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3C书库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恋恋你每分每秒-第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车继续行驶。

    林馥馥明显在看到向日葵的时候露出了微笑,这会儿她正伸出可爱的食指去轻轻抚摸向日葵。

    她的指甲修剪地整整齐齐,没有涂指甲油,天然的粉嫩色指甲壳来看着让人忍不住想要咬一口。

    莫炀舔了舔自己的下唇,语调懒懒地对林馥馥说:“喂,你还欠我的补偿,忘了?”

    他一说林馥馥里面就想起来了,红着脸回答:“没忘呢。”

    本来莫炀是抱着逗她的心态在问,企料等到的回答却出乎意料。那一瞬间,毫不夸张,他整个人的血液都在沸腾叫嚣着。若不是顾忌着现在在车上,他真能像狼一样将林馥馥扑到。

    深怕她下一秒就反悔似的,莫炀小心翼翼又带着点讨好的语气,说:“现在去我那儿好不好?”

    驾驶座的朱嘉上忍不住翻翻白眼。

    骚还是我莫爷骚,肉麻死人不偿命。

    林馥馥低着脑袋看着怀里的那束向日葵,低低地回答:“……好。”

    第11章 (*^▽^*)



    第12节

    二十四节气的今天是处暑,即为出暑,炎热离开的意思。不过很显然,烽市离出暑还有一段距离。

    下午六点半,艳阳还挂在半空中,丝毫不见暑气消退的迹象。

    车辆驶入了水湘谢,在这个据说是烽市名人富豪的聚集地停下。这也是林馥馥第一次来,与传闻中和想象中的无异,这里似乎是世外桃源。

    下了车,林馥馥捧着那束向日葵跟着莫炀进入大门。

    以前上学的时候,路过学校的那条道上有一小片向日葵,每次林馥馥经过那里的时候总是会驻足观赏。

    莫炀的粉丝有个专属称号,便是向日葵,正好也和莫炀的名字谐音有点联系。可谁又知道,林馥馥会喜欢向日葵,也是因为莫炀的名字里有一个谐音yang。

    向日葵,又叫向阳花,它的花语是沉默的爱,没有说出口的爱。

    年少的时候林馥馥总在想,她是一朵向阳花,永远追随莫炀的脚步和方向。

    望着眼前这个人的背影,林馥馥有片刻的恍惚。一直到莫炀转过身与她对视,她才匆忙佯装看向其他地方。

    莫炀看着她,说:“老猪下厨做饭,你有没有什么想吃的菜?”

    林馥馥摇摇头,“都可以的。”

    她这个人一点都不挑食,即便是不喜欢吃的东西,但凡是在她碗里,她也会慢慢吃光。但莫炀知道,她喜欢吃酸辣的东西。以前两家人经常坐在一起吃饭,林馥馥夹糖醋里脊和酸菜鱼的次数是最多的。

    将林馥馥带进屋招呼坐下以后,莫炀又原路折出去。

    朱嘉上双手提着食材跟进来,冰箱很快被填满,他一脑门的汗,伸手擦了下,“哦对了,车上还有柴米油盐酱醋茶。”

    林馥馥忙要一同帮忙拿,被朱嘉上制止了:“让您动手,莫爷要了我的命。”

    说曹操,曹操到。

    莫炀回来的时候肩膀上扛着一袋米,一手拿着一桶花生油。他这幅样子,倒是生活气满满的,让人感觉距离拉近了不少。

    剩下的东西全部交给朱嘉上处理,莫炀带着林馥馥在这房子里转了转。

    从楼上到楼下,看似装修简单的房子,每一处细节都无比精致。从到花园再到泳池,还有那小型的高尔夫球场,无一不透漏着奢华。

    “怎么样?这里。”莫炀问。

    林馥馥微微笑着点点头,“这里真好。”

    莫炀双手撑在阳台的栏杆上,一眼望去,外面绿油油的一片。

    他淡淡笑着,对林馥馥说:“说出来你可能都不信,工作了那么多年,我只给自己挣了这套房子。”

    林馥馥还真的不太相信他说的话。

    对于莫炀的资产林馥馥是未知,但每年莫炀的名字都会出现在福布斯名人财富榜前几名。如果他这些年努力奋斗才赚了那么一套房,那其他的钱都去哪儿了?

    大概是看出林馥馥眼里的不信任,莫炀强调了一遍:“真的,骗你是猪。”

    林馥馥一副看猪的表情看着他。

    莫炀挠了挠自己那寸短的发,目光看向远方,低低地说:“我爸这几年嗜毒成瘾,欠了一些钱。”

    “一些是多少?”林馥馥意识到可能不是一笔小数目。

    “大概那么几个亿吧。”

    “几个亿!”一向处事不惊的林馥馥,在听到几个亿的数额之后也不免感到震惊。对于一个普通人家来说,几个亿那要赚多少辈子?

    莫炀却一脸闲淡地点点头,“是的,你没听错。”

    林馥馥还是有些不敢置信。

    莫炀的爸爸莫易云的林馥馥的心目中一直是非常温文尔雅的成功人士代表。

    莫易云有高学历,又有一份好工作,和林馥馥的爸爸林建安比起来,简直就是一个天上和一个地下的差别。从小林馥馥就羡慕莫炀有一个这么厉害的爸爸,莫易云几乎无所不知,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能回答得上来。

    可恰恰是这样一个人,居然会嗜毒成瘾,竟还欠下几个亿的债务。

    “所以这些债务都由你承担吗?”林馥馥问。

    “嗯。”

    那一瞬间,林馥馥看着莫炀的眼神五味杂陈。有心疼,有怜惜。

    莫炀对林馥馥喂了一声,懒懒笑着说:“跟你说这些不是让你这样看我的。”

    他只是想让她更加了解他。

    假如他一无所有,她会怎么看他,是会闪躲,还是说,会更在意一些他。其实他并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光鲜亮丽,事实上,他几乎是个没有人权又没有自由身的人。

    “抱歉。”林馥馥默默地低下头。

    气氛突然变得有些尴尬。

    就怎么沉默了几秒,突然,莫炀也对林馥馥说了声抱歉。

    林馥馥不解地抬头看着他。

    莫炀有些不自然地摸下自己的眉骨,“那个,别人跟你告白的事情。”

    刚才在车上他回想起来,只觉得自己自私和冲动。他完全是随心所欲不想让她接受别人的告白,却没有考虑过她的感受。

    恋爱这种东西对莫炀来说是奢望,他甚至连起码的大方告白都不敢。有时候他常在想自己能给对方带来什么?是网络上无尽的人生攻击,还是狗仔的日夜跟拍。

    可是林馥馥不同,她完全可以接受别人的告白,也可以跟任何一个自己喜欢的人谈恋爱。

    说到这个,林馥馥一时之间还真忘了。

    她眼里心里都只有莫炀,还沉浸在他突然出现的喜悦里,“刚才你都看到啦?”

    “嗯。”

    林馥馥红了红脸。

    莫炀看着她一脸娇羞的样子,忍不住问:“要谈恋爱了么?”

    “看缘分吧。”林馥馥说。

    莫炀有那么一瞬间很想开口说:我们不是注定的缘分么?

    但想了想还是改口,“你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你这样的啊。

    林馥馥不敢看莫炀,只是淡淡回答:“我不知道。”

    到底还是忍不住,林馥馥鼓气勇气问莫炀:“那你呢?你希望自己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我……”话未说完,莫炀的手机铃声响起。

    他看了眼来电显示,眉头微皱着对林馥馥说:“我接个电话,你随意。”

    林馥馥乖巧地点点头。

    她看着他避开接电话,心中升起淡淡的失落。她始终还是没能听到他心里理想的另一半是什么样子的。

    这个小别墅的视野很不错,一共有三层。装修风格完全是现代摩登,很符合时下年轻人喜欢的样子。当然,林馥馥也很喜欢。

    这年头买房子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即便是条件不错的家庭,在买房这件事情上还是要再三斟酌和考察。新闻段子里那种富豪动辄几个亿的豪宅,放在正常人周围都是罕见。

    林馥馥上了三楼,那里有一个视野更加开阔的平台。从这里望出去,能看到不远处的海还有一大片青草地。这里远离了城市的喧嚣,独享一方宁静。可以想象的,如果工作了一天,疲倦了一天的是身子,在这里站一会儿,也能放下全身上下的压力。

    林馥馥心里想着莫炀的事情,有些难过,也很唏嘘。想起自己前些日子还莫爸爸打招呼笑着问好,突然心里就有些生气。他怎么能这样呢?为什么要去赌博?为什么要欠下那么多的债?难道他从来没有想过莫炀有多累吗?

    正想着,一道熟悉的身影出现在了林馥馥的眼前。

    不远处,一个女人拉着男人的手,两人似乎在纠缠。男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好脸色,用力甩开了女人的手,不料女人又重新拉住男人的手。

    以林馥馥左右两只眼睛5。1的视力,几乎一眼就认出来,不远处的那个女人就是沈梦之。是的,没错,就是沈梦之。而且巧合的是,沈梦之身上穿的这套衣服还是上次来她家的时候穿的那套。

    林馥馥本不是多管闲事的人,可思及沈梦之是自己以前的死党不说,以后还会成为自己的大嫂。况且那个男人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保不齐沈梦之被人欺负。想了想,她还是决定下去看看。

    根据林馥馥在楼上看到的方向,沈梦之和这个男人就在不远的一处拐角旁。

    林馥馥走出别墅大门顺着方向走出去,还不等她到那个拐角,就听到了男女的争执声。

    “……你别缠着我行不行?我都说了多少遍了,我对你已经没有感觉了。况且,你自己不是也要结婚了吗?”

    林馥馥停住脚步,只听沈梦之熟悉的声音传来:“方孟生!你是个男人吗!”

    男人不屑地笑,“我是不是男人你还不知道吗?哪次不是让你欲。仙。欲。死的?你在我身上得到的好处也够多了,快滚吧。”

    “是的,他们说的没错!你就是一个禽兽!”

    “沈梦之,好聚好散,你嘴巴放干净一点!”

    站在拐角的林馥馥心里沉沉的,她算是听明白了,不禁觉得浑身发冷。转身欲走,又听到沈梦之开口:“那我肚子里的孩子呢?你也不打算要了吗?”

    一时之间,一片静谧。

    那边莫炀左右没有找到林馥馥,看到大门打开循着找出来。

    看到她还在,他终于放了心。

    慢慢走到林馥馥面前正想问她鬼鬼祟祟的在干什么,却被林馥馥一把拉住捂着嘴巴按在墙上。

    她看着他摇摇头示意他不要说话,眼里却闪着莹莹的光。莫名的,莫炀的心里像是被人狠狠刺了一刀。

    第12章 (*^▽^*)

    昏黄的夕阳下,树荫遮挡住林馥馥的半张脸,半遮半掩的,似乎将她脸上的失望刻画得更加明显。

    她转而拉过莫炀的手腕,掉头往回走。

    “莫炀,我要回去,我得回去。”

    她要把刚才听到的都跟哥哥说,沈梦之肚子里的孩子不是他的,不是。

    看林馥馥一脸急切的样子,莫炀的心里也慌,“好好好,我送你回去,马上送你。”

    可是到底怎么了?

    回去的路上,林馥馥一直侧头看着窗外,不言不语。

    莫炀驾车,好几次欲言又止。他很想开口问,却不忍心问。在他的记忆力,她就一直是个冷冷静静的人,好像天塌下来了她都能从容应对。

    沉默的林馥馥,一直到现在都还不能消化自己所听到的这一切。她突然不知道回去了之后要怎么跟哥哥林疆疆开口。

    虽然林馥馥不知道林疆疆对沈梦之的感情到底如何,可她也一直知道,年初的时候林疆疆和沈梦之相亲后就打算稳定下来。如今,他们两个马上都要领证结婚了。为什么会突然出现这样的事情?



    第13节

    更让林馥馥不能相信的是,那个人真的是沈梦之吗?这真的是她认识的那个沈梦之吗?

    想当初,她们无话不说,上厕所都要手拉着手一起去。高中三年,认定彼此是唯一的好朋友。可随着高中毕业去了不同的大学,林馥馥考上了一本院校,而沈梦之则上了一所技术学院,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渐渐地疏远。

    刚大一的时候,初林馥馥还总是会三不五时给沈梦之发消息,她是想和沈梦之分享自己的生活,可也不知道为什么,沈梦之回复她的消息总是又简短又少。时间久了,林馥馥心里也明白她们之间的关系难以维系下去。

    当时林馥馥想的是,距离远了,难免生疏。她渐渐不再和沈梦之发消息,沈梦之也没有和她联系。

    然而一晃几年的时间过去,两个人几乎成了陌路。若不是缘分让林疆疆和沈梦之在同一桌上相亲,林馥馥几乎都快忘了自己曾经还有过那么一个好朋友。

    回忆里,沈梦之是一个�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