的你都会吗?”
莫炀点头,“都会。”
“好厉害啊。”
“不厉害。”莫炀淡淡笑着,锋利的面容也显得柔和不少。
他说:“小时候这上面的曲谱,从简到难,都是我需要反反复复练习的。熟能生巧罢了。”
莫炀从来不认为自己在弹钢琴上面有什么天赋,他只不过比别人练习得更多,花费的时间更多而已。
林馥馥翻遍了琴谱,最后对莫炀说:“我想学那首,《恋恋你每分每秒》。”
莫炀点点头,“好。”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的谱曲不算难,比较适合新手练习。
莫炀先是当着林馥馥的面将这首歌从头到尾弹奏了一遍,再接过林馥馥的笔记本将谱子写了下来。
一旁的林馥馥不免又是感叹:“谱子你都记得啊?好厉害。”
被人夸奖的感觉无疑是不错的,即便莫炀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值得夸奖。
莫炀说:“这谱子我倒背如流。”
毕竟是他作词作曲。
这首《恋恋你每分每秒》莫炀自推出就登顶各大音乐排行榜榜首,现在更是“烂大街”。在这样一个双旦时节,这首轻快的情歌更是大受追捧。
莫炀写这首歌本来就是送给林馥馥的,若她要学这首歌,是更好不过的一件事情。
于是接连一段日子,林馥馥除了练琴还是练琴,发誓要将这首曲子给学会了。
除了学习钢琴以外,其余的时间两个人也都是黏在一起,几乎寸步不离。他们都珍惜现在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林馥馥是,莫炀更是。
都说女人在恋爱期间总是会追求一种叫安全感的东西,但男人也很追求这种东西。
安全感是什么?有些人说自己强大了、自信了,那便有了安全感。可谁又能说莫炀是不自信不强大的呢?但他确实又觉得自己既弱小又不自信。
一大早莫炀睁眼没有看到身边的林馥馥,下意识就是要找她。
待他寻着下楼,发现林馥馥正在厨房做早餐。
这接连的一段时间都是莫炀起床在做早餐,他是失眠了,晚上睡不着,早上醒得早,反正躺着也是躺着,所以就起床制作早点。
难得昨晚他睡得早,这一夜的睡眠质量也挺好。
林馥馥是悄悄起床的,但其实已经不早了,都已经八点半了。
房间里的窗帘厚实,阻挡了外头的阳光。
林馥馥算了算,莫炀从昨晚十二点睡到现在,估计也快醒了,所以才想着起床做点早餐。
她早就想做带你好吃的早餐了,接连几天都吃莫炀倒腾的黑暗料理,她实在不忍心拆穿他。
今天早上的天气不算很好,阴沉阴沉的。
莫炀下楼的时候看到厨房里开着灯,林馥馥正低头在倒腾。
“老婆。”莫炀轻喊了一声。
林馥馥抬起头,笑着对莫炀说:“你醒啦,昨晚睡得好吗?”
难得昨晚莫炀没有折腾她,她也睡得很早。说起来,从州南市回来之后,莫炀每天似乎都有花不完的精力,而那些精力都花在她的身上了。
她笑得竟然比艳阳还要灿烂。
莫炀忍不住还是走过去由后抱住林馥馥,像个粘人精似的又贴在她的身上,他说:“你扔下我一个人了。”
“我给你做好吃的早点呀。”林馥馥说着转过身,将做鸡蛋煎饼剩余的培根递到莫炀唇边,“我做了鸡蛋煎饼,一定会喜欢吃的。”
“我来做就可以了。”
“你会吗?”林馥馥不免取笑他,她还是不忍心吐槽他早餐做得不好吃。
“你教我,我就会。”
林馥馥起了坏心思,“教你啊,可以的,不过学费怎么算?”
她想起他总是这样,每次都爱捉弄他。
谁知莫炀的回答是直接把她按在琉璃台上一通吻,吻得她都喘不上来气了,他才邪气笑着:“这个学费你还满意吗?”
林馥馥涨红着脸,伸手推他,“好啦好啦,满意。”
在耍赖这件事上,她是比不过他的。
但林馥馥由此又发现一件事情,莫炀好像又开始跟她耍赖了。
她习惯了坏坏模样的他,于是这段时间沉默寡言的他让她觉得十分不适。所有人都知道莫炀是因为母亲去世的事情心里不好受,林馥馥也清楚。
“莫炀,我们今天出去玩吧。”
“好。”他没有拒绝。
“我们去游乐园吧,我们一次的都没有去过。”
“好。”他答应地干脆。
“我们去坐过山车,去蹦极,再去坐旋转木马。”
“好。”他都答应她。
“我还要去鬼屋。”
他笑了,再次将她拥入怀中,“这次害怕就抱紧我好不好。”
“好呀。”她会抱得很紧很紧的。
第66章 (*^▽^*)
将近中午的时候天气愈发晴朗起来; 从早晨的阴沉变成艳阳高照。
今天烽市的气温居然直逼22摄氏度; 明明几天前还只有2摄氏度左右的气温; 这反差巨大; 竟让人都有种在过初夏的感觉。
烽市诡异的天气; 经常是一个星期之内就能让人感觉到春夏秋冬。
林馥馥和莫炀都穿得单薄; 两人站在阳光底下,竟然还觉得有些燥热。
莫炀真是穿什么都好看,因为要出门活动; 所以他穿得十分休闲。他人仪态好,个子高; 即便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